本书由书本网网整理,更多电子书尽在(www.bookben.com - 手机访问 m.bookben.com)     作者序   一些文学鉴赏家也许有一天会调查20年代后期和30年代前期繁荣昌盛的廉价侦探杂志档案。他需要锐利的眼光和开放的胸襟,才能决定这些流行的推理小说在何时以何种面貌编成堪登大雅之堂而落地生根的作品。廉价小说未曾梦想会有子嗣传人,大多数的作品此时大都已经变成肮脏的黄褐色了。一个人的确需要相当宽阔的胸襟才能接收这种粗俗的封面、鄙陋的标题和令人难以忍受的广告,才能体会一种写作真实的力量——即使这种写作风格已经拥有高度发展的形式和技巧,使得当代小说读起来宛如老处女茶室里温吞的肉汤。   虽然许多人在故事里被杀身亡,他们的死往往被费劲笔墨描写,但我不认为这种力量全然是暴力之事。当然也无关写作的好坏,因为任何这类努力都被会编辑大人无情地删除;也不是因为故事情节或角色都是相当原始、典型的人类。这恐怕要归咎于这些故事衍生出来的恐怖气味。他们的角色生活在一个出了毛病的世界,一个早在原子弹发明以前的世界,文明创造了毁灭自己的机械,而且大家都还在学习使用,好像恶棍白痴愉悦地第一次试用机关枪,法律是用来操纵争权夺利的工具,街道上尽是比夜晚还要黑暗的东西。推理小说的动机和角色变得愈发蛮横凶狠和愤世嫉俗,但是对它想要产生的效果或产生的技巧却颇具推动性。当时几个不寻常的评论家看出这一点,其实一个人只能指望这多么了。一般的评论家从来不承认这点成就,他们只等到这些成就取得尊敬后才忙着去解释。   标准侦探小说的情感基础是——而且一向是——凶杀案得以侦破,正义得以伸张。它的技巧基础除了皆大欢喜的结局外,其余都没什么重要意义。作家所编织的情节为结局服务,结局能够说明一切。但是另一方面,《黑面具》杂志里这类故事的技巧基础是场景比情节重要,也就是好的情节应该制造好的场景。理想的推理小说应该少了结局,我们写作的人跟拍电影的人有相同的观点。我第一次去好莱坞工作时,一个很聪明的制片人告诉我,你无法将推理小说拍成一部成功的电影,因为小说的整个重点是要揭发结局,而这在银幕上只需要几秒钟的时间就能分辨,观众很快就会明白。他说错了,因为他想的是别种错误的推理。   至于冷硬派(hard-boiled)侦探故事的情感基础呢?虽然它不相信凶杀案得以侦破,正义得以伸张——除非信念非常坚定的个人决定插手管事,确定正义得以伸张。这类小说是关于使这个信念成真的人的故事。他们无论是警察、私人侦探还是记者都是坚强的人,他们的工作艰难而危险,因为他们所能得到的工作就是这样。从前到处都是这种工作,现在也是。这类事情发生过,但不是那么快速,不是发生在一群关系紧密的人身上,也不会发生在狭窄的逻辑框架里。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需要不断的动作,如果你停止思考,你就输了。一有犹豫,就会有人手上拿着枪走进门来。一个不敢超越自己的作家跟一个害怕犯错的将军一样无用。   我回头看自己的小说如果我不希望它们更好,那是很荒谬的。但如果它们更符合我的标准,恐怕就无法出版。倘若要求不那么严格,当时更多的作品也会流传下来。我们有些人尽力想打破陈规,但常常遭遇退稿的命运。既能超越限制又不去破坏规矩是每一个为杂志撰稿卖文者的梦想。我的故事里有些东西我想改变或剔除。要做到这点,看似容易,但一旦尝试起来,你会发现根本不可能。你只会破坏好的,对坏的部分无能为力。你无法重新捕捉气氛,渲染情节,甚至刻画人物。对小说创作所规定的规则和技巧正好把作家带离写作的需要或欲望。最后他学会所有的技巧,可是没东西要说。   对于那些规则和限制,我无法虚伪地表示赞同。身为作家,我一直无法把写作令人难以忍受的特质之一——满心诚挚——分秒挂在心上。而且幸运地逃过被称为“势利的形式,可被视为过去的娱乐文学,却是今日的启示文学”。在平板单调的幽默和文人贫乏的含蓄之间,还有很大的空间。推理小说置身其中并非不可突破。有些人憎恶所有推理小说的形式,有些人喜欢关于好人的故事(“那个迷人的琼斯太太,谁想得到她会用肉锯锯她丈夫的脑袋呢?他还是个挺英俊的男人哩!”),有些人认为暴力和残暴狂是可以互换的用词,有些人认为侦探小说是次文学,不比那些习惯滥用定语、狡猾的标点符号和虚拟语气的作品高明到哪里。有些人只在疲倦或生病时才看侦探小说,而且从他们阅读的推理小说数目看来,他们一定经常疲倦或生病。有些人是推理迷或色情迷,发热的小脑袋想不通虚构的侦探人物只是催化剂而不是大众情人。前者要求豪门宅邸的平面图,标示书房、枪械室、大厅和楼梯以及通往幽暗小房间的走道,管家就在那里擦拭乔治时代的银器,薄唇沉默,倾听乖舛命运的呢喃。后者认为两点之间最近的距离是从一个金发女子到床笫。   作家不可能讨好所有人,也没有作家会尝试如此。本书里的故事当然不想在写后10年或15年内取悦任何人。推理小说是一种不需要沉埋在过去阴影中的写作方式,也不须对古典崇拜忠心无二。虽然现在活着的作家很难写出比《亨利·埃斯蒙德》更出色的历史小说,比《黄金时代》更好的儿童故事,比《包法利夫人》更辛辣的社会评论,比《波音顿的珍藏品》更优雅高尚的呼唤,比《战争与和平》或《卡拉马佐夫兄弟》更波澜壮阔的景观。但是设计出比《巴斯克维尔猎犬》或《丢失的信件》更合理的推理小说应该是不难的事。实际上,没有所谓的犯罪或推理“经典之作”,一本也没有。在本身的参考范围之内,就是惟一品评的标准。经典之作应该是一件耗尽本身形式的可能性、无人可以超越的作品。至今还没有一部推理小说或故事达到那个境界,接近标准的也微乎其微。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继续攻克这一堡垒的缘故。   雷蒙德·钱德勒   1950年2月15日于加州拉荷雅   第一章   十月中旬的一天上午,十一点钟左右。太阳还没有露头,几座小山丘前的空旷处雨意很浓。我穿着一身浅蓝色的西装,里面是深蓝色衬衫,系着领结,口袋里露出一角手帕,脚上是厚底黑皮鞋,带深蓝色花纹的黑色毛线短袜。我显得又于净又利落,脸刮得于于净净,一点也没有醉意。至于有谁能够知道这一点,那不关我的事。总而言之,凡是一个衣冠整洁的私人侦探应有的外表,我都具备了。因为我正在拜访一位家资四百万的大富豪。   斯特恩乌德宅邸一进门的大厅有两层楼高。大厅的正门足可以赶进一群印度大象。门上边镶着一块特大号的花玻璃。画的是一个身披黑色甲胄的骑士正在搭救一位被捆在树上的女郎。这位女郎身上什么衣服也没穿,但是头发非常长,帮了她不少忙。骑士为了表现得彬彬有礼,已把头盔的护脸推了上去。他正在摆弄将女郎捆在树上的绳结,但解来解去总是解不开。我站在那儿想,如果我住在这所房子里,早晚有一天我会爬上去帮帮他的忙。他做这件事似乎并不怎么认真。大厅的后壁有几扇落地玻璃窗,玻璃窗外是一片开阔的绿茵茵的草坪,一直通到一座白色的汽车房前。一个皮肤黝黑、身材瘦长、穿着闪亮黑皮护胫的年轻汽车夫,正在擦拭一辆褐红色的帕卡德牌旅行汽车。汽车房后面种着几棵装饰庭院的树,像卷毛狗一样修剪得整整齐齐。树后面是一座很大的圆顶暖房。再过去是更多的树,最后面便是那些蜿蜒起伏、轮廓优美的层层叠叠的小山丘了。   大厅东边兀立着一个瓷砖铺地的楼梯,通向楼上一个带铁栏杆的长廊和另一块镶嵌成传奇画的彩色玻璃。沿着大厅四壁摆着很多把红绒椅座的硬背大椅子,看来从来也没有人在上面坐过。西墙正中有一个大壁炉,炉子里什么东西也没有,炉前放着四块大铜片组成的一面炉挡。壁炉台是大理石的,四角装饰着爱神丘比特雕像。炉台上面挂着一张巨大的油画肖像。肖像上面交叉挂着两面带子弹洞的、也许是虫蛀的轻骑兵三角旗,外面罩着玻璃框。肖像是一个穿着墨西哥战争年代军服、板着身躯的军官。这人生着像煤块一般乌黑的、热情而严峻的眼睛,蓄着整齐的、乌黑的拿破仑三世一样的尖胡子。整个神态给人以一种只要能把他唬弄住就会大有好处的印象。我猜想这位军官可能是斯特恩乌德将军的祖父,不太可能是将军本人。尽管我也听说过,将军年纪已经很老,膝下却有两个二十来岁、正处于危险年龄的女儿。   当我还在凝视肖像上那双热情乌黑的眼睛时,远处楼梯后面的一扇门打开了。进来的不是管家,而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   她大约二十岁左右,体格瘦小、纤巧,但看上去却很结实。她穿着一条淡蓝色的裤子,非常合身。走路的样子飘飘悠悠,好像两脚并不沾地。她那漂亮而弯曲的黄褐色头发剪得很短,比现今流行的那种发梢卷起的齐肩发式短得多。她的眼睛是灰色的,在看着你的时候一点表情也没有。这个女孩子走到我身边,咧开嘴对我笑了笑。我看到她生着食肉动物般锐利的小牙,白得像柚子瓣,光洁有如白瓷。在她的两片又薄又紧的嘴唇中间,牙齿在闪闪发亮。她的脸血色不够,看来不很健康。   “喝,个子挺高啊!”她说。   “我可没想要生得这么高。”我回答。   她的眼睛瞪圆了。她对我的回答感到奇怪。她正在思索。   我虽然刚刚同她见面,却一眼就能看出,对她来说,动脑子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还很漂亮。”她又说,“我敢说你知道自己挺漂亮。”   我哼了一声。   “你叫什么名字?”   “莱利。”我说,“道格豪斯【注】·莱利。”   【注】狗窝的意思。这里菲利普·马洛是在开玩笑。   “这名字真滑稽。”她咬着嘴唇,把头扭过一点去,斜着眼睛打量起我来。接着,她垂下了睫毛,让它一直挨到面颊上。然后又像是拉开幕布似地把睫毛抬起来。她做这个把戏是在有意叫我赏识赏识。按照她的意思,我看了这个表演以后理应在地面打滚,仰面朝天把四只爪子翘到半空。   “你是职业拳击家么?”发现我没有在地上打滚以后,她这么问道。   “有点区别。我是个私人侦探。”   “你是个——”她气恼地把头向后一扬,头发的光波在这间光线相当暗淡的大厅里闪烁了一下,“你在同我开玩笑。”   “嗯——哼。”   “什么?”   “去吧。”我说,“你听见我说什么了。”   “你什么也没说啊,你真会逗弄人。”她把一个大拇指放在嘴里,开始磕起来。她的大拇指样子有些畸形,像有些人的六指似的又细、又扁,缺少上面的一个关节。她一面磕一面慢慢地吮,像婴儿顺弄奶头一样把大拇指在嘴里来回转动。   “你真是高得厉害了。”她说。接着她不知为什么感到非常高兴,咯咯地笑了起来。随后她慢慢地、脚不离地地把身子灵活地转过去,两臂瘫软地垂在身子两旁。她只用脚尖着地,身体向我这边倒过来,笔直地跌到我的怀抱里。我不得不把她抱住,否则她的脑壳就会砰的一声,磕在镶着棋盘格的地板上了。我拦腰把她抱住,她立刻像一摊泥似地贴在我身上。我不得不紧紧抱着她才能不使她摔倒。当她的脑袋贴到我前胸上的时候,她使劲扭动,对我咯咯地笑个不停。   “你真帅。”她笑着说,“我也挺帅。”   我什么也没有说。管家偏偏选择了这样一个时刻,从落地窗户里走进来,正好看到我怀里抱着这个丫头。   管家好像对这件事丝毫不以为意。他是个满头银发、又高又瘦的老人,年纪在六十上下。他那双蓝眼睛的眼神要多深邃有多深邃。他的皮肤非常光洁,走动起来肌肉坚实有力。他慢慢地穿过大厅向我们这边走来,女孩子从我身上一跃而起。她飞快地跑到楼梯下面,像只小鹿似地蹿上去。我还没来得及把吸进的一口长气吐出来,她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   管家用平板的语调对我说:“将军现在要接见您,马洛先生。”   我把下巴从前胸上抬起来,对他点了点头:“她是谁?”   “卡门·斯特恩乌德小姐,先生……”   “你得叫她戒掉那个坏习惯,她年纪已经不小了。”   管家神情严肃而又很有礼貌地看了我一眼 ,有重复了一遍他刚才说过的话。   第二章   我们从落地长窗走出大厅,沿着一条光滑的红石板路向前走去。这条路一直绕到草坪最远的一端,把草坪同汽车房隔开。年轻的车夫这时已在擦洗一辆零件镀铬的大型黑色小轿车。红石板路把我们带到暖房的一侧,管家替我开开门,侧身站在旁边。进了门是一间类似前厅的屋子,温度大概同闷炉里差不了多少。他跟在我身后走进来,把通向室外的门关上,接着又打开一扇通向内室的门,我们走了进去。这时才真正让人感到热起来了。室内的空气又湿又闷,雾气腾腾,一股开着花的热带植物的甜腻味道扑鼻而来。玻璃墙和玻璃屋顶蒙着厚厚一层水蒸汽,大颗的水珠噼噼啪啪地滴落在植物的叶子上。屋子里的灯光是一种很不真实的绿色,好像射进玻璃水槽的光线一样。屋子里到处是巨大的植物,像是一个森林,丑陋而肥厚的叶子同枝干,活像死人刚刚洗过的臂膀和手指,发出一阵阵好似在毛毯底下煮烧酒的刺鼻气味。   管家尽力帮助我穿越这些植物,不叫湿沉的叶子打在我的脸上。最后我们走到圆屋顶下面、丛林中间的一块空地上。   在这块六角形的空地上,铺着一块红色的旧土耳其地毯。地毯上停着一把带轮的椅子。椅子上,一个年纪很大、眼看就要断气的人正在盯着我们。这人眼里的生命火光早已熄灭,但他的眼睛却仍然保留着我在大厅壁炉上看到的那幅肖像的乌黑和神采。除了眼睛以外,他的一张脸简直像个铅色的面具:一点血色也没有的嘴唇、尖尖的鼻子、凹陷的太阳穴、扇风耳朵,无一不给人以即将蚀朽腐烂的感觉。他的又长又瘦的身躯——尽管屋子那么闷热——紧紧裹着一块毛毯和一件褪色的红浴衣。像鸟爪似的一双瘦手松松地交叉着,搭在毯子上,指甲是紫色的。几缕枯干的白发贴在头骨上,仿佛光秃秃的岩石上几朵朝不保夕的野花。   管家站在这位老人前面说:“这位就是马洛先生,将军。”   老人点了点头,既没有移动身体也没有说话。他只是一点精神也没有地望着我。管家将一把潮湿的藤椅从后面推过来,抵着我的腿。我趁势坐下。管家又把我的帽子一把攫走。   这时,老人像把他的声音从一口深井里提上来似地开口说:“白兰地,诺里斯。你愿意怎么喝白兰地,先生?”   “怎么都成。”我说。   管家从那些可恶的热带植物里穿行出去。将军又同我讲起话来。他说得很慢,非常吝惜自己的气力,就像一个失业的“歌舞女郎节约使用自己最后一双好袜子一样。   “过去我喝白兰地喜欢掺香槟酒。香槟像铁匠铺凹地【注】一样冰冷,杯子下边三分之一是白兰地。您可以把衣服脱下来,先生。对于一个血管里还有血液在流动的人说来,这里实在太一热了。”   【注】铁匠铺凹地系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斯库尔凯尔河边的一个小镇,1777一1778年冬,华盛顿率领军队曾在此露营。   我站起来,扒掉外衣,拿出一块手帕,揩了揩脸、脖子和手背。圣路易斯城的八月天气同这个地方一点相通之处也没有。我重新坐下,下意识地想去掏纸烟,但是马上就停下来了。老人注意到我的手势,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   “你尽管抽吧,先生。我喜欢烟草气味。”   我点着一根纸烟,向他喷了一口。他像小狗嗅耗子洞似地使劲用鼻子闻,他的嘴角因为微笑而微微抽搐了一下。   “你看,事情多么糟,连抽烟这种坏毛病都得找替身给我做。”他毫无表情地说,“坐在你面前的是个享受过荣华富贵、只剩下暗淡余生的人,一个双腿瘫痪、下半个肚子只有一半还活着的残废人。我只能吃一点点东西,睡觉的时候同醒着没有什么两样,简直不能叫做睡眠。我似乎只靠着热气活着,像是个刚生出来的蜘蛛。我养兰花只是为了给我需要的热度打掩护。你喜欢不喜欢兰花?”   “不特别喜欢。”我说。   将军把眼睛眯缝起来:“确实是让人作呕的东西。兰花肥肥嫩嫩的太像人肉了。香气是甜腻腻的腐烂味,活像个妓女。”   我张着嘴直勾勾地看着他。笼罩着我们身体的潮湿的热气像是一块包尸布。老人点了点头,好像他的脖子承受不住脑袋的重量似的。   这时管家走了进来,从丛林里推来一辆装茶具的手推车。他给我调了一杯加苏打水的白兰地酒,用一块湿手巾把装着冰块的铜缸子裹起来,然后便悄没声地从兰花丛里走了出去。丛林那边一扇门打开,又重新关上了。   我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白兰地。老人舐着嘴唇望着我。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慢慢地抿动着两片嘴唇,好像殡仪员似地专心致志地搓弄双手。   “谈谈你自己吧,马洛先生。我想我还是有权利了解一下你的情况吧?”   “当然了。但是我没有许多可说的。我今年三十三岁,上过大学。如果需要的话,我还能说英文。我干的这个行业没有多大意思。我给地方检察官怀尔德先生当过侦查员。他的侦探长,一个叫伯尔尼·奥尔斯的人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你要同我见见面。我还没有结婚,因为我不喜欢警察的老婆。”   “你还有一点玩世不恭。”老人笑了,“你不喜欢在怀尔德先生手下工作?”   “我被他开除了。因为我不听话。在这方面我是很有点本领的,将军。”   “我自己也是这样的,先生。我很高兴听到这种话。关于我的家庭你知道些什么?”   “我听说您的太太已经去世了,您有两个女儿,都非常漂亮,也都有些野性。一个已经结过三次婚,最后一次嫁给了一个曾经贩卖私酒的人,这人在干这个营生的时候用的名字是鲁斯提·雷甘。这就是我知道的全部情况,将军。”   “在这些事情当中,你觉得哪件有些特别?”   “也许是鲁斯提·雷甘的事。但是我本人同贩卖私酒的人一向很合得来。”   他尽量节省力气地淡淡一笑:“好像我也同你一样,我很喜欢鲁斯提。一个鬈头发、大块头的爱尔兰人,生在克龙美尔。眼神忧郁,却总是乐呵呵的,笑容像威尔舍尔大马路一样宽。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给我的印象可能同你想象中的差不多——一个冒险家,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用天鹅绒外套把自己装扮起来了。”   “您一定很喜欢他的。”我说,“您已经学会了使用他这行当的语言了。”   他把两只没有血色的手放在毯子底下。我把烟蒂掐灭,喝光了杯里的酒。   “他是我生命的呼吸——在他还在我身边的时候。他连续几个小时地陪着我,浑身冒汗,像口大猪,一升一升地喝啤酒,给我讲爱尔兰革命的故事。他在爱尔兰革命军里当过军官。他在美国定居还是非法的。这场婚姻当然很滑稽,也许夫妻关系还没有延续到一个月。我告诉你的是我的家庭秘密,马洛先生。”   “到我嘴里仍然是秘密,”我说,‘他后来怎么样了?”   老人木然地望着我:“一个月以前他走了。突然不见了,谁也没有告诉一声。对我也没有告别。我感到有些受了伤害,但是他不是文明社会培养出来的。有一天他会给我写一封信来的。与此同时,我又在受人敲诈。”   我说:“您是说‘又’受敲诈?”   他把手从毯子下面抽出来,拿着一个棕色信封:“当鲁斯提还在这里的时候,不管哪个人想要敲诈我,都是自找倒霉。在他到这里来的几个月以前——就是说,大约八九个月以前——我给一个名叫乔·布罗迪的人五千块钱,叫他别再纠缠我的小女儿卡门。”   “啊?”我说。   他把他那稀疏的白眉毛挑了挑:“‘啊’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也不是。”我说。   他继续瞪着眼睛看着我,半皱着眉头。过了一会儿才开口说:“把这封信拿去,看一看。再给自己倒一杯白兰地。”   我从他的膝头把信拿过来,又坐了下来。我把手掌擦了擦,把信封翻过来。信是寄给“加利福尼亚州 西好莱坞区 阿尔塔·布利亚·克瑞森特3765号 盖·斯特恩乌德将军”的。姓名、地址是用墨水写的倾斜印刷体——工程师都喜欢用这种字体。信封已经拆开。我从里面抽出来一张棕色名片和三张硬纸片。名片是一种用亚麻制的很薄的棕色纸,印着金字:“阿瑟·奎恩·盖格先生”,没有住址,只有下边左角上有几个小字:“收售珍版书籍”。我把名片翻过来,看到背面另外写着几行斜体字:   将军阁下:   随信附上借条三张,均系赌债。从法律角度虽无法索取,但仍望阁下以信义为重,如数清偿为荷。   A·G·盖格谨启   我查看了一下信里面的几张白色硬纸,都是用钢笔填写的期票,日期是上月——九月的几个不同的日子。   兹向阿瑟·奎恩·盖格允生借到现款壹仟圆。盖格先生如需用此款,我当随时奉还,并无利息。   卡门·斯特恩乌德   用钢笔填写的字歪七扭八,又是勾又是圈,该点黑点的地方都画的是小圈。我给自己掺和了另一杯酒,一口口地慢慢喝着。把名片同借条放在一边。   “你的推断?”将军问我道。   “我还没有。这个阿瑟·奎恩·盖格是什么人?”   “我一点也不知道。”   “卡门怎么说?”   “我没有问过她。我不想问。我就是问,她也只是嘬弄着大拇指不说话。”   我说:“我刚才在进门的大厅里碰到她了,她就是做你说的那套动作。她还想坐在我怀里。”   将军脸上的表情一点也没有变化。他的两手握在一起,仍然一动不动地放在毯子边上。屋子里的热度把我变成了新英格兰式滚烫的大菜,却似乎一点也没有叫他暖和过来。   “我说话应该客气一点吧?”我问,“还是有什么说什么?”   “我发现你什么忌讳也没有,马洛先生。”   “她们姐妹俩常常在一起混吗?”   “依我看,不大在一起。依我看,她俩各有各走向地狱的道路。薇维安被宠坏了,非常爱挑剔。尽管聪明,心肠却非常狠。卡门还是个孩子,喜欢从活着的苍蝇上揪下翅膀来。两个人的道德观念都不见得比一只猫多,我也没有。斯特恩乌德一家人都没有道德观念。接着问吧!”   “她们俩都受过很好的教育,我想,她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薇维安上过贵族女子中学,后来又上大学。卡门上过半打左右风气越来越开化的中学,上到最后,同她刚入学的时候没有什么两样。如果我作父亲的这样说话,语气有点幸灾乐祸,马洛先生。这是因为我的生命只在旦夕之间,容不下维多利亚式的虚伪了。”他把头靠在椅子背上,闭上眼睛。过了一会,他又突然把眼睛睁开,“我想其实用不着再补充这样的话了:一个人活到五十四岁才第一遭当父亲,现在遇到的这些事谁也怨不着。”   我又喝了一口酒,点了点头。他的灰土一般颜色的细瘦的脖颈上,有一根血管在跳动着。坐在我那边看得非常清楚,但是跳得非常慢,简直不像脉搏。一个身体三分之二已经死掉的老人,却仍然固执地相信自己能够活下去。   “你的推论?”他突然说了一句。   “要是我的话,我会给他钱的。”   “为什么?”   “这是一个花不了多少钱就能省却一大堆麻烦的问题。在这件事背后还藏着点什么。但是谁也不会叫您心碎,如果您的心还没有破碎的话,非得要不少骗子手敲诈你很长时间,你才会有点感觉的。”   “我是有自尊心的。”他冷冷地说。   “有人就是要利用您的自尊心。这是最容易的一种愚弄人的方法。或者利用自尊心,或者借助警察。除非您证明这是骗局,否则盖格是能根据借条索回这笔欠款的。但是他没有硬要,而是把借条寄回给您,而且坦白承认这是赌债。这就给了您自我防卫的权力,即使他还留着借条也无济于事。如果他是个骗子,可以说他是精通此道的;如果他是个老实人,偶然放点债,这笔钱是应该给他的。您刚才说给了一个叫乔·布罗迪的五千块线,这个布罗迪是什么人?”   “一个赌棍。我记不清楚了。诺里斯会记得,我的管家。”   “您的两个女儿自己手头有钱吗,将军?”   “薇维安有,但是不多。卡门年龄还小,要等成年以后才能拿到母亲的遗产。我给她俩的零花钱不少。”   我说:“我可以把这个盖格给您打发走,将军,如果您要我做的仅仅是这件事的话。不管他是怎样一个人,干的是什么营生。也许在您付给我的酬劳之外,还要您破费一点。当然了,他将来会不会再来捣乱,我不敢保证。给他们一点甜头绝对不会叫他对您死心的。您的名字已经记到他们的账本里了。”   “我知道了。”他的宽大、瘦削的肩膀在他的褪了色的红浴衣里耸了耸,“几分钟以前你说应该把钱给他。现在你又说给他钱也不顶事。”   “我的意思是,让他敲一点小竹杠可能是一种更便宜的、更省事的解决办法。这就是我的全部看法。”   “我怕我是个性格急躁的人,马洛先生。你的费用是多少?”   “我一天挣二十五块钱,外加必要的开销——如果我走运的话。”   “我知道了。如果要从脊背上去掉瘤子,这个价钱并不高。手术要做得轻巧。我希望你了解这一点。做手术的时候尽量别让病人感到震动。也许瘤子还不止一个,马洛先生。”   我喝干了第二杯酒,把脸和嘴擦了擦。肚子里装上白兰地之后,一点也没有感到室内的懊热好受一些。将军对我眨着眼睛,手不断地在扯毯子边。   “如果我认为这人还多多少少讲点义气的话,我能不能同他达成一项协议?”   “可以。这件事我已经交到你手里了。我做任何事决不三心二意。”   “我一定把这家伙搜寻出来。”我说,“他会觉得一座大桥要在头顶上崩塌下来了。”   “我相信你能做到。对不起,我不能同你多谈了。我累了。”   他伸出手去,按了一下安在椅子扶手上的一只电铃。电铃线接着一道黑漆电线,电线沿着那些栽着腐烂发霉的兰花的墨绿色木桶,一直蜿蜒到门口。老人闭上眼,又重新睁开眼瞪了我一下,然后就仰卧在靠垫上。眼皮又耷拉下来,不再理会我了。   我站起身,把我的上衣从潮湿的藤椅背上拿起来,穿过一盆盆的兰花走出去。我走出里外两扇屋门,站在室外。深吸了两口十月的清新空气。暖房对面、汽车库前面的汽车夫已经不在了。管家从红石板路向我走来,步伐轻快,脊背挺得很直,像一块烙衣服用的垫板。我把上衣穿好,站在那里看着他走过来。   他在离我两英尺左右的地方站住,一本正经地说:“在您离开这里以前,雷甘太太想见见您,先生。关于费用的事,将军通知我给您开一张支票,您觉得需要多少都可以用支票提取。”   “他是怎么通知你的?”   他愣了一会,接着就笑了:“啊,我明白了,先生。当然了,您是侦探。他通过按电铃告诉我的。”   “你给他开支票吗?”   “他给了我这个权力。”   “这个权力不错,你死了以后用不着埋在乱葬岗子里了。现在我不需要钱,谢谢。雷甘太太要见我做什么?”   他的一对蓝眼睛盯了我一眼:“她对您到这里来的目的有些误解,先生。”   “谁把我到这里来的事告诉她了?”   “她的窗户正对着暖房,她看见咱们走进去了。我只好把您的身份告诉了她。”   “我不喜欢这样。”我说。   他的蓝眼睛蒙上了一层寒霜:“您是想告诉我我的职务该是什么吗,先生?”   “没那意思。但是我对猜测你的职务都包括什么范围倒有极大兴趣。”   我们两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地互相凝视了一会儿,接着,他那对蓝眼睛又瞪了我一眼,便转身走开了。   第三章   这间屋子太大了一些。天花板过高,房门也大得出奇,白色地毯从屋子一边铺到另一边,仿佛箭头湖上刚刚下了一场雪。屋子里到处是高大的穿衣镜和玻璃摆设。象牙色的家具镶着镀铬的金属装饰,宽大的象牙色窗帘一直垂到雪白的地毯上,离开窗玻璃足有一码远。白色的杂物使象牙颜色显得有些肮脏,而象牙色的家具又把白色衬托得像血液流尽般地惨白。窗户直对着越来越阴沉的小山岗。雨马上就要下起来。屋子里已经感到憋闷了。   我在一张巨大的软椅边上坐下,看着雷甘太太。雷甘太太是很有瞧头儿的,她是个挺能惹麻烦的女人。这时她正放平了身子,躺在一张式样极为现代化的躺椅上,连拖鞋也没有穿。   我瞧着她那两条穿着透明丝袜的腿。她摆放腿的姿势似乎就是为了让人盯着看的,膝盖以下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有一条腿还可以往上边看得更远一些。她的膝盖生得很肉感,还带着好像长在面颊上的酒窝,不是那种满是棱角的粗大骨骼。她的小腿很美,脚踝又细又长,优美的、富有旋律的线条完全可以谱作一首音乐诗。她的身躯高瘦、非常强健。她仰卧在躺椅上,头倚在象牙色的缎子靠垫上。她的鬈曲的头发是黑色的,从中间分开,眼睛同大厅中肖像上的一样乌黑、灼热。她的嘴很美,下巴也很美;嘴角略微有些下垂,给人以忧郁的感觉,下唇却很丰满。   她正拿着一只酒杯,喝了一口,从酒杯边上冷冷地直望着我。   “原来你是个私人侦探。”她说,“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种人存在。除非在书里面,再不然就是在旅馆里鬼鬼祟祟探听别人闲事的小瘪三,衣服脏得像油包。”   她说的这些话我毫不在意,我把它们当作耳旁风。她把酒杯放在躺椅的扁平扶手上,手指上的绿宝石戒指一闪。接着她整理了一下头发,慢吞吞地说:“你喜欢我爸爸吗?”   “喜欢。”我说。   “他很喜欢鲁斯提。我想你已经知道鲁斯提是谁了。”   “嗯哼。”   “鲁斯提有时候很实际、很庸俗,但是他很真实。爸爸觉得他很有味道。鲁斯提不该这样不辞而别的。爸爸很伤心,虽然他嘴里不说。也许他对你说了吧?”   “说了一点儿。”   “你大概不是个爱说话的人,马洛先生?爸爸想让你找他,对不对?”   在她把话头打住的时候,我很有礼貌地凝视着她:“也对也不对。”   “你这不叫回答。你认为能找到他吗?”   “我没有说我想替他找。为什么不到帮助寻人的机构去联系一下呢?他们有一个组织,我却只是一个人单干。”   “啊,爸爸不想把警察招进来。”她又从酒杯边上眼也不眨地望着我。过了一会儿,她把酒喝光,按了一下电铃。一个女佣人从一扇侧门走进屋子里来。这是一个中年妇女,生着一张温顺的黄色长脸,一只长鼻子,两只好像汪着水似的大眼睛,没有下巴颌。她的整个外表像一只使用多年以后放到牧场去的温驯的老马。雷甘太太对她指了指空杯子,她又掺和了一杯酒,递过去,便离开了屋子。自始至终她一句话也没有说,更没有向我这边望一眼。   当门关好以后,雷甘太太说:“好吧,同我说说你准备怎样办这件事吧。”   “他是什么时候溜走的?怎样溜走的?”   “爸爸没同你说吗?”   我侧着头,对她笑了笑。她的脸刷地一下红了。她的一对目光炯炯的黑眼睛射出愤怒的光芒。   “我看不出来你为什么这么遮遮掩掩,什么也不同我说。”她气乎乎地说,“而且我也不喜欢你的态度。”   “你的态度我也并不欣赏。”我说,“不是我要求来见你的。是你把我找来的。你向我摆阔气、喝苏格兰威士忌酒当午餐,这我都没有意见。向我展览你的大腿也没有什么。你的腿很漂亮,我有缘结识真是三生有幸。你喜欢不喜欢我的态度与我毫不相干。我的态度确实很不好。在冬天的漫漫长夜里,我自己也常常为这个难过。这一切都无所谓,重要的是,你别再浪费时间套问我了。”   她把手里的杯子使劲往椅子扶手上一摔,震得杯里的酒都洒在象牙色靠垫上。她一下子把两脚悠到地上,站在我前面,眼睛里闪着火花,鼻翼胀得大大的。她的嘴张了开来,牙齿闪着亮光。指节在握紧的拳头上白得没有血色。   “没有人跟我这样说过话。”她呼吸急促地说。   我坐在那儿对她微笑。她慢慢地把嘴闭上,低头看了看洒到垫子上的酒,她在躺椅边上坐下,用一只手托着下巴。   “我的上帝,你这个漂亮的大坏蛋!我真该把一辆布依克汽车摔到你身上。”   我在大拇指指甲上划了根火柴,没想到这次居然划着了。我向半空中喷着烟,等着下文。   “我讨厌傲慢的人,”她说,“讨厌得要命。”   “你到底害怕什么,雷甘太太?”   她的眼睛开始的时候泛着眼白,一会就黑起来,直到几乎完全被黑眼珠占据了。她的鼻翼也好像被人捏了一把。   “他不是叫你来办这件事的。”她说话的语调仍然很不自然,听得出来怒气还没有完全平息,“关于鲁斯提的事,我是说。是鲁斯提的事吗?”   “你还是问他去吧。”   她又冒起火来:“滚出去!他妈的,滚出去!”   我站起来。   “坐下!”她一点不客气地说。我坐了下来。我在手掌上啪的一声划了下手指头,等着下文。   “请,”她说,“请坐下。你能够找到鲁斯提——如果爸爸要你这样做的话。”   她这一手仍然没发生作用。我点了点头,问:“他是什么时候走的?”   “一个月以前,一天下午。他把自己的车一开就走了,什么话也没有留下。后来他们在一个私人汽车房里找到了他的车。”   “他们?”   她变得乖巧起来,她的整个身体好像都放松了。接着她向我做了个媚笑:“这么说来他并没有告诉你这件事啊。”她的声音甚至带着些高兴,倒好像她同我斗智已经战胜了我似的。或许她真的战胜了。   “他告诉了我雷甘先生的事。确实说了。但是他找我来不是为这件事。你想盘问我的就是这个吗?”   “他爱告诉你什么就告诉你什么,我一点也不关心。”   我又站起来:“那么我就走了。”   她没有说什么。   我走到我进来的那扇高大的白门前边。我转过头一看,她正用两排牙齿咬嘴唇,就像一只小狗在用牙啃地毯边一样。   我走出她的屋子,从楼梯走到下边的大厅。管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手里拿着我的帽子。在他给我开门的时候,我把帽子戴到头上。   “你弄错了。”我说,“雷甘太太没有想见我。”   他顿了顿满头银发的脑袋,很有礼貌地说:“对不起,先生,我总是把事情弄错。”他在我背后关上了门。   我站在台阶上,一边吸纸烟,一边望着一层比一层低的花坛和修剪得非常整齐的树木,直到最下面围着这座宅邸的一排尖头镀得铮亮的铁栅栏。一条汽车道在两道挡土墙中间弯弯曲曲地通向打开的大铁门。篱笆外面,那一边山坡继续迤逦而下,一直延续好几英里。在这一片低矮地带,模模糊糊地可以看到一些油井的木头井架。斯特恩乌德一家人就是靠这些油井发的财。如今这一带大部分已经开辟成公园,修建得非常整齐。斯特恩乌德将军已经把这块地皮捐献给市政府了。但是他仍然有一小块地方一簇簇的油井在往外喷油,每天可以生产五六桶。斯特恩乌德一家已经移到山上去了。他们既闻不到刺鼻的石油味,也闻不到烂泥地的臭气。但是从他们住宅前面的窗户向远处望去,却还可以看到使他们发财致富的这些设施,如果他们想这样做的话。我可不认为他们对这个还有多大兴趣。   我顺着一条砖路从一层花坛下到另一层,沿着铁栅栏一直走到大门。我的汽车就停在门外马路上一株大胡椒树下面。这时,远处山丛里已经响起了惊雷,山顶上天空呈现出一片阴沉沉的黑紫色,马上就要下大雨了。已经闻得到空气里一股雨腥气味。在我把汽车开进城以前,首先把可以折叠的帆布篷支了起来。   她的两条腿非常漂亮。这一点我毫不夸张。她和她父亲是两位可敬可爱的市民。父亲可能只是想试验试验我,他让我做的事该属于律师的职权范围。即使专门经售珍版书籍的阿瑟·奎恩·盖格先生确实是个敲诈犯,这也仍然是律师的事务。除非这件事在表面现象之外,还存在着大量隐情。尽管现在我只能做出粗略的观察,但我还是认为,把这些隐情一一发掘出来会给我很大乐趣的。   我开着车,到了好莱坞公共图书馆,借了一本大厚书——《著名初版书》,作了一点肤浅的研究。看了半个钟头,我觉得有食欲去吃午饭了。   第四章   A·G·盖格的书店是在大马路靠近拉斯·帕尔玛斯一带,位于路北面的一家有门脸儿的店铺。店门在铺子正中,凹进去一段。橱窗安着铜制窗框,后面悬着中国式帘幕,从外面一点儿也看不见书店里面是什么样子。橱窗里摆着各式各样的东方小摆设,因为我平时只积攒没有付清的账单,从不收藏古董,所以我弄不清这些东西值不值钱。店门上镶着一块厚玻璃,里面的光线很暗,我从门外边还是看不清书店的内部。书店一边是这座楼房的入口,另一边是一家闪烁耀眼的珠宝店。珠宝店的老板正站在门口,摇晃着身子,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这是个高个子、白头发的犹太人,长得很漂亮,穿着一身瘦瘦的黑衣服,右手戴着一只大约有九克拉的钻石戒指。看到我转身走进盖格的书店,他的嘴唇上浮现出一抹会意的笑容。我随手把门轻轻关上,在一块从一面墙铺到另一面墙的又厚又大的蓝色地毯上走进去。屋子里摆着蓝皮子的软椅,椅子旁边立着吸烟用的小台子。光洁的窄条桌子上摆着几套皮面上印着花纹的书籍,夹在书档中间。墙上玻璃阁子里摆着更多的皮面印花书籍,非常唬人的摆设,兴办企业的阔佬会论码地买下来,叫人一本本地贴上“某某人藏书”的书签摆起来的。店铺后面是一道带花纹的木隔扇,中间有一道门,门是关着的。在隔扇和一道墙构成的一个角落里,一个女人坐在一张小桌后面,桌上摆着一台雕花的木头台灯。她慢吞吞地站起身,扭扭摆摆地走过来:她穿着一件紧紧裹着身子的黑衣服,在灯光下一点也不闪亮。这个女人的腿很长,走路的姿势是我很少在书店里看到的。她的头发是发暗的金黄色,棕眼睛,鬈成小圈的睫毛,头发从耳朵上面光滑地梳到后脑勺,耳垂上两颗漆黑的宝石像是两颗大纽扣,闪闪发光;她的一手指甲染成银灰色;尽管她的服装打扮非常摩登,她说话的调子却不怎么文雅。   她走向我身边,身上散发出的性感足以搅散商人们的一席午宴。她歪着头,伸手理了理一缕有点儿散乱、但又不完全散乱的闪着柔光的头发。她脸上的笑容是试探性的,如果你下一点工夫,那笑容完全可能变得很媚人。   “是想找一本什么书吗?”她问道。   我已经把角质镜框的太阳镜戴上了。我把声音提高了一个音阶,让一只小鸟在里面鸣叫:“你们这里会不会凑巧有1860年的《本·胡尔》?”她并没有回答“什么玩意儿”,但是她很想这么回答。她淡淡地笑了笑:“第一版?”   “第三版。”我说,“第116页上有一个印刷错误的那一版。”   “对不起,目前我们没有。”   “那么1840年的《奥丢邦骑士》呢?当然,我要全集。”   “哦——目前也没有。”她像小猫一样使劲儿咕噜了一下。她的笑容现在已经吊在牙齿同眼眉上,正在考虑,如果让它掉下来会不会砸在什么东西上。   “你们是卖书的吗?”我继续用我的满有礼貌的假嗓子说。   她上下打量我一下,收敛起脸上的笑容。她的眼神介于平常同严峻之间。身体僵直起来。她把银指甲向玻璃书柜一挥。   “你看那里面放的像是什么——葡萄吗?”她挖苦了我一句。   “噢,这类东西我不感觉兴趣,你知道。也许上面还带有复制下来的铜版画——彩色的两便士,黑白的一便士。这些不值钱的东西哪儿都买得到。不,对不起。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我懂了。”她尽量想用千斤顶把笑容再顶到脸上来。她像一个害了腮腺炎的市参议员那么恼火,“或许盖格先生可以——但是他现在出去了。”她的一双眼睛什么也不放过地审视着我。她对于珍版书籍一窍不通,就像我不懂怎么指挥跳蚤在马戏团演戏一样。   “过一会儿他会回来吗?”   “我怕他要很晚才回来。”   “真糟糕。”我说,“哎,真糟糕。我想在你们这儿的舒服的椅子上坐一会,抽支烟。我下午没有事。除了我要上的三角课以外,没有什么要动脑子想的。”   “可以。”她说,“可——以,当然可以了。”   我放松身体在一张椅子上坐下,用放在烟几上的圆形镍制打火机点着一根纸烟。她仍然站在那里,用牙齿咬着下嘴唇,眼睛里透出迷惘、困惑的神情。最后她点了点头,慢慢转过身去,走回角落里自己的小台子边去。她从台灯后面继续盯着我。我把两脚搭起来,打了个呵欠。她的银指甲伸出去,想拿起台子上的电话机话筒,但是并没有碰它。她又把手指放下,在桌子上轻轻地敲起来。   大约有五分钟,室内寂静无声。店门开了,一个生着大鼻子、身躯高大的人轻手轻脚地走进来。他手里拿着一支手杖,脸上带着如饥似渴的表情,一走进来就用力把门关上,大步走到女人坐的那个角落,把一个纸包放在桌上。他从衣袋里掏出一只包着金角的海豹皮钱包,让那个金发女郎看了看里面的什么东西。女人按了一下安在桌子上的电铃。身躯高大的人走到木板隔扇上的小门前边,推开一道缝,侧身溜了进去。   我吸完了第一根纸烟,又点第二根。时间一分钟又一分钟地过得很慢。马路上各种车辆的喇叭声一刻也不停。一辆大红色市区公共汽车呜呜地开过去;交通指挥灯改变信号时响了一阵铃声。金发女郎把头靠在胳臂肘上,用手罩在眼睛上面盯着我。隔扇上的门开了,拿着手杖的高个子走出来。他手里拿着另外一个纸包,样子像一本大书。高个子走到台子前边付款。他出去的时候同走进来的姿势一样,脚后跟着地,张着嘴呼吸,从我身旁走过的时候斜着眼睛使劲盯了我一眼。   我站起身来,向金发女郎掀了掀帽子,跟着那个人走出去。他是向西走的,一边走一边不断抡手杖,在自己的右脚面上划着小弧形。追踪这个人一点也不费力。他的外衣是用一块颜色非常花哨的粗呢子做的,肩膀很宽,脖子像根芹菜茎似地伸出来,走路的时候脑袋一摇一晃。我跟在他后面走了一个半街头区。过高原路路口的时候,我趁着路口亮着红灯,在他身旁站住,有意让他注意到我。开始他只是向我这方向随便看了看,但是突然他斜着眼睛盯了我一眼,而且马上把头转过去。   换了绿灯以后,我们走过高原路,又继续走了一个街区。他迈开两条长腿,到了转角的时候已经把我甩到二十码之后了。他拐到右边一条街上。这条街是个上坡,他走了大约一百英尺,站在那里,把手杖勾在手臂上,从里面口袋里摸出一个皮制烟盒。他把一根纸烟衔在嘴里,把火柴盒掉在地上,在俯身拾火柴的时候回头看了看。他发现我正在街角看着他,就像屁股上让谁踢了一脚,马上挺直了身子。他甩开两腿趔趔趄趄地往坡上走,一边走一边用手杖敲着人行道。他又向左转过去。当我走到他转弯的地方,他在我前边至少有半个街区了。   我追他追得呼哧呼哧地直喘气。这是一条两旁栽着树的窄街,一面是挡土墙,一面是三幢花园平房的庭院。   他跑得无影无踪了,我沿着这条街东张西望。走到第二座平房院子前面我发现了一点东西。这幢房子名叫“拉·巴巴”。院子非常安静,光线朦胧,两边有两排遮满树荫的平房。   平房中间的甬路两边,种着修剪得又粗又短的意大利柏树,样子活像《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里的油缸,在第三个油缸后面一只花里胡哨的袖子闪动了一下。   我倚在街边一株胡松树上,等待着。远处山谷里雷声又隆隆地响起来。电光在向南奔驰的层层叠叠的乌云里一闪一闪地发亮。几滴雨珠试探性地落下来,在人行道上留下几个镍币大小的湿点。空气像斯特恩乌德将军养兰花的暖房里一样闷浊。   树后边的袖子又露出来,接着是一个大鼻子、一只眼睛和没有戴帽子的黄里带红的头发。这只眼睛在瞪着我。一会儿,它不见了,另一只眼睛又像啄木鸟似地出现在柏树的另一边。五分钟过去了,我已经把他握在掌心里了。像他这样的人都是极其神经质的。我听见树后边划了一根火柴,接着便响起了口哨声。过了一会儿,一个人影从草地上溜到旁边一棵树后边,然后走到甬路上,径直向我走过来。他一面抡着手杖,一面吹口哨,口哨吹得很不是味儿,听得出来他心惊胆战,只是故作镇静。我抬头看着乌云满布的天空。他在离我十英尺远的地方走过去,一眼也不看我。他现在平安了。他已经把那东西藏起来了。   我看着他一直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然后走到拉·巴巴中间的甬路上,分开第三棵柏树的树枝。我拿出来一本厚纸包着的书,夹在胳臂底下,离开了这个地方。一路上谁也没有吆喝我把东西放下。   第五章   回到大马路以后,我走进一家杂货店的电话棚,查到阿瑟·奎恩·盖格先生的住址。他住在拉维恩·特雷斯街,这是月桂谷大街通向山腰的一条横街。我扔了一个镍币,拨了他的电话号码。我这样做纯粹是为了好奇。电话没有人接。我又翻了一下电话簿的分类查号栏,记下了我当时所在地段附近的几家书店。   我去的第一家书店在马路北面,底层面积很大,专卖文具和办公用品,底层与二楼之间有一个夹层房间,摆着不少书。   这不像是我要找的地方。我过了马路,向东走了两个街区,到第二家书店去。这一家样子有点像了:一间狭长的小店铺,从地板到天花板堆满了书,四五个看闲书的人正在里面消磨时间,用脏手指头往新书的护封上按指印。没有人出面干涉。我一直走到书店的最里面,走进一道隔扇,找到一个正在桌前阅读一本法律书的皮肤黑黑的女人。   我把皮夹打开,放在桌上,让她看了一眼别在皮夹里页上的工作证章。她看了看,取下眼镜,身子往椅背上一靠。我把皮夹装起来。她生着一张皮肤紧紧的犹太女人的智慧的面孔。她盯着我,没有说话。   我说:“能不能帮我一点儿忙,一点儿小忙?”   “我不知道。什么事?”她的声音平滑而有些沙哑。   “你知道马路对面有一家盖格开的铺子吗?往西走,离这儿两个街区。”   “我可能从门前走过。”   “那是一家书店。”我说,“不是你们这样的书店:你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表示不屑地把嘴角往上一翘,没有说什么。   “你看见过盖格吗?”我问。   “对不起。我不认识盖格先生。”   “这么说,你不能告诉我他是什么长相了?”   她又翘了翘嘴角:“为什么我要告诉你?”   “一点理由也没有。要是你不想说,我不能勉强你。”   她往隔扇外面看了看,又把身体靠在椅子上:“你给我看的是警察局长的证章,是不是?”   “警察局长的荣誉代表。那东西纯粹是闹着玩。不比一角钱一支的雪茄烟值更多钱。”   “我懂了。”她拿起一包纸烟,摇出了一支,撅起嘴唇把烟叼住。我划着一根火柴,举给她。她谢了谢,又靠在椅背上,透过缭绕的烟雾瞧着我。她小心翼翼地说,“你想知道他的样子,你不准备同他见面?”   “他不在店里。”我说。   “我想他会去的。他总得到自己的铺子里去啊。”   “目前我还不想同他直接打交道。”我说。   她又从打开的门往外看了看。   我说:“懂得不懂得一点关于珍本书的事?”   “你可以考考我。”   “你们有没有1860年版的《本·胡尔》,第三版,第116页有一行印重了?”   她把黄皮的法律书往旁边一推,拿出另外一本大书放在桌上,翻了翻,找到她要找的地方,查看了一下。   “啥也没有。”她头也不抬地说,“根本没有这一版。”   “不错。”   “你究竟想干什么?”   “盖格书店的那个女人并不知道这个。”   她抬起头来:“我明白了。你使我感到兴趣。模模糊糊地感到点儿兴趣。”   “我是个私人侦探,正在侦查一个案子。也许我要求你帮忙的事太多了。但是我觉得这是无所谓的事。”   她吹了一个灰色的、飘飘摇摇的烟圈,用手指头戳了一下。烟圈一缕缕地散开了。她声色不动地继续吸烟。   “据我估计,四十岁刚出头。中等身材,有一点胖。体重大概有一百六十磅。胖脸,陈查礼【注】式的胡子,脖子很粗,肌肉松软。全身肌肉都很松软。衣服很讲究,平常不戴帽子,装做对古董很内行的样子,实际上一窍不通。啊,对了。他的左眼是假的。”   【注】美国侦探小说家厄尔·德尔·毕格斯(1884一1933)创造的华裔夏威夷侦探,蓄着中国式的胡须。   “你可以当一名很能干的警察。”我说。   她把参考书放回桌边的一个书架上,又把面前的法律书打开:“我希望别当警察。”她说,她把眼镜戴上。   我谢了谢她,走出这家书店。雨已经下起来。我臂下夹着那本包好的书跑起来。我的汽车停在一条横街上,对着大马路,几乎正对着盖格的书店。还没跑到汽车前面,我身上就已经淋湿了。我连跌带滚地进了汽车,连忙把两边的窗玻璃摇起来,用手帕把纸包擦干。我把纸包打开了。   我当然知道这里面包的是什么。一本很厚的书,装订很讲究,印刷精美,纸张也是上等的。书里面附有不少整页艺术照片。无论照片或文字都非常污秽,不堪入目。书已经不新了。   书前扉页上印着日期——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一本专供租赁的书。这是一家出租黄色书的铺子。   我重新把书包好,锁在座位后面的车厢里。一家这样的黑书店,在大马路上公开营业,一定倚着很有势力的后台。我坐在那里,吸着纸烟的毒雾,听着车外的雨声,琢磨着这件事。   第六章   雨水已经灌满了阴沟,溢到地面上来了。马路上积水过了膝盖。体格高大的警察穿着油布雨衣像大炮筒子似地闪闪发光。他们正把叽叽咯咯地笑着的女孩子抱过水深难走的地方,他们玩这个游戏玩得很有意思。雨点像击鼓似地敲打着汽车车篷,帆布篷开始漏雨了。脚底下积了一滩水,专门为我准备出一个搁脚的地方。按季节说,这场暴雨下得太早了一些。我费劲地穿上一件军用胶里雨衣,飞快地跑到最近一家杂货店,买了一品脱威士忌。回到汽车里以后,我喝了一大半,为了暖和暖和身体,也为了提高一下情绪。我的汽车在这里停的时间已经过长了,但是警察们正忙着在雨水里抱女孩子,忙着吹哨子,顾不上同我找麻烦。   虽然下着雨,也可能正因为下雨,盖格书店的生意非常兴隆。一辆辆非常漂亮的汽车在书店前面停下来,衣冠楚楚的顾客走进走出,个个臂下夹着纸包。到这里来的并不都是男人。   四点钟左右,他露面了。一辆奶油色的小轿车停在铺子前一面,当他俯身从车里出来,走进铺子里的当儿,我一眼瞥见他的胖脸和陈查礼式的小胡子。他没有戴帽子,穿着一件系着腰带的绿色皮雨衣;从我待的地方,我看不到他的玻璃假眼。一个穿着皮夹克的高身量、漂亮的青年人从铺子里走出来,把汽车开到书店后面,又步行走回来。他的乌黑的头发已经淋湿,贴在头皮上了。   又过了一个钟头。天色渐渐黑下来,商店里的灯火在大雨里显得非常暗淡,一点点光亮几乎都被漆黑的街头吞噬进去了。有轨电车像生着气似地丁丁当当地驶过去。大约五点一刻,穿夹克的高个儿小伙子拿着一把雨伞又从铺子里走出来,把停在后面的那辆奶油色的轿车开了回来。当汽车停在书店门口的时候,盖格从里面走出来,小伙子在他头上擎着雨伞。   小伙子把伞折叠好,甩了甩,递到车里面,三步两步地跑回屋子里去。我发动了马达。   轿车沿着马路向西驶去。我不得不把车头掉到左面。我惹恼了好几辆过路的车辆,一个电车司机甚至把头伸到车外对我喊了几句很不入耳的话。在我把车开进快车道以前,盖格的轿车已经开出两个街区了。我暗自希望他现在是回家去。我有两三次瞥见了他的汽车,在他转到月桂谷大街上的时候我终于把他追上了。这是一条上坡路,他行驶了一半,车子向左转去,驶上一条湿漉漉的水泥路,我知道这就是拉维恩·特雷斯街。这条街非常狭窄,一边是一道高坡,另一边是三三两两的小房子散落在迤逦向下的山坡上,所以这些房子的房顶高出路面不多。每一所房子前面都有矮树丛的屏障。整个这一带的树木都湿淋淋地不住滴落着水珠。   盖格已经把车灯开开,我却没有开。我加快速度,在一个转弯的地方超到他前面。在我开过一所房子的时候我看到门牌号码,走到这一街区尽头的时候便把车转进一条横路去。盖格的车已经停住了。他的车灯从一间汽车房里斜射出来。他住的这所小房子门前有一个方形树障,正好把前门完全遮住。我看着他打着伞走出汽车房,穿进门前的树篱。从他的举止看,他并没有猜到自己正被人追踪。住房里的灯亮了。我把车轻轻开到他上首的一所房子前面,这所房子看样子是一所空房,但是外面并没有悬着出租、出售的牌子。我把汽车的火灭了,摇下窗玻璃,透一下空气。我从瓶子里喝了几口酒,坐在车里面。我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但是我觉得我应该在那里等着。   时间慢吞吞地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   有两辆小汽车开上山来,一直往山顶开去。这条街似乎很少有车辆往来。六点钟过后,有更多的明亮的车灯在疾雨里掠过。天已经完全黑了。一辆小汽车滑到盖格的住房前面停住。   车灯的钨丝暗下来,熄灭了。车门打开,一个女人走了出来。一个纤小、苗条的女人,戴着一顶流浪儿式的便帽,穿着透明的雨衣。她从迷宫似的树篱里走进去。隐约听到了门铃声,从房门射到雨地里一道亮光,门关上了。一片寂静。   我从汽车存物箱里取出手电筒,走到下面,查看开来的这辆车子。这是一辆褐红色、或者也可以说是深褐色的帕卡德牌旅行车。左边的窗玻璃没有摇上去。我伸手摸到了夹着驾驶执照的塑料套,用手电筒照了一下:   车主:卡门·斯特恩乌德。   住址:西好莱坞区,阿尔塔·布利亚·克瑞森特3765号。   我又回到自己的汽车里,坐在那里。车篷上的雨水不断滴落到我的膝头上,我的肚子因为装满了威士忌像着了火一样。再没有汽车开到山上来了。我的汽车面对的这所房子一直没有开灯。要是想在这个地方干点坏事,环境倒是非常理想。   七点二十分从盖格的房子里闪出一道耀眼的光亮,很像夏天雷雨时的一道闪电。当黑暗又把一切吞没以后,一声清脆的、不太大的尖叫声从房子里传出来,散失在室外渗透了雨水的树丛里。我跳出汽车,在我还没走到盖格房前时,喊叫的回声已经完全消失了。   这一声尖叫中并没有恐惧之感:这是觉得有些好玩的惊愕,是喝醉了酒以后在撒疯,是一个白痴的毫无道理的呼叫。   这声音让人感到作呕。它使我想到疯人院里穿白衣的男护士、带铁栏杆的窗户、带有系牢手脚的皮带的小硬床。当我从树篱的空隙钻进去,绕过遮掩着大门的方形树障以后,盖格的房子里已经一点声音也没有了。大门上的门环是一只衔在狮子嘴里的铁环。我伸出手去,握住了门环。   就在这一瞬间,好像有人在等待着信号似的,屋子里砰砰砰地响了三枪。好像有人厉声长叹了一口气。接着扑通一声,有一件什么重东西摔在地上。   这以后是匆忙的脚步声——有人逃跑了。   门前的马路很窄,把一边的高岸同另一边的房屋联结起来,好像横在峡谷上的一座窄桥。房屋前边没有门廊,没有空地,也没有通到后门的小路。后门门外有几层木头台阶,通到底下的一条窄巷。我完全了解后门的情况,因为我听见木头台阶上一阵咚咚的脚步声,有人跑下去了。接着我听见汽车发动的突突声。很快地汽车就消失在远方了。我好像听见了另外一辆汽车的声音,但是不敢肯定。我前面的房子又像墓穴一样地寂静了。用不着再着急,已经在屋子里的反正也跑不了了。   我骑在甬路边上的树篱上,尽力向挡着轻纱但没有挂着窗帷的落地窗户探过身去,想从纱帘接缝的地方看看里边的情况。我只能看见映在墙上的灯光和书橱的一角。我回到下面的甬路上,从甬路的一头,向大门冲了过去,用肩膀使劲一撞。我这个行动实在愚蠢透顶。所有加利福尼亚住房的装置惟一无法闯进去的就是正门。我这样做的结果只不过是撞得我肩膀酸痛,气得我差点发疯。我又爬过树篱,对着落地窗户踢一脚,我用帽子裹着手把一扇小窗户下面的碎玻璃取出。这时,我已经能把手伸进去,拉开窗户的插销:剩下的事就一点不费劲儿了。   窗户上面没有插销,窗钩一推就开。我爬进屋子。   屋子里的两个人对我这种破窗而入的方式都没有理会,虽然两个人中已经断了气的只是一个。   第七章   这是一间很宽的屋子,和这所房子整个宽度相等。天花板非常低,棕色的灰泥墙上装饰着一幅幅中国刺绣,本色的木柱上挂着中国和日本图片。书橱很低,桃红色的地毯非常厚,一只金花鼠可以在里面待一个星期连鼻子也露不出来。地板上东一处西一处扔着许多软垫和丝织品,倒像是任何人在这里居住都得随手拿一件摆弄摆弄不可。屋子里还有一张矮矮的宽大的长沙发,铺着玫瑰色的织锦。沙发上放着几件衣服,一件是淡紫色的绸子内裤。一盏很大的雕花灯,下面带着一个底座;另外两盏落地式台灯罩着翡翠色长穗灯伞。一张黑色书桌,四角装饰着奇形怪状的雕像,书桌后面是一把扶手和椅背雕着花的乌木椅,铺着黄色缎子坐垫。屋子里飘散着各种不同的气味,最显著的似乎是没有散尽的刺鼻的火药味和让人恶心的乙醚的香味。   屋子的一头放着一个矮台子,台子上有一把高背的柚木椅。卡门·斯特恩乌德小姐正坐在上面,屁股底下铺着一块带穗的橘红色披巾。她笔直地坐在椅子上,两臂平摆在椅子扶手上,并着两膝,整个姿势很像一座正襟危坐的埃及女神。她的下巴摆得周周正正,光洁的小牙在微微张开的嘴里闪闪发光。石板色的灰眼白几乎把眸子吞没。这是一对疯人的眼睛。   她好像一个没有知觉的人,但她的姿势又不像是失去了知觉。她心里似乎认为正在作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而且非要把这件事作好不可。她嘴里发出轻微的咯咯笑声,但是这既没有改变她脸上的神情,也没有牵动她的嘴唇。   她耳朵上戴着一对很长的玉耳环。这对耳环非常好看,也许能值几百美元。除了这对耳环,她身上一丝不挂。   她的身体很美,纤小、细腻,肌肉圆实、丰满。她的皮肤在灯光下发着珍珠一样的光泽,两条腿虽然不像雷甘夫人的那样叫人看了销魂,但也非常美丽。我上下看了看她,既没感到难为情也没引起任何情欲。在我看来,她根本不是作为一个裸体女子坐在这间屋子里,她只不过是个服了麻醉药的呆子。在我眼里她永远是个半傻半痴的人。   我把目光从她这里转到盖格身上。盖格仰面朝天躺在地板上,就在中国地毯外缘的穗子边,在他前面立着一根好像是图腾柱似的竿子。这根竿子上面有一个像鹰头似的东西,一只大圆眼睛是相机的镜头。这个镜头正对着赤身裸体坐在椅子上的女孩子。图腾柱的一边支着一个颜色发黑的闪光灯泡。盖格穿着一双厚毡底的中国式拖鞋,腿上是黑缎子睡裤,上身穿着绣花的中国式褂子,褂子的前襟沾满了鲜血。他的一只玻璃眼睛对我闪着亮光,这是他身上最有生气的东西了。一眼就可以看出,我听到的三枪全部命中。他早已断气了。   闪光灯泡就是刚才我看到的一道白光的来源。那一声疯子似的尖叫是这个吃了麻醉药的赤身女孩对镁光的反应。三发枪是另外一个人的主意,想给这出戏添加一个意外的结局。这就是那个从后门跑掉、钻进汽车、逃之天天的人的主意。我对这个人的这种灵感不胜钦佩。   黑色书案的一头摆着一只红漆托盘,托盘上放着几只镶嵌着金丝的细脚酒杯和一只大肚子酒瓶,酒瓶里面盛着棕色的液体。我打开盖子闻了闻。我闻到的是乙醚同另外一种什么东西的气味,可能是鸦片酊。我自己从来没有服用过这种混合剂,但是在盖格家里发现这种东西一点儿也不令人惊奇。   我听着雨点敲打屋顶和北面窗玻璃的声音。除此以外,再也没有别的音响了,没有汽车声,没有警笛声,只有雨点滴滴答答地响个不住。我走到长沙发前面,脱下身上的雨衣,抖搂了一下女孩子脱下的衣服,一件淡绿色的半截袖的女衫。我想我是可以帮她把这件衣服穿上的。我决定把内衣内裤递给她叫她自己穿,倒不是因为我如何讲究礼貌,而是我实在不能叫自己给她穿内裤、扣乳罩。我把她的衣服拿到她坐的椅子那边。斯特恩乌德小姐身上也散发着乙醚气味,在几尺以外的地方都闻得到。她仍然不断发出轻微的叽叽咯咯的声音,下巴上有一小道口水。我在她脸上掴了一掌。她眨了眨眼睛,不再咯咯叫了。我又打了她一下。   “来吧。”我用快活的语调说,“乖着点。咱们把衣服穿上。”   她瞅了我一眼,石板似的眼睛像面具上的窟窿一样空洞。   “滚、滚、蛋。”她叽咕道。   我又打了她几巴掌。她一点也不在乎。她并没有清醒过来。我开始给她穿衣服。她对这个也一点不在乎。她让我把她的胳臂举起来,她叉着手指头,好像认为这种姿势很俏皮。我把她的胳臂穿到袖子里,把衣服从她脊背上拉下来,扶着她站起来。她吃吃地笑着,瘫倒在我身上。我把她搁到椅子上,我把她搁在椅子上,替她穿好鞋袜。   “来走两步。”我说,“咱们乖乖地走几步路。”   我们走了几步。一半时间她的耳环在我胸上敲打,一半时间我们两人像跳慢步舞似地一块劈叉。我们走过盖格的尸体又走了回来。我叫她看了看盖格。她觉得盖格的姿势也很俏皮,她吃吃地笑着想把她的看法告诉我,可是只能从嘴里往外冒白沫子。我扶着她走到沙发前面叫她躺在上面。她打了两个嗝,笑了一阵,便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我把她的内衣塞在自己口袋里,走到图腾柱后边。照相机还在上面,但是里面装底片的暗盒却已经不见了。我在地板上找了一遍,心想也许在他挨枪击以前已经从照相机里取出来了,暗盒没有找到。我抓住他的冰冷、瘫软的手,把他的身体翻过来一些。仍然没有暗盒。我不喜欢事情这样发展。   我走到这间屋子后面的一间,观察了一下这所房子。右边有一间浴室、另一间屋子的门上着锁,最后面是一间厨房。厨房的窗户被撬开了,窗帘已经不见了,窗钩被拉掉的地方在窗台上露着。后门没有锁上。我没去管它,转身看了一下左边的一间卧室。这间屋子很整洁,让人觉得是细心收拾过的样子,像是女人住的地方。床上铺着带皱边的床单:一张配着三面镜子的梳妆台上摆着香水,旁边还有手帕,一点零钱和男人用的刷子,一串钥匙。衣橱里挂着男人的衣服,床单的皱边下面放着一双男人的拖鞋。这是盖格先生的屋子。我把钥匙拿到起居间,打开书案的抽屉。在抽屉最里面放着一只锁着的铁匣子。我用一把钥匙把它打开。匣子里只有一个蓝皮本,本子里有几页按字母顺序写的索引和一些密码字,字体同斯特恩乌德将军收到的那封敲诈信上的斜体印刷字一模一样。我把皮本子揣在口袋里,把我在铁匣上留下的指纹擦掉,然后锁上书桌,把钥匙装好,把壁炉里取暖的煤气关掉,披上雨衣。我想把斯特恩乌德小姐叫醒,但是根本办不到。我只好给她戴上她那顶便帽,裹上外衣,把她抱到外面她的汽车里。我又走回来把所有的灯熄掉,关好前门,从她的皮包里找到车钥匙,把帕卡德牌汽车发动。我没有开车灯就把汽车开到山下。车子开到阿尔塔·布利亚·克瑞森特还没有用到十分钟。这十分钟里,卡门一直在打呼噜,往我脸上喷乙醚的气息。我怎么也不能让她的脑袋不枕着我的肩膀,我能做到的只是不让她滚到我的怀里罢了。   第八章   从斯特恩乌德公馆侧门的窄条玻璃后面透出暗淡的光线。我把帕卡德牌汽车停在楼前的汽车道上,把我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扔在车座上。卡门仍然瘫在角落里打鼾。她的帽子已经斜扣到鼻子上,两只手像死人的一样摆在雨衣的皱褶里。我走出汽车,按了按门铃。里面传出来慢吞吞的脚步声,好像从无限遥远的地方走过来的一样。门开了,脊背挺直、满头银发的管家从里面望着我。大厅里的灯光照着他的头发,好像他头上顶着一个光环。   他说:“晚安,先生。”他说话很有礼貌,他的目光从我身上看过去,瞅着我身后的帕卡德牌小汽车。   “雷甘太太在家吗?”我问。   “不在,先生。”   “我想将军在睡觉吧?”   “是的。吃过晚饭是他最好的休息时间。”   “雷甘先生的女佣人呢?”   “您是说玛蒂尔达?她在家呢,先生。”   “最好叫她出来一下。这件事需要一个妇女来办。你往车里看一眼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他往车里看了一眼,转身走回来:“我懂了。”他说,“我叫玛蒂尔达去。”   “玛蒂尔达该知道怎样照管她的。”我说。   “我们都尽一切力量照管她。”他说。   “我想你也是有经验的。”我说。   他没有理会我这句话。   “好吧,再见。”我说,“我把这件事交给你啦。”   “就这样吧,先生。我可以给您叫一辆车吗?”   “千万不要。”我说,“事实上,我根本没到这里来过。你看到的这些都是幻觉。”   他笑了一下。他向我点了点头。我转过身去,沿着车道走出大门。   我从被雨水冲打的弯曲街道走了十个街区,路边的树不断往我身上滴着水珠。我经过巨大宅邸的一个又一个的灯火辉煌的窗子,这些住房的庭院都阴阴森森,大得出奇。建在远处山坡上的楼房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出房檐、山墙和明亮的窗户,像是森林中的魔宫,非常遥远,可望而不可及。我走到一处汽车服务站。服务站里灯光雪亮——简直是浪费——在这间雾气腾腾的玻璃屋子里,一个戴着白帽、穿着深蓝色风衣、百无聊赖的职员正坐在一张凳子上弯着腰看报纸。我已经想迈步进去了,但还是继续走下去了。我全身淋得像落汤鸡一样。在这样一个夜晚你就是等得胡子老长也未必有出租汽车来。此外,汽车司机永远也忘不了你在这个时间乘过他的汽车。   我大概走了半个多钟头,才重新回到盖格的住处。我的脚步一点也不慢。附近一个人也没有,街上除了我自己的汽车停在隔壁的门前以外没有别的车辆。我的汽车孤零零地停在雨地里像一只无主的野狗。我从车里拿出盛黑麦威士忌的酒瓶,把剩下的半瓶酒顺着嗓子倒进去。我爬进汽车,点着一根纸烟。我吸了半根,把剩下的半根扔掉,又从汽车里出来,走到下面盖格的房子前边。我用钥匙把门打开,走进寂静、温暖的黑暗里。我站在那里倾听着落雨的声音,我身上不住往下滴答水珠。我摸到一盏灯,把它开亮。   我发现的第一件事是墙上少了几条绣花锦缎。我刚才虽然没有数,但是现在墙上有几块棕色墙皮赤裸裸地非常醒目。我往前走了几步,打开另一盏灯。我看了看图腾柱,看了看图腾柱下面那块中国地毯边上的地方,光秃秃的地板上多了另外一块小地毯。刚才这块地毯并没有铺在那里。那里原来躺着的是盖格的尸体。现在盖格的尸体不见了。   这件事使我浑身冰凉。我把嘴唇喂到牙齿上,斜着眼睛望了一阵图腾柱上的那只玻璃眼珠。我在屋子里到处走了一个遍。样样东西都同我第一次进这间屋子一样。盖格既没有在他那张铺着带皱边的床单的床上,也没有在床底下,壁橱里也没有他。他同样也没有在厨房里或浴室里。   剩下的只有后厅右边那个锁起来的房间了。盖格的一串钥匙里有一把同这间屋门的锁正好相配。这间屋子使我很感兴趣,但是盖格并没有藏在这里。我所以对这间屋感兴趣是因为它同盖格的卧室截然相反。这是一间陈设非常简单的男性的卧室:光洁发亮的地板上铺着几块印第安民族图案的地毯,两张直背椅子,一张带木纹的深色写字台,写字台上摆着一套男人用的化妆用具,两只一尺高的铜烛台上插着黑色蜡烛。一张很窄的硬床铺着棕色印花床单。   屋子给人以冷森森的感觉。我把门重新锁起来,用手帕揩拭了一下门把手,回到外间屋子图腾柱旁边。我跪在地上,歪着头仔细观察从地毯到大门的这一段。我想我看到了两条平行的小槽,就像脚后跟拖过的痕迹似的。不管这件事是谁干的,这里面肯定大有文章。死者的尸体要比破碎的心沉重得多。   这件事不是警察干的。如果是警察,他们又要用绳子丈量,又要照相,又要用粉末显示指纹,再加上一人嘴里叼着一支五分镍币的雪茄。这时正忙得不可开交,一定还留在这里没有走呢。这件事也不是杀害盖格的凶手干的。这个人走得太匆忙了。他一定看到了卡门·斯特恩乌德。他拿不准卡门昏迷的程度,是否一定认不出他来。凶手这时一定正在逃向远处某个地方的路上。我猜不出来这个答案,但是既然有人不只想把盖格谋杀,而且蓄意要移尸灭迹,我也乐得让他这样去做。这至少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再把情况摸一摸,看能否报案时不把卡门·斯特恩乌德捎连进去。   我把街门锁上,发动汽车,开回家去。我洗了一个淋浴,换上干衣服,吃了一顿过时的晚饭。吃完饭以后,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一边喝加上热水的威士忌,一边捉摸盖格的皮本子里的密码。我能有把握的只有一点:这另一个人名住址表,很可能是他的一些顾客。全部名字有近百多个。即使没有敲诈的事——我敢说敲诈是少不了的——这也是一桩大发横财的买卖。名册上的任何一个人都是谋杀盖格的嫌疑人。当这个名册交到警察手里以后,我可不羡慕他们的差事。   我上床的时候肚子里装满了威士忌,因为事情办得不顺手懊丧得要命。我梦见一个穿着血淋淋的中国式褂子白人追一个戴着长耳环的赤身露体的女孩子,而我又在后面追这两个人。想用一架没装胶卷的照相机给他们拍照。   第九章   第二天早上天晴了,阳光灿烂,阴云已经散尽。我醒来的时候,嘴里好像塞着一只驾驶汽车戴的手套。我喝了两杯咖啡,看了几张晨报。哪一张报纸也没有登载阿瑟·奎恩·盖格先生事件的报道。我正在想法弄平我的被雨淋湿的外衣上的穗子,电话铃响了起来。打电话的是地方检察官的侦探长伯尔尼·奥尔斯。这次我给斯特恩乌德将军办事就是他给牵的线。   “怎么样,身体好吗?”他说。从他说话的语调听来,他的觉睡得很好,也没有欠别人许多债。   “我昨天酒喝多了。”我说。   “嘿,嘿。”他不很在意地笑了两声,接着又用更为随便的、警察惯用的那种故意装作漫不经心的语气说,“见了斯特恩乌德将军了吗?”   “嗯哼。”   “替他办了点儿事吗?”   “雨下得太大了。”我回答,如果这也算得回答的话。   “这一家人好像不是出这件事就是出那件事。他们家哪个人的一辆大布依克在里多渔轮码头一带掉进海里去了。”   我使劲握住听筒,差点儿要把它捏碎了。我连呼吸也屏住了。   “一点不错。”奥尔斯幸灾乐祸地说,“‘一辆崭新的、漂亮的布依克大轿车让沙子和海水弄得一塌糊涂……啊,我差点儿忘了,车里还有一个人呢。”   我慢慢地往外呼气,我的呼吸好像就悬在我的嘴唇上:“是不是雷甘?”我问。   “什么?谁?啊,你说的是他们家的大女儿跟他交上朋友、后来又结了婚的那个私酒贩子。我没见过这个人。他能在那地方搞什么名堂?”   “别说废话了。你说有谁能在那地方找乐子?”   “我哪儿知道,老兄。我要去现场看看。要不要同我跑一趟?”   “好吧。”   “那就快一点。”他说,“我在办公室里等你。”   我刮了个脸,穿好衣服,随便吃了点早餐,不到一个钟头就到了法院。我乘电梯上了七楼,走到地方检察官下属们办公的一排办公室。奥尔斯的办公室并不比别的房间大,但是他一个人占了一间。办公桌上除了一本记录册、一套廉价的墨水壶和蘸水笔以及他的一顶帽子和一只脚以外,没有别的东西。奥尔斯生得中等身材,淡黄的头发,雪白的眉毛又硬又直。他的目光恬静,牙齿整齐,相貌一点儿也不惊人,但是我凑巧知道他打死过九个人——其中有三个是在这些人已经拿枪对着他的时候,或至少有人认为这些人已经拿枪对着他的时候。   他站起身来,把一扁盒牌子叫“幕间休息”的小雪茄揣在口袋里,嘴里衔着的一支上下摇动着,仰着头仔细打量了我一阵。   “不是雷甘。”他说,“我核对过了。雷甘是个大个子,同你一般高,比你身体还重一些。这是一个年轻小伙子。”   我什么也没说。   “雷甘为什么溜掉了?”奥尔斯问,“你对这件事感觉兴趣吗?”   “没什么兴趣。”我说。   “如果一个贩运私酒的人同一位阔小姐结了婚,以后又扔掉他的漂亮太太和几百万家私,不辞而别——这件事连我都得动脑筋想想。我猜想你认为这是他家里的一件秘密,不该随便乱说。”   “嗯哼。”   “好吧,那你就别说了,孩子。我一点也不生气。”   他走到桌子这一边,拍了拍口袋,从桌上拿起帽子来。   “我不是在寻找雷甘。”我说。   他把门上了锁,我们走到楼下公用汽车停车场,上了一辆蓝色小轿车。我们驶出森赛特大街,为了闯红灯偶尔响几声警报器。   这是一个凉爽的早晨,空气里略微有些寒意,刚好使你觉得生活又单纯、又美好,假如你心里没压着什么重东西的话。而我的心却很沉重。   到里多的路程有三十英里,头十英里路车辆很多。奥尔斯全程只用了三刻钟。三刻钟以后,汽车滑行了一段,在一座褪了色的拱门前边停住。我把腿从车厢里迈出来,我们下了车。一条栈桥从拱门伸向海里,桥两边安着2×4英寸的白柱子栏杆。一小群人正在栈桥的最外端向海里探望。一个乘摩托车的警官在拱门下边拦着另外一些想到栈桥上去的人。公路两旁停着不少汽车,都是些看热闹的人,有男的也有女的。奥尔斯给警官看了看自己的徽章,我们俩走上栈桥。一股刺鼻的鱼腥气味扑鼻而来,一夜大雨并没有使这股腥味有所减退。   “汽车在那儿呢?——在那艘电气驳船上。”他用手里的雪茄指了指远处。   栈桥头上停着一艘低矮的黑色驳船,船上有一个轮机室。这艘驳船看来像是一只拖船。甲板上放着一个什么东西在朝阳下闪闪发光。上边还系着从海里牵引上来的铁链——这是一辆黑色的大轿车。起重机的长臂已经归回原位,平放在甲板上。汽车四边站着好几个人。我们从又湿又滑的台阶走到驳船甲板上。   奥尔斯向一个穿着绿卡其衣服的警官和一个穿便衣的人打了一下招呼。在驳船上工作的三个船员靠在轮机室前面站着,嘴里嚼着烟草。其中一个人正用一块脏浴巾擦拭湿淋淋的头发。这个人多半就是潜到水底用锁链把汽车拴起来的人。   我和奥尔斯看了一下汽车。车前的保险杆已经弯曲,一盏车灯撞碎,另一盏虽然翘起来,玻璃却还完整。散热器的罩子上有个大窟窿,整个车身上油漆和镀镍的地方全都蹭坏了。车内的座位水淋淋的,变成黑色。车胎倒没有一只损坏。   汽车司机仍然卡在方向盘后边,只不过他的脑袋在肩膀上的位置非常不自然。这是一个细条身子、黑头发的小伙子,不久以前样子一定还很漂亮。现在他的脸白里泛青,在垂下的眼皮下面眼珠显得黯淡无神,嘴张着,里面满是沙子。他前额的左角有一块发乌的伤痕,在他白色的皮肤上显得非常刺眼。   奥尔斯向后退了两步,喉咙里发出一个模糊的声音,划了根火柴把嘴上衔着的小雪茄点着。   穿制服的人指了指站在栈桥一头的那些看热闹的人。   其中有一个人正在摸弄2×4英寸的木桩,这个地方被撞了一个很大的缺口。被撞坏的木桩露出干净的黄色木头本色,好像新砍断的黄松一样。   “就是从那个地方掉下去的。撞得一定很厉害。这里雨停得很早,晚上九点左右就不下了。从这一点看,车子是雨停了以后掉到海里去的。因为海水比较深,所以汽车撞损得不太厉害。但是多半不是海水最高的时候,不然车子就滑到更远的地方去了,而且多半是落潮的时候,不然车子就被冲挤到桥桩上了。今天早上人们来钓鱼的时候发现了水里的汽车,我们就找了个驳船把它打捞上来。我们发现汽车里还有一个人。”   穿便服的那个警察用鞋尖刮了一下甲板。奥尔斯斜着眼睛望了我一眼,雪茄在他的嘴里摆动着像一根纸烟。   “是喝醉酒了?”他问道,并没有具体到什么人作答。   刚才用浴巾擦脑袋的人走到船栏前边大声咳了一下,所有人目光都投到他身上。   “沙子都跑到嗓子眼里去了。”他吐了一口说,“没有那位年轻的朋友嘴里那么多——可是也不少。”   穿制服的人说:“也可能是喝醉酒了。一个人开着车在雨地里跑。醉鬼常常干这种事。”   “喝醉了,这才是见鬼呢!”便衣警察说,“手控节油阀开了一半,脑袋外侧有一处击伤。依我看这是谋杀。”   奥尔斯看了看那个拿着浴巾的人:“你看是怎么回事,朋友?”   拿浴巾的人看见有人征询他的意见非常高兴。他满脸堆笑地说:“我看是自杀,麦克。这不关我的事,但是你既然问我,我说这是自杀。第一,这人在冲到水里以前汽车在马路上留下一道又深又直的车印,连车胎上的商标都清清楚楚地印下来。这说明这件事发生在雨停了以后,像警察局长刚才说的那样。其次,汽车撞在栈桥栏杆上干净利落,劲头很猛,不然的话,车就横过来掉不下去了。很可能只翻几个跟头。从这一点看,汽车是开足了马力,撞在栏杆上的。因此,节油阀应该比一半开得还大。也许是汽车落水时他的手无意碰了一下,他的头也可能是跌下来的时候撞伤的。”   奥尔斯说:“你很有眼力,朋友。他身上带着什么,搜过了吗?”他转向警察局的代表说。警官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靠在轮机室上的几个船员。   “好吧,别管这个了。”奥尔斯说。   一个戴着眼镜、提着一只黑包的身材矮小、面容疲惫的人从码头上走下来。他在甲板上找了一块干净的地方,放下皮包。接着他摘下帽子,揉了揉后脖子,凝视着海水,好像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到这里来似的。   奥尔斯说:“你的买卖来了,医生。昨天晚上从码头上掉下来的。大概在九、十点左右。我们知道的就是这些。”   小个子医生面色阴郁地看了看死人。他摸弄了一下尸体的头部,用一只手来回转动了一下,又仔细地看了看额角上的伤痕,摸了摸尸体的肋骨。他拿起了死人的一只瘫软的手,看了看手指甲,又让它从半空掉下来,观察它下落的姿势。他向后退了两步,打开皮包,从里面取出一本印好的检验尸体后填写的表格,夹了一张复写纸开始填写起来。   “脖颈折断显然是致死的原因。”他一边写一边说,“这就是说,他没有喝许多水。这就是说,经打捞到出水,尸体很快就要僵硬。最好趁僵硬以前赶快把他弄到汽车外面来。不然就费事了。”   奥尔斯点了点头:“死了多久了,医生?”   “说不清。”   奥尔斯瞪了他一眼,又把嘴里的雪茄取下来,瞪了雪茄一眼:“很高兴认识你,医生。一位验尸官看了五分钟还不能断定人死了多久,真是怪事。”   小个子医生苦笑了一下,把表格簿放回皮包里,把铅笔别在背心上:“如果这个人昨天吃过晚饭,我会告诉你他死的时间——假定我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吃了饭的话。但是五分钟可不成。”   “他脑袋上的伤是怎么回事——跌落的时候撞的?”   小个子医生又检查了一下伤痕:“我想不是。这是用包起来的凶器打的。他还没死以前皮下就已经出了不少血了。”   “是用包着皮的铅头棍棒打的吗?”   “很可能。”   法医点了点头,从甲板上拿起皮包,沿着台阶走上码头。拱门外边一辆救护车正在倒车,把他接上去。   奥尔斯看了我一眼说:“咱们走吧。真不值得来,是不是?”   我们沿着栈桥走到岸上,登上奥尔斯的汽车。他把汽车转到马路上,顺着一条有三条快慢车道的公路驶回城去。公路被雨水冲洗得非常干净。车窗外面,覆盖着一层层粉红色地苔的黄白沙砾的小山,绵延不绝地从车窗外面飞驰而过。   几只海鸥在海面上盘旋着,向浮在波浪上的一件什么东西扑下来。远处有一艘白色游艇好像悬在空中一样。   奥尔斯对我翘了翘下巴,说道:“认不认识这个人?”   “当然认识。斯特恩乌德家的汽车夫。昨天我还看见他在擦洗这辆汽车呢。”   “我不想盘问你,马洛。你只要告诉我一下,你给他们家办的事同这个人有没有关系就成了。”   “没关系。我连这个人的名字都不知道。”   “欧文·泰勒。你猜我是怎么知道的?说来也有趣,大约一年以前,这个家伙因为犯了诱拐妇女罪叫我们给关起来了。据说他是同斯特恩乌德家的二小姐跑到尤玛去了。姐姐追上他们,把他们弄了回来。欧文被拘留起来。可是第二天她又亲自到地方检察官那里,替这个汽车夫说情,请求检察官把他放出来。据她说,这个年轻人想同她妹妹结婚,只不过她妹妹没有看到这一点。她妹妹想的只是在酒吧间开怀畅饮一通,再开个酒会。所以我们就把那孩子放了,至于他们是不是还用他当车夫,我们就没有那么多闲工夫管了。过了不久,根据例行公事,我们收到了华盛顿寄来的欧文的档案和指纹。这人过去在印第安纳州也作过案——六年前因为抢劫未遂判过六个月徒刑,拘禁在县监狱里,就是狄林格越狱逃跑的那所监狱。我们把这份材料转给了斯特恩乌德家,但是这家人还是没有把他解雇。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这家人真是怪。”我说,“昨天晚上的事他们知道了吗?”   “还不知道。我现在得去通知他们一下。”   “别惊动他们的老人了,要是可能的话。”   “为什么?”   “他的操心事已经够多的了,再说他的身体也很不好。”   “你是说雷甘的事?”   我皱了皱眉头:“雷甘的事我一点儿也不知道,我告诉你。我不是在寻找雷甘。据我所知,没有人再为他操心了。”   奥尔斯噢了一声,便沉思地注视起车窗外的大海来,汽车差一点儿驶离路面。从这时起直到我们开进城里,他几乎没有怎么说话。他在好莱坞中国戏院附近叫我下了车,又把车掉回头,向着西面的阿尔塔·布利亚·克瑞森特方向驶去。我在一家便餐馆吃了午饭、看了看当天下午出版的报纸。我没有看到有关盖格的消息。   吃过午饭,我沿着大马路向东走,想再看一眼盖格开的那家书店有什么新情况。   第十章   身躯瘦削、黑眼睛的珠宝商仍然站在商店门口,站立的姿势也同昨天下午一模一样。当我走进书店的时候,他那副好像把我看透的眼色也同昨天一样。书店里没有任何变化。墙角的小书桌上仍然燃着那盏灯。昨天我见到的那个穿着类似小山羊皮黑色衣服、头发灰黄的女郎从桌子后面站起来,向我走过来,脸上仍然挂着昨天那副似笑非笑的表情。   “您想——”她刚说了两个字就停住了,银色的指甲在身边一屈一伸地抓挠着。她脸上的笑容非常勉强,简直不像在笑,而是在作怪相。只不过她自己认为是在微笑而已。   “我又来了。”我用轻快的语调叽叽喳喳地喊道,一面朝她扬了扬手中的纸烟,“盖格先生今天在家吧?”   “对——对不起,我想没在。他没在家,对不起。等我想想——您是想要……”   我把墨镜摘掉,用它轻轻敲打着左腕的内侧。如果一个人体重一百九十磅而又能表现得一派风流潇洒的样子,那正是我这时努力的目标。   “我上次提到的几本初版书,只不过是装装门面的。”我悄没声息地说,“我得小心着点儿。我有一些他想要的东西。他早就想要了。”   银色的手指甲梳理了一下一只带着黑耳环的小耳朵上面的浅黄头发:“啊,你是个推销员。”她说,“那好——你可以明天再来。我想明天他会在的。”   “别装蒜了。”我说,“我也是干这行的。”   她的眼睛眯缝起来,直到只剩下一线淡绿色的闪光,就像森林深处树影掩映中的水潭的波影一样。她用指甲掐着手掌心,盯着我,连呼吸也停了下来。   “怎么,盖格先生生病了吗?我可以到他家去找他。”我不耐烦地说,“我可没有时间一趟趟地老跑。”   “你——你——”她的嗓子哽住了。我还以为她马上就要晕倒,一个马趴摔在地上呢。她的整个身体索索发抖,一张脸就像一张又酥又脆的馅饼皮一样裂成八瓣。   但是她还是把裂开的几部分又重新拼在一起,只不过很费力气,就像纯靠意志力量把一件非常沉重的东西举起来一样。她脸上的笑容又回来了,嘴角、眼角都弯曲得很不像样子。   “没有。”她喘了口气说,“他没生病。他不在城里。你去他家——也没有用。你明天——能——再来一次吗?”   我张开嘴,正准备说什么,忽然隔扇上的门开了一尺宽的一条缝。昨天那个身材欣长、皮肤黝黑、穿着紧身皮上衣的漂亮小伙子往外探了探头。他的脸色苍白,紧抿着嘴唇。他看到了我,连忙把门关上。但就在这一开一关之间,我已经瞥见里间地上摆着几只木箱,箱子里垫着报纸,每只箱子都松松地装着一些书。一个身穿工作服的人正在忙着装箱。盖格先生的一部分财产正在向外转移呢。   门关上以后,我又把墨镜戴上,摸了摸帽檐:“那么就明天再说吧。我很愿意给你一张名片,但是你也知道,干这行的……”   “我知道,干这一行……”她又打了个哆嗦,涂着唇膏的嘴唇发出一声轻轻咂吮的声音。我走出书店,顺着大马路往西走到一个拐角,再沿着横街向北走,直到转回到书店后门的一条小巷里。一辆车厢圈着铁丝网、但没有任何标记的黑色小卡车正停在书店外面,车尾对着书店的后门。那个身穿崭新的工作服的人在把一只木箱搬到车厢里。我又走回到大马路上,在盖格书店旁边的一个街区上找到一辆出租汽车。这辆汽车停在一个消防龙头旁边。一个愣头愣脑的小伙子正在方向盘后面读一本惊险杂志。我把头探进车窗里,叫他看了看手中的一元钞票:“追一辆车,干不干?”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警察?”   “私人侦探。”   他满脸笑容地说:“我就爱干这个,杰克。”他把杂志插在反光镜后面,让我上了汽车。我们绕到街区后面,停在盖格书店对面的一条巷子里,仍然停在一个消防龙头旁边。   停在盖格书店后面的卡车大概一共装了一打木箱。这时那个穿工作服的人把车厢的铁丝网门关好,钩上后挡板,坐到方向盘后面。   “跟着他。”我对司机说。   穿工作服的人发动了马达,往小巷前后看了一眼,很快就把车子向另一个方向开走了。他向左一拐绕出了这条巷子。我们也依法照办。我看到这辆卡车向东转弯,开到福兰克林大街上,就吩咐我的司机叫他靠近一些。他没有,也许没能把车驶近。等我们的汽车开上福兰克林大街,这辆卡车已经把我们甩到两个街区后面了。以后汽车又驶入葡萄树大街,驶过葡萄树大街以后上了西大道。在驶入西大道以前,我们一直看得到前面的卡车。但是这以后却只看到卡车两眼。这条街车辆太多,我的这位愣头愣脑的司机又跟得太远了一些。我正在一点不客气地向他指明这一点,远远开在前边的卡车又转弯向北驶去。卡车拐进的这条街叫布利塔尼广场路。等我们的汽车也进了布利塔尼广场路的时候,已经看不见这辆小卡车的影子了。   我的司机隔着车厢里的横玻璃向我说了句什么,叫我不要着急。我们的汽车以每小时四英里的速度缓缓驶上山坡,在每一个矮树丛后面寻找那辆失踪的卡车。两个街区以后,布利塔尼广场路向东弯过去,在一块空地上同兰达尔广场路汇合起来。就在这块空地上伫立着一幢白色公寓楼,前门开在兰达尔广场路上,地窖汽车库对着布利塔尼广场路。在我们的汽车驶过这幢建筑物时,我的愣头愣脑的小司机宽慰我说,卡车不会开得太远。就在这个时候,我向楼房下面车库的拱门里看了一眼,正好看到我们追踪的汽车倒进去,后门已经打开了。   我们把车开到公寓楼的正门,我下了汽车。门厅里一个人也没有,也没有电话台。一张木头书桌靠墙放着,桌子旁边是一个镀金的分格信插。我看了看信插上的姓名。   一个名叫约塞夫·布罗迪的人住在405号房间。斯特恩乌德将军曾经给了一个叫乔·布罗迪的人五千美元,为了叫他不再同卡门鬼混,叫他另外找个女孩子去开心。可能这里住着的就是这位乔·布罗迪。我敢打赌准是这么回事。   我绕过一段短墙,走到铺着花砖的楼梯口和自动电梯的入口处。电梯的顶盖同地板在一个水平面上。电梯升降通道旁边也有一扇门,写着“车房”字样。我打开这扇门,沿着一道狭窄的楼梯走到了地下室。电梯的门开着,那个穿着新工作服的人正气喘吁吁地往里面揉箱子。我在他旁边站定,点了一根纸烟,看着他。他不喜欢我这么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我说:“别超重啊,伙计。这架电梯只能载半吨重的东西。这些箱子运到哪儿去?”   “布罗迪,405号。”他嘟哝了一句,“你是管理人吗?”   “嗯。看起来可真是捞了一大笔。”   他用白眼珠翻了我一眼:“装的都是书,”他没有好气地说,“每箱一百磅重,真不轻。七十五磅就够我背的了。”   “留点神,别超重。”我说。   他往电梯里装了六只箱子,走进去,关上电梯门。   我顺着楼梯走回门厅,走到大街上。那辆出租汽车又把我载回市区我的办事处所在的大楼。我多给了那个小伙子不少钱,他给了我一张折了角的业务名片。这次我把名片带回屋里,没有顺手扔在电梯入口处盛着沙子的陶瓷桶里。   我在七层楼靠后街的一面有一间半房子。前半间一分为二,是我的办事处和接待室。我只在门口写上自己的名字,此外没有写什么,而且只是写在接待室的门上。这一小间屋子的门我总是不上锁,为了万一在我出去的时候有主顾上门,而他又愿意坐下来等着我的话。   真有一个主顾在等着我。   第十一章   她穿着浅棕色带花点的呢子衣服,男式的衬衫,系着领结,脚上穿着手工做的便于走路的皮鞋。她的袜子同那天一样薄得像纸,但是今天却没有把两条腿露给我看。她的头发油光漆黑,罩在一顶罗宾汉式的女帽下面。这顶帽子至少要五十美元才买得下来,但看上去无论是谁,只要有一张吸墨纸就可以做一顶。   “啊,你到底起床了。”她说,对着我屋子里的摆设皱了皱鼻子。我这间屋子里摆的是:一张褪了色的红沙发、两把不配对的安乐椅、早需要送到洗衣店去的网格窗帘和一张儿童用的书桌。为了使人感到这间屋子有点儿办公的气氛,桌子上还放着几本很能唬人的杂志。   “我还以为你或许是在床上工作,像马塞尔·普鲁斯特【注】似的。”   【注】马塞尔·普鲁斯特(1871一1922),法国著名小说家。   “谁是普鲁斯特?”我把一根纸烟衔在嘴里,盯着她,问。   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神情有些紧张。但是看上去她像个在紧张的气氛下仍然能从容运用智力的人。   “一个法国作家,一个颓废派艺术家。你不会知道的。”   “算了,别提这个人了。”我说,“到我的‘寝宫’里去吧。”   她站起来说:“咱们两个人昨天谈得不太投机。也许我太没有礼貌了。”   “我们两个人都没讲礼貌。”我说。我用钥匙把通往隔壁的门打开,开着门让她走进去。我们走进我这套房子的另外一部分。这里有一张已经有了年头的红棕色地毯,五个绿色文件箱,一份某家公司赠送的月历,上面印着在湛蓝的地板上翻滚着的加拿大一胞五个小女孩。   五个女孩都穿着粉红的衣服,生着褐黄色的头发,闪闪发亮的黑色眼睛大得像特号的干梅子。此外屋子里还有三把仿胡桃木的椅子,任何一间办公室都一定会有的一张办公桌、吸墨纸、笔插、烟灰缸和一架电话机。办公桌后面自然也免不了摆着一张吱吱嘎嘎的转椅。   “你不太注意门面。”她在办公桌的另一面坐下说。   我走到门边塞信孔前边取出六封信、两张明信片和四件商业宣传品。我把帽子扣在电话机上,坐在椅子上。   “平克尔顿【注】也不讲究门面。”我说,“干我们这一行赚不了多少钱,如果办事诚实的话。如果装点起门面来,那就是说,你在赚钱——或者希望赚钱。”   【注】美国一家历史悠久的私人侦探事务所——   “啊——你诚实吗?”她一边问一边打开自己的提包。她从一个法国制的珐琅烟盒里取出一根纸烟,用一只小打火机点着。把烟盒同打火机放回提包里。她没有把提包关上。   “我费尽心机想要诚实。”   “那你是怎么干起这个不很干净的行当来的?”   “你是怎么同一个私酒贩子结婚的?”   “天哪,咱们别再吵嘴了,好不好?我今天一早上都给你挂电话。往这里打,往你住处打。”   “关于欧文的事?”   她脸上的肌肉绷紧了。她的声音变得很温柔。   “可怜的欧文。”她说,“这么说来,你知道这件事了。”   “一个在地方检察官手下干事的人带我到里多去了一次。他以为我可能知道点儿什么内情。实际上他知道的比我还多。他知道欧文想同你妹妹结婚——曾经想过。”   她一言不发地喷着烟,用她那双黑眼睛目不转睛地打量着我。   “或许那倒是个好主意。”她语气平静地说,“他爱上了她。在我们这个圈子里,这种事还是很少见的。”   “他在警察局里备过案。”   她耸了耸肩膀,不在意地说:“他过去没结交好人。在这个犯罪案层出不穷的混蛋国家里,警察局的档案就意味着这么一回事。”   “我不想往深里追究这件事。”   她把右手上的手套剥下来,咬着食指的第一个关节,目不转睛地望着我:“我来找你不是为了欧文的事。你还不想告诉我,我父亲找你去究竟是为了什么吗?”   “不得到他的允许,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是关于卡门的事吗?”   “这我也不能说。”我把烟斗装上烟丝,用火柴点着。她看了一会儿我喷出的烟圈。这以后她的一只手伸到打开的提包里,取出一个厚纸糊的白信封。她把信封从桌子上扔过来。   “你还是看看这个吧。”她说。   我拿起信封来。收信人姓名地址是用打字机打的:   西好莱坞阿尔塔·布利亚·克瑞森特3765号,薇维安·雷甘夫人 收   信是由一个专门递送函件的服务所派人送去的。从邮戳上看,发信时间是上午八时三十五分。我把信封打开,取出一张4×3英寸大小的有光纸照片,信封里只装着这张照片。这是卡门坐在盖格的摆在矮台子上的那把高背柏木椅上拍的照片。卡门戴着耳坠,像她刚来到这世界那样一丝不挂。她的眼睛比我印象中的还要疯狂。照片背面什么也没写。我把照片放回信封里。   “他们要多少钱?”我问。   “五千块——拿回底版和另外已经冲洗出来的照片。今天晚上这笔买卖就得成交,不然他们就把这个东西送给一份专门揭人隐私的小报去。”   “这个要求他们通过什么途径提出来的?”   “一个女人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大约在我接到这个东西半小时之后。”   “揭人隐私的小报纯粹是唬人。遇到这种案子,陪审团用不着退席商讨,当场就会判决。还有别的什么?”   “还得有点儿别的吗?”   “是的。”   她有些困惑不解地看了我一会儿:“是有。那个女人说这张照片还同一件刑事案有关,叫我赶快照他们提出的要求做。不然的话,再同我的小妹妹谈话,中间就得隔着一层铁栏杆了。”   “最好答应他们。”我说,“什么刑事案件?”   “我不知道。”   “卡门现在在什么地方?”   “在家里。她昨天夜里病了。现在还没起床呢,我想。”   “昨天夜里她出去了吗?”   “没有。我不在家,可是家里的佣人说她没出去。我到拉斯·奥林达斯去了,在艾迪·马尔斯办的柏树俱乐部玩轮盘赌来着,把衬衫都赌出去了。”   “这么说你挺喜欢轮盘赌了。那是得把衬衫输光。”   她把腿架起来,又点上一根纸烟:“不错,我喜欢玩轮盘赌。斯特恩乌德一家子没有一个人不喜欢赌博,而且总喜欢赌输。譬如说,玩轮盘赌呀,嫁一个不辞而别的丈夫呀,五十八岁的年纪还参加障碍赛马,结果叫马压在身上,落个终身残废呀,等等。斯特恩乌德一家人有的是钱。用钱买来的都是不兑现的玩意儿。”   “昨天晚上欧文开你的汽车做什么去了?”   “谁也不知道。他没有得到允许就把车开出去了。每逢他休息的日子,我们总让他开一辆车出去。但是昨天晚上并不是他休息的日子。”她撇了一下嘴,“你想——”   “他知道不知道这张裸体照片的事?这我可说不准。我觉得有这个可能。你能马上弄到五千元现款吗?”   “要是不同爸爸讲,或者不向别人借,我弄不到。我也许能从艾迪·马尔斯那里借到。他对我应该大方一些,天晓得。”   “你最好去试一试。说不定有急用。”   她把身体往后一靠,把一只胳臂搭在椅背上:“报告警察怎么样?”   “倒是个好主意。但是你不会这样做的。”   “我不会?”   “不会的。你需要保护你的父亲和小妹妹。你不知道警察还会挖掘出什么来。没准儿是一件他们也沉不住气的事。虽然在办理敲诈案件的时候,警察一般总是尽量把事情掩盖起来。”   “你能在这件事上做点儿什么吗?”   “我想也许可以。但是我不能告诉你为什么我要做和怎么做。”   “我喜欢你。”她突然说,“你相信奇迹。你办公室里有什么喝的吗?”   我打开一只很深的抽屉,取出一个酒瓶和两个小酒杯来。我把杯子斟满,我们对饮起来。她啪地一声关上提包,把椅子向后移了移。   “我会弄到五千块钱的。”她说,“我一向是艾迪·马尔斯的好主顾。此外,还有一个原因他也应该帮我这个忙。你也许还不知道呢。”她朝我笑了笑,那是一种还没有到眉梢就被嘴角忘记掉的笑容,“鲁斯提拐跑了的那个女人就是艾迪的金黄头发的妻子。”   我一句话也没有说。   她紧紧盯着我,又补了一句:“你对这个不感觉兴趣吗?”   “这会使寻找他的事变得容易一些——如果我在寻找他的话。你认为他同现在这档子事没有什么关系吧?”   她把空杯子推给我:“再给我倒一杯。你这人可真是,从你嘴里什么也套不出来。人家说话,你连耳朵也不竖。”   我把她的小酒杯斟满:“你已经从我这里把你要知道的探听去了——我不是在寻找你的丈夫,这就是你想打听的事。”   她一下子把酒杯放下。她呛了一口——或者给她一个机会装作呛了一口。她缓缓地嘘了一口气。   “鲁斯提不是坏人。如果他做坏事,也绝不是为了这几个小钱。他身上带着一万五千块钱,全是钞票。‘以备不时之需’,照他的话讲。我同他结婚的时候,他身上就带着这笔钱,他离开我的时候仍然带着。不会的,鲁斯提绝对不干这种敲诈勒索的小事儿。”   她拿起信封,站起身来:“好吧,我和你保持联系。”   我说:“如果你有什么事要告诉我,可以给我住的公寓大楼打电话。那里的女电话员会把消息转给我的。”   我们向房门走去。她一面用信封敲着自己的手指节,一面说:“你还是觉得不能告诉我爸爸——”   “我得先同他见个面。”   快走到房门口的时候,她站住了,又把照片拿出来看了看:“她的体型很美,是不是?”   “嗯哼。”   她把身体往我这里靠了靠:“你应该看看我的。”她一本正经地说。   “可以安排一下吗?”   她忽然尖声笑起来,一条腿已经跨出房门,又转回身来冷冷地说:“你真是个冷血动物!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你这样的人呢,马洛。还是我可以叫你菲尔?”   “当然可以。”   “你可以叫我薇维安。”   “谢谢你,雷甘太太。”   “噢,见鬼去吧,马洛。”她走了出去,没有再回头。   我让门关着,站在那里,手一直放在门上。我愣愣地瞅着自己的这只手。我的脸有一点儿发烧。我走回办公桌前面,把威士忌酒放回原处,把两只酒杯刷干净,收进抽屉里。   我从电话机上取下帽子,给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挂了个电话,找伯尔尼·奥尔斯接电话。   他已经回到他那鸽子笼里去了。   “告诉你,我没有惊动那个老头儿。”他说,“管家说,他自己或者哪个女儿会把这件事告诉他的。这个欧文·泰勒住在汽车房上面,我检查了一下他的东西。父母都在衣阿华州都布克。我给那里的警察局长打了个电话,叫他去问问欧文的双亲打算怎么办。斯特恩乌德一家人会付给他们一笔钱的。”   “是自杀吗?”我问。   “说不准。他没有写下什么来。他是私自把汽车开出去的。昨天晚上除了雷甘太太以外别人都在家。雷甘太太同一个叫拉瑞·科布的年轻人到拉斯·奥林达斯去了。我查对过。我认识那里一张赌桌上的侍应生。”   “你对那里的豪赌应该管一管。”我说。   “你还不知道咱们这里的黑手党?别那么天真了,马洛。那孩子脑袋上的伤痕叫我很起疑。在这件事情上,我想你一定能帮帮我的忙吧?”   我喜欢他这样提出问题来,我可以拒绝他而又不感到自己在说谎。我们互相道了再见,我离开了办公室。我买了三份午后出的报纸,雇了辆出租汽车,坐到法院,把我自己的汽车从存车场里取出来。几份报纸都没有登盖格的事。我又看了看他的蓝皮记事本,但是那上面的密码仍然同昨天晚上一样固执,不肯泄露秘密。   第十二章   雨后,拉维恩·特雷斯上半条街上的树木绽出了绿油油的嫩叶。在午后澄澈的阳光中,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街后面的陡坡,和躲在暗中开了三枪的杀人犯逃走的一段室外楼梯。后门对面沿街有两幢房子。这里面的人可能听到了枪声,也可能没有听到。   盖格住房前面和整个这一街区上都一点动静也没有。   房前的方形树障绿荫荫的一片宁静,房顶上的木瓦仍然湿漉漉的没有晒干。我开着汽车缓缓驶过盖格门前,反复琢磨一件事。昨天晚上我没有搜寻汽车房。盖格的尸体既已失踪,我也就不想去寻找他了。这样做反而会打乱我的步骤。我想的是:把他的尸体拖到汽车房,弄上他的汽车,然后再把汽车开到洛杉矶附近上百个荒凉峡谷中的任何一个,尸体就很容易地被处置掉,多少天、甚至多少星期也不会被发现。但是这样做要有两个前提:必须要有盖格的车钥匙同房门、汽车房的两把钥匙。从这条线索下手就把侦查的范围缩小了许多,特别是当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我已经把盖格身上的钥匙揣在口袋里了。   我没有机会搜查汽车房。汽车房的门上着锁,而且在我把汽车开到汽车房前面的时候,篱笆后面响起了脚步声。一个身穿白绿相间的方格衣服、金黄的头发上扣着一顶纽扣大小的女帽的女人,从篱笆后面踱了出来,睁大了眼睛望着我的汽车,好像她刚才没听到我的汽车开上来似的。接着她把身子一扭,马上又躲回到篱笆后面去了。不用说也知道,这个人是卡门·斯特恩乌德。   我把车开到马路上,停在路边,步行回来。在光天化日之下,我这样做似乎太冒险,我把自己完全暴露了出来。我走到树障后面。她正痴呆呆地倚着紧锁的房门站着,什么话也没说。一只手慢慢地抬到牙齿前边,牙齿开始咬起那个畸形的大拇指来。她的眼睛下面有两块紫瘢,因为神经紧张,脸色苍白。   她对我微微一笑,招呼了我一声:“哈罗”,她的声音又尖又细,“你是——你是——”她的话没有说完,又开始咬她的手指。   “记得我吗?”我说,“我是道格豪斯·莱利,个子长过了头的人。记得吗?”   她点了点头,脸上的肌肉抽搐地笑了一下。   “咱们进去吧。”我说,“我这里有钥匙。太妙了,是不是?”   “什——什么?”   我把她推开,把钥匙放进锁孔,打开门,把她推了进去。我把身后的门关上,站在那里闻了闻。在日光照射下,这间屋子简直可怕极了。挂在墙上的中国式小摆设、地毯、装饰繁琐的台灯、柚木家具、花里胡哨的色彩、图腾杆、装着乙醚和鸦片酊剂的大肚瓶——这一切在阳光照射下叫人作呕,就像闯进一个搞男同性恋的集会。   卡门和我站在那里对望着。她拼命想叫脸上挂上一个媚人的笑容,可是她脸上的肌肉都非常疲劳,一点儿不听她使唤。她那勉强摆出的笑脸就像水流过沙地似的一点儿也留不住。在她那对呆滞无神的眼睛下面,苍白的皮肤上显出许多小颗粒。她用没有血色的舌头舔着嘴角。她一个漂亮的、被娇惯坏的、脑子又不很聪明的女孩子,在邪道上已经走得很远、很远,直到现在谁也没有伸手拉她一把。这些有钱的少爷、小姐,叫他们遭罪去吧。我对他们简直厌恶透顶。我用手指捻着一根纸烟,把几本书推在一边,坐在黑色书桌的一头。我把纸烟点着,喷出一缕烟雾,无言地望着面前这个女孩子表演咬大拇指的游戏。卡门站在我前边,就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女学生站在校长办公室里一样。   “你到这儿来干什么?”最后我开口问她。   她只顾揪衣服上的线头,一句话也不说。   “昨天晚上的事你还记得多少?”   这次她回答了,眼睛里面现出一丝狡猾的闪亮:“记得什么?我昨天晚上生病了,在家里没出来。”她的声音含含混混,只在嗓子眼里滚动,我刚刚能听得到。   “别撒谎了。”   她的眼睛很快地上下闪动了一下。   “在你回家以前,”我说,“在我把你送回家以前。就在这间屋子里。在那把椅子上——”我指了指椅子,“坐在那个橘黄纱巾上。你当然记得的。”   一层红晕从她脖子底下慢慢泛了上来。这倒是件稀罕事。她居然还懂得害躁。在她那凝滞的、灰色的眼球下面出现了一块白亮。她使劲地咬着大拇指。   “你——是你吗?”她的呼吸急促起来。   “是我。你还记得些什么?”   她含含糊糊地问:“你是警察?”   “不是。我是你父亲的一位朋友。”   “你不是警察?”   “不是。”   她轻轻叹了口气:“你——你要干什么?”   “是谁把他杀死的?”   她的肩膀抽动了一下,但是脸上一点儿也没有惊讶的神色:“还有谁——知道?”   “知道盖格的事?我不知道。起码警察还不知道,不然他们就要在这里扎营了。也许乔·布罗迪知道。”   这句话好像捅了她一刀子,叫她喊出声来:“乔·布罗迪!这个人!”   接着,我们两个又都不说话了。我只顾抽烟,她继续咬手指头。   “看在上帝面上,别耍弄你的小聪明了。”我催促她说,“这件事需要的是一点儿老式的爽直。是布罗迪把他杀了的吗?”   “把谁杀了?”   “噢,他妈的。”我叫道。   她看起来叫我骂痛了,下巴耷拉下一寸来:“是的。”她一本正经地说,“是乔杀的。”   “为什么要杀他?”   “我不知道。”她摇了摇头,努力叫自己相信她确实不知道为什么。   “最近一些日子,常常和他见面吗?”   她的两只手落下来,骨节绷紧,成了一个个的小白疙瘩:“就见过一两次。我讨厌他。”   “那么你知道他住在哪儿,是不是?”   “知道。”   “你不喜欢他了?”   “我讨厌他。”   “那么你高兴他惹了这个麻烦了?”   她的脸也变得呆滞起来。我的推论太快了,她没能理解。但是我还是得这么问她:“你愿意不愿意对警察讲,这件事是布罗迪干的?”我试探了她一下。她一下子大惊失色,“当然了,我是说假如我不让裸体照片的事抖落出来的话。”为了宽慰她我又加了一句。   她嘻嘻地笑了起来。她的笑声又叫我有了作呕的感觉。如果她尖叫起来,啼哭起来,或是晕倒了,一头栽倒在地上,事情就好办多了。但是她只是嘻嘻地笑起来了。突然间,她觉得这件事非常、非常有趣。她装成个埃及女神叫人拍了照,照片不知叫谁偷走,盖格又当着她的面叫人打死了,她被灌得人事不省。对她说来,这一切突然成为一件非常叫她开心的事了,所以她嘻嘻地笑起来。太了不起了。她的笑声越来越大,从一个屋角回荡到另一个屋角,就像许多小老鼠在护壁板后面来回跑动一样。她开始变得歇斯底里起来。我从书桌上跳下来,走到她跟前,在她脸上打了一巴掌。   “同昨天一样,”我说,“咱们俩在一块儿可真是逗乐儿。莱利和斯特恩乌德,两个滑稽演员的副手在寻找一位喜剧演员。”   她不再笑了,但是她同昨天一样,对我打了她一个嘴巴毫不介意。说不定所有她的男朋友早晚都得打她的嘴巴。如果他们这样做,我是完全理解的。我又在书桌的角上坐下来。   “你不姓莱利。”她一本正经地说,“你是菲利浦·马洛。你是一个私人侦探,薇维安告诉我了。她把你的名片给我看了。”她揉了揉被我打过的面颊。她对我笑了笑,好像挺愿意同我在一起似的。   “好,你还是什么都记得的。”我说,“你回来找你的照片,你进不了门。对不对?”   她把下巴贴在胸上,上下颠动了一下。她对我发出媚笑。她对我转动秋波。我正在被她引动上钩。马上我就要发出一声快乐的喊叫,请求她同我一起到尤玛去。   “照片叫人拿跑了。”我说,“昨天晚上在我送你回家之前,我已经找了。说不定被布罗迪拿去了。布罗迪的事你没有骗我吧?”   她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这件事就算过去了。”我说,“你不用再去想它了。不要告诉任何人你到这儿来的事,不管是昨天晚上和今天来的事都别说。连薇维安也别告诉。干脆把到这儿来的事忘掉。什么事都由莱利替你解决吧。”   “你不叫——”她刚开口说,马上又停住了,她使劲点了点头,同意我给她出的主意,也许是暗自赞赏刚才她脑子里一个什么想法。她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几乎变成黑色的,像自助食堂里的餐盘那么浅。她打定了一个什么主意。   “我要回家去了。”她说,就像我们这时正在喝茶似的。   “好吧。”   我没有移动身体。她又向我递了一个媚眼,便向房门走去。她已经把手放在门把手上了,这时我们俩人都听见外面有一辆汽车开过来。她望着我,眼睛里出现了两个问号。我耸了耸肩膀。汽车停住了,正好停在这所房子门前。恐惧使她的面孔扭曲了。门外响起了脚步声,门铃响起来。卡门回过头来,从肩膀上盯着我,手使劲捏住门把手。因为害怕,样子变得都有些滑稽了。门铃不断地响着。又过了一会儿,门铃不响了。一把钥匙在锁孔里转动了一下。卡门一下子从门前跳开,僵立在那里。门一下打开了。一个人敏捷地走了进来,但马上就站住了。他不出声地盯着我们两个人,神色镇定自若。   第十三章   进来的人一身灰装。除了脚上铮亮的黑皮鞋同灰色缎子领带上的两颗红钻石——非常像轮盘赌格子上的红方块——以外,从上到下全是灰颜色。他穿的衬衫是灰色的,质地柔软、剪裁合体的法兰绒双排扣西装也是灰色的。看见卡门以后,他摘下灰色的帽子,从帽子底下露出的头发也是灰白的,像用网罗筛过的那样细。他的一双灰白、浓密的眉毛不知为什么,给人一种江湖气。他的下巴很长,鼻子生着一个勾,一对灰色的沉思的眼睛,因为上眼皮耷拉下来遮住眼角,总是带着一种斜视的样子。   他很有礼貌地站在那里,一只手摸着背后的门,另一只手拿着灰帽子,轻轻拍打着大腿。他的神情很严峻,不是恶汉的那种粗鲁,而是一个久经风霜的骑师的严酷。但他不是骑师,他是艾迪·马尔斯。   他把身后的门关上,把手插在上装的带兜罩的口袋里,大拇指搁在口袋外面,在光线朦胧的屋子里闪着亮。他对卡门笑了笑。他的笑容又亲切又随便。卡门舔着嘴唇凝视着他。她脸上的恐怖神情已经消失了。她也回报给他一个微笑。   “原谅我这么随随便便地就闯进来了。”他说,“门铃似乎没引起你们注意。盖格先生在家吗?”   我开口说:“不在。我们也不知道他到什么地方去了。我们发现门没有关,就进来了。”   他点了点头,用帽檐蹭了蹭自己的长下巴:“你们是盖格的朋友,是吧?”   “通过买书认识的。我们到这儿来是为了找一本书。”   “一本书,啊?”这句话他说得很快、很响亮,而且我还觉得有些刁钻,好像盖格的那些书的事他都知道似的。接着他又看了卡门一眼,耸了耸肩膀。   我向门口迈动脚步:“我们走了。”我说,一面拉住卡门的胳臂。她还在盯着艾迪·马尔斯。她挺喜欢他。   “要留什么话吗,如果盖格回来的话?”艾迪·马尔斯很客气地问。   “我们不麻烦你了。”   “太糟糕了。”他说。这句话有另外一层含义。当我从他身边走过去开门的时候,他的灰色的眼睛闪烁了一下,接着就变得严厉起来。他用很随便的语气说,“这个女孩子愿意走可以走。我要同你谈两句话,当兵的。”   我放开了卡门的胳臂,茫然不解地盯着他。   “别耍这一套了,”他说,“白费事。我外边车上有两个小伙子,我叫他们做什么都成。   卡门在我身边发出了一个响声,笔直地跑出门去。她的脚步声飞快地消失在山坡下面。我没有看见她的汽车,她一定把车停在底下了。我刚张口说:“你到底要——”   “哎,别废话了。”艾迪叹了一口气,“这里有点不对头。我要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你要是想叫自己的肚子挨枪子,你就拗着我来干吧。”   “好吧,好吧。”我说,“算你有能耐。”   “不到必要的时候,我是不会叫人难堪的,当兵的。”他不再打量我了。他在屋子里走了一圈,皱着眉毛,不再理睬我。我从房子正面一扇窗户的破玻璃里往外看了看。篱笆外面露着一辆汽车的车顶。车的马达还在空转着。   艾迪·马尔斯在书案上发现了那只紫色的大肚玻璃瓶和两只镶着细金边的玻璃杯。他先闻了闻玻璃杯,又闻了闻大肚瓶,嫌恶地撇了撇嘴。   “这个臭流氓。”他用平板的语调骂了一句。   他把几本书翻了翻,咕哝了一声,转到书案另一边,站在那根带照相机镜头的图腾杆前面。他仔细看了看这个器械,最后,目光落在图腾杆前面的地面上。他用脚把那块小地毯挑开,很快地蹲在地上,身体马上绷紧了。他的一只膝盖跪在地上。书案把他的身体挡住,我看不清他在做什么。只听到一声惊叫,他又站了起来。   他的一只胳臂飞快地在衣襟下面一摸,一支德国鲁格尔黑色手枪马上出现在手里。他用长长的棕色的手指捏着这把手枪,既没有对我瞄准,也没有瞄准任何东西。   “血。”他说,“地板上有血,在那块地毯下面。好多血。”   “是吗?”我说,显出一副好奇的样子。   他一歪身坐在书桌后的转椅上,把紫红色的电话机往怀里一勾,把鲁格尔手枪换在左手里。他皱着眉头望着电话机,两条浓密的灰眉毛拧在一起,鹰钩鼻子上肌肉耸成一道深沟。   “我看咱们得叫警察来。”他说。   我走过去,踢了踢盖在盖格躺过的地方的那块地毯。   “血迹是陈的。”我说,“早已干了。”   “那也得叫警察来。”   “当然得叫。”我说。   他的眼睛眯缝起来,一副温文尔雅的表情从脸上脱落下来,露出来的是一个衣着华丽、手持鲁格尔枪的硬汉子。他不喜欢我这样随声附和他。   “你到底是什么人,当兵的?”   “我姓马洛,一个私人侦探。”   “从来没有听说过你这个人。那个女孩子是谁?”   “我的雇主。盖格想敲她一笔。我同她来想找盖格谈谈这件事。盖格不在家。门没有锁着,我们就进来等着他。我是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   “真是方便得很。”他说,“你们手里没有钥匙,门却正好没有上锁。”   “一点不错。你怎么会有这所房子的钥匙?”   “这关你什么事,当兵的?”   “我可以把它当做我的事。”   他紧闭着嘴狰狞地一笑,把帽子往后脑勺一掀。“我也可以把你的事当做我的事。”   “你不会喜欢这样做的。干我这一行赚不了多少钱。”   “好吧,机灵鬼。这所房子是我的。盖格是我的房客。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你认识不少这种正派人。”   “我只是把房子租给他们嘛。租房的人还不是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他看了看手里的枪,耸了耸肩膀,把它揣在腋下,“对这里发生的事有什么聪明的解释,当兵的?”   “有许许多多解释。有人用枪把盖格打死了。有人被盖格用枪打死,盖格打死人以后逃跑了。也许打死人的是另外两个人。也许盖格主持过什么奇怪的宗教仪式,在那根图腾杆前面杀了什么当祭品。也许他喜欢吃鸡,爱在客厅里宰。”   灰衣服的人阴沉着脸瞪着我。   “我不猜了。”我说,“还是打电话把你城里的朋友们叫来吧。”   “我摸不透你。”他对我呲了呲牙,“我摸不清你在这里要搞什么名堂。”   “快点,快把‘雷子’【注】叫来吧。你会有场热闹看的。”   【注】对警察的贬称——   他思索了一会儿,身体一点儿也没有动。他的嘴唇又把牙齿盖起来。   “我也摸不清你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绷着脸说。   “说不定你今天是出师不利了。我认识你,马尔斯先生。拉斯·奥林达斯的柏树俱乐部。阔佬们夜夜在那里豪赌。当地的警察都装在你的口袋里。你还有一个畅通的内线一直通到地方检察官那里。换句话说,你有靠山。盖格干的这个买卖也需要有靠山。说不定你看在他是你的房客面上,有时候也照料照料他。”   他紧闭着嘴巴的样子非常难看:“你知道盖格干的是什么买卖?”   “租卖淫书的买卖。”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盯了我好长一段时间。   “有人对他下手了。”他轻声说,“你准是知道点儿内情。今天他没有到书店去。书店的人不知道他上哪儿去了。给他打电话,这里也没有人接。我到这儿来瞧瞧是怎么回事。我在地板上发现了血迹,在地毯下边。我在这里还发现你同一个女孩子。”   ‘这个故事说得有点儿牵强。”我说,“也许你能找到个乐意的买主,把这个故事推销出去。但是你的故事里还缺少一个情节。今天有人把他的书都从店子里转移走了——他出租的那些美妙的书籍。”   他打了个清脆的响指说:“我应该想到这一点的,当兵的。你似乎知道不少事。你想这是怎么回事?”   “我想,盖格是遭了毒手了。我认为这是他的血。暂时隐匿起尸体是为了把书转移走。有人把他的买卖接了过去,需要一点儿时间重新组织。”   “他们是溜不掉的。”艾迪·马尔斯狠狠地说。   “谁说的?就凭你同外面汽车上的两个打手?咱们这个城市现在越来越大了,艾迪。最近有不少挺有势力的人都在这里安上据点了。这就是城市发展活该受到的惩罚。”   “你他妈的说得太多了。”艾迪·马尔斯说。他露出牙来,吹了两声口哨。外面车门砰的一声响,脚步声匆匆忙忙地跑出树障来。马尔斯又亮出他的鲁格尔手枪,对着我的胸膛,“把门开开。”   外边门把手响了一阵,一个声音在叫喊什么。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鲁格尔手枪的枪口看上去像是马路地道的入口,但是我还是没有动。我的身体不防弹——这个概念我早应该习惯了。   “你自己去开吧,艾迪。你有什么资格对我发号施令?你要是客气一点儿,也许我还能帮帮你的忙。”   他两腿僵直地从书桌后面走出来,走到房门前边。他一边用眼睛盯着我,一边把门打开。两个人连跌带滚地撞进屋子里,手在胳臂底下忙着摸手枪。一眼就可以看出,一个皮肤白白的、漂亮的小伙子,是个拳击家,因为拳击,鼻梁是歪的,一只耳朵像块小牛排。另外一个人是个细挑个儿,金黄头发,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这个人两只眼睛生得很近,目光惨白,一点儿神色也没有。   艾迪·马尔斯说:“看看这只鸟身上带着家伙没有。”   金黄头发的家伙亮出一支短把枪来,对我比划着。拳击家侧着身子走过来,小心翼翼地翻我的口袋。我无精打采地把身体转个过儿,像个展览夜礼服的时装模特儿。   “没有枪。”他声音在嗓子眼里说。   “看看他是什么人。”   拳击家把一只手伸到我前胸的衣袋里,掏出我的钱夹。他把钱夹打开,查看了一下里面的东西。   “姓名是菲利浦·马洛。住在富兰克林大街哈巴特·阿姆斯大楼。私人侦探执照,徽章,还有一些别的东西。是个私人侦探。”他把钱夹放进我的衣袋里,轻轻打了我的脸一下,转身走开。   “你们走吧。”艾迪·马尔斯说。   两个枪手走出屋子,把门关上。听得见他们又走回汽车里去了。他们把汽车发动,叫马达空转着。   “好吧,说吧。”艾迪·马尔斯呵斥道,两条眉梢直招飞到前额上。   “我还不想把我知道的都说出来。为了抢夺他的买卖把盖格干掉,这样做太不高明了。我不认为是这么一回事,假定盖格真的已经被杀害了的话。我认为书店里的那位金发女郎不知因为什么好像吓掉了魂似的。我猜得到是谁把书弄走的。”   “谁?”   “这是我还不想说出来的事件之一。我要考虑我的雇主的利益,你知道。”   艾迪耸了耸鼻子:“那个——”他立刻又把底下的话吞下去了。   “我想你知道那个女孩子是谁。”我说。   “谁把书弄走了,当兵的。”   “我还不准备说,艾迪。为什么我要告诉你呢?”   他把鲁格尔手枪放在桌子上,用手掌拍了拍:“这个,”他说,“而且,我还可能叫你说得有点补偿。”   “这倒是个主意,别让手枪掺和进来。金币的声音我总是听得很清楚。你准备叫几块金币敲出声来?”   “为了什么?”   “你要我做什么啊?”   他砰地把桌子一拍:“你听着,当兵的。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就问我另外一个。这样咱们俩人永远也谈不拢。我要知道盖格现在在什么地方。我打听这件事有我自己的理由。我不喜欢他干的那个买卖,我也没有保护他。我只是凑巧把这所房子给了他。我对这件事现在也不怎么喜欢了。我相信不论你知道的是什么,别人也正在研究。而且一大群警察的大皮鞋马上就要在这个地方吱吱地响起来了。你不会有什么货色的。我猜想,你自己也需要一个靠山。所以你还是快把你知道的说出来吧。”   他猜得很妙,但是我不想叫他知道。我点着一根纸烟,把火柴吹灭,对着图腾杆的玻璃眼睛挥了一下。   “你说得对。”我说,“如果盖格真的出了事,我就只能把我知道的给警察倒出来。所以这件事是官方的事,我是没有货可以卖给私人的。如果你允许的话,我就告退了。”   他的脸色变得白惨惨的,样子一时变得又卑鄙又凶狠。他的手向放着枪的地方动了一下。   我用很随便的语气加了一句:“顺便问一句,马尔斯太太最近身体好吗?”   我想我这个玩笑也许开得过火了。他的手哆哆嗦嗦地一下子把手枪拿起来。他脸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滚吧。”他轻声说,“你爱上哪儿就上哪儿,你爱做什么就,我一点儿也不在乎。只有一点,当兵的,我给你进一忠言:别把我掺和进去!不然的话,你可真得希望老娘没把你养到人世间来了。”   “没养到人世来我就养到阴间去!”我说,“听说最近那边儿还有个朋友找你来了呢。”   他一动不动地俯在桌子上,眼睛瞪得圆圆的。我走到门前,打开门,回头望了他一眼。他的目光始终盯着我,但是他的灰色的、瘦削的身体却没有移动,他的眼睛里闪着仇恨的光芒。   我走出房子,穿过树障,走到上面坡路我停车的地方。我上了汽车,把汽车掉过头,开过山顶。没有人向我开枪。开过几个街区以后,我开进一条岔路,把马达熄掉,坐了几分钟。也没有人尾随我。我把车开回好莱坞。   第十四章   我把车停在兰达尔广场那幢公寓大楼门前的时候,正好是差十分五点。有几扇窗户里已经开了电灯,收音机在暮色里大声喧闹。我乘自动电梯到了四搂,穿过一间铺着绿色地毯、镶着象牙色护墙板的过厅。一扇通到太平梯的门挂着门帘,但是没有关上,凉风从门外边一阵阵吹进过厅里来。   405号房门旁边有一个小小的象牙按钮。我按了一下,等了似乎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门一点声音也没有地开了一条缝,只有一英尺宽。这不是一种正大光明的开门的方法。开门的人是一个长腿、长腰、宽肩膀的男人,一对深棕色的眼睛生在一张毫无表情的黝黑的脸上。他早就学会不叫自己的脸表现出任何感情了。这个人的头发像是硬鬃毛,生得非常靠后,露出前面黝黑的脑门。冷不丁一看,这里面倒也可能储存着一点儿脑子。他用阴沉的目光冷冷地把我上下打量了一会儿,又细又长的黝黑的手指始终摸着门沿。他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我开口问:“盖格?”   看不出他听了这两个字脸上有什么表情。他从门后取出一根纸烟,叼在嘴里,吸了一小口。烟雾懒洋洋地、傲慢不逊地喷到我的脸上。从烟雾后面传来一个不慌不忙的声音,毫无语调起伏,就像费罗纸牌【注】发牌人在说话一样。   【注】一种赌博,以能猜中一摞牌最上一张的点子赌胜负。   “你说什么?”   “盖格。阿瑟·奎恩·盖格。那些书的主人。”   长腿汉子不慌不忙地思索了一会儿。他低下眼皮看了看手中的纸烟。另外一只手,一直攥着门沿的那只手,落到门后边我看不到的地方。从他的肩膀看,这只手好像在门后做什么动作似的。   “不认识叫这个名字的人。”他说,“这个人住在这一带吗?”   我笑了笑。他不喜欢我这样笑。他恶狠狠地盯了我一眼。   我说:“你是乔·布罗迪吧?”   黝黑的面孔绷紧了:“是又怎样?想弄几个钱,伙计,还是来开开心?”   “这么一说,你是乔·布罗迪了。”我说,“你不认识一个叫盖格的人。这可有点儿滑稽。”   “是吗?也许你的幽默感同别人不一样,认为这件事滑稽。我看你还是把你的幽默感拿到别的地方去,向别人去施展吧。”   我往门上一靠,含含糊糊地对他笑了一下:“你有不少书,乔。我有一张那些冤大头的名单。咱们该好好谈一下。”   他的眼睛一直盯住我的脸。他身后的屋子里发出一个轻微的响声,好像一个挂帘子的金属圈在金属棍上轻轻磕碰了一下。他斜着眼睛往里瞥了一眼。他把门开大了一点儿。   “那好吧。如果你认为你手头有点东西的话。”他冷冷地说。他把门口让开,我从他身边走进屋里。   这间屋子布置得很舒适,家具都是高级的,但是并不拥挤。后面一道墙上的落地窗户通向一个石头阳台,在暮色中可以遥望远处低矮的山峰。西墙上有两扇门,靠着窗户的一扇关着,离房门不远的地方还有另一扇。后一扇门上挡着一块长毛绒门帘,悬在门梁底下一根金属棍上。   最后我向东墙望去。东墙上没有门,中间靠着墙放着一张坐卧两用长沙发。我就在这张沙发上坐下来。布罗迪关好门,侧着身子走到一张高大的橡木书案后面。这张书案上镶着许多方头钉。书案下层摆着一只带镀金折页的雪松木盒子。他把这只盒子拿到西墙两扇门中间的一把安乐椅前面,他在安乐椅上坐下。我把帽子往沙发上一扔,等着他开口。   “好了,我洗耳恭听。”布罗迪说。他打开盛雪茄的木盒,把纸烟头丢在身旁的一个烟灰碟里。他把一支长长的雪茄叼在嘴里,“要雪茄吗?”他从空中扔过来一支。   我伸手接住。布罗迪趁机一下子从雪茄箱里取出一把手枪,瞄准我的鼻子。我看了看这把枪,是一支点三八口径的警察用的手枪。我一时不想同这件武器发生任何争执。   “挺麻利,是不是?”布罗迪说,“稍微站起来一会儿。往前走两步。这样做你可以呼吸点儿空气。”他用的是电影里硬汉子惯用的那种故意装得十分随便的语气。电影把他们这些人都塑造成一个类型了。   “嘘——”我说,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人人拿着把手枪,可惜哪个都没有脑子。你是我这几个钟头里面遇到的第二个人了。你们这些人认为只要一支枪攥在手里,就可以叫全世界的人都跟在你们屁股后头转。还是把枪放下吧,别犯蠢了,乔。”   他的眉毛拧在一起,对我翘着下巴。他的眼睛露出了凶光。   “我遇见的第一个人叫艾迪·马尔斯。”我说,“听见过这个名字吗?”   “没有。”布罗迪的手枪仍然瞄住我。   “假如他知道了昨天晚上下雨的时候,你在什么地方,他会像赌场里搂筹码的人那样,一杆子就把你呼噜掉。”   “我怎么惹着艾迪·马尔斯了?”布罗迪说这句话时神情非常冷漠,可是他还是把枪放在膝头上了。   “没怎么惹着。”我说。   我俩你瞪着我、我瞪着你地相持了一会儿。我故意不看左边长毛绒门帘下面露出来的黑色拖鞋鞋尖。   布罗迪语气平和地说:“别误会。我不是蛮不讲理的人,我不过是要小心一点儿。我一点儿也不知道你是什么人,说不定你闯进来要行凶杀人呢。”   “你还不够小心。”我说,“你弄走盖格的那些书就一点儿也不高明。”   他慢慢地深吸了一口气,又不出声地吐了出来,然后把身子往后一靠,两条长腿交叠起来,把拿枪的手放在膝头上。   “别打错算盘了!在必要的时候,我还是会使用这把家伙的。”他说,“把你的故事说出来吧。”   “让你那位穿尖拖鞋的朋友也出来吧。她在那儿连大气儿都不敢出,怪累得慌的。”   布罗迪喊了一声,眼睛仍然没有离开我的胸口:“出来吧,阿格尼丝。”   门帘往旁边一甩,盖格书店的那个绿眼珠、灰黄头发、走一步路摆一摆屁股的女郎走了出来。她狠狠地瞪着我,恨得牙根发痒。她的眼圈发黑,鼻翅好像被人掐了一把。她的样子非常非常不痛快。   “我早就知道你是祸水,”她语中带刺地说,“我告诉乔叫他就是走路都得小心着点。”   “他要小心的不是走路,我看他倒要留神点自己的后腰。”我说。   “我猜你觉得自己说的话挺滑稽吧。”灰黄头发的女郎尖声说。   “过去滑稽,”我说,“现在可能不太滑稽了。”   “留着你的俏皮话吧。”布罗迪说,“我老乔一向很小心。把灯打开,我开枪的时候好打得准一点,如果到了那个地步的话。”   灰黄头发的女人拨开一盏四四方方的大落地灯的开关。她在灯那边一张椅子上坐下,身体直僵僵的,好像皮带扎得太紧了。我把雪茄放在嘴里,把一头咬掉。在我找火柴点雪茄的时候,布罗迪的科尔特手枪对我加倍关切。   我一边吸着雪茄一边说:“我刚才提的冤大头名册是用密码写的。密码我还没有解出来,但是名字一共有五百多。据我知道,你有十二箱书,你至少弄到五百本书。还有一些借出去的,但是保险一点,就说总共五百本吧。如果这个名册上的主顾目前同书店还都有联系,就说只有一半还有联系吧,你就可以出租十二万五千次书。这些事你的女朋友比我在行。我只不过是估计。咱们把租费尽量说得低一些,但总不会少于一块钱吧。这些货成本很高。就说一块钱租看一本,你也能捞到十二万五千块钱,同时你的资本丝毫也不减少。我是说,盖格的资本并不减少。所以你这个人是值得追踪的。”   灰黄头发的女人尖声喊叫道:“你发疯了,你这个混帐、鸡蛋脑袋的——”   布罗迪对她呲了呲牙,吼着说:“住嘴,你他妈的少说两句。”   她憋着一肚子怒气把话咽了回去,又伤心又气恼,使劲用银色指甲搔自己的膝盖。   “这行买卖可不是那些笨蛋们干得了的。”我几乎是用亲切的语气对布罗迪说,“一定得像你这样脑筋灵敏的人才成。乔,你得对自己干的事有信心,而且要永远保持着信心。花钱买这种第二手性刺激的人就像找不到客店的有钱的老太太似的,又紧张又烦躁。我个人认为进行敲诈是大错误。最好是安分守己地只干租赁和买卖图书的事。”   布罗迪的一双深棕色的眼睛上下打量着我,科尔特手枪继续瞄准足以使我致命的部位。   “你这人真滑稽。”他语调平板地说,“谁干这个买卖了?”   “你呀。”我说,“差不多已经干上了。”   黄头发女人噎了一口气,气得直揪耳朵。布罗迪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愣愣地望着我。   “什么?”黄头发女人喊叫起来,“你别坐在那儿胡说八道了。盖格先生怎么会在热闹的大街上开那种铺子?你的脑子有毛病了。”   我很有礼貌地对她笑了笑:“我说的是实话。谁都知道有这样一家铺子。好莱坞这个地方需要这种东西。如果需要有,那么,热闹地方正是所有讲求实际的警察要它设立的地方。他们赞成红灯区还不是一个道理?只要他们愿意,就知道把猎物赶到什么地方去。”   “天哪。”黄头发女人号叫道,“你就看着这个干酪脑袋瓜坐在那儿侮辱我,什么都不管吗,乔?你手里有枪,他就捏着一支雪茄,你还让他这么胡说八道?”   “我爱听。”布罗迪说,“这家伙有脑子。你还是闭上嘴别言语了。不然的话,我就用这个东西打你嘴巴,不叫你张嘴了。”他挥了挥手枪,越来越不提防我了。   黄头发女人倒抽了一口气,把脸转过去,望着墙。布罗迪看着我,狡狯地说:“我是怎么把这份宝贵家当弄到手的,你说说?”   “你把盖格打死弄到手的。昨天晚上下雨的时候,绝妙的杀人天气。麻烦的是,你把他干掉的时候还有人在旁边看着。不是你没有发觉——我看这不太可能——就是你看到风声不好,溜掉了。但是你还是挺有胆量,居然把底版从照相机里取出来了,而且后来还敢跑回去把死尸藏起来,为了在警察发现尸体、进行调查之前先把盖格的书清理好运走。你的胆子着实不小。”   “呸!”布罗迪满脸鄙夷地说。科尔特手枪在他膝头上晃来晃去,一张黝黑的脸绷得像块干木头,“你这是拿你的小命开玩笑,先生。幸而盖格不是我打死的,否则你还活得了?”   “就是盖格不是你打死的,你也有口难辩,”我幸灾乐祸地说,“这个案子说什么你也跑不了了。”   布罗迪的声音索索地抖起来:“你要做圈套陷害我吗?”   “一点不错。”   “怎么陷害?”   “有人会说是你干的。我刚才告诉你了,有一个证人看见了。别那么头脑简单,认为是我跟你过不去。”   布罗迪一下子爆炸了:“啊,那个小骚丫头!”他喊道,“是她跟我作对,这个该死的!是她跟我作对——一点儿不错!”   我把身子往沙发上一靠,笑嘻嘻地看着他:“妙极了。我还以为你弄到她的裸体照片了呢。”   布罗迪一句话不说。那个黄头发女人也不说话。我存心让他们仔细琢磨琢磨我的话。过了一会儿,布罗迪的脸色不那么难看了,他好像把这件事想开了,尽管还灰不溜秋的。他把手枪放在椅子旁边一张小桌上,但是他的右手始终在手枪附近。他把雪茄烟的烟灰弹在地毯上,使劲盯着我,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我猜你觉得我这人脑子迟钝。”他说。   “中等之资,要是想干敲诈这号买卖的话。把照片拿出来吧。”   “什么照片?”   我摇了摇头:“你这样就把戏唱错了,乔。假装清白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么你昨天晚上到那地方去了,要么你就是从另外一个到过那地方的人手里拿到的照片。你知道那个女孩子到过那里,因为你让你的女朋友吓唬雷甘太太,说这件事牵连着一个刑事案件。你这样做,起码亲眼看见了那里发生的事,要不然就是拿到照片,知道照片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拍的。放聪明些,还是把事情说出来吧。”   “我需要弄一点儿钱。”布罗迪说,他把头扭过去一点儿,看了看那个绿眼珠、黄头发的女人。现在她的眼睛已经不绿,黄头发也只是虚有其表了。她瘫软在那里,像一只刚被宰了的兔子。   “没有钱。”我说。   他脸色阴郁地皱着眉毛:“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把钱夹拿出来,叫他看了看我的证章:“我正在办理盖格的事,替我的一个主顾。昨天晚上我正在外面,在雨地里,我听见了枪声,就从窗户爬进去。谁杀了他我没看见,别的都看见了。”   “你没有对别人讲。”布罗迪冷笑了一声说。   我把钱夹装起来:“没有。”我承认说,‘直到现在。给不给我照片?”   “那些书的事呢?”布罗迪说,“我弄不懂。”   “我从盖格的书店追踪到你这儿来。我有一个见证人。”   “那个小流氓?”   “哪个小流氓?”   他又皱了皱眉头:“在书店里干活的那个。装书的卡车一开走,他就溜了。连阿格尼丝也不知道他上哪儿去了。”   “你提供的这个情况很有用。”我对他笑了笑说,“这件事我本来没想通。你们两个人谁到盖格家里去过——在昨天晚上以前?”   “昨天晚上我们谁也没去。”布罗迪气恼地说,“怎么,她说是我把盖格打死的?”   “你要是把照片给我,说不定我可以让她知道,她把事情搞错了。昨天她喝酒喝得多了一点儿。”   布罗迪叹了一口气:“她把我恨透了。我把她甩了。当然了,我得到一笔钱。但就是没有钱,迟早我还是得把她甩掉。她有些癫狂,我这个老实人可侍候不了。”他清了清喉咙,“给我点儿钱怎么样?我穷得一个子儿也没有了。我和阿格尼丝得离开这里。”   “我的雇主可不给钱。”   “听我说——”   “把照片拿出来吧,布罗迪。”   “他妈的。”他骂了一句,“算你胜利了。”他站起来,把科尔特手枪插在侧边的口袋里。他的左手伸到上衣里面。他已经把那东西拿出来,握在手里了。他的脸上显出一副厌恶的表情。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响了起来,而且响个没完没了。   第十五章   他不喜欢这铃声。他咬住下嘴唇,眉毛耷拉下来。一张脸变得警觉、奸猾、阴险、毒辣。   门铃继续响个不停。我也不喜欢这铃声。如果来的人凑巧是艾迪·马尔斯同他的伙计,只因为看到我在这里就可能把我干掉。如果是警察,我除了向他们满脸赔笑,答应把我知道的说出来之外,也帮不了他们什么忙。而如果进来的是布罗迪的几个朋友,假如他有的话,新来的人很可能不像布罗迪这样好对付。   黄头发女人也不喜欢门铃这么响。她一下子跳了起来,一只手在空中使劲挥动。因为神经紧张,她的脸变得又老又丑。   布罗迪一边盯着我,一边打开书桌上的一只小抽屉,从里面取出一支骨把儿的自动手枪来。他把枪往黄头发女人这边递过来。黄头发女人凑过去,哆哆嗦嗦地接了过来。   “坐在他旁边。”布罗迪呵斥着说,“拿枪抵着他,枪口低一些,离门远一点儿。如果他要耍滑,你知道该怎么办。咱们还有办法,宝贝儿。”   “啊,乔。”女人带着哭音说。她走过来,在我身旁坐下,枪口对着我大胆的动脉。我不喜欢她眼睛里的惊惧、紧张的神色。   门铃不再哼唱了,紧接着是几声急促的敲击声。布罗迪一只手插在口袋里,握着枪,走到门口,用左手把门打开。卡门·斯特恩乌德用一把小手枪顶着他的棕色的薄嘴唇,把他又推回到屋子里。   布罗迪一步步往后退,嘴角抽搐着,脸吓得变了形。   卡门随手把门关上,紧逼着布罗迪,既不看我,也不看阿格尼丝。她从牙齿中间微微伸出一点儿舌头来。布罗迪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向她做着和解的手势,两条眉毛形成了各种曲线和角度。阿格尼丝把枪掉转过去,向卡门瞄准。我倏地伸出一只手,使劲攥住她握枪的手指,用大拇指去卡保险。保险被我卡上了。我继续握着她的手。我同阿格尼丝的这场扭打时间很短,两人都没有出声,布罗迪和卡门谁也没有注意我们。我终于把阿格尼丝的手枪夺了过来。阿格尼丝气喘吁吁,浑身抖个不停。卡门的脸绷得紧紧的,肉皮紧包着骨头,呼吸带着嘶嘶的声响。她语气呆板地说:“我要我的照片,乔。”   布罗迪咽了口睡沫,极力摆出笑脸说:“当然给你,孩子。当然给你。”他的声音又轻又细,同刚才跟我说话的声音比起来,就像小斯库特摩托车同十吨大卡车的差别一样。   卡门说:“你把阿瑟·盖格打死了。我看见你了。我要我的照片。”   布罗迪的脸变成绿色的了。   “咳,等一会儿,卡门。”我喊道。   阿格尼丝一下子又活了过来。她把头一低,在我的右手上狠命咬了一口。我叫出声来,把她甩开。   “听我说,孩子。”布罗迪哼哼唧唧地说,“听我说一句——”   黄头发女人向我啐了一口,扑到我的腿上,想咬我的大腿。我用枪把在她头上打了一下,没有太用力。我想从沙发上站起来。她滚到我的脚下,双臂抱住我的两腿。我一下子又摔到沙发上。因为爱情或是恐惧,也许是因为爱情加上恐惧,这个黄头发女人力气大得要命。但也许是她生来就有一把力气。   布罗迪想夺过卡门瞄准他的小手枪。这支枪离开他的脸只有一尺远。他没有抓住。手枪发出一声轻脆的响声,声音并不很大。一颗子弹射穿了折叠回来的落地窗户的玻璃。布罗迪惨叫了一声,摔倒在地板上。他的两腿把卡门也绊倒了。卡门咕咚一声跌在地上,手枪甩到墙角去了。   布罗迪跪起来,伸手掏口袋。   我又在阿格尼丝头上打了一下,这次不像上次那样客气了。我把她从我的腿上踢开,站了起来。布罗迪看了我一眼。我把阿格尼丝那把自动手枪亮给他看了看。他的手不再掏口袋了。   “耶稣基督!”他带着哭音说,“别叫她把我杀了。”   我开始笑起来。我像个白痴似地笑个不住,简直没法控制自己了。黄头发的阿格尼丝在地板上坐起来,两手撑着地毯,张着嘴,一缕像金属线似的黄头发耷拉在右脸上。   卡门正手脚并用地在地上爬,嘴里还在发出嘶嘶的声音。她的一把小手枪在墙角护墙板下面闪闪发光。她拼命往手枪那边爬去。   我对布罗迪晃了晃手中的枪,说道:“站着别动。没有人伤害你。”   我从那个在地上爬的女孩子身边绕过去,把墙角的那把枪捡起来。她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嘻嘻地笑起来。我把她的枪放在自己的口袋里,拍了拍她的后背。   “快起来,小天使。你这么在地上爬简直像只哈巴狗。”   我走到布罗迪身旁,用自动手枪抵住他的肋骨,从他的口袋里把那把科尔特掏出来。现在几把抛头露面的武器都拿在我的手里了。我把几支枪一支一支地放在口袋里,把手伸向布罗迪。   “给我。”   他点了点头,敌着嘴唇,眼色仍然十分恐惧。他从前胸衣袋里掏出一个很厚的信封,送给我。信封里装着一个冲好的底版和五张上光的照片。   “你保证就是这些吗?”   他又点了点头。我把信封放在自己的前胸衣袋里,转过身去。阿格尼丝已经坐回到沙发上,正在梳理头发。她的两只眼睛恶狠狠地像要把卡门吃掉。卡门也站起身来,她伸着手向我走来,一边笑一边嘶嘶地喘气。她的嘴角上挂着一点白沫子,小白牙贴着嘴唇,发出闪光。   “可以给我了吗?”她对我说,撒娇地笑了一下。   “我先替你保管吧。你回家去吧。”   “回家?”   我走到门口,往门外看了看。夜晚的凉风习习地吹进过厅,四周寂静无声。没有什么好奇的邻居趴在门口探望。一把小手枪走了火,打碎一扇窗玻璃,但是这种声音大家已经习以为常了。我打开门,拉着门柄,向卡门点点头。卡门走了过来,脸上带着犹豫不定的笑容。   “回家去等着我。”我用抚慰的语气说。   她把大拇指放进嘴里。接着,她点点头,从我旁边走过去,走进过厅来了。在她挨着我身子的时候,她用手指摸了摸我的脸。   “你会照看我的,对吗?”她柔声柔气地说。   “照办!”   “你真帅!”   “你看到的太不算什么了。”我说,“我的右腿上还刺着一个跳舞的巴厘岛女人呢。”   她的眼睛瞪圆了:“顽皮。”她说,伸出一个指头对我摇了摇。接着她又低声说,“把手枪给我吧!”   “现在不给。以后我会给你的。我给你送回去。”   她忽然搂住我的脖子,在我嘴上吻了一下:“我喜欢你。”她说,“卡门非常、非常喜欢你。”她像个画眉鸟似地跳跳蹦蹦跑出过厅,在楼梯口又转过身来对我挥了挥手,接着就跑下楼梯去了。   我回到布罗迪的房间。   第十六章   我走到折起来的落地窗户前面,查看了一下上边的一扇碎玻璃。卡门的手枪子弹把整扇玻璃击碎了,并不是仅仅射穿一个洞。但是仔细观察,还是可以看到玻璃上的弹孔的。我拉上窗帘,把这扇玻璃被打碎的窗户挡住,然后从衣服口袋里取出卡门的手枪。这是一把特为银行守卫制作的小手枪,点二二的口径,凹头子弹。手枪柄是珍珠母的,上面镶着一块银制小圆牌,牌上刻着“欧文赠给卡门”几个字。这个疯姑娘,不论是谁她都要耍弄一番。   我把手枪又装回口袋里,在布罗迪身旁坐下,凝视着他的一双茫茫然的棕色眼睛。一分钟过去了。黄头发女人正在用一面小镜子给自己化妆。布罗迪摸索了一阵,掏出一根纸烟来,冷不丁地开口说:“满意了吧?”   “到现在为止,还算满意。为什么你要敲诈雷甘太太,不向他们家的老头张口呢?”   “从老头那里已经弄过一笔钱了。大概是六七个月以前。我怕他这次恼火起来,要报告警察。”   “你为什么认为雷甘太太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他?”   布罗迪认真地思索了一会儿,一边吸纸烟,一边盯着我的脸。最后他说:“你对雷甘太太了解吗?”   “同她见过两回面。你对她一定非常了解,不然的话也就不会想用照片从她身上挤油水了。”   “这个女人交际很广。我猜想她可能有点见不得人的事,不敢叫老头儿知道。我想叫她凑五千 块钱不会太费事。”   “这个理由不太站得住脚,”我说,“但是我就不往下深究了。你手头缺钱花,是不是?”   “一个月以来,我手里一直摇晃着两枚镍币,想叫它们配对儿。”   “你干什么维持生活?”   “开保险行。我在帕斯·瓦尔格林公司有一间办事处,在桑培·莫尼卡区的富尔威德大楼。”   “既然你肯告诉我这些,索性就把别的事也谈出来吧。你这间公寓里的那些书是怎么回事?”   他咯嗒一声咬了一下牙,挥了挥手。他的自信心又逐渐恢复过来:“没在这儿放着。已经存到仓库里去了。”   “你叫一个人把书运到这里,以后你又找一家仓库把书运走,替你存起来,是不是?”   “当然了。难道我叫人直接把书从盖格的书店运走?”   “真聪明。”我佩服地说,“现在你这里还有什么犯法的东西吗?”   他的神情又有些担忧,但是使劲摇了摇头。   “那好吧。”我对他说。我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阿格尼丝。阿格尼丝已经化妆完毕,正在愣愣地看着墙壁,好像根本没有听见我们的谈话。在一番劳累和惊恐之后,她的面容显得很疲劳,直想打磕睡。   布罗迪警觉地眨巴了一下眼睛,说:“还有什么?”   “照片你是怎么弄到手的?”   他皱了皱眉头:“我告诉你,你要的东西已经弄到手了,没有费一个子儿就弄到手了。你干得挺漂亮。现在你还是去向你的主子表功去吧。我现在干干净净。照片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你说是不是,阿格尼丝?”   黄头发女人睁开眼睛,打量了他一眼。她的目光虽然闪烁不定,但显然对他没有什么好感。   “只能说精明了一半,”她懒洋洋地从鼻子里出了口气说,“这是我的结论。我还从来没有看见过哪个人精明到底的。从来没见过。”   我对她笑了笑:“那下子没有把你打疼吧?”   “我对挨打已经习惯了。不管是你也好,是我遇见过的任何人也好,谁的打我都挨。”   我又转过头来对着布罗迪。他正用手指使劲捏纸烟,一边捏一边揉弄。他的手似乎正在发抖,但是他的黝黑的面孔却不动声色,毫无表情。   “有一件事咱们必须取得一致意见。”我说,“比如说,卡门并没到这儿来。这件事很重要。她根本没来。你刚才看见的是幻景。”   “哼!”布罗迪冷笑了一声,“如果你这么说,如果再能——”他伸出手来,手掌朝上,拳着手指,大拇指贴着食指和中指轻轻地晃动了两下。   我点了点头:“这好办。可能有一点小酬劳。但是数目不会太大,过不了千数。好,现在说一说吧,照片是怎么到手的?”   “一个人给我的。”   “嗯哼。一个你在街上碰见的人。再见面也不会认识了。过去也从来没见过面。”   布罗迪打了个呵欠:“从他口袋里掉出来的。”他咧开嘴一笑。   “嗯哼。昨天发生那件事的时候你不在现场,有没有证据?”   “当然有。我就在这间屋子。阿格尼丝同我在一起。是不是这么回事,阿格尼丝?”   “我又开始为你感到难过了。”我说。   他的眼睛睁大了,嘴角也耷拉下来,香烟吊在下嘴唇上。   “你自以为非常聪明,实际上蠢得要命。”我对他说,“即使你不在昆丁监狱了此一生,将来的日子也好过不了,孤孤单单、凄凄冷冷、熬不到头。”   他的纸烟在嘴唇上抖动了一下,把烟灰都洒在背心上。   “冲你这种聪明劲儿。”我说。   “出去吸口新鲜空气,”他突然吼叫起来,“活动活动。我已经同你耍够了嘴皮子了。快滚!”   “好。”我答应道,站起身来,走到橡木大写字台前边,把他的两把手枪从口袋里掏出来,并排放在吸墨纸旁边。我把两支手枪摆得整整齐齐,枪柄正好是平行线。我从沙发旁边地板上把帽子捡起来,向门口走去。   布罗迪喊了一句:“喂!”   我转过身来等着。   他的纸烟在嘴里上下跳动,像一个底下安着弹簧的小囡囡:“一切都没有问题了,是不是?”他喊道。   “当然了。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如果你不愿意待在监狱外面,你有进去的自由。就是说,如果你是这个国家的公民的话。你是不是公民?”   他只是凝视着我,让嘴唇上的纸烟跳来跳去。黄头发的阿格尼丝慢慢把头转过来,也从同一个高度望着我。两人的目光包含着几乎同样的狡猾、怀疑和闷在心里的怒气。阿格尼丝突然把银色的指甲一抬,揪下一根头发,又狠命一扯,揪成两半。   布罗迪压着嗓子说:“你是不会去找警察的,老兄。如果你是给斯特恩乌德家办事,你是不会去的。关于这一家子我知道的事太多了。好了,你要的照片已经拿到手了,你不要把事情张扬出去,我也答应照办了。快走吧,快去卖你的晚报去吧!”   “你还是打定主意的好。”我说,“你刚才叫我滚蛋,我马上就开步走。你又喊我回来,我马上站住了。现在我又要走了。你是不是打定主意叫我走了?”   “你抓不着我任何小辫子的。”布罗迪说。   “什么小辫子也没有,只有两条人命案。不过对于你们这些人说来,这是小意思。”   他跳起来不是一寸高,而是一尺高,烟草色的眼珠完全被眼白包围起来,黝黑的脸膛在灯光下呈现出惨绿色。   阿格尼丝像动物似地嚎叫了一声,一头扎进沙发一端的靠垫底下。我站在那儿,瞧着她两条细长的大腿。   布罗迪慢慢舐了舐嘴唇,说:“坐下,伙计。也许我还有点事可以告诉你。你说的两条人命是怎么回事?”   我把身子往门上一靠:“昨天晚上七点半钟你在什么地方来着,乔?”   他的嘴角阴沉沉地耷拉着,眼睛望着地板:“我在盯一个人的梢,一个生意很兴隆的人。我想他也许需要个伙伴。我盯的是盖格。我时不时地盯着他,看看他有什么有权有势的后台。我猜想他有几位朋友,否则他是不会那么明目张胆地干这个买卖的。但是他认识的人不到他家去。去的都是些女人。”   “你盯得还不够紧。”我说,“接着说下去。”   “昨天晚上我又去了,我在盖格的房子下边马路上。雨下得挺大。我坐在汽车里边,什么也看不见。盖格的房子前边还有一辆车,离他房子不远的坡路上还有一辆。所以我把车停在他的后门。我停车的地方有一辆大型布依克轿车。过了一会儿我走过去查看了一下。行车执照上写的是薇维安·雷甘。后来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我就溜掉了。就是这个。”   他挥了挥手里的纸烟,眼睛上下打量了我一下。   “可能是这个情况。”我说,“知道那辆布依克现在在什么地方吗?”   “我知道那个干什么?”   “汽车在法院的停车库里。这辆车是今天早上从里多渔码头前边十二英尺深的海底下打捞上来的。车里面有一个死人。他生前脑袋上被人用重物打了一下,汽车头对着码头外面,风门杆拉了下来。”   布罗迪呼吸急促起来,一只脚不安地打着点子:“耶稣基督,哎呀呀,你可不能把这件事安在我的头上。”他声音粗重地说。   “为什么不能?照你刚才的说法,这辆布依克牌大轿车在盖格房子后边停过。雷甘太太并没有把它开出去。汽车是雷甘太太的司机,一个叫欧文·泰勒的小伙子开出去的。他去找盖格,想找他谈几句话,因为欧文·泰勒同卡门挺热火,他不喜欢盖格同卡门玩的那些把戏。他从后门走进屋子,拿着一根撬棍和一支手枪。他正好看见盖格给衣服脱光的卡门拍照。于是他的手枪砰砰地响起来,手枪往往总是爱这么砰砰响的。盖格一个跟头栽倒在地,欧文马上溜之大吉。但是他在逃走以前,还做了一件事——他把盖格拍的照片底版取走了。这以后你追上了他,把底版抢了过来。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底版怎么会到了你手上呢?”   布罗迪舔了舔嘴唇:“不错。”他说,“但这并不等于我把他干掉了。不错!我听见了枪声,接着又看见杀人的凶手从房后的楼梯咚咚地跑下来,上了汽车,开跑了。我开着车在后面跟着他。他把汽车开到峡谷下面,掉头往西面森赛特驶去。过了比维尔利山,他的车冲到马路外面,不得不停下。我走过去,冒充警察。他手里虽然有枪,可是因为神经紧张,还是叫我打晕了。我翻了一下他的衣服,知道了他是什么人。我把底版拿走,纯粹是出于好奇。我正在琢磨这块底版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苏醒过来,一下子把我打到车外面。等我站起来的时候,已经看不见他的影子了。这以后我就不知道他到哪去了。”   “你怎么知道他打死的是盖格呢?”我问道。   布罗迪耸了耸肩膀:“我推测是,但也许不对。在我把底版冲出来、知道照片是怎么回事以后,我就比较有把握了。今天早晨盖格没到书店去,给他打电话也没人接,我就更有把握了。所以我想,要把他的书弄走,这是个好机会。我想赶快从斯特恩乌德家弄点钱,到别处去避避风头。”   我点了点头:“你的话似乎有些道理。也许两个人都不是你杀的。你把盖格的尸体藏在什么地方了?”   他的眉毛往上一挑,接着就咧开嘴笑起来:“没有的事,别胡说了。你想我会回去给他善后吗?不定什么时候几辆警车就会满载着警察开过来。没有的事。”   “反正尸体是叫人藏起来了。”我说。   布罗迪耸了耸肩膀。他的脸上仍然挂着笑容。他不相信我说的话。就在他仍然这样半信半疑的时候,门铃又一次嗡嗡地响起来。布罗迪噌的一声站起来,眼睛瞪得滚圆。他看了看书桌上的两支枪。   “好啊,她又回来啦。”他吼叫着说。   “如果是她,手里也没有枪了。”我安慰他说,“你没有别的朋友吗?”   “也就是一个半个的。”他气乎乎地说,“这种把别人踩在脚底的把戏我已经受够了。”他走到书案前边,把科尔特手枪拿在手里。他用左手握住门柄,扭动了一下,把门打开一尺宽的一道缝,把上半身探出去,右手握着枪,紧紧贴在大腿上。   一个声音在门外说:“你是布罗迪?”   布罗迪说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清楚。两声枪响好像闷在什么东西里。开枪的时候枪口一定是紧抵着布罗迪的身子。布罗迪往前一倾,倒在门上,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接着他从门上滑溜下来,两只脚把地毯蹬得耸皱起来。他的左手从门柄上滑下来,胳臂扑通一下落在地上。他的头嵌在门和地板之间。身体不再动弹了。科尔特手枪仍然握在右手里。   我三步两步地跳过去,把他的尸体推开一点,打开一点门,挤了出去。斜对面,一个女人正探头探脑地往外看。她一脸惊恐的神色,用留着长指甲的手向过道那边指了指。   我飞快地跑过过道,听见咚咚的脚步声正在下楼。我顺着声音追下去。等我跑到楼下门厅的时候,大门正忽悠悠地自己关回来,奔跑的脚步声已经到了门外人行道上了。在门还没有关上以前,我趁势一推,一下子冲了出去。   一个穿着短皮外衣、没有戴帽子的人影在我面前一晃,穿过停在门前的几辆汽车,斜着往马路对面跑去。这人转回身来,手里闪了两下亮光。两颗子弹沉重地打在我身旁的灰泥墙上。人影继续往前跑,在两辆汽车中一闪,便看不见影子了。   一个人走到我前边,问我说:“什么事?”   “开枪了。”我说。   “耶稣!”跟我打听事的人忙不迭地跑进公寓大楼里。   我沿着人行道很快地走到自己的汽车前边,钻进去,把马达发动起来。我把汽车从马路边上开出去,慢慢地往山下驶去。马路对面没有哪辆车起动。我仿佛听到了脚步声,但是我不敢肯定。我顺着下坡的马路走了一个半街区,在一个十字路口把车掉转头,又向回驶去。我隐约听到从人行道上传来的不很响亮的警笛声,接着是杂沓的脚步声。我把汽车停在马路边一排汽车外边,下了车,隐身在两辆汽车中间。我把卡门的小左轮从口袋里掏出来。   脚步声越来越响了,警笛也跟着凑热闹,叫个不停。   不一会儿皮短外衣出现在人行道上。我从两辆汽车中间走出来,说:“借个火儿,朋友。”   穿着皮短外衣的小伙子倏地转过身来,右手飞快地往上衣里边伸去。在路灯的照耀下,他的眼睛发着水灵灵的亮光。这对黑色的眼睛是杏仁形的,一张脸白哲、漂亮,弯曲的黑头发低低地盖住脑门,带着两个小弯儿。小伙子的确蛮漂亮,他就是我在盖格书店见到的那个人。   他一句话也不说,站在那里望着我,右手搭在皮短外衣的前襟上,但是还没有伸进去。我把左轮手枪握在大腿上。   “你简直叫你的那个皇后迷住心窍了。”我说。   “×你妈!”小伙子低声说,一动不动地站在路边一排汽车和人行道里侧的五尺高的防土墙之间。   一辆警车从远处鸣着警笛开上山坡来。小伙子听见这声音脑袋侧了一下。我向他跨近了一步,用手枪抵住他的皮上衣。   “跟我走还是到警察局?”我问。   他的头向旁边一闪,倒好像挨了我一记耳光:“你是什么人?”他没好气地说。   “盖格的一个朋友。”   “滚蛋,你这狗娘养的。”   “别看我这把手枪不大,伙计,要是我一枪打进你肚脐眼里,能叫你三个月走不了路。但是最后你还是能走路的,你会走进昆丁监狱新修的那间又舒服又漂亮的毒气室去。”   他又说了一句:“×你妈!”他的手想伸进皮外衣里边去,我的手枪更紧地抵住他的肚子。他长叹了一口气,手从皮外衣上放下来,瘫软地垂在身边。他的一副宽肩膀耷拉下来。   “你要我干什么?”他小声说。   我把手伸进他的皮外衣,把他的自动手枪掏了出来。   “上我的汽车,伙计。”   他从我的身边走过去,我从后面推了他一把。他走上汽车。   “坐在方向盘后边。你开车。”   他侧身坐在方向盘后面,我挨着他坐在驾驶舱里,对他说:“等一会儿,让警察的巡逻车先过去。他们会以为我们听见警笛声才开到这边来的。等他们开过去,再把汽车掉头,下山回家去。”   我把卡门的一支左轮收起来,用小伙子的那支自动手枪顶住他的肋骨。我回头向窗外看了看。警笛的吼叫声已经非常大了。马路中间出现了两盏红灯。红灯越来越大,聚成一道红光。警车呼啸着从旁边飞驰过去。   “开车吧。”我说。   小伙子把汽车掉过来,向山下驶去。   “咱们回家吧。”我说,“回拉维恩·特雷斯去。”   他的光滑的嘴唇抽搐了一下。他把车飞快地向西区富兰克林大街开去。   “你的脑子太简单了,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卡洛尔·伦德格林。”他有气无力地说。   “你杀错人了,卡洛尔。你的皇后不是乔·布罗迪打死的。”   他嘴里又迸出三个脏字来,继续开着汽车。   第十七章   拉维恩·特雷斯路边的桉树梢上挂着茫茫的白雾,已经消失了一半的满月透过薄雾发出银色光辉。从山底下一所房子里传出收音机吵闹的声响。小伙子把汽车开到盖格住房前的方形树障前面,灭了火,愣愣地向前望着,两手仍然搭在方向盘上。盖格的住房里一点亮光也没有。   “房子里有人吗,孩子?”我问他。   “你应该知道有没有。”   “我怎么知道?”   “×你妈。”   “有人就是因为爱说这句话,所以才安上了假门牙。”   他肉皮紧绷绷地咬了一下牙,接着一脚踢开汽车门,走下车去。我紧跟着他下了车。他握着的拳头搭在胯骨上,一声不出地从树障上面看着房子。   “好吧,”我说,“你有钥匙,咱们进去吧。”   “谁说我有钥匙?”   “别装蒜了,孩子。那个老相公给了你一把。你在这所房子里有一间挺不错的小屋子,干干净净的男子汉卧室。他有女客的时候就把你轰出去,把屋子锁起来。他跟凯撒一样,在女人面前是丈夫,在男人面前是妻子。像你和他的这种关系你以为我就猜不出来?”   我的自动手枪枪口仍然没离开他,但是他的拳头还是向我抡过来。这一拳正打在我的下巴上。我赶快退了两步,算是没有跌倒,但却实实在在挨了一下。他这拳打得非常狠,但是不管他的外表怎么样,身子淘虚了,拳头说什么也硬不起来的。   我把手枪往他脚边一扔,说道:“也许你用得着这个。”   他像闪电似地弯下腰去。他的动作非常快,但是我的一拳还是及时打在他的脖子上。他横着摔倒在地上,想要抓到手枪,却没有够着。我把枪捡起来,扔在汽车里边。   小伙子手脚并用地往我这边爬过来,斜着眼睛望着我,眼睛睁得太大了一些。他咳嗽了两声,摇晃了一下脑袋。   “你不想打架吧。”我说,“这一阵子你的体重减轻得太多了。”   他想打架,他像用弹射器射出去的飞机一样向我扑过来,弯着腰扑向我的两腿。我身子往旁边一侧,紧紧卡住他的脖子。他的两脚拼命蹬着地,终于挣扎起来,腾出两手,狠命往我身上娇嫩的地方打。我把他的身子扭过去,把他托举起一点来。我用左手握住自己的右腕用右面的胯骨顶住他。有那么一会儿,我们俩谁也没有能搬动谁。在雾气茫茫的月光下,我们俩人好像雕塑在那里,气喘吁吁,四只脚紧抠着地面,像两个奇形怪状的动物。   我这时已经用右胳臂抵住了他的气管,两只胳臂的力量全都用在右臂上。他的两只脚在地上胡乱蹬了一阵,不再喘气了。他已经被我勒得闭过气去,左脚向一边叉开,膝盖变得松软。我继续勒了他一分钟。他瘫软在我的胳臂上,重得我几乎抱不住。我把手松开。他趴在我脚底下,晕了过去。我回到汽车里,从放手套的储物箱里取出一副手拷,把他的手背过去,铐上手铐。我托着他的腋窝,勉强把他拉到篱笆后面,不让过路的人看到。我又上了汽车,把它开到山上一百码远的一个地方,上了锁。   我回来的时候,他还没有苏醒过来。我把房门打开,把他拖进去,关上门。我喘得厉害。我打开一盏灯。他的眼睛眨巴了两下,睁开了,使劲瞪着我。   我弯下腰去,尽量避开他的膝盖,对他说:“老实点儿,不然我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你老实躺在这儿,别出气。憋着,憋着,直到你实在憋不住了,你就对自己说,你非喘口气不可了,你的脸已经憋青了,你的眼睛已经鼓出来了,你非得马上喘气不可。可是你被绑在一把椅子上,你是在圣·昆丁监狱里一间干干净净的小毒气室里,等你吸进一口气以后,你就会懊悔不及,不该吸气了。因为你吸进去的不是空气,是氮化钾的烟雾。这就是咱们国家吹嘘的人道主义处决。”   “×你妈。”他轻声叹口气说。   “你还是得老实招认不可,小兄弟,别以为你能挺得过去。我们要你说什么你就得说什么,不叫你说什么你就不能说什么。”   “×你妈。”   “再说一句我就在你脑袋底下垫个枕头。”   他的嘴动了动。我叫他躺在地板上,手腕铐在脊背后面,半边脸塞在地毯底下,露在外面的一只眼睛像野兽似的闪着亮。我又开了一盏灯,走到起居间后面的过道里。   盖格的卧室好像有人进去过。我打开过道对面对着盖格卧室的一扇门,这次这间屋子没有锁着。屋子里昏暗的灯影摇曳着,空中有一股檀香味。橱柜上一只小铜盘里并排留下两堆香灰。屋里很明亮。两只一尺高的烛台上有两根黑色大蜡烛,烛台各自竖在一张高背椅子上,床两边每边摆一把。   床上躺的是盖格。两块原来悬在起居间的长条挂毯斜搭在身上,构成一个×形十字架,正好把中国式上衣前胸上的血迹遮住。他那两条穿着黑色睡裤的腿在十字架下面直挺挺地伸着,脚上穿着白色厚毡底拖鞋。十字架上面,盖格的两只手臂折回来,交叠着,手掌平贴着两肩,手指拢在一起,伸得整整齐齐。他的嘴巴闭得紧紧的,陈查礼式的小胡子看上去像是贴在唇上的胡须。一只大扁鼻子青一块、紫一块,眼睛闭着,但是闭得不很紧。一只假眼珠闪着微光,好像在向我眨眼。   我没有碰他的身体,我甚至没有走近。他一定已经冷得像冰块,僵硬得像块木板了。   门打开以后,一股冷风吹得蜡烛直淌泪。一滴滴的烛泪顺着烛身流下来。屋子里的空气非常龌龊,好像不是真的。我急忙退出去,关上屋门,重新回到起居间。小伙子仍然在地上躺着。我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等着警笛的声音。问题都在阿格尼丝什么时候开口和开口谈什么了。如果她谈了盖格的事,警察就可能随时闯到这里来。但是也可能她好几个小时都不开口。她甚至还可能溜掉了。   我低头看了看那小伙子:“想坐起来吗,孩子?”   他闭上眼睛,假装睡觉。我走到书桌前面,把深红色的电话机拿起来,接通了伯尔尼·奥尔斯的办公室。他在六点钟离开办公室回家去了。我又拨了他家里的电话号码。他在家。   “我是马洛。”我说,“你手下的人今天早上在欧文泰勒身上发现有一支左轮手枪没有?”   我从听筒里可以听到他清喉咙的声音,我知道他是在故作镇静,不想让我听出来他惊诧的声音。   “有没有,警局档案里会有记载的。”他说。   “如果他们发现了手枪,里面会有三只空弹壳。”   “你怎么会知道?”奥尔斯语气平静地问。   “你不妨到拉维恩·特雷斯7244号来一趟,月桂谷大道的一条叉路。我可以叫你看到子弹在什么地方。”   “就是这件事吗,啊?”   “就是这个。”   奥尔斯说:“你留神窗户外头,会看到我从拐角那边走过来的。我一直认为你在这件事情上有点鬼鬼祟祟。”   “鬼鬼祟祟这个词儿可用的不是地方。”我说。   第十八章   奥尔斯站在那里低头看着这个年轻人。卡洛尔坐在长沙发上,斜身靠着墙。奥尔斯一声不出地望着他,两条淡白色的眉毛弯弯的、一根根的扎扎着,像富勒尔制刷公司免费赠送的两把刷瓜果的小刷子。   他问小伙子说:“你承认打死了布罗迪吗?”   小伙子声音闷哑地回答了他爱说的那三个字。   奥尔斯叹了口气,望望我。   我说:“用不着他承认。他的枪已经被我拿过来了。”   奥尔斯说:“要是每次我听见人们对我讲这三个字我能得一块钱,我就发财了。这句话怎么那么有意思?”   “骂人不是为了有意思。”我说。   “你这话我得记住。”奥尔斯说,转过身去,“我已经给怀尔德打过电话了。咱们一起去看看他,把这个小流氓带着。他跟我坐一辆车,你开车跟在后面。万一他在我车里不老实,想动手动脚什么的,也有个照应。”   “你对卧室里那物件喜欢不喜欢?”   “太喜欢了。”奥尔斯说,“小伙子泰勒从码头上摔下去我看是件好事。他把那个老流氓干掉,我真不忍心把他送进死牢去。”   我回到那间小卧室,把黑蜡烛吹灭,叫它自己去冒烟。当我再回到起居间的时候,奥尔斯已经把那个小伙子弄起来了。小伙子的一双黑色眼睛目光炯炯地看着他,脸色苍白,紧绷绷的像块冷冻的肥羊肉。   “咱们走吧。”奥尔斯拉着他的胳膊说,那姿势就像很不情愿接触他身体似的。我把所有的灯都关掉,跟在他们后面走出房子。我们上了汽车。在漫长的、弯弯曲曲的山路上,我开车紧紧盯着奥尔斯的汽车后面两个闪闪发亮的尾灯。我真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到拉维恩·特雷斯去。   地方检察官塔加特·怀尔德住在拉斐德公园和四马路拐角的地方,他那套白色的住宅差不多和电车库房一样大。房子一边有一座红砖砌成的车棚,前面是一大片绿茵菌的草坪。这种坚固的、老式的房子经常由于城市不断向西扩展而整幢整幢地迁盖到新市区去。怀尔德出身于洛杉矶一个古老的家庭,说不定就可能是生在这幢房子里。不过那时这幢房子一定还坐落在西亚当斯,或者是菲格罗亚,再不然就是在圣杰姆斯公园那一带。   行车道上已经停了两辆车,一辆挺大的私人小汽车和一辆警车。一个穿制服的司机倚在警车的后挡板上,一边抽烟一边赏月。奥尔斯走过去对他说了两句话。司机望了望奥尔斯汽车里的那个小伙子。   我们来到房子跟前,按了按铃。一个把金黄色头发梳得油光发亮的男人开了门,领着我们走进大厅,穿过一间摆满深颜色笨重家具的半地下起居室,走到另一头的一个客厅。他敲敲门,走了进去,替我们把门大开着。我们走进一间嵌着护墙板的书房,书房尽头是一扇敞开的落地式窗子,窗外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夜色中的花园和一片神秘的树影。顺着窗户飘进一股潮湿的泥土和鲜花的香气。墙上悬挂着几张已经褪了色的大油画,屋里安放着几把安乐椅,摆着一些书。在泥土和鲜花的芬芳中还掺和着一种高级雪茄烟味儿。   塔加特·怀尔德坐在办公桌后面。他是个中年人,身体已经开始发胖,那双清澈的蓝眼睛里除了存心做出来的友好表情之外一无所有。一杯咖啡摆在他面前,他那修剪得非常整洁的左手手指上夹着一支带花纹的雪茄。还有另一个人坐在桌子旁边蓝色的皮椅上。这个人面色凶狠、眼光冰冷,浑身瘦得像把草耙子,冷酷得像一个当铺老板。   他的一张脸修整得干干净净,好像胡子刮了还不到一个钟头。他穿着一套熨得笔挺的棕色西装,领带上别着一颗黑色的珠子。这个人手指细长,有些神经质,看上去头脑非常敏捷。他气哼哼地坐在那里,好像憋足了劲儿想和人大吵一架。   奥尔斯拉过一把椅子,坐了下来,说道:“晚上好,克罗加格,这是菲利浦·马洛,一个遇着点麻烦的私人侦探。”说着还咧嘴笑了笑。   克罗加格看了看我,连头也没点一下。他像是看一张照片似地把我上下打量一遍,然后才微微动了动下巴。   怀尔德开口说:“坐下吧,马洛。我正要和克罗加格警长谈点儿事。你当然也知道是怎么回事。现在咱们这儿已经是个大城镇啦。”   我坐下来,点着了一支香烟。   奥尔斯看着克罗加格问道:“关于兰达尔广场发生的谋杀案,你们有什么进展吗?”   这个面色凶狠的人把他一个手指头的关节捏得“嘎巴”一响,垂着眼皮说:“一具死尸,身上挨了两颗子弹。还有两支没开过火的枪。在街上我们抓着一个黄头发姑娘,她正要把别人的一辆车开走。她自己的车就停在旁边,车的型号倒是一样的。她的动作慌里慌张,所以我手下的人就把她扣下了,后来还真从她嘴里挤出点油水来。布罗迪挨枪子儿的时候她正好在场。不过她一口咬定说没看见凶手。”   “就这些吗?”奥尔斯问。   克罗加格扬了扬眉梢:“不过才一个小时之前的事,你还想知道多少?——难道想要我们把行凶的过程拍个电影吗?”   “也许你能给我们描述一下凶手的样子吧。”奥尔斯说。   “高个子,穿着件皮上衣——你认为这就算是描述,也可以。”   “这个人在外头我的破汽车里。”奥尔斯说,“已经铐起来了。马洛帮你们给他上的铐。这是他的枪。”奥尔斯把那个小伙子的自动手枪从兜里掏出来,放在怀尔德前面的桌子角上。克罗加格瞥了一眼,却没有伸手去拿。   怀尔德咯咯地笑了,他把身子往后一仰,也不把雪茄从嘴边挪开就喷了一口烟,又向前探着身子缀了一口咖啡。他从那身晚礼服的上衣口袋中掏出一条丝手绢,沾了沾嘴唇,又把它塞回口袋里。   “还有几起死亡事件和本案有关。”奥尔斯说,一边用手掐着下巴尖上的肥肉。   看得出来克罗加格震动了一下,从他那阴沉的眼睛里射出两道冷森森的目光来。   奥尔斯问道:“你听说了吗?今天早上从里多码头栈桥外面的海水里捞出一辆小汽车,里面还有一个死鬼。”   克罗加格回答:“没听说。”他的脸色照样还是那么阴阳怪气的。   “汽车里面那个死鬼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司机。”奥尔斯说,“前些日子有人想敲这家人的竹杠,因为他们家一个女儿的事。怀尔德先生通过我把马洛先生介绍给那家人。马洛一直闷声不响地在办这件事。”   “我就喜欢那些看见谋杀案也闷声不响的私人侦探。”克罗加格没好气地说,“对这件事你用不着这么他妈的遮遮掩掩。”   “是啊。”奥尔斯说,“这件事我确实用不着这么遮遮掩掩,我也没他妈的那么多机会对哪个警察拿腔作调。我倒是要费不少口舌告诉他们该往哪儿下脚,免得他们崴了自己的脚脖子。”   克罗加格尖尖的鼻子头全都气白了。在安静的屋子里,他的呼吸呼哧作响。他故作镇静地说:“你完全没必要告诉我的手下人该往哪儿下脚,机灵鬼。”   “咱们走着瞧吧。“奥尔斯说,“我刚刚提到的在里多码头淹死的那个司机,昨天夜里在你的管辖范围内开枪打死了一个人,一个叫盖格的家伙。盖格在好莱坞大街开了一家租赁淫书的书店。他和现在在我外面汽车里扣着的那个小流氓住在一起,我的意思是和他同居,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克罗加格开始直盯着他了:“一听你的话音儿就知道后面得跟着点儿脏事。”他说。   “根据我的经验,大多数警察的故事也不比这个干净多少。”奥尔斯吼了一句,然后朝我转过身。他的眉毛都立了起来,“该你发言了,马洛。把那些事情说给他听听吧。”   我把事情的始末说了一遍。   当时,也不知为什么,我有意略去了两件事没讲,一件是卡门去布罗迪家的事,另一件是艾迪·马尔斯下午去找盖格的事。剩下的我倒是和盘托出了。   在我说话的时候,克罗加格的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我的脸,但是目光却毫无表情。我把话说完以后,他好半天一句话也不说。怀尔德也沉默着,只顾一口一口地呷着咖啡,悠闲地喷着雪茄烟。奥尔斯则一直盯着自己的大拇指。   克罗加格慢慢地仰身靠到椅背上,把一只脚脖子搭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用他那瘦削的、颤巍巍的手揉着自己的踝子骨。他把眉头在一张瘦脸上拧得紧紧地,用十二分客气的语调说:“这样看来,你没有来报告昨天晚上发生的一起谋杀案,又花了今天一整天到处跟踪,让盖格的这个相好的有机会在今天下午又干掉一个人。”   “是这么回事。”我说,“当时我也挺棘手。没准儿是我做错了,可我要保护我的委托人哪。况且我也没有任何道理想到那个小伙子会跑去把布罗迪给干掉。”   “警察其实可以想到的,马洛。如果昨天夜里你把盖格死的事报了案,那些书就绝不会从书店搬到布罗迪那里。那小流氓也就不会跟踪这些书找到布罗迪,再把他杀死。就算他是气数该尽了吧,他们这种人一般都是这样!可毕竟是一条人命啊。”   “对极了。”我说,“不过我看你还是把这些话留一留吧。等下次哪个小偷仅仅因为偷了一条备用轮胎在街上跑就叫你手下那帮家伙开枪打死的时候,你再拿这些话去教训他们吧。”   怀尔德把他两只手啪地一声放在桌子上:“够了,够了。”他喝道,“马洛,你凭什么敢那么肯定说,是泰勒这家伙打死盖格的?就算打死盖格的那把枪是从泰勒身上——或者是从他的车里——搜出来的,你也不能因此就断定泰勒是杀人凶手。那支枪可能是往他身上栽赃——说不定就是布罗迪这个真正的凶手干的。”’   “从物质环境上看完全可能,”我说,”但从伦理角度考虑这种推断是站不住脚的。这需要太多的巧合。这种做法同布罗迪和他那位姑娘的性格不相符合。从他的动机来看也解释不通。我和布罗迪谈过一阵子。他的确不是什么好人,但他不是杀人犯。他有两把枪,但随身却一把都不带。他一直想方设法要在盖格的这个肮脏的生意里插一手,这事他全都是从那个姑娘那儿听来的。他说他时不时地打探盖格的行踪,想看看他有没有腰杆硬的后台。我相信他说的是实话。假设他为了那些书杀死盖格,而后带着盖格刚给卡门·斯特恩乌德拍的裸体照片溜之大吉,而后又把枪栽在欧文·泰勒的身上,还把他从里多码头推到海里,那这种假设也未免太过分了。但是另一方面,泰勒却有目的——也有机会——杀死盖格。由于嫉妒,他对盖格恨之入骨。他没有经主人同意就私自开出一辆汽车。他当着那个姑娘的面杀死了盖格。这是布罗迪绝对干不出来的,就算他杀过人也干不出这种事来。我想象不出有哪个只想赚钱图利的人会干这种事。但是泰勒却有理由这么干:那些裸体照片就足够他气得去杀掉一个人。”   怀尔德咯咯地笑着,斜瞥了克罗加格一眼。克罗加格哼了一声,清了清喉咙。怀尔德又问:“那为什么要把尸体藏起来?这一点我可想不通。”   我说:“外面那个小伙子没告诉我们,但这肯定是他干的。布罗迪不会在盖格被杀死以后再去那所房子。那个小伙子一定是在我把卡门送回家去的时候溜了回来。像他那样见不得人的人当然害怕警察。很可能他还以为在把财产转移之前先把尸体藏起来是什么高招呢。他把尸体拖出了前门——这可以从地毯上留下的痕迹判断出来。很可能把尸体放进了汽车房。然后他把屋子里所有属于他的东西全都收拾起来拿到了别的地方。后来,到了深夜,在尸体还没僵硬之前,他突然又心血来潮,觉得这样做对不起死去的朋友。所以他又回去把尸体搬出来放在床上。当然了,这些全不过是我的臆测罢了。”   怀尔德点了点头:“接着,今天早晨他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到书店里,可是眼睛却没闲着。而在布罗迪往外搬书的时候,他弄清了书的去向,而且推断出,谁弄到了这些书,谁就是为了搞书而打死盖格的人。他对布罗迪和那个姑娘的情况掌握得非常多,恐怕连他们自己都意料不到。你说呢,奥尔斯?”   奥尔斯说:“我们会弄清楚的——可惜这帮不了克罗加格的忙。他觉得心里别扭的是,这件事情发生在昨天夜里,而他却是刚刚才听到信儿。”   克罗加格没好气地说:“这件事我想我有办法对付。”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目光马上又移开了。   怀尔德挥了一下手中的雪茄,说道:“咱们看看那些物证吧,马洛。”   我把衣服兜翻了个底儿朝天,把我弄到的东西一件件地放在他的桌上:三张纸条,盖格给斯特恩乌德将军的名片,卡门的相片和那个用密码写着通讯录的蓝色笔记本。   盖格的钥匙我事先已经给了奥尔斯。   怀尔德看着这些东西,轻轻地喷着雪茄烟。奥尔斯点着了一支他自己的小雪茄,平静地往天花板上吹烟圈儿。   克罗加格靠在桌子上查看我给怀尔德的东西。   怀尔德拍了拍签有卡门名字的三张条子,说道:“我估计这些只不过是个试探。如果斯特恩乌德将军出钱,那他一定是害怕发生什么更不妙的事。那样,盖格就会得寸进尺。你知道老头儿害怕什么吗?”他看着我说。   我摇了摇头。   “有关的细节你都讲清楚了吗?”   “几个牵扯到私人的问题我略过去了。以后我也不准备谈,怀尔德先生。”   克罗加格说道:“啊哈!”这一声可真是意味深长。   “为什么呢?”怀尔德平静地问我。   “因为我的雇主有权利受到这种保护,除了面对大陪审团我是不会说的。我有私人侦探的执照。我想‘私人’这个词毕竟是有点意义的。好莱坞警察分局管辖下发生了两起凶杀案,两起都破获了:凶手都已经缉捕归案;两案的作案动机都已经查明;凶器也都搞到了。这里面还牵涉到一件敲诈案,没有必要张扬出去。至少当事人的姓名不一定非公开不可。”   “为什么?“怀尔德又问了一句。   “算了吧。”克罗加格冷冰冰地说,“我们很乐意给一名私人暗探当当配角哪。”   我说:“我还可以给你们看一样东西。”我站起来,走出屋子,向我的汽车走去。我从车里拿出盖格店里那本书。那个穿制服的警车司机正站在奥尔斯的汽车旁边。那个小家伙还在汽车里,正斜靠在一个椅角上。   “他说什么了吗?”我问。   “他提了个什么要求,”那个警察啐了口唾沫说,“我没理他的茬儿。”   我又回到房间里去,把书放在怀尔德的桌上,打开包装纸。克罗加格正在使用桌子这边的电话,在我进来的时候,他挂上电话,坐了下来。   怀尔德毫无表情地把书翻了翻,又把它合上,推给克罗加格。克罗加格打开书,看了一两页,赶快合上。他的颧骨上露出两块半元银币大小的红晕。   我说:“看看封底里借书的日期戳记吧。”   克罗加格又翻开书看了看:“哦?”   “如果有必要,”我说,“我可以发誓证明这本书是盖格店里的货色。那个金黄头发的阿格尼丝会向你坦白店里面搞的是什么名堂。稍稍有点眼力的都看得出来,开那个铺子不过是为了装装门面。可惜好莱坞的警察却允许这个黑店营业。警察当然自有这样做的理由。我敢说大陪审团一定想知道这种理由是什么。”   怀尔德咧嘴笑了一下说:“大陪审团确实常常问起这个令人尴尬的问题——我看这当然是白费力气——他们想搞清楚为什么现在城市都被管理成这个样子。”   克罗加格一下子站了起来,戴上帽子:“在这里我是一对三,”他怒气冲冲地吼道,“我是刑事部门的警察,就算这个盖格是在经营黄色书刊,这跟我有什么相干?不过我也承认,这事要让报纸嚷嚷出去,对我们分局没什么好处。你们这帮人到底想怎么样?”   怀尔德看看奥尔斯。   奥尔斯心平气和地说:“我只不过想把一个犯人移交给你。咱们走吧!”   他站了起来。克罗加格恶狠狠地看了他一眼,便昂首阔步地走出房间。奥尔斯紧跟在他后面也走了出去。门重新关上了。怀尔德敲敲桌子,那双清澈的蓝眼睛凝视着我。   “你应该理解,你这样把事情隐瞒起来,警察对你会有什么想法。”他说,“你最好把全部情况都说说——至少是为了存档立案。我看也许能够把这两起杀人案件分别处理,也不叫斯特恩乌德将军的名字卷进去。你知道我为什么没揪掉你一只耳朵吗?”   “不知道。我猜是为了留着把两只耳朵一齐揪掉吧。”   “你这么做到底能得着什么?”   “一天二十五美元,外加必要的花销。”   “那也不过是五十美元,另外还有一点汽油而已。”   “差不多吧。”   他把头歪到一边,用左手的小手指头背儿揉搓着下巴颌。   “你是不是为了这点儿钱就愿意把这地方警察局里的人给惹翻一半儿呢?”   “我不愿意这么干。”我说,“但是我又能怎么样?我也是在办案。我不过是出卖我的一点本事来混口饭吃,出卖上帝赐给我的一点点勇气和智慧,出卖我经得住受夹板气的本领,为了保护一个委托人。今天晚上在没有得到将军同意的情况下告诉你们这么多事,我已经违背自己的原则了。至于说到隐瞒嘛,其实你早就知道,我自己也在警察局混过事。在任何一个大城市里,干警察这一行的人一毛钱就能买一打,便宜得要命。如果一个局外人想要隐瞒点什么事的话,警察们就会显出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可是为了照顾他们熟人的情面,为了讨好有权有势的人,他们自己还不是一转过脸也照样这么办。况且我的事还没有了结。我还得继续办我这件案子。如果有必要的话,我还会这么做。”   “假如克罗加格不吊销你的执照的话。”怀尔德又咧开嘴笑了笑,“你刚刚说你有几件私人问题没透露,重要不重要?”   “我还得继续办我的案子。”我说,目光直视他的眼睛。   怀尔德朝我微笑了一下。他常爱露出爱尔兰人那种坦率、爽朗的笑容。   “让我来告诉你点情况吧,孩子。我的父亲是老斯特恩乌德的好朋友。为了让老头少伤点儿心,我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已经尽了一切力量了——也许还不止这个呢。可是到头来我还是白费力气。他的那两个姑娘早晚非得牵连进一件叫人没法儿遮掩过去的事情里不可,尤其是那个黄毛的小丫头。她们实在不该这么到处放荡。不过这事儿也怨老头儿。我估计他一定认识不到如今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另外,既然咱们现在是男子汉对大丈夫式的谈话,我对你也用不着装腔作势。我想另外有一件事我也不妨跟你说说。我敢以一美元对加拿大一毛钱打赌,将军怕他那位过去卖过私酒的女婿多多少少会和这种事情有牵连,他真正希望的倒是你最终证明这些事同雷甘没有瓜葛。你觉得我这么想有没有道理?”   “据我所知,雷甘似乎不像个诈骗犯。他已经弄到一个安乐窝,可他又自己走出去了。”   怀尔德哼着鼻子说:“这个窝究竟安乐到什么程度,你我都无从判断。如果他是一个有骨气的汉子,他弄到的那个窝就不怎么安乐。将军告没告诉你他一直在寻找雷甘呢?”   “他对我说希望知道他的下落,也希望知道他平安无事。他挺喜欢雷甘,可是雷甘没和老头打声招呼就跑了,这可伤了老头子的心。”   怀尔德往后一靠,皱起眉头来:“我明白了。”他用完全另一种声调说道。他的手在桌上摸索着,把盖格的蓝色笔记本挪到桌子一边,把其余的东西推给我,“你不妨把这些带走,”他说,“这些对我没有什么用了。”   第十九章   快到十一点钟的时候,我把车子放好,绕到霍巴特阿姆斯前门来。大玻璃门在十点钟就上锁了,我只好掏出我的钥匙。在光秃秃的方形大厅里,一个男人把一张绿版的晚报放到一盆棕榈旁边,又把烟头掐灭在花盆里。他站起来,对我挥了挥帽子,说道:“老板想跟你谈谈。你可让哥儿们等了好一会儿啦,伙计。”   我停住脚观赏着他的塌鼻子和一只像肉饼似的耳朵。   “什么事?”   “你就别管什么事了,只要你别惹麻烦,就什么事也没有。”他的手向没有系扣的上衣扣眼那儿摸过去。   “我身上可有警察味儿。”我说,“我已经累得不能说话,累得不想吃东西,累得连脑子都不能动了。但是,如果你认为我还不至于累到连艾迪·马尔斯的命令都不能服从的话——那就趁我还没把你那只好耳朵打掉之前,先把你的家伙亮出来吧。”   “扯淡。你没带着枪。”他死死地盯着我,一对黑色的钢丝般的眉毛锁在一起,嘴角也耷拉下来。   “那会儿没带,没准这会儿带上了。”我对他说,“我倒也不是老那样赤手空拳的。”   他挥了挥左手:“那好吧,你赢了。他没让我动家伙。他马上就会给你来个信儿的。”   “现在可不是时候。”我说。当他从我身旁走过向大门走去时,我慢慢转过身去。他打开门,头也没回就出去了。我对自己的傻劲儿感到好笑。我朝着电梯走去,上楼回到了我的房间。我把卡门的小手枪从口袋里掏出来,冲它笑了笑。然后我仔细擦拭了一遍,上了油,把它包在一块法兰绒布里锁了起来。我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着喝着电话铃就响了。我在放电话的桌边坐下来。   “听说你今天晚上露了一手儿啊。”艾迪·马尔斯的声音说。   “放肆、傲慢、顽固,浑身还长满了刺儿。我能为你出点什么力?”   “警察们到那地方去了——你知道那儿是哪儿。你没把我拉扯进去,是吧?”   “我何苦要替你藏着掖着?”   “当兵的,我可是个以善还善、以恶报恶的人哪。”   “仔细听听,我的牙齿都在打颤啦。”   他干笑了一声:“你没说我?——真没有说我?”   “没说。可我自己也他妈不清楚为什么没说你的事。我想就算没你这件事也够复杂的了。”   “多谢啦,当兵的。谁把他干掉的?”   “明天看报吧——可能会见报的。”   “我现在就想知道。”   “你想的事都达到了吧?”   “没有。这就是你的回答吗,当兵的?”   “一个你从来没听说过的人把他干掉的。就说到这儿吧。”   “如果你说的是实话,早晚有一天我会还你的情儿的。”   “挂上吧,让我睡一会儿觉。”   他又笑了:“你正在找鲁斯提·雷甘,是吧?”   “看来不少人都这么认为,可惜我没在找他。”   “如果你想找,我可以给你出点主意。方便的话到海滨来找我吧,什么时候都行。我很高兴能见到你。”   “没准儿吧。”   “那么再见。”电话咔喳一声挂断了。   我以巨大的耐心克制着自己,拿着话筒坐在那里。然后我拨了斯特恩乌德家的号码,听见对面铃声响了四五次。接着管家那殷勤的声音答了话:“我是斯特恩乌德将军公馆。”   “我是马洛。记得我吗?我是一百年前见过你呢,还是昨天刚见过?”   “当然,马洛先生。我当然记得。”   “雷甘太太在家吗?”   “我想她在的。你要不要——”   我突然改变了主意,打断了他的话头:“不必了,你给她传个话儿。告诉她,照片在我手里,全部照片。一切都没问题了。”   “好的……”声音似乎有点发颤,“您得到了那些照片,全部照片——一切都没问题了……好,先生。我应该说——非常感谢您,先生。”   五分钟之后,电话又响了起来。这时我已经喝完了酒。酒使我开始觉得,可以吃下那顿早已忘得一干二净的晚饭了。我走了出去,没理会这响个没完没了的电话。我回来时它还在响着。它断断续续一直响到十二点半。到了十二点半,我关上灯,打开窗户,用一块纸塞住电话铃,上了床。我满肚子都是斯特恩乌德一家的事。   第二天早上,我在吃火腿煎蛋的时候把三份晨报都看了一遍。报上关于这些案子的报道和事实真相差距不远,也就像火星同土星的距离差不多——报纸上的故事通常都是这样。三份报纸都没把欧文·泰勒——在里多防波堤发现的那辆车里的司机——同“月桂谷住宅凶杀案”联系起来,也没有一份报纸提到斯特恩乌德、伯尔尼·奥尔斯或者我的名字。欧文·泰勒只被说成“一个有钱人家的司机”。好莱坞警察分局的克罗加格警长由于侦破了他所辖区域的两件凶杀案而声名大噪。据说凶杀是由于对一家通讯社的财产引起争执而发生的。这家通讯社是一个名叫盖格的人在好莱坞大街上一家书店后面开办的。布罗迪枪杀了盖格,卡洛尔·伦德格林为了复仇又枪杀了布罗迪。警方已经把卡洛尔·伦德格林拘捕归案。他也招供了。此人过去即有犯罪历史——可能是在中学生时代。此外,警方还拘留了一个名叫阿格尼丝·罗谢拉的女人作为见证,她是盖格的女秘书。   报道写得真是妙极了,它给人们的印象是这样的:盖格是头天夜里被杀害的,布罗迪大约一小时之后也被打死了。而克罗加格警长在一根香烟的工夫里就把两个案子都破获了。泰勒自杀的消息则登在二类新闻的第一版,附有一张停在驳船甲板上的汽车照片。汽车牌照上的号码有意给涂掉了,汽车踏脚板旁边的甲板上摆着一具用白布盖着的尸体。欧文·泰勒近来情绪低沉,健康不佳。他的家在都布克,遗体将用船载回那里去。此事用不着再追究了。   第二十章   失踪人员调查局的格里高利上尉把我的名片放在他前面那张宽大的办公桌上,不住地摆来摆去,直到名片和桌子边形成两条平行线。他歪着脑袋把我的名片研究了一会儿,嘴里还嘟哝了一句什么。他在转椅上转了个身,透过窗户望了望半个街区以外的法院大厦最高一层楼上嵌着铁栏杆的窗户。他长得很魁梧,但眼神却显得很疲惫,举动既迟缓又审慎,活像个守夜人。他的声音呆板,毫无语调,让人觉得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私人侦探,嗯?”他说,目光全然没在我身上,只是瞅着窗外。一缕青烟从他叼在犬牙上的那支熏得发黑的烟斗中冉冉飘起,“你有什么事?”   “我现在正给斯特恩乌德将军办事,他住在西好莱坞,阿尔塔·布利亚·克瑞森特3765号。”   格里高利上尉没把烟斗从嘴里拿开,只从嘴角吐出一缕烟来:“办什么事?”   “和你的工作不太一样,但是我对这件事很有点兴趣。我觉得你可以帮帮我的忙。”   “帮你什么忙?”   “斯特恩乌德将军是位有钱人。”我说,“他是本区首席检察官的父亲的一位老朋友。如果他要专门雇个人给他办点事情,这绝不代表警察局的意见。这是因为人家有钱,花得起这份开销。”   “你怎么会以为我肯给他服务呢?”   我没回答他这个问题。他又慢吞吞地、笨拙地把身子在转椅上转过来,把两脚平放到铺在地板上的油毡上。   他的办公室里有一股多年例行公事的发霉气味。他阴沉沉地盯着我。   “我不打算浪费你的时间,上尉。”说着,我把椅子向后挪了挪——大约挪了四英寸。   他没有动弹,只是用那双无精打采的眼睛继续盯着我。   “你认识地方首席检察官?”   “我见过他,我曾经在他手底下干过事。我认识他的侦探长伯尔尼·奥尔斯,而且相当熟。”格里高利拿起电话,冲着话筒嘟哝道,“给我接检察官办公室,找奥尔斯。”   他坐在那儿,握着放在支架上的电话机。好一会儿过去了。缕缕烟雾从他烟斗里飘散出来。他的眼神浑浊、呆滞,和他的两只手一样,一动也不动。铃声响了,他用左手拿起我的名片:“奥尔斯吗?……我是阿尔·格里高利。我在办公室。有一个叫菲利普·马洛的人在我这儿。他的名片上说他是个私人侦探。他想从我这儿打听点情况……是吗?他长得什么样?……好啦,谢谢。”   他放下电话,把烟斗从嘴里拔出来,用一支大铅笔的铜帽按了按烟丝。他的动作是那么小心仔细,一本正经,就好像这也和当天必须干的公事一样重要。他向后一靠,又盯着我看了一会儿。   “你想知道什么呀?”   “想知道一下你们有多少进展,如果确实有的话。”   他琢磨了半天:“雷甘吗?”最后他问道。   “是的。   “你认识他?”   “我从来没见过他。听说他是一个将近四十岁、长得相当漂亮的爱尔兰人。曾经贩卖过私酒,后来和斯特恩乌德将军的大女儿结了婚,两个人不太合得来。人家告诉我说他一个月以前失踪了。”   “斯特恩乌德应该感到庆幸才是,何必倒要雇个私人侦探到处打探呢。”   “将军很喜欢这个人。这种事是常有的。老头儿身体瘫痪了,非常寂寞。雷甘过去总是坐在他身旁陪伴他。”   “我们办不到的事,你觉得你又能办到哪些呢?”   “在打听雷甘下落这件事上,我可能什么也办不到。但是这里面还牵涉到一个神秘的敲诈案件。我是想证实一下雷甘并没有参与进去。要能知道他在哪儿或不在哪儿,恐怕对我是有点帮助的。”   “老兄,我倒挺愿意帮忙儿,但是我并不知道他在哪儿。他已经谢幕退场了,就是这么回事。”   “想瞒住你们什么事恐怕很困难。对不对,上尉?”   “是的——不过也不尽然,我们也可能暂时被瞒住。”他按了按桌边的铃。一个中年女人把脑袋从侧门探了进来,“把有关鲁斯提·雷甘的卷宗拿来,阿芭。”   门关上了。格里高利上尉和我在更加沉闷的气氛中对看了一会儿。门又开了,那个女人把一叠编着号的绿色卷宗放在桌子上。格里高利上尉点头示意让她出去,然后他在鼻子上架上一副挺大的角质眼镜,慢慢翻阅起卷宗里的文件来。我用手指转动着一支香烟。   “他是九月十六日那天出走的。”他说,“惟一重要的线索是那天司机放假,没人看见雷甘把车开出去,虽然我们知道他开车出去的时候应该是黄昏了。四天以后我们在森赛特塔附近的两所非常漂亮的别墅汽车房里找到了那辆车。看守车房的人把这事作为一起窃车案报案了,说这辆车不是那里的。那个地方叫做卡萨·德·奥罗。还有一点,我待会儿再告诉你。到底是谁把车放到那儿的,我们没查到一丝一毫的线索。我们在汽车上搞到的指纹全都同警方档案中的旧犯无关。车房里出现的这辆车看不出和什么罪行有联系,虽然有理由怀疑发生过某种犯罪行为。它倒是和另外一件事有关,我这就讲给你听。”   我说:“和艾迪·马尔斯的妻子被列入失踪名单的事情有关吧。”   他显然有些恼火:“是的。我们对房客进行了调查,发现她正好住在那里。她失踪的日子和雷甘出走的时间差不多,前后也不过两天。有人看见她和一个有点像雷甘的人呆在一起,但我们没得到确切的证据。警察们搞的名堂,有些也真滑稽。有时候一个老太太可能看见窗户外面跑过一个人去,六个月过去之后她居然能够从一群人中把这个家伙认出来。可是我们有时候给旅馆侍者一张挺清楚的照片,他们却什么也认不出来。”   “认人应该是一个合格的旅馆侍者必须具备的本领。”我说。   “是啊。艾迪·马尔斯和他妻子并没有住在一起。但是据艾迪说,他们的关系倒还融洽。有这么几种可能:第一,雷甘手里有一万五千块钱,一直带在身上。据他们对我说那都是现款,绝不会面上一张真票子下面都是烂纸。这可是一大笔钱。有的人就爱在这上面炫耀,在别人看着他时,偏要掏出来显显。雷甘可能就是这么个人。不过也说不定他对金钱的事一点儿也不在乎。据他妻子说,他除了食宿和他妻子给的一辆‘帕卡德120’以外,从没花过斯特恩乌德老头儿的一个铜子儿。别忘记了他过去是个发过大财的私酒贩子。”   “我真弄不懂。”我说。   “好啦,我们现在面对着的是一个潜逃出走的人,他的裤兜里有一万五千块现款,而且尽人皆知。所以这件事可能跟钱财有关。我自己要是有一万五,说不定也会潜逃——虽然我有两个上中学的孩子。因此,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有人为了那些钱整治了他,而且整治得太厉害了,所以只好把他弄到沙漠里去,种到仙人掌底下。可是我对这种推论不太相信。雷甘随身带着一把枪,也有摆弄枪的丰富经验。他不只在那帮油头滑脑的酒贩子里混过。据我了解,早在1922年——或者随便是哪年吧——一次爱尔兰叛乱中他还指挥过整整一旅人马。像这样一个人对一个抢劫犯来说,可不是块好啃的肥肉。再说,他的汽车停在那间车库里,也就使整治他的人——不论是哪个人——都知道他和艾迪·马尔斯的老婆交情很不错。我估计这也许是实情。不过这件事可并不是随便哪一个赌场上的无赖都能知道的。”   “有他的相片吗?”我问。   “有。可是没有她的。这也挺奇怪。这件案子奇怪的地方真不少。你看吧。”他把一张上光的照片从桌上推过来。我看到的是一个爱尔兰人的面孔,神色与其说是快乐不如说是忧郁,与其说是稳健不如说有些拘谨。这张脸不是一个硬汉子可也不是一个任人推来揉去的软骨头。笔直的黑眉毛,下面是突出的颧骨,前额很宽,不显得太高,浓密乌黑的头发,鼻子纤小,嘴挺大。下巴很有线条,可是却小得配不上那张大嘴。脸皮紧绷绷的,是一种遇事果断、猛打猛撞的人的脸型。我把照片递回去。以后要是看到这张脸,我会认出来的。   格里高利上尉磕了磕烟斗,重新装上烟丝,用大拇指按下去。他点燃烟斗,喷着烟,又接着说下去。   “再说,可能有人会知道他爱着艾迪的太太。不仅是艾迪本人而已。奇怪的倒是艾迪怎么知道的。但是他好像不太在乎。我们当时彻底调查过事情发生前后他的行踪。他当然不可能出于嫉妒而干掉雷甘。那样干也太引人注目了。”   “那要看他聪明到什么地步。”我说,“他也许正是将计就计呢。”   格里高利上尉摇了摇头:“如果他为人非常精明,连搞一个大赌窟都没人敢过问,他是决不会干这类事的。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说因为他觉得我们不会怀疑他干这种蠢事,所以才放手去干。从警方的角度看,你这种推断是错误的。因为这样一来,就会引起了我们的密切注意。这对他的买卖是不利的。你也许认为干这种偷偷摸摸的事挺聪明。我没准儿也这么想。可是一般人却不这么认为。他今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我是认为他不可能干这种事的。如果我错了,只要你能证明,我就把我的椅垫儿嚼着吃。但是在你拿出证据之前,我还要坚持艾迪是清白的。对于他这种类型的人来说,嫉妒不会是杀人的动机。黑社会的头头儿都是有办大事的头脑的。他们懂得办事要注意策略,决不会叫私人感情误了正事。所以我认为你的推断不能成立。”   “你认为能成立的是什么呢?”   “这出戏是那个女人和雷甘自己演的,别人并没有插手。她过去头发是金黄的,现在就不是这种颜色了。我们没有找到她的汽车,所以他们可能是开这辆车逃走的。我们动手太晚了一点儿,晚了两个星期。除了雷甘的那辆汽车以外,我们没有任何其他线索。当然,这种情况我已经习惯了,特别是上流社会的家庭中发生的这类事。而且,凡是经我手办的事,当然我一律严守秘密。”   他把身体往后一靠,那双又大又粗的手掌啪的一声敲了一下椅子扶手。   “当然,我也不是袖起手来什么也不做。”他继续说,“我们已经向各处发出了通知,可是时间还不长,还没有看到下文。雷甘身上有一万五千块钱,这我们是知道的。那女的身上也有钱,也许是一大堆零钱。可是他们总有一天要花光的。那时雷甘就得去兑换一张支票,总免不了会露出点儿蛛丝马迹。他也许要写封信什么的。他们现在多半住在一个陌生的城镇,改了名换了姓,但是一些旧习性是改不掉的。这种习性早晚要在钱财方面重新露头的。”   “那个女的在嫁给艾迪·马尔斯以前是干什么的?”   “是个唱流行歌曲的。”   “你不能搞到一张她从前的相片吗?”   “没办法。艾迪一定有,可是他绝不会撒手的。他不希望别人去打扰他。我不懂他这是什么意思。他在城里有几个朋友,要不然也不会干这么大的买卖了。”他咧开嘴笑了,“我说的这些对你有帮助吗?”   我说;“这两个人你谁也找不着。太平洋离我们太近了。”   “我还是可以跟你打个吃椅垫的赌。我们会找到他的,可能要花一些时间,可能要花一两年时间。”   “斯特恩乌德将军也许活不了这么长。”我说。   “我们已经尽力而为了。如果他肯出一笔报酬,多花一点钱,我们没准儿能搞出点名堂来。这个城市的市政当局收入不少,可是没给我这笔花销。”他的大眼睛盯在我身上,松散的眉毛抖动着,“你当真认为是艾迪把他们俩干掉的?”   我笑了:“不。我不过是开个玩笑。我的想法和你的一样,上尉。雷甘和一个女人私奔了。他更喜欢这个女人。他自己的老婆虽然有钱,可是他和她不太合得来。再说,他老婆也还没有把家资弄到手呢。”   “你见过她吧?”   “见过。这个女人你可以同她度一个狂欢的周末,可要是整天泡在一起,那就要叫你倒胃口了。”   他又咧开嘴笑了。我谢了谢他为我浪费的时间和提供的情况,然后就告辞走了。   在从市政厅回家的路上,一辆灰色的普利茅斯小轿车尾随着我。我在一条僻静的街上给了它个机会,让它超过我,可是它始终跟在后边。于是我只好把它甩掉。我还有不少正经事要干呢。   第二十一章   我没有再走近斯特恩乌德他们家。我回到办公室,坐在转椅上晃悠着两条腿,我很久都没有闲工夫这样做了。   风一阵一阵地从窗口吹进来,隔壁旅馆中汽油炉子的煤烟顺风漫进屋子,在办公桌面上滚过去,就像飘拂过一块空地的野菜。我在想要不要出去吃饭,在想生活是多么乏味,即使喝一点酒生活也可能照样乏味。我又在想,在现在这个钟点一个人去喝酒真是一点儿意思也没有。我正在想这些事,诺里斯来电话了。他用他那非常有礼貌的口吻告诉我说,斯特恩乌德将军身体不太舒服。报纸上的几条新闻都已经读给他听了,斯特恩乌德将军认为我的侦查任务已经结束。   “不错,关于盖格的事已经结束了。”我说,“不过他不是我打死的,我知道。”   “将军也并不认为是您打死的,马洛先生。”   “将军知道雷甘太太担心的那些相片的事吗?”   “不知道,先生。他肯定不知道。”   “你知道将军给了我什么吗?”   “知道,先生。我想是三张借条和一张名片。”   “对了。我准备把这些东西都还回去。至于相片嘛,我看最好是让我马上就销毁了的好。”   “很好,先生。雷甘太太昨天晚上好几次给您打电话……”   “我出去喝酒去了。”我说。   “是了。那是十分必要的,先生,我知道。将军指示我给您寄去一张五百美元的支票。您看够不够?”   “太慷慨了。”我说。   “是不是可以说,这件事现在已经了结了?”   “呵,当然了结了,严严实实地封起来了,封得就像定时锁已经锈死了的保险库一样严实。”   “多谢您,先生。我敢说我们大家都认为这件事办得很好。等将军身体稍微好一点儿的时候——也许是明天吧——他要当面向您表示感谢的。”   “好的。”我说,“我还要去喝一点儿他的白兰地,也许还要加点儿香槟。”   “我一定把酒冰得凉凉的。”老仆人说,声音里简直是带着笑意。   事情就是这样了,我们互相道了再见,挂上电话。隔壁咖啡馆的饭香随着煤烟从窗口飘进来,但是并没有引起我的食欲。于是我拿出储备在办公室的酒瓶喝起酒来。至于我的自尊心会有什么感觉,我已经没心思去管了。   我扳着指头计算了一下。鲁斯提·雷甘放弃了一大笔财产和一个漂亮的老婆,同一个来历不明的黄头发女人逃跑了。这个女人不管怎么说是和一个名叫艾迪·马尔斯的黑帮头子结了婚的。雷甘连句招呼也没打就销声匿迹了,这种作法可能有很多不同的解释。将军为人过于骄傲,从我第一次同他见面时的印象来看,也可以说过于谨慎,所以没告诉我失踪人员调查局已经着手办理这件事。失踪人员调查局这么多日子毫无进展,显然是认为这件事值不得多费脑筋,雷甘想要干什么已经干了,别人为他操心是多余的。我同意格里高利上尉的意见,艾迪·马尔斯仅仅因为一个男人和这个女人一起进了城就把两人双双干掉,这种可能性也太小了,他和那个黄头发女人甚至住都不住在一起。这种事可能叫他很恼火,可是他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买卖”。在好莱坞这地方混事,要把牙咬得紧紧的。   不然的话,随时都会有黄头发女人溜进你的嘴里,你整天就都得咀嚼这类事了。当然,要是牵涉到一大笔钱的话,那就该另当别论了。不过一万五千块钱在艾迪·马尔斯眼里可算不上什么,他不是布罗迪那号人,为了万把块钱就绞尽脑汁。   盖格死了,卡门只好再另外找一个不三不四的人去喝外国酒了。我不担心她会有什么烦恼。她需要做的事倒是该找个僻静地方乖乖站五分钟,显出点害燥的样子来。我真希望下一个勾搭她的人能够稍微客气点儿,线放得长一些,不要太性急。   雷甘太太和艾迪·马尔斯居然熟到能借钱的份儿上。其实这也很自然,如果她常玩轮盘赌,而且是个好输主的话。   任何赌窟的老板在必要的时候都乐意借钱给一个好主顾。除此之外,在雷甘这件事上,他们还另有一层利害关系。雷甘是她的丈夫,而且又和艾迪·马尔斯的老婆跑了。   卡洛尔·伦德格林,那个除了骂人的脏字就不会说别的话的青年杀人犯,很久很久都出不了场了。就算他们不把他捆在电椅上也罢。他们不会这么干的,因为他可能承认自己有罪,这样就不必翻来覆去地审讯,也省了他们不少开支。凡是聘请不起大律师的人一般都这么做。阿格尼丝·罗谢拉被当做一个人证拘留着。如果卡洛尔承认有罪,他们就用不着她作证了。只要在传讯的时候他服罪,他们也会把她释放的。他们不想在盖格的事上再继续深究。只要不深究,他们就抓不住她什么。   就剩下我了。我隐瞒了一起凶杀案,把证据扣压了达二十四小时之久,可是我至今逍遥法外,而且马上还能收到一张五百块钱的支票。我现在最聪明的事莫过于再去喝一杯酒,把整个这件乱七八糟的事统统抛在脑袋后面。   既然这样做是聪明不过的了,我就给艾迪·马尔斯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晚上我要到拉斯·奥林达斯去和他谈谈。这就可以看出我是多么聪明啦。   晚上九点钟左右我到了拉斯·奥林达斯。十月的月亮高高悬在空中,发出一片冷光。等我到达海滨的时候,月亮已经被一片迷蒙的雾气遮住了。柏树俱乐部在拉斯·奥林达斯市的尽头,是一座庞大的、结构很不整齐的大楼。这里原先是一个名叫德·卡森的富豪的避暑山庄,后来作过旅馆。这座建筑物从外表上看年久失修,又大又黑,周围密密层层地长满了被风刮得歪七扭八的蒙特利丝柏树。   建筑物的名字也就是因为这些柏树而得来的。楼前边是带着旋涡装饰的巨大门廊,四周是角楼,彩色玻璃装饰在大窗户四边。后面是空阔的大马厩。整个大楼给人以阴森破败的印象。艾迪·马尔斯把它买到手以后,让它的外表仍然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并没有改建成像米高梅电影公司外景那样富丽堂皇。我把汽车停在一条悬着噼啪作响的老旧霓虹灯的街道上,沿着一条潮湿的石子路向大门走去。   一个身穿双排扣卫兵大衣的守门人,把我领进一间昏暗而寂静的门厅。这里,一道弧形的白色橡木楼梯气派威严地通到灯光幽暗的楼上,我把帽子和大衣存在更衣室,一边等待着,一边听着从笨重的双扇大门后面传来的乐曲声和嘈杂的话语声。这些声音好像是从很远很远以外的地方发出来的,同这座大楼本身一点儿也不协调。过了一会儿,那个身材瘦削、生着一张铁青脸的黄头发男人——他曾经陪着艾迪·马尔斯和那个拳击家去过盖格那里——从楼梯后的一扇门里边走出来,对我淡淡地笑了笑,回身领我走过一个铺着地毯的大厅,来到老板的办公室。   这间办公室是一个方方正正的房间,室内有一个窗口很深的老式月桂木窗户和一座石头砌的壁炉,炉子里懒洋洋地烧着一大块松木。屋子四壁嵌着胡桃木的壁板,壁板上面悬着褪了色的缎子作为护壁毯。天花板很高。屋里有一股冰冷的海水味儿。   艾迪·马尔斯那张没有光泽的深色办公桌不是原来这个房间的家具。不过屋里所有的家具都不是1900年以后造的。地毯是那种佛罗里达的棕红色。角落里摆着一架酒吧间用的收音机,一套塞佛尔瓷茶具放在一个铜盘里,旁边是一把俄式茶壶。我真想知道这是为谁预备的。另一个角落里还有一扇门,门上安着一把定时锁。   艾迪·马尔斯对我客气地笑了笑,同我握过手,用下巴指点着那间安着定时锁的保险库说:“要不是这个玩意儿,在一群抢劫犯中间,我的日子也不好过。”他的声音非常得意,“本地的警察每天早上进来看着我打开它。我和他们约好了的。”   “你在电话里好像说你有点什么事想告诉我。”我说,“是什么事啊?”   “忙什么?坐下来先喝一杯。”   “我一点儿也不忙。咱们俩人要谈的都是正经事。”   “你还是喝一杯吧,准保你喜欢。”说完,他调好了两杯酒,把给我的那杯放在一把红皮椅子旁边,自己叉着腿站在办公桌前面。他把一只手插在深蓝色晚礼服两边的口袋里,大拇指露在外面,指甲闪闪发亮。他穿着晚礼服比穿灰法兰绒衣服显得神情更加严峻一些,不过整个说来是像一个骑师。我们一边喝酒一边彼此点着头。   “从前来过吗?”他问道。   “在禁赌时期来过。我对赌博向来不感兴趣。”   “对钱不感兴趣。”他笑了笑,“你今天晚上该顺便去看看。你的一位朋友正在外边玩轮盘赌。我听说她今天手气不错——薇维安·雷甘。”   我一边喝着酒,一边拿起他的一支印着姓名缩写的特制香烟。   “我很欣赏昨天你处理问题的方式。”他说,“我开始遇见你的时候很不痛快,可是后来才看出来你做得对。咱们俩人会处得来的。我欠你多少钱?”   “为什么欠我钱?”   “还那么小心谨慎,嗯?我在警察局里有人,什么内幕都知道,否则在这里也呆不住。我弄到的情况是事情的真实面目,不是报纸上看到的那些东西。”他冲我露出了他的大白牙。   “你弄到了多少?”我问。   “你说的不是钱吧?”   “我指的是那些消息。”   “哪些消息?”   “你好健忘啊。雷甘的消息。”   “噢,那个嘛——”他挥了挥手。在一盏铜灯射向天花板的光束里,他的指甲闪闪发亮,“我听说你已经得到这方面的消息了。我觉得我应该给你一点报酬,别人对我讲义气,我向来是要报答的。”   “我到这儿来不是向你要钱的。我做的事已经有人给钱了。从你的标准来看,不算很多,不过蛮过得去了。一次调查只效忠于一个主顾,这是我历来的信条。雷甘不是你干掉的吧?嗯?”   “不是。你觉得我可能做出这种事吗?”   “我看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他笑了:“你开玩笑哪。”   我也笑了:“当然,我是开玩笑。我从来没见过雷甘,可是我看过他的照片。你手下的那些人真不是办事的人。另外,我们既然谈起这个问题来,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派拿枪的伙计到我那里去给我下命令了。说不定我真会发起歇斯底里来撂倒一个呢。”   他从玻璃杯后面望着炉火,又把杯子放在办公桌边上,用一条薄麻布手绢抹抹嘴。   “你说得好听。”他说,“不过我敢说你也确实不是好对付的。你对雷甘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兴趣,对不对?”   “对的,就我的职业来讲,我对他没有兴趣,我的雇主没有要求我调查他的事。但是我知道有人很想知道他的下落。”   “她才一点儿也不关心呢。”他说。   “我说的是她父亲。”   他又擦了擦嘴唇,然后又看看手绢,就像想从手绢上找到点血迹似的。他把那浓浓的灰眉毛拧在一起,一只手摸弄着久经风霜的鼻子。   “盖格想敲将军的竹杠。”我说,“将军虽然没有坦白说,我也猜到他相当担心这事里面有雷甘的份儿。”   艾迪·马尔斯笑了:“盖格跟谁都来这一手。这全都是他自己的主意。他是从别人那里搞到几张看起来完全合法的借条——我保证是合法的,只是他不敢凭这些借条告状。他把这些条子寄出去,还用花体字签上自己的名字,自己一点凭据也不留。如果他抽着一张大牌,觉得有希望把人吓唬住,他就下手。如果没抽着大牌,整个事他就都歇手不干了。”   “真是个聪明人。”我说,“这回他确实歇手了,不但歇了手,而且自己也栽到上面了。这些你都是怎么知道的?”   他不耐烦地耸了耸肩膀:“我倒真希望别人带给我的这些消息我连一半也不知道才好。在我的这个圈子里,打听别人的秘密是最亏本的买卖。如果你要办的仅仅是盖格这件事的话,可以说事情已经了结了。”   “了结了,也给了我一笔钱,把我辞掉了。”   “我对这一点可真遗憾。我希望老斯特恩乌德能够出一笔薪金雇一个你这样的当兵的,好让他那几个女儿留在家里——哪怕一星期叫她们在家待几个晚上也好哇。”   “为什么?”   他的嘴角好像耷拉下来了:“她们到处惹是生非。就说那个黑头发丫头吧,她在我这儿简直叫人没法对付。要是她输了钱,就不要命地乱下赌注,结果落到我手里的都是一堆废纸一样的借条儿,打多少折扣也兑现不了。除了每月的零花钱,她手头一个子儿也没有。老头儿的遗嘱上数目到底有多少至今也是个谜。要是她赢了钱,就把我的钱带回家去了。”   “你第二天晚上再把钱捞回来嘛。”我说。   “只能捞回一部分。时间一长,我还是个输家。”他目光十分恳切地望着我,倒好像他说这些话对我非常重要似的。我很奇怪他为什么要把这些事情告诉我。   我打了个哈欠,把酒喝完了,说:“我想出去见识见识这个地方。”   “好的,去吧。”他指着保险库旁边的一扇门说,“这里能通到赌桌后面的一扇门。”   “我倒想走那些赌鬼们进去的路。”   “行啊,随你的便。我们是朋友,对吧,当兵的?”   “当然了。”我站起身来和他握了握手。   “说不定哪天我真能为你效点劳呢。”他说,“这回你想要知道的都从格里高利那儿听到了。”   “这么说你和他也有点交情?”   “不是你想像的那种,我们只不过是朋友而已。”   我把他盯了一会儿,然后向刚才我进来的那扇门走去。我打开门,回头看着他。   “你没派什么人开一辆灰色普利茅斯轿车跟踪我吧?”   他的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显然十分惊讶:“见鬼,没有啊。我派人跟踪你干什么?”   “我也想像不出来。”我说完就走了出来。我觉得他那副吃惊的样子是真实可信的。好像他甚至还显出了几分忧虑,这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第二十二章   这时大约十点半钟,佩着黄绶带的墨西哥小乐队无精打采地演奏完一支花里胡哨的低音伦巴舞曲,可是没有人跟着跳舞。演奏葫芦的人揉搓着可能是有些酸疼的手指尖儿,几乎同时,把一根烟叼在嘴上。另外的四个人动作协调地一同弯下腰去,从椅子底下钩出酒杯,端起来呷了两口,砸着嘴唇。他们的样子好像在说:这是台奎拉酒。其实很可能只是矿泉水。这种装模作样同他们的音乐一样完全是浪费,没有人看他们。   这间大屋子一度作过舞厅,艾迪·马尔斯只是根据生意上的需要作了一些必要的改建。屋里设有电镀铬的闪光,带棱的循柱后面设有无影灯,墙上设有石英玻璃画,四周也设有用抛光的金属管做的紫罗兰色硬皮子包面儿的椅子。没有一样好莱坞夜总会那种典型现代化的装饰设备。灯光是从笨重的枝型水晶大吊灯中发出来的。板墙上仍然罩着玫瑰红的锦缎,这是为了和镶木地板颜色对称而装饰起来的,只是因为日久天长有些褪色,因为尘土太多而有些灰暗。镶木地板只有在乐队前面的那一小块地方露在外面,像玻璃一样光滑,其他部分都铺着厚厚的、显然非常贵重的深红色地毯。地板是由十几种硬杂木拼嵌的,从缅甸的柚木开始,经过六七种颜色不同的橡木和类似桃花心木一样的红木,颜色由深而浅,直到最后是加利福尼亚山中出产的青白色的野丁香木。拼嵌的图案非常精致,色泽变化也很准确。   这诚然是一间很漂亮的大厅,只不过轮盘赌台代替了那种老式的、优雅的舞蹈。对面的墙根底下摆有三张赌桌。一道道很矮的铜栏杆把它们连在一起。栏杆形成一道栅栏,把收赌钱的人站的地方围了起来。三张桌子都在开赌。不过赌客们大部分挤在中间的赌桌上。从房间这头我倚着酒吧柜台站着的地方可以看到薇维安·雷甘的黑脑袋紧凑在赌桌上面。我用手转动着摆在桃花心木柜台上的一小杯巴卡第酒。   酒吧间招待员靠在我身边,看着中间赌台周围那堆衣冠楚楚的人们。   “她今天晚上大赢特赢,庄家可输惨了,这个高个儿黑头发的娘儿们。”他说。   “她是什么人?”   “我不知道她姓什么,她经常来这儿。”   “你不知道她姓什么才怪呢。”   “我不过是在这儿打杂,先生。”他一点儿也不在意地说,“她没有人陪着。同她一起来的人喝醉了,被抬到外面汽车里去了。”   “我一会儿送她回家。”   “你当然得送送她。不管怎么说,我祝你走运。要不要我把这杯巴卡第酒冲淡一些,还是就这样喝?”   “就这样吧,这种酒很不错。”我说。   “我可不喜欢。我宁愿喝治喉炎的药水儿。”   人堆往两边一散,两个穿着晚礼服的男人从里面挤出来。我从空隙处看到薇维安的后脖颈和裸露着的肩膀。她穿着一身开口很低的暗绿色天鹅绒衣服,在这种场合下显得过于考究。人群又挤到一处,把她完全挡起来,只剩下一点黑头发。那两个男人走过来,靠着酒吧台子要了苏格兰威士忌加苏打水。其中一个人脸色绯红,情绪很激动,用一块镶黑边的手绢抹着脸。他裤腿两侧上的缎子条宽得简直像轮胎印儿。   “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手气哪,老兄。”他用一种高度兴奋的声音说,“十次连着押红,八胜两和。轮盘赌就是这样,老兄,就是这样!”   “真叫人看着心里发痒。”另外那个人说,“一次就下一千块钱的赌注,她输不了。”这两个人把嘴伸到酒杯里,咕嘟嘟地很快把酒喝完,又走了回去。   “这些小人物可真没见过世面。”酒吧间侍者慢吞吞地说,“一次一千块钱,嗬。我有一次在哈瓦那见过一个马脸的家伙——”   中间赌桌上忽然喧哗起来,一个带有外国人腔调的清晰声音盖住了嘈杂的人声说道:“请您稍微等一会儿,夫人,本赌台现在收不起您的赌注。马尔斯先生马上就来。”   我放下手里的巴卡第酒,轻手轻脚走过地毯。小乐队又开始演奏一曲探戈。这回声音奏得挺响,但是没有人跳舞,也根本没有人打算跳。我向紧左边那张赌桌走过去,从零零散散站着的人群中间穿过。这些人有的穿着常礼服,有的全身是晚礼服,有的又穿着运动服装,有的干脆是上班的衣着。左边这张赌台上摊子已经散了,两个管赌台的人站在桌子后边,脑袋凑在一起,眼睛向旁边瞟着。   其中一个拿着一个搂钱耙子在空荡荡的下注格子上漫无目的地来回划拉着。他们俩人都在盯着薇维安·雷甘。   薇维安·雷甘的长长的睫毛颤动着,面色白得很不自然。她站在中间的赌桌旁,正对着轮盘,面前是一堆散乱的钞票和筹码。看起来这笔钱数目不少。她用一种冷淡、傲慢、乖戾的语调拉长了声儿对管轮赌的人说:“我倒要领教领教,你们这地方多么寒酸。赶紧动手把轮子转起来吧,阔庄家。我还要再玩一回,我要把桌子上的钱都押上去。我发现你收钱可够麻利的,可是一到出钱的时候就哼唧起来了。”   管轮盘赌的人已经见惯了成千上万个耍脾气使性子的赌客。他只冷淡而不失礼貌地笑了笑。那种高傲、神秘、不动声色的态度简直一点儿毛病也挑不出来。他板着面孔说:“本赌台现在收不起您的赌注,夫人。您桌面上已经有一万六千多块钱了。”   “这可都是你的钱哪。”这姑娘挖苦他说,“你不想捞回去吗?”   站在她身边的一个男人想对她说点儿什么,她飞快地把身子转过去对他啐了一口。那个人红着脸躲到人群里。   铜栏杆围起的那块地方的最里面木板墙上有一扇门。这时打开了,艾迪·马尔斯从里面走出来。脸上带着从容不迫的笑容,双手插在晚礼服上衣的口袋里,两个拇指露在衣袋外头闪闪发亮。他好像很喜欢这种姿势。他从收赌人身后边慢慢走过来,停在中间赌桌的一角。他慢吞吞地、语气平和而又不像收赌人那么客气地说:“有什么事吗,雷甘太太?”   她猛地朝他扭过脸来。我看见她脸颊上的肌肉一下子绷紧了,好像是精神已经紧张到无法忍受的地步。她没有搭理他。   艾迪·马尔斯不紧不慢地说:“如果您不准备再赌的话,请允许我派个人送您回家。”   薇维安的脸刷地红了起来,颧骨显得更加苍白了。接着她怪声怪气地笑起来,狠狠地说:“再赌一次,艾迪。我要把我的钱全押在红上。我喜欢红,那是鲜血的颜色。”   艾迪·马尔斯淡然一笑,点了点头。他把手伸到上衣的里兜里,掏出一个镶着金角的海豹皮大钱包,满不在乎地顺着桌子扔给那个收赌的人。   “拿出同样的数来和她对赌。”他说,“如果没有人反对的话,这一轮儿可就专门为这位女士开啦。”   没有人反对。薇维安·雷甘弯下腰,恶狠狠地用两手把赢来的钱一股脑儿推到赌盘格子的大红方块上。   收赌人毫不犹豫地俯身在赌台上。他把她的钱和筹码数了数,垛起来。除了几个筹码和几张钞票以外把她的钱整整齐齐堆成一小堆,然后用搂钱的耙子把剩下的零头推到赌盘外面。他又打开艾迪·马尔斯的钱包,抽出两沓每张一千元的票子。他拆开其中一沓,数出六张放到没拆的那一沓上,把剩下的四张散票子放回钱包,然后把钱包满不在乎地往旁边一放,好像扔开的是一盒火柴。艾迪·马尔斯也没动那个钱包。除了收赌人以外,看热闹的人全部静静地站着。他用左手摇动轮盘,手腕随意一抖,象牙球便沿着轮子上的槽滑动起来。接着,他把两手抽回来,在胸前一搭。   薇维安的两片嘴唇慢慢地张开,直到她的牙齿被灯光照着,像刀刃一样地闪光。象牙球沿着轮盘的斜面缓缓地滑下去,在数字上面的镀铬棱角上弹跳着。过了好一会儿,随着一声清脆的“卡嗒”声,球儿不动了。与此同时,轮盘速度也慢下来,带着象牙球一起转。收赌人一直交叉着双臂站在那里纹丝不动,直到轮盘完全停止了转动。   “红胜。”他一本正经地、无动于衷地说。小象牙球停在红二十五号上,离着“零零”有三个号。薇维安把头往后一仰,得意洋洋地笑起来。   收赌人举起耙子,慢慢地把那一垛一千块一张的钞票推过赌盘另一头,推到和薇维安的赌注一起,再把所有的钱都推到赌盘外面。   艾迪·马尔斯笑着把钱包放进口袋,脚跟一扭,从木板墙上的那扇门走出了这间屋子。   十几个人这一下才透过气儿来,不约而同地向酒吧挤过去。我跟着他们挤出来,在薇维安把赢的钱收拾好从赌桌转过身来之前,我已经走到赌厅另一头儿。我走出这间大屋子,来到空空荡荡的门厅里,从管衣帽的姑娘那儿取了我的帽子和大衣,在她的盘子里扔了一个两角五分钱的硬币,走到外面门廊上。   看门的人走到我身边问:“要不要我把您的车开过来,先生?”   我说:“我自己来。”   门廊边上的涡形栏杆都被雾气打湿了。雾气凝成的水珠滴滴答答地从丝柏树上往下滴落。这些丝柏树丛向大海边上的悬崖那边伸展过去,树影越来越淡,渐渐消失在一片朦胧之中。前后左右都只能看到几步远的地方。我顺着门廊的台阶走下来,慢慢穿过树丛,沿着一条依稀可见的小路摸索着,最后我听到了悬崖下面海涛拍岸的声音。四下里一丝光亮也没有。雾气时浓时淡,我一会儿能清晰地看到十几棵树,一会儿树影又变得模模糊糊,再过一会儿除了雾气以外什么都看不见了。我往左一拐,沿着另一条小路往回走,这条路能绕到赌客们停车的车库。当我刚刚能看清这座建筑物的轮廓时,我忽然停住了脚步。我听到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个人的咳嗽声。   在湿漉漉的草地上,我的脚步没有发出任何声响。那个人又咳嗽了一声,接着,声音被一条手绢——要不就是衣服袖子——给掩住了。趁他正掩住嘴的工夫,我朝他走近了几步。我看见他——一个紧靠在路旁的隐约可见的身影。我一步跨到一棵树后面蹲下身子。那个人把头扭了过来。按说在他扭头的时候,我是应该能看到他的脸的——那个部位在雾气中应该是一块模糊的白颜色,但是我看到的却是黑乎乎的一团——这个人脸上罩着一副面具。   我在树后面静静地等着。   第二十三章   轻盈的脚步声,一个女人的脚步,沿着那条看不清楚的小路走了过来。我面前的这个男人往前探了探身,好像是倚在浓雾上。一开始我完全看不见那个女人,后来我朦朦胧胧地能够看出她的身影了。她那傲慢地昂着脑袋的姿势我很熟悉。那个男人敏捷地走向前去。两个人影混和在雾气中,简直成了这片雾景的一部分。刚一开始是死一般的寂静,接着那个男人开口说:“这是一支手枪,夫人。老实点吧!”——雾气里也能听得见声音——“把你的皮包递过来。”   那个女人一声也不吭。我向前迈了一步。突然之间,我看见了那个男人帽檐上雾气凝成的白绒。女的站在那里一动也动。后来,她的呼吸开始粗重起来,就像一把小锉刀锉在软木头上一样。   “喊吧。”那个男人说,“一喊我就把你撕成两半儿。”   她没有喊叫,也没有动弹。男的动了一下,接着是咯咯两声冷笑。   “最好在这儿把事了了。”他说。   我听到皮包开关卡的一声响,接着是一阵摸索声。那个人转身朝我这棵树走过来。他走了三四步,又咯咯笑起来。这是一种在我的记忆中几乎忘却的笑声。我从衣兜里掏出一个烟斗,当做一支手枪举在手里。   我轻轻地喊了一声:“嘿!拉尼。”   这个人猛地站住了,开始把手往上抬。我说:“这可不像话。我告诉过你不要干这种事,拉尼。我的手枪对着你呢。”   三个人僵在那里。路边的女人一动不动。我也一动不动,拉尼更是一动也不动。   “把皮包放在你两脚之间,小子。”我吩咐他说,“动作慢点,别紧张。”   他弯下腰去。我趁他弯腰的当儿一步跳到他身边。他直起身来,几乎顶到我身上,呼呼地喘着大气儿。他的两只手是空的。   “是不是想跟我说,不能这么便宜了我?”我说。我靠在他身上,从他大衣口袋里把他的手枪掏出来,“老是有人向我交枪!”我对他说,“这些家伙压在我身上让我走起道儿来都得哈着腰。滚吧。”   我们俩呼出的热气碰在一起,混合起来。我俩像是一堵墙头上走碰了头的两只公猫,怒目相视,目光简直要把对方刺穿。我往后退了一步。   “开路吧,拉尼。别动肝火。你也别张扬,我也不张扬,行吗?”   “行啊。”他沙哑着嗓子说。   雾气把他吞没了。刚开始还听得到隐隐约约的脚步声,后来就完全消失了。我捡起皮包来,在里面摸了一下,向那条小路走去。她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一只没戴手套的手紧紧揪着灰色皮大衣的领口,手上有一个戒指微微闪光。她没戴帽子,那从中间分开的黑头发像是夜色的一部分,她的眼睛也是一样。   “干得漂亮,马洛。你现在成了我的护卫了。”她话音里有一种刺耳的声调。   “有点儿像。这是你的皮包。”   她接过皮包去,我说:“你是开车来的吗?”   她笑了:“我是同一个男人来的。你在这儿干什么?”   “艾迪·马尔斯要见我。”   “我还不知道你认识他呢。见你干吗?”   “告诉你也没关系。他以为我正在寻找一个他认为是和他老婆一起私奔了的人。”   “你是在找这个人吗?”   “不是。”   “那你何必来呢?”   “想弄明白他根据什么以为我在寻找一个他认为是和他老婆私奔了的人。”   “你弄明白了吗?”   “没有。”   “你泄露起机密来就像收音机里的广播员。”她说,“我觉得这件事和我没有关系——哪怕这个人就是我丈夫呢。我看你对这件事并不感兴趣。”   “人们一定叫我对这件事感兴趣不可。”   她有点不高兴地磕着牙齿。刚才那个拿着手枪、戴着面具的人干的事好像对她一点影响也没有。   “好吧,带我到汽车库去。”她说,“我得去找找我的保镖了。”   我们顺着小路走过去,拐过这座建筑物的一角,前头出现了灯光。再拐过一个弯儿,来到一个由原来的破马棚改成的停车场。两盏汽灯光把这个地方照得雪亮。这里面地面上还铺着砖,以一定的坡度倾斜着向当中一道栅栏延伸过去。一辆辆汽车闪闪发光。一个穿着褐色工作服的男人从一条凳子上站起身走过来。   “我的男朋友还醉得人事不省吗?”薇维安满不在乎地问他。   “我怕是这样的,小姐。我给他盖上了一条毯子,把车窗给摇上了。我估计他没什么问题,就是得歇一阵儿。”   我们朝一辆大型卡迪拉克小轿车走过去。穿工作服的男人拉开了后面车门。在又宽又长的后座上,一个男人歪歪扭扭地躺在那里,张着嘴在打鼾,一条方格呢的长毯子直盖到下巴上。这个人看上去是个身材魁梧的黄头发美男子,喝起酒来一定是个海量。   “见见拉瑞·科布先生吧。”薇维安说,“科布先生——马洛先生。”   我随便哼哼了两声。   “是科布先生陪我来的。”她说,“真是个好保镖,这位科布先生。照顾我照顾得多周到啊!你应该看看他清醒时的样子,我也应该看看,反正总该有人看看他清醒时是什么样子。我的意思是说,他清醒的时候太少见了。所以,拉瑞·科布酒醒的时刻——那是一种昙花一现、转瞬即逝,却又让人永远难忘的时刻——完全可以载入史册。”   “是啊。”我说。   “我甚至想过和他结婚呢。”她的声音有些不自然,好像刚才的那场抢劫案引起的震动现在才在她身上显现出来,“那是在偶尔的情况下,当我的脑子里想不起什么高兴事儿的时候。咱们谁都会有这种心情的。一阵子也就过去了。你知道吧,这人钱多得要命。一条游艇,长岛有一座别墅,新港有一座别墅,百慕大有一座别墅,说不定全世界到处都有他的别墅——不过和东一瓶西一瓶的苏格兰威士忌酒没什么两样。对于科布先生来讲,一瓶上好的威士忌也总是唾手可得的。”   “是啊。”我说,“他有送自己回家的司机吗?”   “不要老说‘是啊’,这也太俗气了。”她挑起眉毛来看着我。那个穿工作服的人正在使劲儿咬住下嘴唇。   “哦,那还用说。他的司机足可以编成一个排。说不定他们每天早晨都对着汽车房编班操练——扣子闪亮,制服发光,手套白得晃眼——一派西点军校的高雅劲儿。”   “得了,还是说说他的司机到底在哪儿吧。”我说道。   “他今天晚上是自己开车来的。”那个穿工作服的人几乎是带着歉意地说,“我可以打电话给他家里,叫他们派个人来接他回去。”   薇维安转过身去,对他笑了笑,就好像他刚送给她一副钻石头饰一样。   “那就太好了。”她说,“你是不是这就去打电话?我真不希望科布先生就这样断了气——你看他嘴巴张得这么大。要是死了,人家还以为是犯了酒瘾死的。”   穿工作服的男人说:“只要闻一闻,就准知道不是犯酒瘾死的,小姐。”   她打开皮包,抓出一把钞票,塞给他说:“我知道,你会好好照顾他的。”   “哎呀呀。”这家伙的眼睛都瞪圆了,“我一定会的,小姐。”   “我姓雷甘。”她用甜甜的声音说,“雷甘夫人。你以后说不定会再见到我的。你来这儿时间还不长,是吧?”   “不长,太太。”他的两手紧紧撰着那把钞票,不知该往哪儿放才好。   “你会喜欢这个地方的。”说着,她把我的胳膊挽起来,“咱们坐你的车走吧,马洛。”   “车在外面大街上呢。”   “走走路很好嘛,马洛。我喜欢在雾气里面遛个弯儿。你会遇着许多蛮有意思的人。”   “哦,别瞎说了。”我回答她。   她吊在我的胳膊上开始索索地发起抖来。在往我的汽车走的一路上她始终紧紧拉着我。到了汽车跟前,她不再发抖了。我开车从大楼阴面的一条弯曲的林荫小路驶过。   这条小路通到德·卡森斯大街,那是拉斯·奥林达斯的主要街道。我们的汽车在那些老旧的、噼里啪啦乱响的弧光灯底下驶过。过了一会儿,我们经过一座小镇:一幢幢建筑物,死气沉沉的商店,一个加油站——夜班电铃上面亮着一盏灯。最后,我们看见一个还没关门的杂货店。   “你最好喝一杯酒再走。”我说。   她动了动下巴,一个白点儿在车座的角落里闪动了一下。我开车斜穿过马路,在马路边上停了车。   “一小杯黑咖啡,调上一丁点儿黑麦威士忌,准保管用。”我说。   “我可以有两个水手加在一起的酒量,而且我也愿意喝得像水手一样地烂醉。”   我给她拉着车门,她紧挨着我走出来,头发擦着我的脸。我们走进了杂货店。我在卖酒的柜台上买了一品脱黑麦威士忌,端到方凳旁边,放在有裂缝的大理石柜台上。   “来两杯咖啡。”我说,“不加奶,要浓一点。别给我们隔年的陈货。”   “你们不能在这儿喝酒。”店员说。他穿着一件洗褪了色的工作服,头发稀稀拉拉的、目光很诚实,下巴缩着,决不会在看到墙壁之前叫下巴撞在墙上。   薇维安把手伸到皮包里掏出一包香烟,像男人抽烟那样摇出来两根。她把香烟朝我递过来。   “在这里喝酒是违法的。”店员又说。   我点着了烟,没有理会他的话。他从一个失去了光泽的镍壶里倒出两杯咖啡放在我们面前。他看了看那瓶黑麦酒,低声嘟嚷了一句,最后无可奈何地说:“好吧,你们俩喝的时候我去盯着街上。”   他走过去,站在橱窗后面,背对着我们,耳朵直直地竖着。   “干这种事真叫我心都跳到嗓子眼上了。”我说着,拧开威士忌酒的瓶塞儿,兑在咖啡里,“这个地方的警察真叫厉害。整个禁酒期间艾迪·马尔斯的公馆一直是夜总会,他们派了两个穿警服的人每天晚上站在门厅里看着客人,不许把酒带进来。不管是谁喝酒都得从马尔斯那里买。”   那个店员一下转过身,走回柜台后面,走进玻璃窗户后面的内间去了。   我们慢慢地喝着兑上酒的咖啡。我从咖啡壶后面的镜子里打量着薇维安的面孔。这张脸洁净而苍白,非常漂亮可又带着点野劲儿。她的嘴唇红得扎眼。   “你的眼神里有股子凶气。”我说,“艾迪·马尔斯究竟抓住你什么了?”   她从镜子里看着我:“我今天晚上在轮盘赌台上赚了他不少——是用我昨天从他那儿借的五千块钱当本钱,而这五千块我根本没有动用。”   “没准儿他心疼了。那个歹徒就是他派的,你说是不是?”   “什么叫歹徒?”   “玩枪弄刀的家伙。”   “你是个歹徒吗?”   “当然了。”我笑着说,“不过严格说起来,所谓歹徒是指没站对地方的人。”   “我常常怀疑到底站在哪边才算真站对地方。”   “咱们扯得太远了。艾迪·马尔斯到底抓着你什么了?”   “你是说抓住我什么小辫子吧?”   “就是。”   她把嘴唇一撇:“你应该聪明一点儿,马洛。应该比现在聪明得多。”   “将军怎么样了?我可不想装得像个机灵鬼。”   “不太好。他今天没起床。你至少可以停止审问我吧?”   “我记得有一次我也想这么问问你。将军到底知道多少情况?”   “也许他什么都知道了。”   “诺里斯会告诉他吧?”   “不会。怀尔德,那位地方检察官,到我们家来看过他。你把那些照片都烧了吗?”   “当然了。你还是很为你的小妹妹操心,是吧——时不时的。”   “我觉得惟一要我操心的就是她。从某种角度来说,我也替爸爸操心,尽量把事情瞒着他。”   “他倒没有太多的幻想。”我说,“不过我估计他还是有自尊心的。”   “我们是他的血肉啊。麻烦的地方就在这里。”她从镜子里用那两道深邃的目光盯着我,“我不希望他在对自己的血肉充满蔑视中死去。我们的血液确实很不安分,可并非总是腐败堕落的。”   “现在是吗?”   “我估计你是这么认为的。”   “你倒不是这样。你不过在演戏而已。”   她的眼睛低了下去。我又抿了几口咖啡,为我们两个人各自点着了一根烟。   “这么说你也开枪杀人。”她平静地说,“你是一个杀人犯。”   “我?怎么是杀人犯?”   “报纸和警方编排得挺巧妙。不过我对读到的东西并不是什么都相信的。”   “噢,你以为是我干掉了盖格或者布罗迪——要不就是把两个都给干掉了。”   她什么话也没说。   “我用不着那样。”我说,“我猜想那么干对我也不是什么难事。他们俩人肯定都想朝我撂两枪的。”   “这恰恰说明你在本质上是个杀人犯,和其他的警察一个样。”   “哦,别胡说了。”   “你是一个阴阴沉沉、闷声不响的人,你对别人的感情不见得比屠夫对他屠宰的牲口多多少。我第一次看见你就知道这一点了。”   “你交的狐朋狗友太多了,不可能了解其他类型的人。”   “那些人和你相比都是软骨头。”   “多谢了,夫人。你自己也不是一块松软的英国蛋糕。”   “咱们离开这个混账地方吧。”   我付了账,把那瓶黑麦酒揣在口袋里。我们一起走了出去。那个店员对我还是没有好感。   我们的车从拉斯·奥林达斯开出去,连着经过几个潮湿的滨海小镇。在这些小镇里,低矮的小房子都建在波涛喧嚣的沙滩上,高大的楼房则建在靠后一些的斜坡上。时不时地可以看到一两扇有黄色灯光的窗户,但绝大多数住家都已经熄了灯。一股海草的腥味从海面上飘过来,弥漫在雾气里。汽车轮胎在湿漉漉的混凝土大道上嘎吱嘎吱地响着。整个世界是一片潮湿和空虚。   我们快要到德尔雷时,她才和我说话。这是我们离开杂货店后她第一次开口。她的声音压抑着,好像嗓子里有什么东西在深处跳动。   “从德尔雷海滨俱乐部旁边开下去。我想看看海水。靠左边,第二条马路就是。”   十字路口挂着一盏摇摇晃晃的昏黄的路灯。我掉过车头,顺着一道斜坡滑下去。路的一旁是高高的峭壁,右首就是城际公路。公路那边很远很远的地方是一片散乱的灯光,更远的地方是码头的灯火,天空凝聚着一座城市上空常有的烟雾。在这个方向,雾气差不多已经散尽了。在城际公路转了个弯儿从峭壁下面伸展出去的地方,我们这条路交叉过去,然后接上一条砖石铺成的滨海大道。大道的一边就是一片开阔、寂寥的海滩。有很多汽车停在便道上,面对着大海,车身黑乎乎的。海滨俱乐部的灯光还在几百码以外。   我把车靠着路旁刹住,关了前灯,手扶方向盘坐着。   海水在弥漫的雾气中汹涌起伏,泛着白沫,几乎一点声音也没有,就和一般思潮从意识的边缘上正在努力成形时的情况一样。   “坐过来点儿。”她喘着粗气,含含糊糊地说。   我从方向盘后面移过来,坐到座位中间。她把身体从我旁边移开一点儿,就像是要偷偷向窗外看似的。接着,她一声不响地把身体向后一仰,倒在我的怀里。她的脑袋差点儿撞到方向盘上。她的眼睛闭着,面容模模糊糊的。   这以后,我看到她睁开眼睛,微微眨动着。即使是在黑暗中,也能看到她眼睛里的闪亮。   “把我抱紧点儿,你这畜生。”她说。   一开始,我用手臂松松地搂着她。她的头发在我脸上有点扎得慌。我搂紧了她,把她抱了起来。我慢慢地把她的脸凑近自己的脸。她的睫毛不停地颤动着,就像飞蛾的翅膀。   我飞快地用力吻了她一下。然后是一个紧贴在一起的长长的吻。她的双唇在我的下面张开,身体在我的怀中摇颤起来。   “杀人犯。”她温柔地说,呼吸直冲到我嘴里。   我把她的身体紧贴在我身上,直到她身体的颤抖几乎使我的身体也抖动起来。我继续吻着她。好长好长时间以后,她把头向后仰着说:“你住在什么地方?”   “霍巴特·阿姆斯。肯莫尔附近的富兰克林区。”   “我从来没去过呢。”   “想去吗?”   “是。”她喘息着。   “艾迪·马尔斯抓着你什么了?”   她的身体在我怀里挺直了,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她又把脑袋往后仰着,直到能用两眼盯着我,那双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白就像镶在黑眼珠周围的一道白环。   “原来是这么回事。”她有气无力地、呆板地说。   “就是这么回事。接吻是一件美事,可你父亲并不是雇我来陪你睡觉的。”   “你这个狗杂种。”她冷冷地说,一动也不动。   我冲着她的脸一笑:“别以为我是一根冰柱。”我说,“我既不是瞎子也不是白痴。我和其他人一样,血也是热的。你太容易到手了——过于容易了。艾迪·马尔斯到底抓住你什么了?”   “如果你再说这句话,我就要喊啦。”   “可以,喊吧。”   她猛地从我怀里挣脱开,直起身体,坐到汽车紧里面角落里。   “男人们往往是因为这种小事就挨了枪子儿的,马洛。”   “男人们实际上往往是无缘无故就挨了枪子儿的。咱们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我是个侦探。你那个可爱的小脑袋瓜儿应该把这一点好好弄个明白。我这是在工作,不是在做游戏。”   她在皮包里摸了摸,掏出一块手绢来,一口咬住它。   她的脑袋从我面前扭过去。手绢撕裂的声音传到我耳朵里。她用牙齿一条又一条地慢慢把手绢撕碎。   “你凭什么以为他抓住我什么了?”她小声说。由于手绢堵着嘴,话音是闷声闷气的。   “他让你赢了一大笔钱,再派一个拿枪的人出去把钱给他弄回去。你倒并不太吃惊。我把钱给你截下来,你连谢也不谢我一声。我觉得整个事情就好像是一场表演。我相信从某个角度上看,这至少是故意表演给我看的——如果我配得上的话。”   “你以为他能想赢就赢,想输就输吗?”   “当然是。如果赌注的输赢一样时,十有八九是这样。”   “还用得着我对你说‘我非常讨厌你’吗?侦探先生。”   “你什么也不欠我的。有人已经给过我钱了。”   她把撕烂了的手绢甩到车窗外边:“你对女人真有礼貌哇。”   “我喜欢吻你。”   “你真冷静得可以。真让我高兴。我是不是该祝贺你,或者祝贺我的父亲呢?”   “我喜欢吻你。”   她的声音变得冷冰冰的,拉得老长:“带我离开这儿吧,如果你真那么好心的话。我敢肯定我是想回家了。”   “你就不愿意作我的一个姐妹吗?”   “假如我有一把刀子,我倒要切开你的喉咙——看看你血管里流的是什么玩意儿。”   “不过是毛毛虫的血而已。”我说。   我发动了汽车!掉过车头往回开,穿过城际公路上了大道,顺着大道开进城里,开到西好莱坞。她一句话也没说。一路上她几乎连动都没动。我开过一道道的大门,来到通往那座大宅邸的车辆进出门厅的下凹车道。她猛地拉开车门,还没等车停稳就跳下了车。她始终没有说话。我看着她在按过门铃之后背着我站在门口。大门开了,诺里斯向外张望了一下。她急急地从他身边冲进门去不见了。   大门砰的一声又关了起来,剩下我坐在车里看着。   我从原路往回开,回到我的家里。   第二十四章   这次,公寓的门厅可是空的。没有拿枪的人在那盆棕榈树底下等着要对我发号施令。我乘着自动电梯上到我住的那一层楼,顺着走廊往前走。从一扇门后传出收音机的轻柔的音乐声,我的脚步正好和乐曲的节奏合拍。我需要喝一杯酒,简直一分钟也等不了了。进了门,我连灯都没开,就照直向厨房奔去,可是还差三五步没到厨房,我一下子停住了。屋子里有点不对劲儿。空气里有一股味儿,一点香气。窗户上帘幕已经放了下来,街上的灯光从边缝上透进来,给屋里带来一片朦胧的光亮。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听着。空气里的香气是一股香水味儿,一股浓得发腻的香水味儿。   屋子里没有声响,可以说毫无动静。我的眼睛渐渐在黑暗里适应过来。我看出在我前面的地板上有一样本不该有的东西。我退后两步,用大拇指钩着墙上的电灯开关,啪的一声打开了灯。   活动床已经放了下来。床上发出一阵吃吃的笑声。一个金黄头发的脑袋压在我的枕头上。两条赤裸裸的胳膊向上弯曲着,双手交叉地垫在后脑勺上。卡门·斯特恩乌德正仰面躺在我的床上对我傻笑。她那茶褐色的鬈发在枕头上铺散着,好像是经过精心细致的安排。那双蓝灰色的眼睛凝视着我,跟平常一样,就像从枪筒后面瞄着我似的。   她笑了,那排又小又尖的牙齿闪闪发光。   “我的样子够帅吧?”她问。   我没好气地说:“帅得很,简直像个星期六晚会上的菲律宾人。”   我走过去拉开一盏落地灯,回来把天花板上的灯熄掉,又走到房间那边灯底下的一个小牌桌旁边。棋盘上摆着一局残棋,六步决定胜负。我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就像其他那一大堆解决不了的问题一样。我伸过手去挪了一步马,然后把我的帽子和大衣扯下来随手一扔。床上吃吃的傻笑声一直没停,那声音使我联想到在一所老房子的板墙后面作祟的老鼠。   “我敢说你绝对猜不着我是怎么进来的。”   我抽出一根烟,冷冷地打量着她:“我敢说我猜得着。你是从钥匙孔里钻进来的,就和彼得·潘【注】一样。”   【注】英国作家杰姆斯·巴瑞同名神话剧中小男孩的名字。   “他是谁呀?”   “哦,过去我在弹子房认识的一个人。”   她又吃吃地笑起来:“你也挺帅的,是吧?”   我刚要说:“那个大拇指嘛——”可是她比我还快,用不着我提醒她。她从脑袋底下抽出右手来,马上开始砸弄起大拇指,一边用那圆滚滚的、任性的眼睛看着我。   “我已经脱光了。”她等我抽完一根烟,看了她一会儿之后,才说道。   “老天爷!”我说,“我心里隐隐约约正想这件事呢。我正在琢磨着我想的是什么,马上就要想出来了,却让你开口先说了。你要是不说,我马上也会说:‘我敢打赌你已经全脱光了。’我睡觉的时候可是连胶鞋都不脱,生怕有时候夜里醒过来受良心谴责,得赶快从床上溜走。”   “你真帅。”她像小猫似地把脑袋转了转,接着把左手也从脑袋底下抽出来,抓住被子,像演戏似地停了一下,猛地把被子甩到一边儿。她浑身上下一丝不挂,躺在床上让灯光照着,像一颗闪闪发光的珍珠。今天晚上,斯特恩乌德家的两个姑娘把两筒火药都喷射到我身上来了。我从下嘴唇边上捏下一丝烟末儿来。   “真美。”我说,“不过我已经全看过了。记得吧,我老是赶上你一丝不挂的时候。”   她又吃吃地笑了几声,把被子重新盖上。   “喂,你是怎么进了屋子的?”我问她。   “管公寓的人让我进来的。我把你的名片给他看了。名片是我从薇维安那儿偷来的。我跟他说是你叫我到这儿来等你。我可是——我可是够神出鬼没的啦。”她的面孔因为得意而变得亮堂堂的。   “漂亮。”我说,“管公寓的人都这样。现在,我已经知道你是怎么进来的了。你该说说准备怎么出去吧。”   她吃吃地笑个不停:“不准备出去——起码要多待一些时间……我喜欢你这里。你真帅。”   “听着。”我用手里的烟卷儿指着她,“别再让我给你穿衣服,我已经腻了。你要给我的我很感谢,可是我领不了这份儿情。道格豪斯从来没这么坑害过人。我是你的朋友。我不会坑害你的——哪怕你自己乐意叫我坑害也好。你和我只能保持朋友关系,而现在你要做的不是保持友谊的方法。现在,你愿意像一个听话的小姑娘那样把衣服穿起来吗?”   她来回地摇着脑袋。   “听着。”我继续说道,“你并没有把我放在心上,你不过是想让人看看你能放肆到什么地步。可是你用不着在我面前表现。我已经很清楚了。我老是赶上你——”   “把灯关上。”她吃吃地笑着。   我把烟卷儿扔到地板上一脚踩灭。我掏出一块手绢来擦了擦手心。我得再一次叫她打消这种念头。   “我可不是怕邻居,”我对她说,“他们才不在乎呢。不论哪一所公寓里都有不少下流女人钻进来,就是再多那么一两个,这座大楼也不至于就晃悠起来。这是关系到我职业尊严的问题。你应当明白——职业的尊严。我现在正为你的父亲工作。他是一个病人,非常脆弱,非常绝望。他相信我不会对他耍什么花招。请你把衣服穿上行吗,卡门?”   “你的名字不是道格豪斯·莱利,”她说,“你叫菲利普·马洛。你骗不了我。”   我低头看着棋盘。刚才那个马步走错了【注】。我把它放回原来的地方。那样走赢不了这盘棋。在这局棋里,仗义解决不了问题。   【注】在国际象棋里,英文的“马”和“骑士”是一个词。这里暗示对待卡门不能用骑士精神。   我又抬头看着她。她躺着没动。在白枕头映衬下,面色显得格外苍白。她的两眼又大又黑,可是却像旱季里的空水桶一样空洞洞的。她的一只没有指甲盖儿的小手不安地捏着被子。她的神色中显出一些隐隐约约的忧虑来。不过她还没有搞清楚到底为什么。要让女人们——即使是那些特别高雅的女人——意识到她们的肉体并非是不可抗拒的诱惑,那真是难上加难。   我说:“我想到厨房里去调一杯酒。你来一杯吗?”   “嗯唔。”那双漆黑、沉静、带着迷茫神情的眼睛阴沉地盯着我,眼色中的疑虑加深了。这种疑虑无声无息地悄悄出现在她的眼里,就像一只猫沿着深深的草丛走向一只小画眉鸟一样。   “如果你在我回来的时候穿好了衣服,就可以得到一杯酒,这行了吧?”   她的两排牙齿分开来,嘴里轻轻发出嘶嘶的声音。她没有理会我的话。我走到厨房里,取出一些苏格兰威士忌和汽水,调了两杯苏打水威士忌。我没有那种真正劲儿大的酒,也不用硝化甘油或者蒸馏过的烈酒当饮料。当我端着杯子走回来时,她还是没有起身。嘶嘶的声音停止了。   她的眼色也平和下来。她的嘴唇作出要对我笑的样子。接着她忽然坐起来,把被子从身上整个一掀,伸出手来。   “给我。”   “穿上以后再说。不穿不给。”   我把两杯酒放在牌桌上,坐下来又点着了一支烟。   “穿吧,我不看你。”   我把脸扭过去。可是我觉察到一种突如其来的、刺耳的嘶嘶声,只得警觉地回过头去看她。她光着身子坐在那里,两手撑在床上,嘴张开一条缝,脸色像刚刮过的骨头一样。嘶嘶的声音从她嘴里剧烈地发出来,好像她自己不能控制一样。在她空虚的眼光后面隐藏着另一种神色,那是我在别的女人眼里从来没有看到过的。然后,她的嘴唇非常缓慢而小心地动了动,就像是弹簧操纵着的假嘴唇。   她用极其下流的话骂了我一句。   这我倒不在乎。我不在乎她骂我什么,也不在乎其他任何人骂我什么。然而这是我住的房间。我把它当做我的一个家。这里面的东西就是我的一切,它们都使我产生某种联想,使我想起过去,想起一个叫做家庭的地方。这里面东西并不多,几本书,几张画,一台收音机,一付棋子,一些旧信,不过如此而已,一点儿也算不了什么。但就是这些东西却占据了我的全部记忆。   我不能容忍她再呆在这间屋子里了。她骂我的话只不过使我想到这一切而已。   我克制着说:“我给你三分钟时间穿好衣服出去。如果到时候还不行,我就动用武力——把你扔出去。就让你这个样子,光着屁股。而且我要接着把你的衣服扔到走廊里去。现在——开始吧。”   她的牙齿直打战,嘶嘶声变得更刺耳、更疯狂了。她把脚悠到地板上,一只手从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把衣服钩着。她开始穿衣服。我看着她穿。她用对一个女人来说显得笨拙、僵硬的手指穿戴着,但是动作一点儿不慢,只用了两分钟多一点的时间就穿好了。我给她计算了时间。   她站在床边,一只绿皮包紧紧压在镶着皮边的大衣上。她脑袋上歪戴着一顶显得放荡的绿帽子。她站了一会儿,继续对我嘶嘶叫了一阵,面色仍然像刮过的骨头一样难看。她的眼光既空虚又闪现着狂野的情绪。最后,她快步走到门口,打开门走了出去。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回头。我听到电梯发动和沿着机架开下去的声音。   我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把窗子开得大大的。随着晚风,飘进一股不新鲜的甜腻味儿,其中夹杂着汽车废气和都市的气息。我用手钩着酒杯,慢慢地饮着。公寓大门在我的窗下关上了。寂静的人行道上传来脚步声。不远的地方一辆汽车发动起来。汽车冲进了夜色里,离合器卡嗒卡嗒乱响。我走回床边低头看着。她的脑袋枕出的印子还留在枕头上,那个纤小的、堕落的肉体压出的印子也还留在床单上。   我放下空酒杯,狂怒地把床铺扯了个乱七八糟。   第二十五章   第二天早晨,又下起雨来,灰蒙蒙的雨点斜着飘落下来,就像是飘拂着一幅玻璃珠串成的窗帘。我起床的时候觉得懒洋洋的,疲乏得要命。站在那儿看着窗外,嘴里隐约还有一股斯特恩乌德家姐妹们留下的苦涩味。我的生活像稻草人身上的破口袋一样空空洞洞。我走进小厨房,喝了两杯黑咖啡。除了醉酒之外,有些别的东西也能给你留下点儿头疼和懊丧的感觉。我从女人身上就体验到这一点,女人叫我恶心。   我刮过脸,洗了个淋浴,穿好衣服,取出雨衣,从楼梯上走下来,站在大门口看着街头。街道对面一百码以外的地方停着一辆灰色普利茅斯牌汽车。这就是昨天企图跟踪我的那辆车,也正是我向艾迪·马尔斯问起过的那辆。   也许里面坐的是一个警察——假如哪位警察有这么多闲工夫乐于浪费在尾随着我东跑西奔的话。也许是哪个在侦探界混事的油子,想在别人的案子里插一手,挤进去捞点油水。再不然就是那位不赞同我的夜生活的百慕大主教。   我走到公寓大楼后面,把我的篷车从车库里开出来,再绕回前面来,从这辆灰色普利茅斯前面开了过去。车里面独自坐着一个矮个儿男人。他开车跟上了我。在雨天里他的车开得相当不错。他跟着我跟得很紧,凡是较短的街区,我驶不到头他就跟上来了。但是他又同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在我们两辆汽车之间总是夹着其他一些车辆。我把车开到大马路上,在我办事处所在的大楼旁边的停车场停下车,走了出来。我的雨衣领子朝上翻着,帽檐儿压得低低的,雨点还是从帽檐和雨衣领子之间滴进来,凉冰冰地打在我的脸上。那辆普利茅斯停在对面一个消火栓旁边。我走向十字路口,在亮绿灯时穿过了马路,又转回头来在人行道外侧停着的一辆辆汽车旁边往回走。普利茅斯没有开动,也没有人下车。我走到这辆车跟前,从人行道那边猛地拽开车门。   一个矮小的、眼睛亮晶晶的人坐在方向盘后面,身子紧紧贴在角落里。我站在那儿瞅着他,雨点敲打着我的脊背。他的两只眼睛在一团缭绕的香烟后面眯缝着。他的双手不安地拍打着窄边儿的方向盘。   我说:“你能不能下个决心?”   他咽了口睡沫,烟卷儿在他嘴唇上跳动着:“我好像并不认识你。”他压低了声音说。   “我叫马洛,就是你这两天来一直盯着的那个人。”   “我没盯什么人,博士。”   “你没有盯,可是你这辆汽车却老跟着我。可能你控制不住它。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现在要到马路那边的咖啡馆去吃早点了。我要吃的是橘子汁、火腿蛋、土司、蜂蜜、三四杯咖啡,还得要一根牙签。然后我就去我的办事处。办事处就在你正对面的那座大楼七层楼上。如果你有什么烦恼实在忍受不了,你可以上来找我,跟我谈谈。我今天没什么事,只是要给机关枪上点儿润滑油。”   我离开了他,任他在那里眨巴眼睛。二十分钟后,我把女清洁工的《爱之夜》扔出我的办公室,拆开一个厚厚的、用工整而秀丽的老式笔法书写的粗纸信封。信封里装的是一张简短的信柬和一大张紫红色的五百元的支票,取款姓名填的是菲利浦·马洛,由文森特·诺里斯代表盖·布里赛·斯特恩乌德签字。这张支票使这个阴沉的上午变得晴朗了不少。我正要填一张银行存款单时,电铃响了。   它告诉我有人走进了我这间又小又窄的接待室。来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从普利茅斯车上下来的小个子。   “好得很。”我说,“进来吧,脱了你的大衣。”   我给他开着门,他小心翼翼地从我旁边钻进来,小心得仿佛是怕我会在他的小屁股上踢一脚似的。我们坐了下来,隔着办公桌面面相觑。他身材确实非常矮小,高度不过五英尺三,体重恐怕超不过一个屠夫的大拇指头。他生着机警明亮的眼睛,努力作出一副严厉的神态,严厉得就像挂在半片硬壳上的牡蛎肉。他穿着一身暗灰色的衣服,上衣钉着双排纽扣。这件衣服肩膀太肥,领子也翻得太大。衣服外面套着一件没有系扣的爱尔兰花呢外衣,上面有一些破旧的斑点,一条花绸领带从衣服里窜了出来,耷拉在翻领外边,上面溅了许多雨点子。   “也许你认识我吧。”他自我介绍说,“我叫哈利·琼斯。”   我说不认识他。我把一扁盒香烟朝他跟前推过去。他用整洁的瘦指头拈起一根烟来,就像蝉吞苍蝇一样麻利。他用台式打火机点着了烟,又挥了挥手。   “我在这一带混过事。”他说,“认识不少人。过去我倒卖过私酒,从怀尼米·帕恩特把酒运过来。这可不是桩好买卖,老弟。开着一辆探路的小汽车,大腿上放着一支枪,裤子后兜里塞满了一大沓钞票,足够堵塞住一条运煤槽。往往在到达贝弗利山以前就要给四拨警察买路钱。这可不是桩好买卖。”   “可怕。”我说。   他向后仰着身子,从紧抿着的小嘴角里朝着天花板上吐烟圈儿。   “可能你不相信我。”他说。   “可能不相信,”我说,“也可能相信,还可能我没这闲工夫拿定主意。你究竟打的是什么鬼算盘?”   “没什么。”他若无其事地说。   “你来来回回追着我已经两天了,”我说,“就像一个小伙子跟在一个姑娘后头,可又缺乏最后一点勇气似的。可能你是兜售什么保险的。可能你认识一个叫乔·布罗迪的人。这种‘可能’有一大堆,不过我手头也有一大堆自己的事儿要干呢。”   他的眼珠鼓了出来,下巴差点儿掉到大腿上:“耶稣基督!你怎么知道这些事的?”他尖声儿地问。   “我专门研究别人的心灵。快把你葫芦里的药晃荡晃荡,全倒出来吧。我可没工夫整天陪你。”   他眼睛里的光泽几乎在突然眯起的眼皮下面消失了。   沉默了片刻。雨水拼命敲打着这个房间窗户下面公寓楼门厅的柏油平顶。他的眼睛稍稍睁开了一些,又发出光来。   他的话里充满了感慨。   “那两天我是想摸摸你的底,真的。”他说,“我弄到点儿东西想脱手——很便宜,几张百元大钞就行。你怎么把我和乔牵扯到一块儿了?”   我拆开一个信封,读了一遍。这是一份研究指纹的函授学校的招生广告。期限六个月,如果我有兴趣参加,学费可以打折。我把这封信扔在废纸篓里,又看着这个矮个子。   “我的话你别介意,我那不过是在瞎猜。你不是警察,你也不是艾迪·马尔斯那一伙人里的,我昨天晚上问过他了。除了乔·布罗迪的朋友,我看不出来有谁会对我这么感兴趣。”   “耶稣!”他舐了舐下嘴唇说。当我提到艾迪·马尔斯的时候,他的脸变得像张白纸。他的嘴角耷拉下来,烟卷儿还挂在嘴角,像有什么魔力让它长在那儿一样,“噢,你在骗我。”他最后说道。他脸上挂着手术室里常常可以看到的那种绝望的笑容。   “好吧。我在骗你。”我打开了另一封信。信中表示愿意每天从华盛顿寄给我一份新闻稿,全都是内部消息——直接从机密部门发出来的,“我估计阿格尼丝已经出来了。”我又加了一句。   “不错。她叫我来的。你感兴趣了?”   “当然啦——她是个金发的美人嘛。”   “少开玩笑。那天晚上你在那儿干得挺漂亮——就是布罗迪送了小命的那天晚上。布罗迪一定知道些和斯特恩乌德家利害故关的事,要不然他不会孤注一掷给他们家送去那张照片的。”   “嗯哼。这么说他知道点事,他知道什么呢?”   “这就是你该花两百块钱买的东西。”   我又把几封我的崇拜者的来信扔到废纸篓里,重新点燃了一根香烟。   “咱们非出城去不可。”他说,“阿格尼丝是个好姑娘,你不要因为那件事责怪她。这种日子,女孩子们要混口饭吃也真不容易哪。”   “对你来说她的块头儿太大了。”我说,“她能把你压扁,憋死你的。”   “这个笑话可有点儿下流,老弟。”他说,显出一副差点儿就够得上“道貌岸然”的样子,我不由得瞪了他一眼。   我说:“你讲得对。我最近碰到的都是些不对路的人。咱们还是别耍贫嘴,谈正事吧。你准备拿来换钱的是什么呢?”   “你给不给钱吧?”   “那得看它有什么用。”   “如果它能帮助你找到鲁斯提·雷甘的话。”   “我并没有找鲁斯提·雷甘。”   “这是你自己说。想不想听吧?”   “往下说吧。如果对我有用,我一定给钱。在我这个圈子里,两百块钱可要买一大堆消息哪。”   “艾迪·马尔斯把雷甘干掉了。”他平静地说,把身子向后仰过去,那神气活像刚刚当上了副总统。   我向门口挥了挥手:“我简直都懒得跟你争辩,”我说,“我不想浪费氧气。请便吧,小矮子。”   他往办公桌这边探过身来,嘴角绷出了白道儿。他仔细地把烟头掐灭,掐了一遍又一遍,连看也不看一眼。从一扇门后面传来打字机单调的卡嗒卡嗒的响声,一行又一行地打着,每打一行小铃就叮地响一声。   “我真不骗你。”他说。   “走吧!别给我添麻烦了,我还有正经事儿要干呢。”   “不,你别这样。”他严厉地说,“我没这么容易打发。我到这儿来是想把我知道的告诉你,我正在告诉你。我认识雷甘,可是不太熟,也无非是见面打个招呼,说一句‘伙计,怎么样?’他也许回答我,也许根本不搭理,这要根据他的心情而定。不过他还是个好样的。我一向挺喜欢他。他爱上了一个叫摩娜·格兰特的女歌手。后来她姓了马尔斯的姓儿。雷甘在伤心之下娶了另一个阔娘儿们。这个女人总是在那些赌场、舞厅里出来进去,好像在家就睡不好觉似的。你很了解她,高个儿,黑头发,漂亮得像一匹德尔贝赛马会获胜的大马。可是这种类型的人却会给一个男人增加不少负担。太神经质。雷甘不可能跟她合得来。可是,上帝,他跟她们家老头儿的家财大概挺合得来,你说对不对?你多半会这么想的。你会想,这个雷甘是个斜眼的大秃鹰,眼光看得挺远,总是看着下一步该飞到哪儿去,对当时落在什么地方一点儿也不太在乎。这是你的想法。我可是觉得他一点也不把钱财放在眼里。这句话现在从我嘴里说出来,应该说是很了不起的恭维了。”   这个小矮个儿毕竟还有点脑子。没见过世面的土混混儿是想不到这一层的,更不用说怎么表达了。   我说:“这样看来他是逃跑了。”   “也许他打算要逃跑。带着那个娘儿们摩娜。摩娜并没有和艾迪·马尔斯住在一起。她不喜欢他干的那个营生,特别是他的副业,敲诈啦,偷汽车啦,藏匿东部来的那些逃亡犯啦,等等。据说有一天晚上,雷甘在大庭广众下警告艾迪说,如果艾迪干的这些违法的事把摩娜牵连进去的话,他就要来找他算账。”   “你告诉我的这些事大部分都是有案可查的,哈利。”我说,“你别指望凭着这些从我这里弄钱。”   “我就要说到无案可查的了。于是雷甘失踪了。从前我每天下午看见他坐在瓦尔迪斯酒馆那儿喝爱尔兰威士忌,眼睛盯着墙。他不再高谈阔论了。他过去还时不时地下一笔赌注,我老往那儿跑就是为了这个——给帕斯·瓦尔格林兜揽几笔赛马的赌票。”   “我还以为他是买卖保险的呢。”   “这是他打的幌子。我估计你要是踩到他身上,他也许会买你一份保险。到了九月中的时候我就再没见到雷甘了。我没有马上就注意到这一点。你知道是怎么回事:一个人在这儿你就看见他,后来他不在了,你也就把他忘了,非到有什么事儿提醒你,你才会想到这个人。提醒我的是,有一次我听人开玩笑说艾迪·马尔斯的女人和鲁斯提·雷甘私奔了,可是马尔斯一点儿也没有吃醋,倒就像他女人是同雷甘结的婚,他只不过给当了当男傧相。于是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乔·布罗迪。乔马上变得精明起来。”   “他是够精明的。”我说。   “够不上当警察的那种精明,毕竟也很精明。他马上想到可以从这件事里捞一笔。他算计出来,假如他能够多少弄到点儿那两只野鸳鸯的消息,他也许能敲诈两笔钱——一笔从艾迪·马尔斯那里,一笔从雷甘的老婆那里。乔和她们那个家多少有些关系。”   “五千块钱的关系。”我说,“不久以前他敲过他们这么大一笔款子。”   “是吗?”哈利·琼斯显得有些惊讶,“阿格尼丝应当告诉我这件事的。女人就是这样,总想保留起一点秘密来。我和乔一直留心看报纸,可是报纸上什么消息也没有。于是我们明白,一定是老斯特恩乌德将军把事情给遮盖起来了。后来有一天我在瓦尔迪斯酒馆那儿看见了拉什·卡尼诺。知道这个人吗?”   我摇了摇头。   “这是个心狠手毒的家伙。有些人就是这样,要多毒辣有多毒辣。在马尔斯需要他的时候,他就替马尔斯办事——开枪杀人。他可以在两个人喝着酒的当儿开枪把人打死。在马尔斯用不着他的时候,他也不往马尔斯身边凑合。而且他不常待在洛杉矶。当然,他待不待在洛杉矶也许有意义,也许没有意义。可能他们已经知道了雷甘的行踪,马尔斯正脸上带着阴笑,不声不响地坐在家里,等着时机。也很可能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反正我告诉了乔,乔就盯上了卡尼诺。他很会盯梢。跟我不一样,我干这种事是十足的外行。我把消息告诉了乔——免费赠送。乔一直跟踪卡尼诺到了斯特恩乌德家。卡尼诺在住宅外面停了车,一辆小汽车开到他旁边,里面坐着个女人。他们俩讲了几句话,乔觉得那个女的递过去一点儿什么东西,很可能是钱。那个女的匆匆走了。她就是雷甘的老婆。真妙!她认识卡尼诺,卡尼诺认识马尔斯。这样,乔算计着卡尼诺一定知道点儿雷甘的事,他自己也从中弄到点好处。后来卡尼诺不知跑到哪儿去了,乔跟丢了他。第一幕到此结束。”   “这个卡尼诺长得什么样?”   “矮个儿,又粗又壮。棕头发,棕眼睛,常穿一身棕色衣服,戴一顶棕色帽子。就连小山羊皮的雨衣都是棕色的。开一辆棕色的小汽车。卡尼诺先生里里外外全是棕色的。”   “咱们开始第二幕吧。”我说。   “不给我钱,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了。”   “你告诉我的这些事,我看不出有值二百块钱的地方。雷甘太太既然在夜总会里认识一个过去卖过私酒的人还和他结了婚,她当然也会认识其他这样的人。她和艾迪·马尔斯很熟。如果她觉得雷甘出了什么事,她当然要找艾迪去讨个主意。而卡尼诺很可能就是艾迪选中来处理有关事项的人。你所知道的就是这些啦?”   “你想掏二百块钱打听艾迪妻子的下落吗?”这个矮个儿平静地问道。   我的耳朵一下子就竖起来了。我紧紧倚在椅子扶手上,差点儿把扶手压断。   “想知道吗,要是她只是一个人的话?”哈利·琼斯用一种轻柔的、几乎可以说是阴险的语气说,“要是她根本就没有和雷甘私奔,而是被安置在离洛杉矶四十英里以外的一个隐秘的地方,为的是让警方始终认为她和他是潜逃了——要是我把这些情况告诉你,你肯花二百块钱吗,探子?”   我舔了舔嘴唇,嘴唇又干又咸。   “我肯。”我说,“她在哪儿?”   “阿格尼丝发现了她。”他冷冷地说,“只不过是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她看见她开车出来,就在后面跟踪,发现了她隐藏的地方。阿格尼丝会告诉你这个地方在哪儿——当她把你给的钱拿在手里之后。”   我板起面孔说:“要是你讲给警察听,你什么也不会得到的,哈利。他们警察总局现在有不少刑讯犯人的老手,如果他们在审讯你的时候把你弄死了,他们还有阿格尼丝哪。”   “让他们试试吧。”他说,“我可不是一捏就碎的。”   “阿格尼丝一定知道一些我没有注意到的事情。”   “她是个混混儿,探子先生。我也是个混混儿。我们都是混混儿,所以我们才为了一个小钱儿彼此出卖。好吧!看看你有没有办法叫我说出来。”他伸手把我的烟又钩过去一根,干净利落地夹在嘴唇中间,他那划火柴点烟的方式和我一样——在大拇指甲上划了两次都没划着,最后还是在鞋上才划着了。他均匀地吐着烟圈,直勾勾地盯着我。真是一个好笑的小矮子!要在棒球场上,我可以把他一下子从本垒扔到二垒!大人国里的一个侏儒。可是他身上某些地方我倒是挺喜欢。   “我到这儿来可没想对你耍什么花招。”他坦然自若地说,“我来是为了做一笔二百块钱的交易。价钱没有涨。我来的目的是为了得个准信儿:你到底做不做这笔交易。可你现在却拿警察来吓唬我。你不觉得脸红吗?”   我说:“这条消息你可以卖二百块钱——可我首先得把二百块钱准备好。”   他站起身来,点了点头,把他那件破旧的爱尔兰呢大衣扯了扯,裹紧了上身:“这就对了。等天黑了再办事更方便一些。同艾迪·马尔斯这类人对着干可得加倍小心。不过人总得要有碗饭吃。赛马赌票的买卖最近一直没什么起色,我想那些大老板们可能已经通知帕斯·瓦尔格林叫他挪挪地方了。假如你愿意的话,你可以到办事处去一趟,西桑塔·莫尼卡·富尔威德大楼428号。你得随身把钱带上,到时候我再带你去见阿格尼丝。”   “你自己不能告诉我吗?我已经见过阿格尼丝了。”   “我答应了她的。”他只简单地说了一句。他扣好大衣,把帽子歪着往脑袋上一戴,点了点头,便慢慢走到门口。他走了,脚步声沿着大厅消失了。   我来到银行,把我那五百美元的支票入了户,取出二百块现金。我又走回楼上,坐在椅子里想着哈利·琼斯和他所讲的故事。这件事未免也太巧了,它不像现实中的事情那样错综复杂,倒颇有点儿像一部内容严肃的小说那样直截了当。格里高利上尉早就应该能找到摩娜·马尔斯的——假如她离他的管辖范围那么近的话;或者不如说,假如他真试着找过的话。   我差不多整天都在想这件事。没有人到我办事处来,也没有人打电话找我。雨一直下个不停。   第二十六章   七点钟的时候,雨停了一小会儿。可是水沟里的水还是溢了出来。在西桑塔·莫尼卡,路面的积水漫到和马路的边沿相齐的地方,连人行道上也漾着薄薄的一层水。一个交通警察穿着浑身发亮的橡胶雨衣,趟着水从湿淋淋的岗棚里走出来。我的橡胶雨靴在道路上来回地打滑,走着走着,我拐了个弯儿,走进富尔威德大楼狭窄的门厅。门厅的紧里边孤零零地亮着一盏灯,照着曾经镀成金色的电梯间。电梯的门开着,一个破烂不堪的橡皮垫子上摆着一只邋里邋遢的痰盂。深黄色的墙壁上挂着一个大玻璃盒,装满了假牙,就像挂在门廊里的一个大闸盒。我甩下帽子上的雨水,看着假牙箱旁边的一块牌子:这块牌子上写着楼内房客姓名和房间号码。很多号码后面写着名字,也有很多没写名儿。不是有大批房间空着就是有大批房客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住在这里。用无痛疗法治牙的医生;侦探事务所;生意清淡、等着关张的小商号;函授学校——教你怎么成为一个铁路职员、无线电技师或者电影脚本作家——如果邮政检查员不因为他们漏付邮资而先逼得他们倒闭的话。这是一个肮脏、破败的大楼。在这座楼里,陈腐的雪茄烟蒂恐怕是各种气味中最干净的了。   一个老头儿在电梯里的一个东摇西晃的凳子上打盹儿,屁股下面坐着一个破破烂烂的垫子。他张着嘴、脑门上的青筋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光。他穿着一件蓝色制服外套,松松荡荡,身体套在里面就像马拴在马厩里一样。外套下面是裤脚磨破了的灰裤子,脚上是白线袜子和黑皮鞋,一只鞋在大脚趾旁边的地方开了个口子。他坐在凳子上姿势很不舒服,一边打着盹儿,一边等着乘坐电梯的人。大楼里的诡秘气氛叫我悄悄地从他身边走过去。我找到太平门,把它拉开。消防楼道有一个月没有打扫过了,流浪汉在里面睡过觉、吃过饭,丢下满地的食物残屑、油污的烂报纸、零碎的火柴头,还有一个撕碎的空钱包。在一个墙壁上涂写得乱七八槽的阴暗角落里,扔着一个乳白色橡皮的避孕套,没有人理睬。这所大楼可真够齐全的!   我走到四楼,赶忙吸了两口气。大厅里放着同样破烂的皮垫子和肮脏的痰盂,墙壁同样是深黄色的,所有的东西给人以同样肮脏、破烂的感觉。我顺着走廊往前走,拐过一个角落,我在一扇黑洞洞的磨砂玻璃门上看见了“L.D.瓦尔格林——保险公司”的字样。第二扇门,第三扇门上面也有相同的字样。一扇房间里没有开灯的门上写着“入口”。   在后面有灯光的那扇门上面,开着一个玻璃气窗。哈利·琼斯像鸟叫一样又脆又尖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他正在说:“卡尼诺?……是了,我在什么地方看见过你。当然了。”   我一下呆住了。   另一个声音也在说话,是一种低沉的嗡嗡声,就像砖墙后面一台小马达在转动一样。这个声音说:“我想你会记得的。”这个声音听上去给人以阴险狡诈的感觉。   一把椅子在漆布地毯上蹭了一下,接着是脚步声,我头上的气窗砰的一声关上了。磨砂玻璃后面一道人影变得模糊了。   我走回标着瓦尔格林名字的三扇门中的第一扇,轻轻推了推,门是锁住的。这扇门在门框里非常松动,显然已经有些年头了。也许是做门的时候用的木头没有干透,现在已经有些收缩。我掏出皮夹,把嵌在驾驶执照上的又厚又硬的透明塑料片扯下来。这是被法律忽略、未受禁止的一种盗窃工具。我戴上手套,轻轻地、像是爱抚似地用身体顶着门,把门把手向着与门框相反的方向使劲儿扭着,然后把塑料片塞进推开的门缝儿,找着了撞锁的斜面。卡嗒一声,像一块冰碎裂时那样清脆地响了一下。我一动不动地贴在门上,像一条鱼懒洋洋地漂在水里。屋里没有什么动静。我扭动门把手,把门向黑暗里推开。进到屋子里,我像开门时一样轻手轻脚地重新把门关上。   街头的灯光透过一扇没有窗帘的窗户照进来,形成一个长方形。这个长方形被一张办公桌的桌角遮黑了一块。桌子上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台盖着罩子的打字机,接着我看到的是通向隔壁房间的一扇门上的金属把手。这扇门没有锁,我穿过它走进第二间办公室。雨点忽然在紧闭的窗户上敲打起来。我在雨声掩护下走到这间屋子的另一头。通往开灯的办公室的门露着一条缝儿,一道窄窄的扇形光线从缝里照射出来。我正需要这样一个环境。   我像猫在壁炉架上行走那样蹑手蹑脚走到门后上着合页的一边,把眼睛对着门缝。可是除了射到木棱上的光线以外,我什么也看不见。   那个嗡嗡的声音正在十分悦耳地说:“当然了,一个人可以轻轻易易地把另一个人干的事情弄砸了,如果他清楚那个人干的是什么事的话。这么说你去见过那个侦探了?哼,这件事你可办错了。艾迪不喜欢这样。那个侦探告诉艾迪说有人开着一辆灰色普利茅斯跟踪他。艾迪自然想要知道这到底是哪位、为什么要这样做。明白了吧?”   哈利·琼斯轻轻笑了笑:“这干他什么事?”   “你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你知道我去找那个侦探的目的。我已经告诉你了。为的是布罗迪的那个姑娘。她非离开这儿不成,她的魂儿都快吓没了。她算计着那个侦探可能会给她一些钱。我手头一个子儿都没有。”   嗡嗡的声音继续柔和地说:“什么钱?侦探们是不会随便把钱给窑姐儿的。”   “他有办法搞钱。他认识不少阔家主儿。”哈利·琼斯笑了,笑声虽然不大,却丝毫也没有被吓住的意思。   “别跟我说废话了,小矮子。”嗡嗡的声音变得尖锐刺耳了,就好像马达轴承里进了沙子。   “好的,好的。你知道布罗迪死的情况。那个疯疯癫癫的小伙子干得挺漂亮,可是那天晚上正好这个马洛就在那间屋里。”   “这谁都知道,小矮子。他已经告诉警察局了。”   “哦——还有没告诉的呢。布罗迪想兜售斯特恩乌德家小千金的一张裸体像。马洛知道了。他们正在吵吵这事儿的时候,那个斯特恩乌德的小千金亲自出马——拿着一把手枪。她打了布罗迪一枪,这一枪打飞了,敲碎了一扇窗户。只是这一点侦探并没有告诉警察,而且阿格尼丝也没讲。她算计只要不讲出来,弄张车票到别处还可以照样混。”   “这些事难道跟艾迪就没有关系?”   “你说说有什么关系?”   “这个阿格尼丝在哪儿?”   “说不上。”   “你得告诉我,小矮子。是在这儿,还是在后面那间年轻人正赌小钱儿的房子里?”   “她现在是我的姑娘,卡尼诺。无论有什么事,我也不能让她替我倒霉。”   接着是一阵沉默。我听着雨点敲打窗户的声音。从门缝里飘出一股香烟味儿,我直想咳嗽,只好使劲儿地咬住手绢。   嗡嗡的声音又恢复了和蔼的语调说:“据我所知,这个黄头发的娘儿们只不过是盖格的同伙。我要把这些情况去告诉艾迪。你敲了那个侦探多少钱?”   “二百。”   “到手了吗?”   哈利·琼斯又笑了:“我明天见他。我还是满怀希望的。”   “阿格尼丝在哪儿?”   “听我说——”   “阿格尼丝在哪儿?”   沉默——   “看这个,小矮子。”   我一动也不动。我没带手枪。用不着从门缝看我就知道,这个嗡嗡的声音叫哈利·琼斯看的不外乎是一把手枪。可是我想卡尼诺先生除了把枪亮出来以外,不会有更进一步的举动。我等待着。   “我看着呢。”哈利·琼斯说,他的声音憋在嘴巴里,仿佛没法儿从牙缝里挤出来一样,“而且我看到的也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快开枪吧,看看对你能有什么好处。”   “对你有好处,你能得到一件芝加哥外套,小矮子。”   沉默——   “阿格尼丝在哪儿?”   哈利·琼斯叹了口气:“好吧。”他有气无力地说,“她在邦克山宫廷街28号一所公寓里。房间号301。我看我既然是个胆小鬼,也就不必再装什么门面了。”   “确实用不着。你很懂大道理。你和我一块去同她谈谈。我想要知道的是,她会不会把你的底儿兜出来,伙计。如果是你说的这样,万事俱备。你可以敲那个侦探一笔,然后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有什么不痛快吧?”   “没有。”哈利·琼斯说,“没什么不痛快的,卡尼诺。”   “好极了。咱们一言为定。有酒吗?”嗡嗡声开始变得像女招待员的眼睫毛那么虚假,像一颗西瓜子那么圆滑。   一个抽屉被拉开了。什么东西在木头上碰撞了一下。一把椅子嘎嘎地响着。接着是鞋底在地板上走动的声音。   “为咱们做的这笔买卖祝贺一下吧!”那嗡嗡的声音说。   传来一阵倒酒的咯咯声。   “正像女士们常常说的,希望你的貂皮大衣里别生虫子。”   哈利·琼斯轻轻地说:“祝你成功。”   我听到一阵急促的尖声咳嗽,接着是一阵剧烈的干呕,地板上咚的一声,好像掉下来一个杯子。我的手指紧紧抠住了雨衣。   嗡嗡声和蔼地说:“你不至于才喝一杯就不行了吧,伙计?”   哈利·琼斯没有回答。听到的是一阵急促的喘息声。然后是死一般的沉寂。过了一会儿,一把椅子移动了一下。   “再见了,小矮子。”卡尼诺先生说。   脚步声,电灯开关啪的一响,我脚下的光线没有了。   一扇门轻轻地打开又关上。脚步声,从容不迫、若无其事地,渐渐消失了。   我把身体挪到门的另一边,把门拉开,向黑暗中张望了一下。借着从窗口射进来的街头的灯光,我隐约可以看见屋子里的情况。一张写字台的桌角微微反着光。桌子后面是一张椅子,椅子上是一个蜷曲着的人形。沉闷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浓烈的气味,有点像香水味。我走向那扇通到外面走廊的门口,仔细听了听。我听到远处电梯开动的声音。   我找到了电灯开关。灯光从天花板上三条铜链子吊着的一盏满是灰尘的玻璃灯罩里射下来。哈利·琼斯从办公桌那边望着我,眼睛睁得很大,面孔因为痉挛而扭曲着,皮肤泛着青色。他的一颗黑脑袋歪在一边,身体直挺挺地靠着椅背坐着。   电车铃声好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铃铃地响了一阵,声音在无数的墙壁之间回荡来回荡去。一个半品脱的威士忌瓶子立在写字台上,盖子已经打开。哈利·琼斯用过的杯子丢在地板上,在桌子脚旁边闪闪发亮。另一只杯子不见了。   我尽量轻轻地用肺尖吸着气,又俯身闻了闻瓶子。除了烈性威士忌的焦味儿之外,瓶子里面还隐隐有另一种气味儿,像是苦杏仁味。哈利·琼斯临死前在他的大衣上呕吐了一片。这些都说明他是氰化物中毒。   我小心翼翼从他身边绕过,把挂在窗框一个挂钩上的电话簿取下来。我撂下电话簿,又拿起听筒,尽量离那个死去的矮个子远远的。我拨了问讯处的号码。对方回答了。   “请问您,宫廷大街28号301房间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请稍等一下,”声音伴着苦杏仁味儿发出来。沉寂了片刻,“文特渥兹2528,这个电话号您从格林多握公寓区可以查到。”   我谢过对方,拨了文特渥兹2528号。铃声响了三次,电话通了。从话筒里可以听到吵闹的收音机声;声音被捻小了。一个粗哑的男音说:“哈罗。”   “阿格尼丝在吗?”   “这儿没有叫阿格尼丝的,伙计。你要多少号啊?”   “文特渥兹2528。”   “号码对了,没有这个人。太遗憾了吧?”对方咯咯地笑着。   我挂断电话,又拿起电话簿,查到文特漫兹公寓。我拨了管理员的号码,我的脑海中浮起一幅图像,仿佛看到卡尼诺先生正冒着大雨飞快地开着汽车去进行另一次会晤——他带去的是死亡。   “格林多漫公寓楼。我是斯奇夫。”   “我是保安调查局瓦里斯。你那里有没有一个名叫阿格尼丝·罗谢拉的姑娘登记住宿?”   “你说你是哪儿?”   我又对他重复了一遍。   “如果你告诉我你的号码,我可以……”   “别开玩笑。”我气哼哼地说,“我有急事儿。有还是没有这个人?”   “没有。我们这儿没有这么个人。”对方的声音像面包干一样僵硬。   “在你们小客店登记的人有没有一个高个子、黄头发、灰眼睛的姑娘?”   “我说,我这儿不是小客店——”   “少锣嗦。”我用警察的口吻说,“你是不是想要我把刑警队派到那儿、把你那个下流窝儿翻个个儿?我对邦克山的那些公寓住房非常清楚,先生。尤其是那些每个房间都有电话的公寓。”   “嘿,别着急,警官。我愿意合作。这里当然有不少金发女郎。哪儿没有呢?我还没太注意她们的眼睛。你要找的那个是单身吗?”   “单身。要不然就跟着一个小矮个儿,身长五英尺三英寸、体重一百一十磅。这个人长着亮晶晶的黑眼睛,穿着双排胸扣的暗灰色衣服,爱尔兰呢的大衣,灰帽子。我听说她住在301,可是我往那儿打电话却让人抢白了一通。”   “哦,她不在那儿。301里住的是几个汽车推销员。”   “谢谢。我自己到你那儿去看看。”   “请别惊动这里的房客,好吗?直接到我办公室里来吧?”   “多谢了,斯奇夫先生。”我挂上了电话。   我擦去脸上的汗珠,走到办公室尽头的一个角落,面对着墙,一只手在墙上轻轻地拍打着。我慢慢地转过身,看了看屋子那边矮小的哈利·琼斯,他正坐在椅子上对我作怪相。   “好。你把他耍了,哈利。”我大声说,听着自己的声音都觉得有些奇怪,“你对他说的是假话,而且还像一个绅士一样把氰化物喝了下去。你死得像个中了毒的老鼠,哈利,可是在我看来,你却绝不是一只老鼠。”   我不得不搜查一下他身上。这当然不是件美事儿。他的口袋里没留下任何与阿格尼丝有关的东西,没有一点儿是我需要的,我也不指望会有。可是我不能不证实一下,因为卡尼诺先生也许会回来。卡尼诺先生多半是那种自信心极强的绅士,再回到自己的犯罪场所来看看,他是一点儿也不在乎的。   我关上灯,正准备开门,电话铃声突然刺耳地响起来。我听着铃声,咬紧牙,连下巴上的肌肉都拧成了疙瘩,有些发疼。我把门关上,又打开灯,走过去接电话。   “喂?”   一个女人的声音。她的声音:“哈利在吗?”   “刚刚出去,阿格尼丝。”   听到叫她的名字,她停了一下,然后慢吞吞地说:“你是谁啊?”   “马洛,给你添过麻烦的人。”   “他在哪儿?”她的声音很不客气。   “我也是来找他的。想给他二百块钱叫他告诉我一件事。条件已经讲好了。我带着钱呢。你在什么地方?”   “他没告诉你?”   “没有。”   “也许你最好还是问问他,他在哪儿?”   “我没法儿问他,你知道一个叫卡尼诺的吗?”   她猛地抽了一口气,那声音清楚得就像是她站在我身边一样。   “你想不想要这两百块钱?”我问。   “我——我太需要了,先生。”   “那好。告诉我把钱带到什么地方去。”   “我——我——”她的声音渐渐小下去,但马上又带着焦急和恐惧响起来,“哈利到底在哪儿?”   “吓坏了,跑掉了。你在什么地方等我吧——什么地方都成,我拿着钱呢。”   “我不相信你——关于哈利的那些话。这是个圈套。”   “胡说。要是想把哈利抓起来,也不用等今天了。根本没有设置圈套的必要。卡尼诺不知怎么知道了点哈利的事儿,所以哈利被吓跑了。我不愿意把事情声张出去,你不愿意,哈利也不愿意。”——哈利的嘴已经永远闭上了,谁也不会再从他嘴里套出什么了——“你不会认为我是在给艾迪·马尔斯当奸细,是吧,小天使?”   “是,……我想不会的。你不会给艾迪办事。我半个钟头后和你见面。到布罗克斯,威尔舍大厦旁边,停车场东口。”   “好的。”我说。   我把话筒撂到话机上。杏仁味儿又包围过来,还有那股呕吐物发出的酸臭。已经咽了气的矮个儿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既没有恐惧,也不会再有什么变化。   我离开了这间办事处。又黑又脏的楼道里一点儿动静也没有。一扇扇磨砂玻璃门后面都没有亮灯。我从消防楼梯走到二楼,从那里看了看电梯间发亮的顶篷。我按了一下开关,电梯摇摇晃晃地开动起来。我从楼梯跑到底层,当我走出大楼时,电梯正在我上面。   雨又下大了。我走进雨地里,大雨点儿迎面抽打在我脸上。一颗雨珠竟然打到我舌头上,我才发现自己的嘴还在张着。我感到下巴一边有些疼痛,这说明我的嘴张得太大,还使劲向后咧着。我在模仿刻画在哈利·琼斯脸上的死亡的痉挛。   第二十七章   “把钱给我。”   那辆灰色普利茅斯的发动机突突地响着,雨点噼噼啪啪地敲打着车篷。布罗克斯大厦顶上的绿色塔楼高高地在我们头上发出一道紫光,在这个黑暗的、湿淋淋的城市里,显得格外恬静和孤寂。她伸出一只戴着黑皮手套的手,我把钞票放在她手里。她俯下身,借着车内仪表板的微弱灯光把钱数了一遍。一个皮包卡的一声打开,又卡的一声合上。她从嘴唇里舒出一口气,朝我这边靠了靠。   “我就要离开这儿了,警察。我准备走了。这笔钱是我的路费,天晓得我是多么需要它。哈利出什么事了?”   “我跟你说过他跑了。卡尼诺不知怎么知道了他的事儿。忘掉哈利吧。我把钱给你了,我需要知道那个消息。”   “你马上就会知道的。我和乔上上星期天开车在伏契尔大街兜风。当时天已经不早,街灯陆续亮起来,像往常一样,这时街上汽车非常多。我们的车超过一辆棕色的小轿车,我看见开车的是个女人。她身边还坐着一个男人,长得又黑又矮。这姑娘满头的金发。我从前见过她。她就是艾迪·马尔斯的老婆。那个男的是卡尼诺。这两个人你只要见过一次以后就哪个也不会忘记。乔开车在前面反着跟踪这辆车。他在这方面很老练。卡尼诺这个看守正带她出来兜风。在雷阿利托东面一英里左右的地方有一条岔路拐向山丘地带。路南是一片橘园,路北是一片光秃秃的荒地,像是地狱的后院。紧贴着山脚有一个制造杀虫剂的化工厂。公路边上有一座修理汽车和喷漆的小铺子,是一个叫阿尔特·胡克的人开的,很可能是走私车辆的转运站。车铺后面有一座木板房,房子后边就是山脚了。这里只有光秃秃的石头露出地面,再就是延伸好几里的一座杀虫剂工厂。这就是她隐藏的地方。他们开车拐到这条路上,乔在前头也把汽车掉过头来。我们看见他们的汽车拐到开往木板房的岔路上。我们在那儿等了半小时!看着过往的车辆。没有人再从那条路出来。等到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乔偷偷地走过去看了一下。他回来说木板房里有灯光和收音机声,房前停着的就是那辆轿车。我们后来就开回来了。”   她的谈话停下来。我听着汽车行驶在威尔舍大街上轮胎发出的沙沙声。   我说:“从那时候起他们也许又换了好几个地方了。可是你拿来卖钱的也只能是这个——你也就知道这么多了。你肯定认出来是她吗?”   “只要你见过她一次,第二次就绝不会弄错。再见吧,警察,你该祝我走运才是。我这一向日子可真不好过啊。”   “那还用说。”我说完,便穿过马路,走回到我的汽车前边。   那辆灰色普利茅斯开动了,加快了速度,飞快地转了个弯儿,向森赛特区开去。汽车马达声消失了,金头发的阿格尼丝也随之而永远地销声匿迹了——至少同我再没有什么关系了。已经有三个人死于非命:盖格、布罗迪。还有哈利·琼斯;而这个女人则是冒着大雨,提包里装着我的两百块钱,神不知鬼不觉地开车逃跑了。我踩动汽车的发动器,把车开到市内,吃了一顿晚饭。我饱餐了一顿。   在雨地里开四十英里本是件苦差事,何况我还希望再把车开回来呢。   我开车往北,过了河,来到帕萨迪纳。一过帕萨迪纳,我差不多立刻就走进一片橘林里去了。密密的雨点被车灯照着,像是一道白色的瀑布。车窗上的刮雨板简直来不及把雨点刮净。但是,透过大雨和夜幕还是能分辨出路旁整整齐齐的橘树林。一排排树影在车窗外面无休无尽地向黑暗中退去。   来往车辆带着刺耳的嘶嘶声,溅起大片大片的泥水。   公路一个急转弯儿拐进一座小镇,镇上满是低矮的房屋棚舍,铁路支线紧挨着这些小房舍穿过。橘树林越来越稀疏,往南伸展过去。道路渐渐高起来,路上有了几分凉意。北面,黑色的山丘起伏着,逐渐逼近。山丘两侧吹来一阵阵冷风。又过了一会儿,半空中隐隐约约出现两点黄色汽灯灯光,中间是一个霓虹灯招牌:“欢迎您到雷阿利托来。”   路两旁的木板房离马路很远。露出当中一条宽阔的街道。接着出现了一片店铺;一家杂货店的雾气蒙蒙的窗玻璃里闪着灯光;电影院前面停着一片汽车;拐角上伫立着一幢黑洞洞的银行大楼,建筑物上有一只大钟,俯瞰着人行道。一群人正站在雨里望着银行的窗户,好像是在看什么演出。我把车继续往前开,空旷的原野又包围了我。   命运导演了一切。开出雷阿利托镇大约一英里的地方,公路有一个急转弯。大雨捉弄了我,我的汽车拐弯时离路肩太近了,车的右前胎突然嘶的一声跑了气。我还没来得及停车,右后胎很快也瘪了。我猛地把车刹住,汽车一半停在公路上,一半停在路肩上。我走下汽车拿手电照了照,发现两个车胎都一点气也没有了。我只有一只备用胎。我看见瘪了的前胎上扎着一颗镀锌的大平头钉。马路边上到处扔着这种大钉子,虽然已经有人把钉子从路当中扫开,可是扫得不够远。   我关上手电,站在那里,一边闻着空气里的雨腥味,一边看着一条岔路上的黄色灯光。那灯光似乎是从一扇天窗中射出来的。这扇天窗可能是一家汽车修理店房顶上的,这家修汽车的店可能是一个叫阿尔特·胡克的人开的,在它隔壁可能还有一幢木板房。我把下巴缩在衣领里,朝那个方向走去。我马上又走回来,从驾驶操纵杆上解下行车执照、放进我的口袋里,然后弯腰趴到方向盘底下,在一个沉重的盖子后面——我坐在方向盘后面的时候,这个盖子正在我右腿下面——有一个秘密的小箱子。   箱子里面有两支枪,一支是艾迪·马尔斯的打手拉尼的,另一支是我自己的。我拿了拉尼的那支,它比我这支使用的次数多得多。我把这支枪枪口朝下塞进内衣口袋,朝岔路走去。   修车铺离公路大约有一百码远。面对公路一边是一道没有窗户的高墙。我用手电在上面很快地晃了一下:“阿尔特·胡克——汽车修理、喷漆”。我不由得咯咯地笑起来,但是哈利·琼斯的面容一下子浮现在我面前,我立刻就不笑了。修车铺的门已经关闭,但是门底下还是露着灯光,两扇门之间也漏出一线亮光。我走过这间汽车房,那座木板房也在那儿。前面两扇窗户里点着灯,遮着窗帘。房子离大路相当远,在一片稀稀落落的树丛后面。   一辆汽车停在房前的石子路上。车身很暗,看不太清楚,但肯定是一辆棕色的小轿车,车的主人肯定是卡尼诺。这辆车在木板房前窄窄的木头走廊前静悄悄地蜷伏着。   他也许偶然会让她开车出去兜一圈儿,自己坐在她旁边,说不定还要拿着手枪。这个本应该同鲁斯提·雷甘结婚的姑娘,这个艾迪·马尔斯留不住的姑娘,这个根本没和雷甘私奔的姑娘——好一个卡尼诺先生。   我在雨地里又走回修车铺,用手电的把儿敲了敲那扇木头门。出现了片刻的寂静,像闷雷一样的沉重,屋里的灯熄灭了。我站在那儿微笑,舐着嘴唇上的雨水。我又在两扇门中间的地方敲了几下,一边看着手电照在上面的光圈发笑。这正是我想来的地方。   屋里有人开了腔,语气十分粗暴:“你要干什么?”   “开开门吧。我的车瘪了两个车胎,在公路上抛锚了。我只带着一个备用胎。帮帮忙吧。”   “对不起,先生,我们已经打烊了。西边一英里地就是雷阿利托,到那里去看看吧。”   我不喜欢这种回答。我使劲踢门,踢了一下又一下。   另一个人的声音传了出来,是一个嗡嗡的声音,像装在墙后面的一架小马达。我就喜欢这个声音。这声音说:“这是个机灵鬼,是吧?把门给他开开,阿尔特。”   一道门栓嘎吱响了一下,半扇门向里打开了。我的手电在一张瘦削的脸上闪了一下。忽然一件发光的东西砸下来,把手电从我手上敲掉,一支手枪瞄准了我。我弯下腰去把还在湿地上亮着的手电捡起来。   那个粗暴的声音说:“快把你那盏鬼灯关上,朋友。很多人就因为这样打手电吃了大亏呢。”   我闭上手电,直起身来。汽车房里的灯亮了,照出一个穿工作服的瘦高个儿。他从敞开的门口退回去,手里的枪继续瞄着我。   “快进来关上门,陌生人。我们要看看该怎么办。”   我走进去,随手把门关上。我打量着这个瘦高个儿,却没有去看另外那个人。他被一个工作台挡住了,我进来以后他没有再说话。汽车房里弥漫着一股芳香而又令人作呕的焦木味儿。   “你没长脑子吧?”瘦子呵斥我说,“今天中午雷阿利托一家银行刚发生了抢劫案。”   “对不起。”我说。我想起了我在路上看到的那些站在银行前面看热闹的人,“我可没抢。我不是这地方的人。”   “哦,是这样。”他阴沉沉地说,“有人说作案的是几个小流氓,已经被人包围在这边的小山里了。”   “今天晚上这天气对捉迷藏倒蛮合适。”我说,“我估计大路上那些平头钉子也是他们撒的,我的车胎就是叫那些钉子扎的。我想你还巴不得这样呢。”   “你还从来没挨过人家的嘴巴,是不是?”瘦子没好气儿地问我。   “没挨过像你这种瘦人的。”   阴影中的那个嗡嗡的声音说:“别再那么吓唬他了,阿尔特。人家已经够倒霉的了。你的营生不就是修理汽车吗?”   “谢谢。”我说,仍然没有向他那边看。   “行啊,行啊。”穿工作服的这个人咕噜着。他把枪塞进衣服口袋,咬着一个指关节,一边阴沉沉地看着我。焦木味儿像乙醚一样叫人恶心。在角落里的一盏吊灯下,停放着一辆相当新的小汽车,一把喷漆枪放在汽车挡泥板上。   我这时才转过头看了看工作台后边的那个人。他身材矮小粗壮,肩膀又宽又厚,生着一张冷冰冰的脸、一双冷冰冰的黑眼睛。他穿着一身扎皮带的棕色羊皮雨衣,上面雨迹斑斑。一顶棕色帽子吊儿郎当地歪戴在头上。他背靠着工作台站着,从容不迫却又毫无兴趣地打量着我,好像在观察一块冷肉。也许他确实认为人们都不过是肉片儿吧。   他的黑眼珠慢慢地上下动了动,接着他挨个儿地检查了一遍他的指甲盖,又把手指举到灯下,仔细地研究它们。这一套都是好莱坞教给他的。他叼着一根香烟说:“瘪了两个车胎,嗯?真够呛。我还以为他们已经把钉子扫了呢。”   “我在拐弯儿的时候车打滑了。”   “你是说你没来过这个镇子吗?”   “过路的。想去洛杉矶,离这儿还有多远?”   “四十英里。这种天气显得更远一点儿。从哪儿来呀,陌生人?”   “圣罗莎。”   “路不近哪,是吧?塔霍和龙·潘恩吗?”   “不是塔霍。我从雷诺和卡森城来的。”   “那也够远的了。”他嘴角上掠过一丝微笑。   “法律禁止吗?”我问他。   “唔?不禁止,当然不禁止。看来你以为我们爱管闲事。都是因为这里发生了抢劫案的缘故。拿一个千斤顶去把他的轮胎取下来,阿尔特。”   “我正忙着呢。”瘦子吼着,“我还有事儿要干。我的喷漆活儿还没完呢。再说外面正下雨,你大概也注意到了。”   穿棕衣服的人和颜悦色地说:“空气太潮了,漆是喷不好的。活动活动吧。”   我说:“一个前胎,一个后胎,都在右侧。一个可以用我那个备用胎换,如果你忙的话。”   “拿两个千斤顶去,阿尔特。”穿棕衣服的人说。   “嘿,听着——”阿尔特开始大声吵嚷起来。   穿棕衣服的人眼珠一转,用一种柔和沉静的目光盯了阿尔特一眼,然后又像是害燥似地低下眼皮。他一句话也没说,可是阿尔特就像被一阵暴风吹动了一样。他走到墙角,取了一件橡胶雨衣套在工作服上,戴了一顶防水帽。   他抓起一把管子钳和一个手提式千斤顶,又推着一台带轮的千斤顶向门口走去。   阿尔特一言不发地走了出去,让门虚掩着。雨水从门缝里吹打进来。穿棕衣服的人慢慢走过去把门关上,又踱回来,往原来的地方一靠。如果我有心的话,这时候我本可以把他整治住的。屋子里只有我们俩人。他并不知道我是谁。他漫不经心地看了我一眼,把烟头扔到水泥地板上,看也不看地一脚踩灭。   “我敢打赌,你需要喝一杯。”他说,“让身子里头和外头一样潮乎乎的。”他从身后的工作台上取出一个酒瓶,放在台子边上,又在旁边摆了两个酒杯。他把杯子斟满了酒,举起一只杯子来。   我像个木偶似地走过去接过酒杯。我的脸上还留着雨水的冰凉的感觉,沉浊的空气中弥漫着油漆的气味。   “这个阿尔特,”棕衣服的人说,“跟所有的修车工人一样,总要拼命地赶上个星期落下的活儿。到这儿来是生意上的事吗?”   我不使对方觉察地闻了闻酒。气味儿正常。我看着他先喝了一口,才把我的喝了一口。我把酒在嘴里含了一会儿,没有氰化物。我把小酒杯一干而尽,把杯子放在他身边,转身走开来。   “公私兼顾。”我说。   我走到那辆挡泥板上放着金属喷漆枪的小轿车旁边。雨点正猛烈地敲打着修车铺的屋顶。阿尔特这时正在雨地里骂骂咧咧地干活儿呢。   穿棕衣服的人看了看这辆挺大的轿车:“不过是个门面活儿。”他漫不经心地说,因为刚喝了酒,那嗡嗡的话音显得格外柔和,“可是车主很有钱,他的司机也正想赚点儿外快。你是知道这种骗人的行当的。”   我说:“还有一种行当比这个历史更老呢。”我的嘴唇有点发干。因为不想说话,我点着了一根烟。我希望我的车胎快些修好。时间无声无息地过去了。棕色衣服的人和我是萍水相逢的两个陌生人,我们隔着一个名叫哈利·琼斯的矮个子死人互相望着,只是棕衣服的人还不知道这一层罢了。   门外传来嘎吱嘎吱的脚步声,门从外边推开了。灯光照亮了外面的雨柱,把它们染成一条条银丝。阿尔特绷着脸,把两个泥污的车胎滚进来,一脚踹上了门,让一个车胎倒在门口。他气乎乎地看着我。   “你真会找支千斤顶的地方。”他吼着。   棕衣服的人笑了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装镍币的金属管,在手掌里上下颠着。   “别发牢骚了。”他干巴巴地说,“快把车胎补好吧。”   “我这不是在补吗?”   “行了,那就别哼哼唧唧了。”   “哼!”阿尔特剥下橡胶套衣、摘下防水帽,随手往旁边一扔。他把一个车胎抬到一个支撑架上,把外胎狠狠地扒开,掏出内胎,很快地补好。接着,他沉着脸走到我身边的墙角,抓起一支气管,把内胎打足了气。内胎鼓起来以后,他啪的一声把气管嘴儿朝着粉刷过的墙上一扔。   我站在那儿看着卡尼诺颠动着手里的一筒镍币。刚才我那种浑身肌肉收缩的紧张劲儿已经过去了,我扭过头,望着身边这个瘦骨嶙峋的机器匠。他把打足了的内胎往上一抛,又用双手接住,一只手抓住内胎的一边。他带着一脸厌恶的表情检查了一遍,又瞅了一眼墙角里一只盛着脏水的镀锌铁盆,嘴里嘟哝了几句。   他们俩的配合真是太默契了,我竟没有看出任何有特殊含意的暗号、眼色或是手势。瘦子把充了气的内胎举在半空,盯着它。他半侧着身子,飞快地跨了一步,把车胎猛地扣在我的头和肩上。我立刻被一个紧箍儿套住了。   他在我身后跳起来,使劲儿压着车胎。他全身的重量都压在我的胸膛上,叫我的两条胳膊乖乖地贴在身子两侧动弹不得。我的手虽然可以动,但是够不着口袋里的手枪。   穿棕衣服的人几乎是跳跳蹿蹿地从屋子另一边朝我扑过来。手中紧握着那筒镍币。他毫无声音、毫无表情地走到我身边。那一瞬间我正弯下腰想把阿尔特腾空举起来。   摄着金属棒的沉重的拳头打在我张开的两只手上,就像一块石头穿透了尘雾,似乎把我的手砸穿了。我感到一阵晕眩,灯光跳动着,我眼前的东西开始模糊,但我还没有失去知觉。他又打了我一下。我的脑袋已经没有感觉了。灼亮的灯光变得更加强烈,除了晃得两眼生疼的白光以外,好像什么都不存在了。然后是一片黑暗,其中有什么小红东西像显微镜底下的细菌一样蠕动着。再后连光亮和蠕动的东西也没有了,只剩下黑暗、空虚和一股疾风以后大树倒下般的感觉。   第二十八章   离我不远的地方好像有一个女人,她正坐在一盏灯旁边,灯光很亮,她好像是灯光的附属品。另一道灯光刺眼地照在我脸上。于是我又闭住眼睛,想透过眼睫毛观察她。她浑身亮闪闪的,连头发都像一个装水果的银碗一样发光。她穿着一件绿色的线衣,外面翻着宽大的白领儿,脚上是一双尖尖的光滑的拖鞋。她正在抽烟,一个盛着琥珀色饮料的玻璃杯在她胳膊肘旁边放着,显得又高又白。   我小心地动了动脑袋,感到一阵疼痛,但不像我预想的那么厉害。我被捆扎得紧紧的,像一只绑紧了翅膀准备放到烤箱里去的火鸡。一副手铐把我的双手从身后铐住,上面吊一条绳子,绳子的另一头绑住我的两只脚腕,拴在我躺着的褐色长沙发上。我看不见沙发下面是怎样捆的。   我挣扎了一下,证明绳子确实捆得很结实。   我停止了这种偷偷摸摸的小动作,再次睁开眼睛,招呼了一声:“喂!”   那个女人把她那凝视着远处山峰的目光收回来。她的小巧而坚实的下巴慢慢地扭了过来。她的两只眼睛好像山中的湖水一样湛蓝。屋顶上,雨点仍然噼噼啪啪地敲打着,但是声音听去非常遥远,仿佛是给另外什么人下的一场雨似的。   “你觉得怎么样了?”这是一个悦耳的、银子似的声音,简直可以和她的头发媲美。声音中微微有一种叮叮当当的乐调,和洋娃娃小房子里的钟声差不多。   “好极了。”我说,“不知是哪位在我下巴上盖了一座加油站。”   “你指望什么呢,马洛先生——指望送给你一束兰花吗?”   “一个简陋的松木匣子就够了。”我说,“用不着安铜把手或者银把手,也用不着把我的骨灰撒到蓝色的太平洋上。我倒更喜欢蛆虫。你知道吗?那些蛆虫也都有两性之别,任何一个都可以和另一个谈情说爱。”   “你脑袋有点发昏吧。”她瞪了我一眼说。   “请你把我脑袋上的灯光移开些好吗?”   她站起来走到沙发后面。灯光消失了。我还从来不知道黑暗也是一种幸福。   “我认为你还不至于那么危险。”她说。她身材偏高,但不是那种细挑个儿;也很苗条,可又不那么干瘦。   她又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   “看来你知道我的名字了。”   “你睡得挺香。他们有充分时间检查一下你的口袋。除了没给你上防腐香料之外,该干的他们全都干了。这么说你是个私人侦探?”   “他们就因为这个跟我这么过不去吗?”   她没有言语,手中的纸烟飘浮着一缕轻烟。她的烟卷儿在空中动了动。她的手很小,形状很美,不像现在一般女人的手,一把骨头棒子,和园丁的草耙子差不多。   “几点了?”我问道。   透过盘旋缭绕的烟雾,她瞟了一眼自己的手腕。那双手正放在静谧的灯光边缘上:“十点十七分。你是有什么约会吗?”   “我不会感到吃惊的。这是阿尔特·胡克汽车修理店旁边的那所房子吧?”   “是的。”   “那两个小伙子在干什么呢?——在给我掘墓穴吗?”   “他们有事到别处去了。”   “你是说他们把你一个人留在这儿了?”   她把头又慢慢地转过来,笑了:“你的样子不像那么危险的。”   “我还以为他们把你当做囚犯呢。”   这句话对她似乎没有什么震动,反倒使她有些开心。   “你为什么要这样想?”   “我知道你是谁。”   她那双湛蓝色的眼睛发出锐利的光芒,我几乎看得到那光波的闪动,就像刀剑挥舞时的闪光一样。她的嘴抿紧了,但是语调却没有变。   “那我怕你的处境就危险了,而我是讨厌杀人的。”   “你可是艾迪·马尔斯的妻子。你不觉得丢人吗?”   她不喜欢这句话,使劲瞪了我一眼。   我笑了笑:“除非你给我把这副手镯打开。不过我倒劝你别那么做。还是给我一口喝的东西吧,我看你放在那儿也不喝。”   她把杯子拿过来,杯子里的泡沫像那些到头来必将落空的希望一样泛了起来。她俯身靠近我,呼吸像小鹿的眼睛一样轻巧。我从杯子里喝了几大口。她把杯子从我唇边拿开,看着几滴酒顺着我的脖子流下去。   她又一次朝我俯下身来。热血开始在我周身回荡,就像一个满怀希望的房客察看一所新居一样。   “你的脸简直成了船帮上的防撞垫了。”她说。   “尽量欣赏欣赏吧,就这样也维持不了多久呢。”   她猛地转过头去倾听着。她的面色刹那间变得十分苍白。然而她听到的只不过是雨水打到墙上的声音。她走到房间的另一头,侧身对着我,微微弯下腰,看着地板。   “你为什么要到这儿来,把脖子搁到刀刃上?”她平静地问,“艾迪也没干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儿。你完全知道,我要是不出来躲到这里,警察一定会认为是艾迪谋杀了雷甘。”   “是他把雷甘谋杀的。”我说。   她没有任何反应,连站着的姿势也没有改变。她的呼吸变得又急促又粗重。   我环视了一下这间屋子。两扇门开在同一面墙上,一扇半开着。一块红色和棕色交织的方格地毯。窗户上是蓝色窗帘。糊墙纸上画着葱绿的松树。家具看上去像是从一个专门做汽车坐椅的地方买来的,非常漂亮,也坚固耐用。   她温和地说:“艾迪没把他怎么样。我好几个月不见雷甘了。艾迪不是这种人。”   “你不和他睡在同一张床上,也不和他住在同一所房子里。你一个人生活。人们从相片上认出雷甘来,他曾经到你住的地方去过。”   “这是谎话。”她冷冷地说。   我努力回忆格里高利上尉是否真的这么说过。我的脑袋昏昏沉沉的,我自己也不敢肯定我记得对不对。   “而且这也和你毫不相干哪。”她又说。   “事情从头到尾都和我有关,我是受人雇用来调查这件事的。   “艾迪不是这种人。   “噢,你喜欢开赌窟的?”   “只要有人喜欢赌博,就必然有赌博的地方。”   “这不过是替他开脱。只要干过一次犯法的事,就再也没有什么顾忌了。你以为他不过是开开赌场,我却觉得他还是个卖淫书的,一个诈骗犯,一个非法倒卖汽车的掮客,一个遥控杀人的凶手,一个贿赂警察的坏蛋。他认为干什么有利、干什么能赚钱,他就干什么。别对我宣扬什么心灵高尚的黑手党吧。心灵高尚的人是当不了黑手党的。”   “他不是杀人犯。”她皱起眉头说。   “不亲手杀人而已。他雇着卡尼诺哪。卡尼诺今天晚上刚杀了一个人,一个没伤害过别人的小人物。这个人只不过是在努力帮助另外一个人罢了。我几乎可以说是亲眼看见他被杀害的。”   她有气无力地笑了笑。   “好吧。”我吼叫着说,“你用不着相信。如果艾迪真是那么个好人,我倒愿意在卡尼诺不在场的情况下同他谈一谈。你知道卡尼诺会干出什么事的——他会首先打掉我的牙齿,再因为我说话不清楚踢破我的肚子。”   她仰着头,若有所思地站在那里,好像在考虑着一件事情。   “我认为白金的头发不时髦了。”我接着说,仅仅是为了让屋子里有声音,为了不让自己听别人说话。   “这是假发,你这傻瓜。我自己的头发还没有完全长出来。”她举起手,一下子把假发扯开。她原来的头发已经剪得短短的,像一个男孩子似的。她又把假发戴了上去。   “谁给你弄成这样?”   她显出吃惊的样子:“我叫人剪的。怎么了?”   “是啊。为什么要剪短了?”   “为什么?为了向艾迪表明我愿意做他要我做的事情——愿意躲起来。为了表明他用不着叫人看着我。我不会拆他的台。我爱他。”   “天哪。”我呻吟着说,“可是你却让我在你这儿,和你在这间屋里。”   她翻过一只手来,凝视了一会儿,然后猛地走出了房间。回来之后,她手里多了一把菜刀。她俯下身子开始割我身上的绳子。   “手铐的钥匙在卡尼诺身上呢。”她说,“我开不了你的手铐。”   她退后了两步,呼呼地喘着气。她已经把每一个绳结都割断了。   “你这人真有意思。”她说,“一张嘴就知道开玩笑——你自己都到这份儿上了。我一直认为艾迪不是个杀人犯。”   她迅速转过身,又走回到灯旁自己那张椅子上坐下。她把脸埋到双手里。我把两只脚挪到地板上,站起身来。我两腿发僵,摇摇摆摆地走了几步,左脸上的整个神经网都在怦怦地跳动着。我向前跨了一步:我还能走路,我甚至还能跑——如果非跑不可的话。   “我想你是打算放我走了。”我说。   她脸也不抬地点了点头。   “你最好也和我一起走——如果你还想活下去的话。”   “别浪费时间。他随时都可能回来。”   “给我点根烟。”   我站在她身边,挨着她的膝盖。她一下子站起身来。   我们俩的眼睛离着只有几寸远。   “哈罗,银发姑娘!”我温柔地说。   她退了两步,绕到椅子后面,从桌上抄起一包香烟,抽出一根,粗鲁地塞到我嘴上。她的手哆嗦着。她打着一个小小的绿皮打火机,举到香烟上。我吸了一口烟,凝视着她的湛蓝色的眼睛。我趁她还没有从我身边走开的时候对她说:“是一个叫哈利·琼斯的小鸟儿指引我到你这儿来的。这只小鸟常常在酒吧间跳进跳出,兜揽几笔赛马的赌注当零食吃,同时也探听一点儿小道消息。这只小鸟了解到卡尼诺的一些事。他和他的朋友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知道了你的下落。他到我这儿来出卖这项情报,因为他知道——他怎么知道的说来话就长了——我正给斯特恩乌德将军办事儿。我得到了他的情报,可是卡尼诺却抓住了这只小鸟。他现在已经是一只死鸟了,羽毛散乱,脑袋耷拉下来,嘴上还凝着一滴血珠。卡尼诺害死了他。当然,艾迪·马尔斯是不会干这种事的,是吧,银发姑娘?他从来没杀过。他只是雇别人当刽子手。”   “出去!”她声嘶力竭地喊着,“快出去!”   她的手抓着那个绿色的打火机,举在半空,手指抠得紧紧的,指关节一点血色也没有。   “不过卡尼诺还不知道我了解了这个情况,”我说,“关于这只小鸟的事。他只知道我在到处乱伸鼻子探听秘密。”   这时,她笑了。她笑的样子极其痛苦,像狂风中的枯树一样索索发抖。我猜测这笑声中有某种迷惑不解的成分,不完全是惊疑。好像是对已经了解的事物又有了一种新发现,但和原先知道的又配不上。可是我又想,只从她的笑声里,哪儿能推断出她这么多心思呢!   “真有意思。”她像喘不过气似的说,“太有意思了。因为你知道——我还爱着他。女人们——”她又开始大笑起来。   我竖起耳朵听着,脑袋上的神经呼呼地跳着。我听到的还是刷刷的雨声。   “咱们走吧。”我说,“赶快。”   她退后两步,脸沉了下来:“出去,你这个人!出去!你可以走到雷阿利托。你走到那儿去不成问题。你可以不告诉别人这里的事——至少一两个小时之内先别说。你起码还欠我这点情吧?”   “咱们一起走。”我说,“有枪吗,银发姑娘?”   “你知道我不会走的。你知道的。我求你,求求你快从这儿走吧!”   我走近她身边,几乎挨着她的身体:“你打算把我放走以后还呆在这儿?等着那个杀人狂回来好向他道歉?那个家伙杀一个人同拍死一只苍蝇差不多。你要和我一起走,银发姑娘。”   “不。”   “设想一下,”我低声说,“如果你那英俊的丈夫确实杀了雷甘呢?或者假如说是卡尼诺背着艾迪把他杀死的呢?只要好好想一想就成了。你把我放走以后,你还能活多久呢?”   “我不怕卡尼诺。毕竟我还是他上司的妻子。”   “艾迪不过也就是一撮玉米粥。”我厉声说,“卡尼诺能拿个小茶匙一勺勺地把他舀着吃掉。他能像猫儿逮金丝鸟一样就把艾迪叼在嘴里。一撮玉米粥。像你这样的姑娘爱什么人都成,就是别爱上一个成了玉米粥的男人。”   “出去!”她像是啐了我一口似的说。   “好吧。”我转身离开她,从半开着的门走到外面黑暗的门厅里。这时,她赶上了我,从我身旁跑过去,打开了前门。她悄悄察看了一下外面黑洞洞的雨地,又倾听了一会儿,接着,她示意我走出去。   “再见吧。”她低声地说,“祝你一切顺利!但是有一样我得告诉你,艾迪没有杀害鲁斯提·雷甘。当雷甘愿意露面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他正在一个什么地方健康地活着呢。”   我靠在她身上,用我的身体把她压到墙上,嘴唇对着她的脸。我就这样和她说着话。   “我用不着急着走。这一切都是预先安排好了的,每一个细节都排练过,时间连半秒钟都不会错。就像广播节目一样。我完全不必着急。吻吻我吧,银发姑娘。”   在我的嘴唇下面,她的脸像冰一样凉。她抬起双手,捧住我的头,用力吻了吻我的双唇。她的嘴唇也凉得像冰一样。   我走出门来,门无声无息地在我身后关上了。雨点飘进门廊来,可是却不如她的嘴唇那么冰冷。   第二十九章   隔壁的汽车修理房里黑洞洞地没有灯光。我走到石子铺砌的汽车道那边,又穿过一片充满积水的草坪。雨水在汽车道上汇成一条条的小渠,流进远处一条水沟里。我光着头。我的帽子一定掉在汽车房里了。卡尼诺没有把它带过去,他没有为这件事操心。他根本没想到我还用得着帽子。我猜想他这时正洋洋得意地一个人驾着汽车在雨地里往回开。他已经把那个老是沉着脸的瘦高个儿阿尔特和那辆多半是偷来的轿车安放在一个非常保险的地方了。那位银头发姑娘很爱艾迪·马尔斯,她甘愿为他躲起来,连面也不露。卡尼诺回来以后拿得准一定会在原来的地方找到她。她正安安静静地在灯下坐着,一杯酒原封不动地摆在身边,而我也还是结结实实地绑在长沙发上。他那时就会把她的东西拿到外面汽车上,再仔仔细细把屋子检查一遍,保证不留下任何痕迹。他会叫她到外面去等着他。她不会听到枪声的。一根包着橡皮的铅头棒打在脑袋上,同样能解决问题。他会告诉她,他暂时把我捆着撂在那儿,过一会儿我就会挣扎开的。他认为她傻里傻气的什么话都会相信。卡尼诺先生真是个可爱的人物哪。   雨衣的前襟没有扣上,我没法系上扣子,因为我的手是反铐着的。雨衣的下摆拍打着我的两条腿,像是一只没有力气的大鸟儿扇着翅膀。我走到公路上。汽车一辆辆地从我身旁驶过,车灯照亮了一大片水波。车胎吱吱的声音消失在远处。我找到我那辆篷子可以翻下来的汽车,它仍然停在原来的地方。两只轮胎都已修好,重新安上。如果需要的话,一发动就可以开走。他们考虑得还真是周到。我爬进车里,侧身俯到方向盘下面,摸索着把储藏箱的皮盖扯开。我把另一支手枪掏出来,藏在外衣下面,转身走回去。我觉得整个天地变得非常小,非常闭塞,黑暗得透不过气来。仿佛是,这个世界只有我和卡尼诺容身其中了。   我刚走了一半路,一辆汽车的车灯就差点儿照在我身上。车灯急速地往旁边一拐,我忙不迭地从沟沿上滑到下面的水沟里,屏住呼吸缩身在水里。汽车一点儿也没有减低速度,呜的一声驶了过去。我抬起头来,听着汽车轮胎刺耳的声音驶离公路,开到石子铺成的岔道上去。马达熄了火,车灯关掉,车门砰的一声响。我没有听到房门关闭的声音,但是一缕光线透过树丛,似乎是一扇窗户的窗帘拉开了,要不就是客厅里的灯打开了。   我走回到湿漉漉的草坪上,从积水里趟过去。在我和房子中间停着那辆汽车,我的手枪在我的右侧,我使劲往前扭着右臂,差点把左胳臂拉脱了臼。汽车里的灯已经关了,没有人,还发散着热气。散热器里的水流动着,声音很悦耳。我从车门外面往里看了看,车钥匙还挂在仪表盘上。卡尼诺绝对没有想到可能出什么差错。我从汽车后边绕过去,小心翼翼地跨过石子路,走到窗户下边听了一会儿。什么声音也听不见,只有雨点在排水道下面砰砰地敲打金属拐脖的声响。   我继续听着。还是听不到什么大响动,一切都非常安静、恬适。他这时也许正在对她咕噜着什么。她也许马上就要告诉他她把我放走了,我已经答应了她,决不泄露他们的行踪。他不会相信我,正像我不会相信他似的。因此他不可能在这里呆多久,他马上就会转移,把她带到另一个地方去。我要做的就是在外面等着他出来。   可是我没有那么大耐心等他。我把枪调到左手,弯下腰,抓起一把石子,往窗户上一撒。这一招儿见效不大,只有很少几粒打到窗纱上面的玻璃上。然而这几粒也就足够了,一阵刷刷拉拉的声响就像水堤开了口似的。   我跑回汽车这边,站到脚踏板上。屋子里的灯都关上了。但是再没有其他动静了。我一动不动地俯身在脚踏板上,等待着。卡尼诺没上这个圈套。这小子太狡猾了。   我站起身来,倒退着缩进汽车里,摸到发火钥匙,把它拧开。我又用脚在下面探了探,寻找启动器,但是这辆车的启动器是安在仪表盘上的。最后我总算摸到了。我用手一拔,启动器接了火,还没有冷却下来的马达立刻发动起来,发出轻柔悦耳的突突声。我从汽车里钻出来,蹲在后轮旁边。   我冷得直发抖,不过我非常清楚卡尼诺是不会喜欢我最后制造的这种声响效果的。他太需要这辆汽车了。一扇黑乎乎的窗户一寸一寸地往下移,如果不是窗玻璃上的闪光在晃动,我是看不出来的。突然间,火光从里面闪了几下,接着是三声迅疾的枪响,几乎紧紧连在一起。汽车玻璃马上出现了星光似的裂纹。我发出痛苦的呼叫,叫声渐渐变成凄厉的呻吟。呻吟变成喉咙里的咯咯声,流血已经把我窒息了。我让我的咯咯声令人厌恶地消失下去,最后只剩下张着大嘴咽气的声音。我的表演很出色。我非常得意。卡尼诺也高兴得要命。我听见了他的笑声。那是一种低沉的、瓮声瓮气的笑声,同他说话时那种猫打呼噜的声音完全不一样。   接下来是片刻的沉寂,只有噼噼啪啪的雨点和汽车马达的轻柔的突突声。这以后,房门一点点儿地打开了,夜幕上开启了一个更深的黑洞。一个人形出现在黑洞里,动作非常谨慎,仿佛可以看到脖子上有一块白色——是那个女郎的衣领。她四肢僵直地走到门廊上,简直像个木头人。我看到她头上银发的闪光。卡尼诺蜷缩在她身后,不敢多迈一步。他们这幕戏演得太认真了,简直有点儿滑稽。   她走下台阶。现在我可以看到她的苍白的、肌肉发僵的面庞了。她朝着汽车走过来。对卡尼诺说来,她走在前面是个挡箭牌,如果我还能往他脸上阵唾沫的话。她的声音从沙沙的雨声中传过来。她说得很慢,声调很平板:“我什么也看不见,拉什。窗户上的雾气太大了。”   他咕噜了一句什么,女孩子的身体猛地抖动了一下,看来他用手枪在她背后捅了一下儿。她又往前走了几步,已经靠近这辆没有灯光的车子前面了。我这时可以看见她背后的卡尼诺了,可以看见他的帽子,半张脸,和一边的肩膀。女孩子突然僵立在那里,尖叫起来。一声尖锐刺耳的叫喊。我像猛地挨了一拳似的浑身震动了一下。   “我看见了。”她喊道,“他在车子那边,车轮旁边,拉什。”   他像只铅桶似的掉到我的陷阱里。他猛地把她往旁边一推,一步蹿到前边,一只手向上一扬。又是三道火光划破黑暗。又是一阵玻璃的破碎声。一颗子弹穿透玻璃打进我旁边的一棵树里。一颗子弹打到什么地方呼啸着弹跳到远处。马达仍然静静地转动着。   他弯着腰,蜷缩在黑暗里。在枪火一阵闪耀后,他的脸似乎又逐渐重现出来,一个没有轮廓的灰块。如果他用的是左轮手枪,子弹该已经打完了。但也可能没有打完。   他一共开了六枪,可是他也许在屋子里又装上了子弹。我希望他的枪里还有子弹。我不愿意他手里拿的是空枪。但也可能他手里是一支自动手枪。   我说:“完了吗?”   他向我扑过来。也许我该像个老派绅士那样表现点侠义风度,我给他个机会再叫他开一两枪。但是他的枪还举在手里,我不能再等了。我来不及扮演老派绅士了。我朝他开了四枪,手里的科尔特枪柄一下下敲打着我的肋骨。   像是被人踢了一脚似的,他的枪从手上飞了出去。他的两只手往肚子上一捂,我连那拍打的声音都听见了。他就这样直挺挺地一头栽倒在地上,两只大手一直抱着自己的身子。他脸朝下地趴在潮湿的石子路上,一倒下就再也没有发出声音来。   “银头发”同样也没有出声。她木然站在那里,任凭雨点敲打着身体。我绕过卡尼诺,毫无目的地把他的枪往远处踢了一脚。接着我又跟过去,侧着身子弯腰把枪拾起来。这样,我站的地方就紧靠在她身边了。她忧郁地、像是自言自语地说:“我——我刚才就想你会跑回来的。”   我说:“咱们不是有个约会吗?我告诉过你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我像个傻子似的放声笑起来。   她弯下腰去,在他身上摸索了一阵。一会儿,她直起身来,手里拿着一把带细链儿的钥匙。   她有些气恼地说:“你非把他杀了不可吗?”   我一下子不笑了,正像我开始笑时一样突然。她走到我身后,打开了手铐。   “是的。”她温柔地说,“我想你是非把他杀了不可。”   第三十章   又是新的一天了,太阳重又照射着大地。   失踪人员调查局的格里高利上尉目光凝滞地望着窗外法院大楼上装着铁槛的窗口。一场雨后,这座建筑物显得洁白而又干净。过了一会儿,他把坐在转椅上的身躯笨重地转过来,用他那烫得生着厚茧的拇指按了按烟斗,面色阴沉地望着我。   “这么说你又捅下娄子了?”   “哦,你听说了。”   “老弟,我整天在这儿坐着,看去好像没长着脑子似的。可是你要是知道我都听到了些什么,你会吓一跳的。照我看,你把卡尼诺打死倒是件好事儿,可是你也千万别指望办理刑事案件的警察颁发给你一枚奖章。”   “这些日子左一件右一件凶杀案尽是围着我转,”我说,“但是一直也没有我的份儿。”   他宽容地一笑:“躲在那儿的那个女人是艾迪·马尔斯的老婆,这是谁告诉你的?”   我对他讲了一遍。他仔细听完,打了个呵欠。他用一只盘子似的大手拍了拍镶着金牙的嘴巴:“我猜想你会认为,我早就该找到她的。”   “这是合情合理的推论。”   “也许我早就知道了。”他说,“也许我认为,如果艾迪和他老婆想玩这么个小花招,我不妨将计就计——起码这一回我要精明一些——叫他们自以为把人们都骗过了。另外,你也许还会认为我是出于某种私人目的才叫艾迪逍遥法外的。”他伸开那只大手,用大拇指捻着食指和中指转。   “不。”我说,“我并不真的认为是这样。即使那天我们在这儿说的话艾迪好像都知道了,我也不这么认为。”   他费了很大力气才把眉毛挑起来,这个招数他好像很久不练已经有些荒疏了。他的前额布满了深深的皱纹,等皱纹消失以后,额头上出现了许多白道儿,我看着这些白道儿渐渐变成红色。   “我是个警察。”他说,“一个普普通通的警察。一般说来,我也够得上‘诚实’两个字。在这个诚实已经变得不怎么时兴的世界里,像我这样诚实的人还实在是很难找到的。这就是我今天早晨找你来的主要原因。但愿你相信我说的是实话。作为一个警察,我愿意看到法律能够战胜邪恶。我愿意看到像艾迪·马尔斯这些衣着华丽的家伙在佛尔萨姆采石场磨坏了他们精心修剪过的手指甲,同那些在贫民窟里长大的穷汉子一起干苦活儿。这些倒霉鬼只作了一个案子就坐了班房,再也没出去过。这就是我希望看到的。你和我对世故人情都知道得太多了,不会认为我希望看到的这些能够成为事实。在咱们这个城市里这是不可能的,在任何别的城市,哪怕只有咱们这里一半大,也是不可能的。在咱们这个富饶美丽的美利坚合众国里,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不可能的。咱们根本不是照这个样子治理国家的。”   我什么话也没有说。他把脑袋向后一仰,喷了一口烟,看了看烟斗嘴,继续说:“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认为艾迪·马尔斯干掉了雷甘,或者他有什么想干掉他的理由,或者他不但有理由而且多半已经把他干掉。我只是推测他可能知道点什么,说不定迟早有些事会泄露出来,叫大家都知道。把自己的老婆藏在雷阿利托是幼稚可笑的,但这是那些机灵鬼自以为干得非常聪明的幼稚举动。昨天晚上,在地方检察官同他谈完了以后,我把他找来,他什么都承认了。他说他认为卡尼诺是个很可靠的保护人,所以才雇他干事。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卡尼诺有什么嗜好。他不认识哈里·琼斯。他也不认识乔·布罗迪。他当然认识盖格,但是却坚持说不知道盖格干的那种肮脏买卖。我想这些事你都知道了。”   “是的。”   “你在雷阿利托干得挺漂亮,老弟。你没打算隐瞒什么。我们现在对没有鉴定出的子弹都有档案记录。也许有一天你又使用了这支枪!到那时候你可就要倒霉了。”   “我昨天枪打得真够漂亮的。”我说,斜瞟了他一眼。   他磕了磕烟斗,沉思地盯着它:“那个女孩子怎么样了?”他头也不抬地问。   “我不知道。他们没有扣留她。我们把事情都说清楚了,作了记录,一式三份。一份给了怀尔德,一份给了警察局长办公室,还有一份给了刑事杀人侦缉队。他们把她放了。我后来没有再见到她。真没想到。”   “那姑娘很不错,人们都说。不会干出什么坏事来。”   “是个好姑娘。”我说。   格里高利叹了口气,揉了揉自己的灰色短发:“还有一件事,”他的语调几乎可以说是和蔼的,“你这个人看起来挺不错,只是办起事来有时太不知深浅了。如果你真要帮助斯特恩乌德一家的话——就别再管他家的事了。”   “我想你是对的,上尉。”   “你身体现在怎么样?”   “好极了。”我说,“昨天夜里我被各门各部的老爷训了大半夜,被人呵斥来呵斥去。在这以前,我浑身都湿透了,还叫人打个半死。现在我可是好极了。”   “你希望他们对你怎样呢,老弟?”   “就是这样。”我站起身来,对他笑了笑,拔腿往门口走去。我已经快走到门口了,他突然清了清嗓子,厉声对我说:“我说了半天都是废话么,啊?你还觉得你能找到雷甘?”   我转回身来,盯着他的眼睛:“不,我认为我找不到他了。我连找都不想找了。这合你的心意了吧?”   他缓缓地点了一下头,过了一会儿又耸了耸肩:“真不知道我说这个干什么。祝你好运道,马洛。有时间来吧。”   “谢谢了,上尉。”   我走出市政厅,在停车场里找到我的汽车,开回到霍巴特·阿姆斯家中去。我脱下外套,躺在床上,一面凝望着天花板,一面听着外面街上车马的声音。我望着阳光慢慢移过天花板的一角。我想睡一觉,可是一点儿也睡不着。   我从床上起来喝了一杯酒——虽然这不是喝酒的时候,又重新躺下。我还是睡不着。我的脑子像钟摆似的嘀嘀答答地响着。我起身坐在床边上,装了一斗烟,大声说:“这个老混蛋肯定知道点儿什么。”   烟斗苦得像碱水。我把它扔在一边,又倒头躺下。我的思绪在记忆的波涛里飘忽不定。在这些回忆里我似乎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做同一件事,到同一个地方去,遇到同样的人,对他们说同样的话,但是每次却又都像是真实的。   好像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而且都是第一次。   我冒着大雨驾着汽车在公路上疾驰,银头发坐在车角里一句话也不说,因此在我们开到洛杉矶的时候,我俩仿佛又成了素昧平生的人了。我在一家通宵营业的杂货店前面下了车,给伯尔尼·奥尔斯挂了个电话。告诉他我在雷阿利托杀了个人,现在正同艾迪·马尔斯的妻子一起到怀尔德家里去。我杀人的事她全都看见了。我开着汽车沿着被雨水洗刷一新的寂静街道来到拉斐特公园,最后把车停到怀尔德的大木房子前边的停车棚里。   奥尔斯事先已经打了电话说我要来,门灯已经打开了。   我走进怀尔德的办公室。他正穿着一件大花睡衣坐在写字台后边,面孔紧绷绷的,一只带花条的雪茄烟一会儿捏在手指里,一会儿送到挂着苦笑的唇边。奥尔斯已经到了,同来的还有警察局长办公室的一个头发灰白、体格消瘦的人。这个带着学究气的人,从言谈举止看,与其说是一个警察,倒不如说是个经济学教授。我给他们讲了事情的经过,这些人一声不响地听着。“银头发”坐在一处灯光照不到的地方,两手交叠着放在膝头上,什么人也不看。电话铃一会儿就响一次。从刑事侦缉处来的两个人好奇地盯着我,倒仿佛我是从巡回马戏团里逃出来的一只怪兽。   我又开起汽车来,他们之中有一个坐在我身边。我这次是向富尔威德大楼开去。我们来到那个房间,哈里·琼斯仍然坐在写字台后面的椅子上,他的一张扭曲的脸已经变得僵硬了。屋子里那股又酸又甜的气昧还没有散尽。同来的还有一个法医,非常年轻、壮实,脖子上生着硬挺挺的红汗毛。   一个指纹专家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我告诉他别忘记看一看透气窗上的插销。他果然在那上面找到了卡尼诺的拇指指纹。这是那个穿棕衣服的人留下的惟一指纹,多亏它才证实我的叙述并非虚构。   我又回到怀尔德的住所,他的秘书已经去另一间屋子用打字机把我的证词打下来,我签上自己的名字。这时候门开了,艾迪·马尔斯走了进来。当他看见“银头发”的时候,脸上突然现出一副笑容来,说道:“你好啊,亲爱的。”她既没有看他,也没有搭理他。艾迪·马尔斯神采奕奕,穿着一身深颜色的办公服装,苏格兰呢大衣里露出镶边的白围巾。后来他们就走了,所有的人都走了。屋子里只剩下我和怀尔德。怀尔德用冰冷的愤怒的语气对我说:“这是最后一次了,马洛。下次你再耍什么花招儿,我就把你扔去喂狮子。谁爱伤心就叫他伤心去吧。”   就是这样,我的脑子里一遍又一遍地重演着这些事。   我躺在床上望着一块日光慢慢移到下面墙角里去。这时电话铃响了。是诺里斯,斯特恩乌德家的老管家。他的声音仍像往常那样拘谨而遥远。   “是马洛先生吗?我往你的办事处打电话,一直打不通。我只好冒昧地打电话到你家里来。”   “我差不多一整夜都在外面。”我说,“我一直没去办事处。”   “是了,先生。将军今天上午想见见您,马洛先生,如果你觉得方便的话。”   “过半小时左右我就到他那里。”我说,“他身体怎么样?”   “他没有起床,先生。不过身体还可以。”   “那就请他等我一会儿吧。”我说完,把电话挂上。   我刮了脸,换了衣服,向房门走去。突然,我又转回身,拿起卡门的那支珠柄小手枪放进口袋里。外面阳光十分强烈,仿佛跳动着似的。二十分钟后我到了斯特恩乌德家,把车开到侧门的门廊下。这时是十一点十五分。雨后方晴,小鸟在树上像发了疯似的啼叫着,梯形的草坪绿得像爱尔兰国旗。整个这所宅子看上去就像十分钟以前刚刚建成的那样整洁。我按了门铃。自从我第一次按这里的门铃以来,只不过过了五天,可是我却觉得像过了一年似的。   一个女仆替我打开门,领着我穿过侧厅走到主厅,叫我待在那儿,告诉我诺里斯先生马上就下来。主厅和我初来的时候一模一样:壁炉架上的画像仍然瞪着一双乌黑、火热的眼睛,花玻璃上的那个骑士仍然在装模作样地假装要解救绑在树上的裸体女郎。   几分钟以后,诺里斯露面了。他也一点儿没有变化。   一双锐利的蓝眼睛像过去一样深沉,灰里透红的皮肤看上去既健康又安详。他的动作要比他的实际年龄年轻二十岁。相形之下,我倒是一个感觉到岁月重担的人了。   我们走上瓷砖铺的楼梯,转向同薇维安住房相反的方向。每走一步,这幢房子似乎就变得更大、更静了。最后,我们走到一扇非常敦实的老式房门前面。这扇门看上去就像是从教堂里移来的一样。诺里斯轻轻把门推开,往里望了望。之后,他把身子一闪,我从他身旁走进去。走过大约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毯以后,来到一张支着华盖的大床旁边。亨利八世很可能就是在这张床上崩驾的。   斯特恩乌德将军半躺半坐地在枕头上靠着。他那没有一丝血色的双手握在一起,放在被单上面。在白被单的映衬下,这双手显得更加灰白。他的一双黑眼睛仍然目光炯炯,但是,除了眼神以外,一张脸却像死人的一样。   “坐下,马洛先生。”他的声音没有什么力气,吐音非常吃力。   我拽过一把椅子,在他身旁坐下。所有的窗户都关得严严的。房子里一点阳光也见不到。窗户外面的遮阳篷挡住了从空中照射进来的任何光线。空气里微微散发着一股老年人的甜腻味。   他默默地盯着我看了很久。他的一只手动了动,好像要证明一下他的手还能活动似的,接着他又把它搭在另一只上。他有气无力地说:“我没有请你找过我的女婿,马洛先生。”   “可是你是有这个意思的。”   “我并没有提出叫你去找。你自己假定得太多了。我想要做的事,一般我总是提出来的。”   我没有再说什么。   “我已经付过你钱了。”他冷冷地接着说,“钱不钱倒是小事。我只是觉得你辜负了我的信托——当然是无意的了。”说完这句话,他闭上了眼睛。   我说:“您找我来就是为了说这件事吗?”   他又睁开眼,睁得很慢,好像眼皮是铅做的一样。   “我看你听我说那句话有些生气吧。”他说。   我摇了摇头:“您有权力支使我,将军。我说什么也不敢擅越您的权力,一丝一毫也不敢。考虑您不得不忍受的一切,您的权力实在并不为过。您可以随便说什么,我决不会生气的。我倒愿意把钱还给您。这对您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但对于我说来,还是很有关系的。”   “有什么关系?”   “这意味着,我因为没能把事情办好,拒绝接受报酬。”   “你办事常常办不好吗?”   “有时办不好。谁办事也不能老是顺手。”   “为什么你要去找格里高利上尉呢?”   我把身子往后一靠,一条胳臂搭在椅背上。我仔细看了看他的面孔。我从他的脸上什么也看不出来。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这个问题——不能给他一个满意的回答。   我说:“我那时候认为,您把盖格的那些借据交给我,主要是为了试验我一下。您有些担心的是,雷甘同这件敲诈案会不会有些牵连。我当时对雷甘的事一点儿也不了解。直到我同格里高利上尉交谈过以后,我才发现雷甘绝不可能是这种人。”   “你说这些话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点了点头:“是的。并没有回答您提出的问题。我觉得我不太愿意承认自己是凭着直觉办事。我上次到您这儿来,在我离开您出了兰花房以后,雷甘太太把我叫去了。她似乎认为我被您雇用是为了寻找她的丈夫的,而且好像并不喜欢我插手这件事。不过她透露给我,‘他们’已经在一个车库找到雷甘的汽车了。她所说的‘他们’只能是指警察。由此看来,警察一定知道了一些情况。如果是这样的话,掌握这一案件材料的部门就该是失踪人员调查局。当然,我不知道您是否已经报过案,或是别的什么人报过案。我也不知道他们找到这辆汽车是通过什么人报告汽车库里有人扔掉这辆车的。但是我对警察是了解的,我知道如果他们已经知道这么多,他们一定还知道得更多——特别是您的司机凑巧在警察局备过案。我不知道他们还能再挖掘出些什么来。于是我想到了失踪人员调查局。使我更相信自己想得有道理的是怀尔德先生的态度。那天晚上我们在怀尔德家里谈过盖格和别的一些事。有一段时间只有我单独同他在一起,他问我您是不是对我讲过您正在寻找雷甘。我说您告诉我您很想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是不是平安无事。怀尔德把嘴唇一瘪,样子显得很神秘。虽然他没有明说,我却知道得一清二楚,他所说的‘寻找雷甘’指的是动用法律机构去寻找这个人。即使这样,在我同格里高利上尉打交道的时候,除了他已经知道的事以外我还是什么也没同他讲。”   “可是你却给了格里高利上尉一个印象,让他觉得我雇用你是为了叫你寻找雷甘的。”   “是的。我想我是给了他这么一个印象——当我确实知道他已经着手处理这个案件的时候。”   他闭上眼睛,眼皮抽搐了几下。他闭着眼睛说:“你认为这样做道德吗?”   “当然了。”我说,“我认为没有什么不道德的。”   老人的眼睛又睁开来。死灰色的面孔令人吃惊地突然射出两道刺人的光芒来。   “也许我不理解。”他说。   “也许。失踪人员调查局的头儿不会是嘴不严实的人。要不然他也就不会在那个部门办公了。这个人非常老练、聪明。开始的时候,竭力给我一种假象,让我觉得他对自己的工作早已腻烦,只不过是在那里应付差事。我差点儿被他骗过了。我没有同他玩拆棍儿游戏。我讲了不少蒙哄咋唬的话。我知道跟警察说话,不管我说什么,他总会打个折扣的。对于这警察,我说什么关系都不大。雇我们这行人给您办事可不像雇个擦窗户的临时工,您指给他八扇窗户,对他说:‘就擦这八扇,擦完就完了。’您不知道我办一件事需要前前后后、里里外外地捣腾。我得按照我的方式去干。我尽了最大努力维护您家的各誉,也许我不得不违反几条规定,但是我这样做也完全是为您的利益。我首先考虑的是当事人,除非这人不够正派。即便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只不过是把事情回绝,以后闭口不谈就算了。再说,您根本没对我说,不要我去找格里高利上尉。”   “那话我也很难说出口的。”他微微一笑说。   “好了,那么我还有什么事做错了?您的佣人诺里斯似乎认为,盖格被打发掉以后这件事就了结了。我可不这么看。盖格进行敲诈的那种方式一开始我就觉得大有文章,今天我仍然觉得迷惑不解。我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也不是菲洛·万斯【注】,我不指望在警察搜寻过的地方再重新寻找一遍,拾个断了尖的笔头什么的线索,破获整个案件。如果您认为搞侦探这一行的都靠这么干挣钱吃饭,那您就不了解警察是怎么回事了。如果说警察有时候也忽略掉点儿什么,他们忽略的可不是这类东西。我并不是说如果让他们放手干的话,警察经常会漏掉线索。但如果他们漏掉些什么,一般总是某些难于确定、不好下手的事,例如像盖格这种类型的人把借据送来,叫您像个绅士似的偿还欠债之类的事。盖格干的是一桩不清不楚的生意,他随时会受到法律制裁,但是他受到一个有势力的黑社会人物的庇护。警方对他不闻不问,也可以算是某种消极的庇护。为什么他要进行敲诈呢?这是因为他想打探一下,您是否还受到某种压力。如果有,您就会乖乖地把钱掏出来。如果没有,您就不会理睬他,等着他的下一步棋。可是确实有使您感到压力的事。那就是雷甘。您担心雷甘不是表面那种人,担心他在您身边呆了很久,对您很好,只是为了搞清楚以后怎样对您的银行存款耍招数。”   【注】美国侦探小说家S·凡·戴恩(1889一1989)笔下的侦探——   他想开口说话,但被我打断了。   “即使如此,您关心的也不是您的钱财。甚至不是您的女儿。您对她们早就不存什么指望了。关键在于您的自尊心仍然很强,您害怕自己对雷甘看走了眼,被他耍弄了——您确实喜欢这个人。”   沉默了片刻。最后将军平静地说:“马洛,你说得也实在太多了。你是不是还想解开这个谜啊?”   “不了。我已经放弃了。人家已经给我下警告了。警察认为我干得太没有分寸了。正因为这样,我才决定把钱退给您——因为按照我的标准,我并没把事情办圆满。”   他笑了:“算了,没什么。”他说,“我想再给你一千块钱去寻找鲁斯提。用不着把他找回来。甚至连他在什么地方也不必叫我知道。一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我不会因为他甩了我的女儿而责怪他,连他不辞而别我也不埋怨。也许那只是一时冲动。我要知道的是,他现在平安无事,不管在什么地方。我要从他本人那里知道这一点,如果他凑巧缺钱花,我也会满足他的要求的。我的意思说清楚了吗?”   我说:“是的,将军。”   他稍稍歇了一会儿,身体放松,眼睛闭着,眼皮显得乌黑。他的嘴唇紧抿着,没有一点儿血色。他的精力已经耗尽,几乎可以说打了个败仗。过了一会儿他再一次睁开眼睛,竭力想摆出个笑脸来。   “我看我真是个太重感情的老山羊,”他说,“全然不像个军人。我喜欢那个小伙子。看来他对我是一片真心。我想我对自己判断人的能力过于自负了。替我找找他吧,马洛。只要找到他在哪儿就行。”   “我尽力去做吧!”我说,“您现在该休息一会儿了。我唠叨得太多了。”   我很快站起身,走过宽阔的地板,朝房门走去。在我开门之前他又闭上了眼睛,双手无力地垂在被单上。他的样子比死人还像死人。我轻轻把门关上,走过楼上的过厅,下了楼。   第三十一章   管家拿着我的帽子走过来。我把帽子戴上,说:“你觉得他身体怎么样?”   “他还不像看上去那么衰弱。”   “要是真那样,就该准备入土了。雷甘这家伙是怎么回事,能招老头子那么喜欢?”   老管家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但是脸上却奇怪地一点也没有表情。   “青春的力量,先生。”他说,“还有他那军人的目光。”   “同你的一样。”我说。   “同您的也差不多,先生。如果您允许我这么说的话。”   “过奖了。小姐们今天早上都好吗?”   他很有礼貌地耸了耸肩。   “我也是这么想。”我说。   于是他替我打开了门。   我站在外面台阶上,俯视着伸展到远处的一层层的草坪、修剪得整整齐齐的树木和花坛,直到花园尽头的金属栏杆。我看到卡门坐在花园中间一条石凳上,双手捧着头,显得又凄凉又孤单。   我沿着连接一块块草坪的红砖台阶走下去。在她听到我的脚步声时,我已经走到她的跟前了。她跳了起来,像只小猫似的猛地把身子转过来。她身上穿的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时那件浅蓝色的便服。金黄的头发仍然像那次那样蓬蓬松松地闪着水波。她的面色非常苍白。在她看着我的时候,面颊上泛起了红晕。她的眼睛是蓝灰色的。   “闷得慌了?”我说。   她渐渐露出了笑容,样子有一点儿羞涩,接着很快地点点头。过了一会儿她小声说:“你没生我的气吗?”   “我想是你生我的气了。”   她把大拇指放到嘴里,吃吃地笑起来。   “我没生气。”她这么一笑我就不喜欢她了。我向四周看了看。一个靶子挂在三十尺外的一棵橡树上,上面戳着几根飞镖。   她坐的那条石凳上还放着三四根。   “就有钱人来讲,你和你姐姐的生活好像都没有什么意思。”我说。   她透过长长的睫毛望着我。这还是那种想使我仰面朝天在地上打滚的目光。我说:“你喜欢投飞镖?”   “嗯哼。”   “这倒使我想起一件事来。”我回头往房子那边望了望,然后往前走了几步,让一棵树遮住房子那边投过来的视线。我从口袋里掏出来她那把珠柄手枪,“我把你的武器带回来了。我已经擦洗干净了,还装上了子弹。听我的话——别随便对人开枪,除非你把枪法练好了。记住了?”   她的面色变得更苍白了,细瘦的拇指也放下来。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手里的枪。她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迷醉的神色。   “好的。”她说,点了点头。忽然她又开口说,“教我打枪吧。”   “嗯?”   “教我怎样打枪。我喜欢。”   “在这儿?这可是违法的。”   她走到我身边,从我手里把枪拿去,用手握住枪把,然后迅速地塞进衣服里。她好像很怕人看见,还回头看了看。   “我知道在哪儿行。”她诡秘地说,“下面那些老油井那边。”她向山坡下面指了指,“教我吗?”   我盯着她那双蓝灰色的眼睛。但是我在那对眼睛里什么也看不出来,我还不如去看一对瓶子口呢。   “好吧。先把枪给我,我得先看看那地方成不成。”   她笑了笑,做了个鬼脸,然后带着一副诡秘、顽皮的神态把枪递给我,好像给我的是她的房门钥匙一样。我们从台阶走上去,绕到我的汽车那儿。花园好像变得荒芜了,阳光像是餐馆侍者领班的笑容那么虚假。我们上了汽车。我开着车沿着汽车道驶下去,穿过一道道大门。   “薇维安在哪儿呢?”我问道。   “还没起床。”她吃吃地笑着说。   我开车下了山坡,穿过被雨水洗刷一新的寂静的街道,往东面拉·布利亚方向开去,然后又向南转。十分钟后,我们到了她说的那个地方。   “在那里面。”她从窗口探出头去指点着。   这是一条狭窄的土路,比一条小道宽不了多少,像是通向一座山麓农场的入口。一扇五道立柱钉成的大门向后开着,顶在一根立桩上,看样子多少年来从来没有关过。   路两边都是高大的桉树,路当中是很深的车辙。过去这条道是走卡车的,现在被阳光照着显得空荡荡的。路上没有什么尘土,最近这场雨下得很大,而且雨停了也没有多久。我沿着车辙开下去。城市车辆的喧嚣声,一下子变得微弱了,给人一种奇异的感觉,仿佛我们已经不在市区,而是在某一处遥远的梦乡里。再往前走是一个矮矮的木井架,井架的活动木梁油迹斑斑,一动不动地竖在一根粗树枝上面。可以看到一根生锈的旧钢缆把这根木梁同另外五六根连在一起。这些梁臂都停在那里没有转动,也许已经有一年没有转动了。这些油井早已不出油了。路边堆着一堆生锈的钢管,一个装卸台歪歪斜斜地立在一边,五六个空油桶胡乱地堆放在地上。阳光照射下,一个飘着一层油垢的废水池发出五彩斑斓的闪光。   “这地方是不是要修建一个公园啊?”我说。   她把下巴一缩,眼睛对我闪了一下。   “该赶快动手啦。这个脏水池的臭味真能把一群山羊都熏死。这就是你说的地方?”   “嗯哼。喜欢吗?”   “太漂亮了。”我把车停在装卸台旁边。我们下了车。我听了听,马路上的噪音在这里听去非常遥远,像是蜜蜂的嗡嗡声。这地方就像墓地一样冷清。即使是在雨后,高大的桉树也像蒙着一层尘土。这种树不管什么时候总是灰尘扑扑的。一根大树枝被风刮断,躺在水池边上,羽毛状的宽大的树叶有的浸在水里,轻轻摇曳着。   我绕过水池,向泵房里看了一眼。泵房里还放着一些破旧机器,看不出新近有人动过的样子。泵房外面,一个大木头轮子斜靠在墙上。看来这倒真是个练习射击的地方。   我走回到汽车前边。那女孩子正站在车旁整理头发,她把头发捧在手里,让阳光照射着。   “给我。”她说,向我伸出手来。   我拿出手枪,放在她手上。我弯下腰,捡起一个生锈的空罐头盒子。   “小心点儿。”我说,“五颗子弹都装在枪膛里了。我先过去把罐头盒子放在那个大木轮中间的方洞里。看见了吗?”我指着木轮说。她把头一歪,样子非常高兴。   “距离大约有三十步。在我走回到你身边以前,先别开枪。懂了吗?”   “懂了。”她吃吃地笑着说。   我走到池子那一头,把罐头盒放在木轮中间。如果她打不中盒子——那是想当然的——她的枪子多半会打在车轮上,子弹绝不会弹跳到远处去。然而,她想打的却不是这个。   我绕过水池,向她身边走回去。当我离她还有十步远,正走在池子旁边的时候,她突然朝我亮出两排锐利的小牙齿,举起枪,嘴里发出嘶嘶的声音。   我一下子呆住了,池子里的死水在我背后发出令人作呕的臭气。“站着别动,你这个狗杂种。”她说。   手枪瞄准了我的胸膛。枪在她手里看来拿得很稳。嘶嘶的声音越来越响。她的一张脸绷得紧紧的,像是刚刚刮过的骨头。她的年龄一下子老了很多,邪恶、堕落,像是一只野兽,一只凶狠的野兽。   我对她笑了笑。我迈步向她走去。我看见她的纤细的手指扣紧了扳机,指头尖由于用力开始发白。我走到离她六步远的时候,她开枪丁。   枪声尖锐地一响,声音空洞,在阳光下听来非常清脆。   我没有看见手枪里冒出烟来。我站下来,又对她笑了笑。   她又连续打了两枪。我认为哪枪也不会打不中目标。手枪里一共有五发子弹,她已经打了四发。我朝她冲过去。   我不想让最后一发打在我的脸上。我把身体向旁边一侧。她不慌不忙地朝我开了最后一枪,一点儿也没有惊慌失措。我恍惚感到一股火药的热气扑到我的脸上。   我直起身子来:“哎哟,你真够帅的。”我说。   她的一只举着空枪的手开始剧烈地颤抖起来。手枪啪的一声落在地上。她的嘴唇也抖动起来。接着她的头向左扭过去,嘴里冒出白沫子来。她的呼吸带着哼哼唧唧的声音,身体摇摇晃晃。   在她正要摔倒的时候,我扶住了她。她已经不省人事了。我用双手撬开她的牙齿,把一条卷起的手帕塞进去。   我费了好大力气才把这件事办好。我把她举起来,抱进汽车里。然后回身找到手枪,放在口袋里。我爬到驾驶座上,把车倒过来,顺着我来时印着车辙的土路向回开去。   汽车开出大门,爬上山坡,向家里驶去。   卡门蜷缩着躺在汽车角落里,一动也不动。直到汽车已经开到院子里的汽车道上,她才苏醒过来。她突然惊恐地睁大了眼睛,一下子坐起来。   “出了什么事了?”她喘着气说。   “没什么。怎么了?”   “哦,是出事了。”她吃吃地笑着说,“我的裤子湿了。”   “谁都是这样。”我说。   她突然猜想到可能要发生的事,像生了病似的呻吟起来。   第三十二章   那个目光和蔼、生着一张马脸的女仆把我带进楼上一间灰白两色的狭长的起居间里。屋里,象牙色的窗帘有一大截白白浪费地翻卷在地板上,白色地毯从房间一头铺向另一头。这是一间电影明星的闺房,一间充满诱惑力的屋子,但是这里的一切又那么虚假,简直像一条木头假腿。   在我进来的时候,屋子里并没有人。房门在我身后轻轻关上了,像是病房的门那样一点声音也没有,但又给人以很不自然的感觉。长沙发旁边停着一张带轮的早餐桌,镀银的地方闪闪发光。咖啡杯子里落着烟灰。我坐下来等着。   好像过了很长时间门才又开开,薇维安走了进来。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衣,缀着白皮边儿,蓬蓬松松,好像一个孤寂的小岛,夏日的海水在海滨上泛起白色泡沫。   她迈着轻盈的大步从我身边走过去,在长沙发的边上坐下来。她的嘴角上衔着一根香烟,手指甲这一天涂成红铜色,从指甲根一直涂到指甲尖,连健康轮都涂上了。   “看来你这人真是只野兽。”她盯着我,平静地说,“一只凶残的野兽。昨天夜里你杀死一个人。别管我是怎么听说的。反正我听说了。现在你又到我们家来吓唬我的小妹妹,把她吓晕了。”   我一句话也没说。她有些局促不安,换到一张活动椅子上坐下,把头向后一靠,枕在椅背上贴墙放着的一只白靠垫上。她向半空吐着灰白色的烟圈,望着烟圈往天花板上飘去。烟圈慢慢地一缕缕分散开,刚开始还同空气分辨得开,后来就融化在空气里,什么也看不到了。过了一会儿,她慢慢地垂下眼睛,目光冷峻地打量起我来。   “我不了解你。”她说,“我真庆幸,前天晚上咱们俩有一个头脑保持清醒。我过去找上一个贩卖私酒的就够倒霉的了。看在上帝面上,你倒是说句话啊。”   “她怎么样了?”   “啊,我看她没什么。睡得挺香。她的觉总是很多。你怎么惹她了?”   “我一点儿也没惹她。我会见你父亲以后就从房子里走出来,她正在前边花园里,树上挂着一个靶子,她在投飞镖玩。我走过去同她讲了几句话,因为我还拿着她一件东西——欧文·泰勒过去给她的一支左轮。那天晚上她拿着这支枪到布罗迪那儿去了,就是布罗迪被人打死的那个晚上。我不得不把枪从她手里夺过来。我没有提过这件事,所以也许你还不知道。”   斯特恩乌德一家人的黑眼睛睁得很大,茫然盯着我。   这回该轮到她一言不发了。   “她把枪拿回来非常高兴,求我教她怎样射击。她要领我去看山下面的那几口老油井。我知道你们家就是靠这些油井发了不少财,于是我们就去了。那地方阴惨惨地叫人毛骨悚然——到处是废铁、烂木头、枯井,还有浮着油垢的废水池。也许是那里的景象叫她受了刺激了。我想你也到过那儿。那地方真叫阴森。”   “嗯——是那样的。”她的声音很小,一点力气也没有。   “我们到了那儿以后,我把一个罐头盒放在一个大木轮子里,叫她瞄准。她忽然发起癫来。我看她好像犯了轻微的癫痫症。”   “是啊。”她仍然那样有气无力地说,“她有这个病根,隔一段日子就犯一次。你来看我就是这件事吗?”   “我想你还是不愿意告诉我你到底有什么事叫艾迪·马尔斯拿住了。”   “什么也没有。你老是问这个,我都有点儿厌烦了。”她冷冷地说。   “你认识一个叫卡尼诺的人吗?”   她皱起两道清秀的黑眉毛,显出一副沉思的样子。   “有点儿印象。我好像记得这个名字。”   “艾迪·马尔斯的打手。人们都说这人阴险狠毒。我想他也是。要不是一位女士帮了个小忙,我今天就呆在他呆的那个地方了——呆在停尸房里了。”   “女士们似乎都——”她忽然住了口,脸变得煞白,“我可不愿意拿这种事开玩笑。”她简短地说。   “我不是在开玩笑。如果我说话有些兜圈子,事情就是这么兜着圈子发生的。钩儿套着圈儿,什么都连在一起。盖格和他那别出心裁的小骗术;布罗迪和那些裸体照片;艾迪·马尔斯和他的轮盘赌台;卡尼诺和鲁斯提·雷甘并没有同她私逃的那个女人——所有这些都是联系在一起的。”   “我不了解你说的都是什么。”   “如果你了解的话,你就会知道,大概情况是这样的。盖格把你的妹妹抓住了——这并不太困难——从她那儿弄到几张借条。他想用这些借条敲诈你父亲一笔,用比较文明的方法。盖格背后的靠山是艾迪·马尔斯。马尔斯一方面保护着他,一方面又利用他打前阵。你父亲把我找来,并没有认头还账,这说明你父亲没有被吓唬住。艾迪·马尔斯想要知道的正是这一点,因为他抓住了你一件事,他想知道他是不是能在将军身上也利用一下这个把柄。如果可以,他就能一下子发一笔大财。如果不成,他就只好等着什么时候你分到你那份家产再说。在这个期间,他只能从轮盘赌台上刮走你的一些零花钱,胃口不能太大。盖格被欧文·泰勒打死了,那个小伙子爱上你的傻妹妹了。他不喜欢盖格在她身上耍的那些鬼把戏。盖格死不死,对艾迪·马尔斯无所谓。马尔斯进行的一场赌博要隐秘得多,盖格并不知情,布罗迪也完全不了解。可以说,除了你和艾迪和一个叫卡尼诺的光棍儿以外没有一个人知道。你的丈夫失踪了。艾迪知道人们都传说他同雷甘之间有点儿过不去的地方,就把自己的妻子藏在雷阿利托,叫卡尼诺看着她,让人们觉得她似乎是同雷甘一起私奔了。他甚至还把雷甘的汽车弄到摩娜·马尔斯过去住所附近的一个汽车房里。不过如果这只是为了转移人们的视线,免得人们怀疑你丈夫是艾迪杀死的或是艾迪唆使别人杀死的,他这种手法也未免太愚蠢了一点儿。实际上他一点儿也不愚蠢。他还有另外一个动机。他进行的是一场一百万美元的大赌博。他知道雷甘到哪儿去了,也知道为什么他跑到那个地方去。他不想叫警察被逼得非把雷甘的下落调查出来不可。他希望他们对雷甘的失踪有一个解释,能够心安理得,不再深究。我的话是不是说得太多,叫你感到厌烦了。”   “你真是把我厌烦死了。”她精疲力竭、有气无力地说,“天呀,你多让人厌烦啊。”   “很抱歉。我决不是到处乱钻,自作聪明。你父亲今天早晨答应给我一千块钱,叫我去寻找雷甘。对我来说,这笔钱真不算少,可是我干不了。”   她的嘴一下子张开了,霎时间呼吸也变得急促、重浊起来。   “给我一支烟!”她嗓音沙哑地说,“为什么你干不了?”看得出来,她脖子上的一根青筋突突地跳动着。   我递给她一支烟,划着一根火柴,举到她面前。她深深地吸了一口,一点儿一点儿地吐了出来。接着,这支烟好像被忘却了,她一直捏在手里,一口也没有再吸。   “怎么说呢?连失踪人员调查局都找不着,”我说,“不容易呀。他们办不到的,我有什么办法?”   “啊——”她好像松了一口气似的叹了一声。   “这是一个原因。失踪人员调查局认为他是有意自行‘失踪’的,‘幕布落下来了’。这是他们的说法。他们不认为他是被艾迪·马尔斯杀害的。”   “难道有人说他是叫人杀害了吗?”   “我马上就要说这件事。”我说。   有短短的一瞬,她的面孔好像走了样,眉眼都失去形状,失去控制了。她的嘴现出个就要尖叫的模样。不过这一切刹那间便都过去了。斯特恩乌德一家人的血液除了叫他们的眼睛乌黑、做事鲁莽以外,的确还有别的一些优点。   我站起身,从她手指缝里取过那支冒着烟的香烟,在烟灰碟里灭掉,然后把卡门的小手枪从口袋里掏出来,小心翼翼地——有意装得过分小心——放到她那白缎子裹着的膝头上。我把枪摆平,歪着脑袋后退了一步,好像一个布置橱窗的人欣赏自己给模特儿颈上的围巾摆了个新花样似的。我又重新坐下。她还是动也不动。她的目光一毫米一毫米地往下移,最后落到那支手枪上。   “伤不着人。”我说,“五个弹膛都是空的。她已经打空了。五枪都是对着我打的。”   她脖子上的青筋又突突地跳动起来。她想要说什么,可是发不出声音来。她把话又咽了回去。   “距离不过五六步。”我说,“干得可真叫漂亮,是不是?遗憾的是我装的是空包弹。”我不怀好意地笑了笑,“我有一种预感,她会干出这种事的——如果她有机会的话。”   她好像把自己的声音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收回来。   “你这个人真可怕。”她说,“太可怕了。”   “你说对了。你是她大姐姐。你对这件事准备怎么办呢?”   “你一个字也不能证明。”   “不能证明什么?”   “证明她向你开过枪。你刚才说到油井那儿去就是你们两个人。你说的事没有谁能作证。”   “啊,这个,”我说,“我没有想要证明这件事。我想的是别的——如果那支小手枪上的是实弹的话。”   她的目光好像两个漆黑的深潭,比黑暗更加深邃。   “我想的是雷甘失踪的那一天,”我说,“黄昏时 。他带着她到山下面老油井那儿教她射击,把一个罐头盒放在一个地方,叫她对它瞄准。她开枪的时候,他就站在她旁边。可是她没有开枪打罐头盒。她掉转枪口,对他开了枪,正像今天她开枪打我一样,而且也是由于同样的原因。”   她的身体抖动了一下,枪从膝头上滑下来,掉在地板上。这是我生平听到的最大的声响了。她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我。她的声音像是一声拖长的痛苦呻吟:“卡门……慈悲的上帝啊,卡门……为了什么?”   “难道非要我告诉你她为什么要向我开枪吗?”   “非告诉我不可。”她的眼神仍然非常可怕,“我想——我想你一定得告诉我。”   “前天晚上我回家以后,发现她呆在我的房间里。她骗过了管房子的人,进了我的屋子,等着我。她躺在我的床上——衣服脱光了。我揪着她耳朵把她扔了出去。我猜想雷甘也这样对待过她。可是卡门是不允许别人这么对待她的。”   她把嘴唇往回一缩,有意无意地想用舌头去舐。这使她一时间像个吓坏了的孩子。她面颊上的线条变得非常清晰,一只手缓缓抬起来——像一只用线操纵的假手,手指僵直地、一点点地攥住领口上的白皮子,把皮子在喉咙上拽紧。这以后,她只是目光呆滞地坐在那里。   “钱。”她嘶哑地说,“我想你要的是钱。”   “多少钱?”我竭力忍住脸上的讥嘲神气。   “一万五千块钱成不成?”   我点了点头:“这个数目还差不多。他们推算出来的正是这个数目。他叫她打死的时候口袋里就装着这么多钱。你去找艾迪·马尔斯求援,卡尼诺替你把尸体处置掉以后拿到的就是这个数目。但这和艾迪希望有一天能捞到手的比起来,不过是九牛一毛。我说得对不对?”   “你这个狗杂种!”她骂道。   “啊哈。我是个机灵鬼。我活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感情也不存在什么良心谴责。我想弄到的就是钱。我是这么财迷心窍,所以每天有二十五块钱外加一笔报销费——主要是报销汽油费和威士忌酒钱。我就把脑筋开动起来,如果我还有一点点儿脑筋的话。我拿自己的整个生命前途来冒险,触怒了警察,冒犯了艾迪·马尔斯和他的一帮打手,惹得这些人对我恨之入骨。我整天躲枪子,吃棍子,逢人就说‘非常感谢,如果您再有什么麻烦事,希望还来找我。我给您留下一张名片,也许万一还用得着我。’我干这些事就是为了一天挣二十五块钱——或许还多做一些为了保护一位身心交瘁、病魔缠身的老人血液里还残存的一点儿自尊心,因为我考虑到他的血液不是毒汁,考虑到他的两个小女儿虽然有那么点儿野性子,同如今许多有钱的姑娘差不多,但毕竟还没有堕落,没有成为杀人犯。就因为这个我就成了狗杂种了。没关系,对这件事我一点儿也不在乎。我早就被各式各样的人这么骂过,包括你那位小妹妹。因为我没有跟她上床睡觉。她骂得比这个还难听呢。我从你父亲手里得到了五百块钱,这钱不是我向他要的,他也花得起。他还答应给我一千块叫我去找鲁斯提·雷甘先生,如果我找得到的话。现在你又要给我一万五千块。我简直成了财主了。一万五千块钱拿到手,我可以买一套房子、一辆新汽车和四季衣服。说不定我还可以到哪儿去度个假,不必再为错过了一个主顾而担心。真是太好啦!可是你给我这笔钱为的是什么呢?是要我继续当我的狗杂种呢,还是得成为一个绅士,就像那天晚上在自己的汽车里醉得人事不省的那个阔少爷那样?”   她像一个石头人一样一句话也不说。   “好了。”我继续用沉重的语气说,“你把她带到别的地方去成不成?带到远处去,带到一个能给她治病的地方。别让她摸到手枪、刀子和烈性饮料。说不定真能把她治好,这种例子过去是有的。”   她站起身,慢慢踱到窗口。乳白色的窗帘下半截松松地摊在她的脚下。她站在乳白色的波浪中,望着窗外,望着远处寂静、幽暗的山麓。她一动不动地站着,几乎同窗帘融合在一起。她的两臂松松地垂在身体两侧,好像木雕泥塑的一样。过了一会儿,她转过身来,向屋子另一端走去,视而不见地从我身旁走过。   当她走到我身后时,突然喘了一口气,开口说:“他就在那个水池里。已经是一副可怕的枯骨了。是我干的。同你说的一样,我去找艾迪·马尔斯了。妹妹回家来把事情告诉了我,像个小孩子一样。她不是个正常的人。我知道警察从她嘴里什么都会套问出来 。过不了多久,用不着别人问她,她自己就会得意洋洋地把这件事说出来。如果叫父亲知道了,他会立刻把警察叫来,把事情和盘端出,然后就在当天夜里咽了气。他死了倒也不是什么太可怕的事,叫我受不了的是他临死以前会怎么想。鲁斯提不是个坏人。我虽然没有爱过他,他对我倒是挺不错。但是为了不叫父亲知道这件事,我就顾不上那么多了。这样也好、那样也好,活也好.死也好,对我都无所谓了”   “于是你就叫你妹妹继续乱搞,”我说,“再招惹别的麻烦。”   “我在争取时间。我这么做就是为了能争取时间。当然,我采取的方法不对头。我甚至认为她可能把这件事忘掉。我听人说,有这种病的人对发病时候做的事后来就记不起来了。也许她已经忘记了。我早就知道艾迪·马尔斯会狠狠敲我一笔,吸干我的骨髓,可是我不在乎。我那时太需要帮助了!我只能从他这种人那里找到帮助……有很多时候,我自己都不相信会发生了这种事。可是另外有的时候,我就需要喝得酩酊大醉一一不管是不是该喝酒的时候。只要赶快醉倒就成了。”   “你要把她带走。”我说,“这倒是要你‘赶快'去做的 。”   她仍然背对着我。这时她的语气变得缓和了:“那你预备怎么做呢?”   “我什么也不做。我这就离开这儿。我给你三天时间。三天之内如果你们走了,那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如果还不走,我就把事情抖露出来。别以为我说话不算数。”   她忽然转过身来:“我真不知道该对你说什么好。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行了。就把她带走吧。要保证每时每刻都有人看着她。答应我吗?”   “我答应。艾迪——”   “别管艾迪了。我休息一会儿就去找他。艾迪的事交给我去办吧。”   “他会杀死你的!”   “让他去吧。”我说,“他的最好的打手都没能把我杀死,别的人我也愿意冒冒险。诺里斯知道吗?”   “他决不会说出去的。”   “我想他也知道。”   我很快离开她,走出房间,沿着瓷砖楼梯下了楼,走到前厅。离开的时候我谁也没看见。这次我发现我的帽子自己摆在那儿。外面,明媚的花园不知怎的给我一种阴森的感觉,好像正有一对凶狠的小眼睛在树丛后面窥视着我,好像阳光中带着一种神秘的色彩。我上了汽车,向山下驶去。   一旦你死去了,躺在哪里又有什么关系呢?是躺在龌龊的水坑里,还是躺在高高伫立在山峰上的大理石宝塔里?   你已经死了,你再也不会醒来。这些事你就再也不去计较了。对你说来,是充满油垢的污水,还是轻风习习的空气,完全没有什么两样。你只顾安安稳稳睡你的大觉,再也不去思索你是怎样死的、死在何处这类龌龊的事情。而我现在却是这件龌龊事儿的一部分,远比鲁斯提·雷甘更大的一部分。但是那位老人,就不必叫他牵扯进来了。就叫他在那张支着华盖的大床上静静地躺着吧,叫他那没有血色的双手搭在被单上等着吧。他的心只不过是短暂、模糊的呢喃。他的思绪像尘灰一样飘忽、灰暗。过不了多久,他也要像鲁斯提·雷甘一样,长眠不醒了。   在进城的路上,我在一个酒吧前面停下车,喝了两杯双料威士忌。我的心情一点儿也没有好转过来。这两杯酒只不过使我想起了“银头发”。这位姑娘我后来再也没见到了。   —(完)—   简单的谋杀艺术(The Simple Art Of Murder)   董乐山 译   任何形式的小说都是想写成现实主义的。从现在的眼光来看,老式的小说装腔作势,矫揉造作,几乎到了滑稽可笑的程度,但当初读到它们的人,并不觉得那样。象菲尔丁和斯莫莱特那样的作家,从现代意义上所以能显得是现实主义的,乃是因为他们笔下的人物大部分是一些肆无忌惮的角色,其中有不少人能够抢在警察头里两步,但是简·奥斯汀所描绘的以乡绅生活为背景的极其拘谨的人物,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也似乎是够现实的。社会上和感情上的这种虚伪风气,今天仍大量存在。只要再放手加上一些附庸风雅的成分,你就可以大致领略你所订阅的报上书评栏的调子和俱乐部里读书小组的一本正经、愚昧自满的气氛了。畅销书就是他们这种人造成的。所谓畅销书,其实是靠做宣传推广工作,其基础是一种间接的附庸风雅心理,有批评界的老手打上的印记做保鏣,某些极有势力的幕后集团的精心爱护,不断浇水。这些集团的本行是推销书籍,但是却希望给你的印象是他们在提倡文化。你只要书款稍许迟付了一些,就可以明白他们的旨趣是何等清高了。   为了种种原因,侦探小说很少能够做宣传推广工作。它写的往往是谋杀案,因此缺少精神高尚的因素。谋杀是个人意志受挫的表现,因此也是整个人类意志受挫的表现,可能含有大量的社会学意义,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但是谋杀的事早已习以为常,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如果疑案小说多少有些现实主义以(实际上很少这样),那么就一定是用一种冷眼分明的态度写的;否则除了精神变态者以外,谁也不会想去写它或读它。谋杀小说那种不管其他闲事,只管解决自己难题,解答自己疑问的作风也是令人沮丧的。剩下来就没有什么可讨论的了,除了它写得够不够精采可以算得上好小说,不过为数五十万的读者反正是不懂这个的。鉴别写作的质量,甚至对以此为业的人来说,要对预约销售量不加太多的注意而做到这一点,也是够难的。   侦探小说(也许我还是这么叫它为好,因为这一行仍以英国写法为主)必须靠慢慢的渗透才能扩大它的读者。这种情况的存在,而且以后也这么顽固地存在,乃是事实。原因何在,值得有心人研究,我则没有这样的耐心。我的论点之中也丝毫并不认为,侦探小说是一种重要的有意义的艺术形式。世上没有重要的有意义的艺术形式,有的只是艺术,而且也少得可怜。各国人口的增长丝毫没有带来艺术的增长,所增长的只是可以用来生产和包装艺术代用品的熟练手腕。   尽管如此,即使是最老式的侦探小说,也很难写得好。这门艺术的好作品比好的严肃小说更是少见得多。第二流的作品比大多数周转率高的小说寿命要长,很多根本不应该问世的作品就是不肯去世。它们象公园里的塑像同样而久,而且同样乏味。   对于所谓有识别力的人来说,这是很讨厌的。他们很不喜欢这样的情况:不久前还是深刻重要的作品,如今放在他们图书馆里标出“去年畅销书”的专门书架上,除了偶然有个近视的顾客弯下身子看了一眼就匆匆走开以外,没有人会走近它们。而老太太们则在疑案小说书架前你推我挤,抓一本书名叫《三重谋杀害》或《平契波特探长探险记》之类的同一年份的产品。他们也很不喜欢这样的情况:在再版书架上“真正重要的作品”积上了尘土,而《死亡系上了吊裤带》却印行了五万册,甚至十万册,摆在全国的报摊上,显然不是为了向大家告别。   老实说,我本人对这种情况也不是很满意的。我在不假装正经的时候也写写侦探小说。但是由于这种长寿不老,使得竞争实在有点太厉害。要是每年高等物理学有三百篇论文发表,另外还有好几千篇各种形式的论文也已准备就绪,放在那里,有人阅读,那么即使爱因斯坦也是没有多大用武之地的。   海明威不知在什么地方说过,优秀的作家只同死者竞争。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这种人毕竟有几个)则不仅要同所有没有埋葬的死者,还要同所有大批大批的活着的人竞争。而且是在几乎平等的条件下进行竞争,因为这种写作的特点之一是,吸引读者阅读这种作品的因素,永远不会过时。那个主人公的领带可能有些老式了,那个探长老头儿可能是坐单驾马车来的,不是坐警笛嘶鸣的流线型汽车,但是他到了现场以后所做的事仍是象过去那样核对时间,寻找烧焦的纸片,研究是谁踩了书房窗户下开得好好的草莓花圃。   但是,我对这件事的关心还有一个不那么自私的动机。我觉得,要在这样庞大的规模上生产侦探小说,而它们的作者眼前能得到的报酬却如此微薄,他们对批评界的赞誉的需要又几乎是零,这项工作如果需要什么才能的话,那是无法办到的。在这个意义上,批评家的瞠口吃惊和出版商的推销次货是完全合乎逻辑的。中等水平的侦探小说大概不比中等水平的小说坏,但是你是从来也看不到中等水平的小说的。因为它得不到出版。但是中等水平的——或者略为高出一些的——侦探小说却可以得到出版。不仅得到出版,而已成批地卖给外借的图书馆,有人阅读。甚至有少数热心家,他们按两元钱的正式零售价格购买,因为书是新书,封面上还有一具死尸的图片。   奇怪的是,这种中等水平的、十分平庸而又枯燥无味的小说,完全是不现实和机械的作品,同那些有这门艺术杰作之称的作品,并没有太多的不同。它只是拖得更慢一些,对话更加平淡一些,人物的刻画更加呆板一些,噱弄读者的手法更加明显一些面已;但货色则是一样。而好小说和坏小说却一点也不是同样的货色。它写的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好侦探小说和坏侦探小说写的却完全是同样的事情,而且写法也很相象(这有它的原因,而原因又有原因;要找原因,总是有的)。   我认为,传统的即典型的即单纯推理的即逻辑推理的侦探小说,其主要的困难是,它要达到十全十美,必须具备各种各样的条件,而这些条件不是在一个人的身上所能同时找到的。那个头脑冷静、善于布局的人,不一定也能写出生动的角色,尖锐的对白,掌握步步加紧的节奏,恰到好处地利用所观察到的细节。那个不苟言笑、擅长逻辑的人,制造出来的气氛就超不过一块绘画板。那个注重科学的私家侦探尽管有个非常新式漂亮的实验室,但是抱歉的是我记不起脸孔来了。能够为你写一篇生动如画、丰富多来的散文的那个家伙,却不屑化功夫去逐个推理无懈可击的作案时不在现场的证明,因为这项工作实在吃力。   冷门知识的大师从心理学上来说是生活在有环撑的裙子的时代(指十八、九世纪。)。如果你对陶器工艺和埃及针织艺术的基本知识什么都知道,那么你对警察就一点也不了解。如果你知道白金不到华氏二千八百度左右不会自行熔解,那么你就不会知道二十世纪的人如何作爱。如果你对战前法国滨海胜地的悠闲生活有足够的了解,而把你的故事放在那个地点,那么你就不知道两小粒可以一起吞下的安眠药不仅杀不死一个人——甚至不能使他入睡,只要他不想睡的话。   每个侦探小说作家都犯错误。没有一个对错误有自知之明。柯南·道尔所犯的错误使他的有的故事根本不能成立,但是他是个拓荒者,歇洛克·福尔摩斯基本上毕竟是一种态度和几十行令人难忘的对白。真正叫我泄气的是霍华德·海克拉夫特先生(在他的《供解闷的谋杀案》一书中)称为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女士们和先生们。这个时代并不远。按海克拉夫特先生的划分,它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开始,一直到1930年左右。实际上这个时代至今仍旧存在。所有已出版的侦探小说中有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仍信奉这一时代的巨人所创造、所改进、所完善的,并且作为逻辑推理的问题兜售给世人的公式。   这话说得有些严厉,但不要吃惊。这只是说说而已。我们不妨采肴一看这门文学的一部得意之作,一部掌握了噱弄读者而没有欺骗读者的艺术的公认杰作。这部作品叫《红房子疑案》,是A·A·米尔内写的,亚力山大·伍尔科特(真是个爱夸大其词的人)誉为“三部空前绝后的最佳疑案小说之一”。这样的赞词不是轻易说的。这本书出版于1922年,不过确是没有什么时间性,完全可以拿来在1939年7月出版,或者稍加修改,拿来在上星期出版。它一共再版了十三次,用原来的纸型印行了大约十六年。不论什么书都很少有这样的情况。这本书读起来很轻松,文笔风趣有点象《笨拙》杂志,行文流畅,造成一种错觉,其实并不象表面看来那样自如。   它讲的是马克·阿勃莱特在他的朋友面前冒充他的弟弟罗伯特的故事。马克是红房子的主人,这是一座典型的英国乡间宅邸,花草遍地,大门口还有一所看门人的小屋。他的秘书鼓励、怂恿他冒充自己的弟弟,因为如果他冒充成功,他的秘书就要下手杀害他。红房子一带的人谁也没有见过罗伯特,他去澳大利亚已有十五年,他们只知他有不务正业的浪荡公子的名声。有一封罗伯特寄来的信曾经谈起过,但从来没有拿出来过。这封信说他要来了,马克已作了暗示,这不会是件愉快的事。有一天下午,传说中的那个罗伯特来了,向两个佣人表明了自己的身分同,给带到了书房里,马克(根据后来传讯时的证词)跟着进去。接着就发现罗伯特躺在地板上死了,脸都有个枪弹洞,马克当然就此消声匿迹。警察闻讯赶来,怀疑凶手一定是马克,把尸体搬走,进行调查,接着进行传讯。   米尔内是意识到一个非常困难的障碍的,他竭力想越过它。既然马克一扮罗伯特出现他的秘书就要杀害他,那么冒充的事就必须继续下去,瞒过警察。而且既然红房子一带的人都很熟知马克,伪装就很必要。因此就把马克的胡子剃去,把他的手弄得粗糙(根据证词——“不是一个老爷的指甲修剪整齐的手”),用了粗哑的嗓子和粗野的举止。   但这还不够。警察要查验尸体,尸体所穿的衣服,和口袋里所有的东西的。因此这一切东西都不能使人想到马克头上去。因此米尔内想方设法拚命要使人相信这样的动机:马克是个极其自负的表演家,他演这个角色非常彻底,连袜子和内衣都换了装(秘书把制造厂家的商标都拆了下来),就象一个江湖演员为了要演奥赛罗把全身都涂黑了一样。如果在读者那里能得售(销路记录证明一定是得售了),米尔内估计他就站得住了。但是不论这个故事的结构是多么单薄,它是作为逻辑推理问题提供给读者的。   如果不是逻辑推理问题,那它就什么也不是了。因为别的什么都算不上。如果情节牵强,你就甚至不能把它当作一部轻松小说,因为它没有故事。如果逻辑推理问题中没有真实情况和能自圆其说的因素,它就不成其为逻辑推理问题。如果逻辑是个错觉,那就没有东西可以推理。如果冒充身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告诉读者就冒充不成,那么整个事情就是弄虚作假的。不是有意的弄虚作假,因为米尔内如果知道他会遇到什么困难,他就不会与这故事。他所遇到的是一些致命的弱点,他连其中一项也没有考虑过。不经心的读者显然也是如此,他们喜欢这个故事,因此愿意相信它。但是不能要求读者都知道生活的现实,作家才是这方面的专家。这位作家所忽略的有下面这几点:   一、验尸官召集陪审团举行正式传讯,但对尸体却没有提出法律上合格的身份证明。一般大城市里的验尸官对于一具无法验明身份的尸体也是会举行传讯的,只要这种传讯的记录具有价值或可能具有价值(火灾、惨祸、谋杀的证据等等)。但这里并不存在这种理由,也没有人认明尸体。有两个证人说,该人自称罗伯特·阿勃莱特。这仅仅是假定,只有在没有出现与此矛盾的证据的情况下才有效。验明身份是传讯的前提。即使死了以后,一个人也有拥有自己身份的权利。只要人力办得到,验尸官就要保证实现这种权利。否则就是玩忽职守。   二、既然马克·阿勃莱特已告失踪,而且有杀人嫌疑,不能为自己辩护,那就有必要找到他在谋杀害发生前后的动向的证据(还有他身边是否有钱可以逃跑);然而这种证据都是最接近谋杀案的人提供的,没有旁证。在没有证实之前,这就必然是不可信的。   三、警方经过直接调查,发现罗伯特·阿勒莱特在他家乡的村子里名声不佳。那里一定有人认识他。他没有把这样的人带来传讯(故事在这一点上站不住脚)。   四、警方知道,罗伯特此来有威胁的成分在内。这与谋杀案有关,这一点他们势必知道。但是他们没有设法调查罗伯特在澳大利亚的情况,也没有去弄清楚他在那里名声如何,有什么来往,甚至是不是真的到英国来了,是同谁一起来的(要是他们调查一下,就早会发现他死了已有三年了)。   五、警方医生检查了尸体,胡子是刚刚刮掉的(露出的皮肤未经日晒),粗糙的手是不自然的,而且身体是一个久居寒带、生活优越的有钱人的身体。而罗伯特却是一个粗人,在澳大利亚生活了十五年。医生所得知的情况就是这样。他不可能没有发现尸体情况与此相矛盾。   六、衣服是无名的,口袋空空如也,商标都拆掉了。但是穿这衣服的人总有个身份。完全可以断定,他不是他自称的那个人。但对这可疑之点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而且甚至从来没有想到这是可疑的。   七、有一个人失了踪,他是本地的一个著名人士,在太平间里的尸体很象他。警方不可能在一开始时就先排除失踪的人就是死人这个可能性。没有比证明这一点更容易的事了。根本没有想到这一点,令人不能置信。这是为了使警察显得是傻瓜笨蛋,好让一个鲁莽冒失的业余侦探拿出一个假的答案来一鸣惊人。   这个案件中的侦探是个满不在乎的业余侦探,名叫安东尼·吉林汉的小伙子,目光炯炯,满腔热情,在伦敦有一所舒服的小公寓,气度有点自命不凡。他担任这项工作并不是为了赚钱,但是碰到本地警察忘了笔记本,他总是在场为你放劳。英国警察似乎颇能容忍他,他们一贯有这种好脾气。但是我一想到要是他落到我们家自己城里的警察的手里,我就不寒而栗。   这门艺术有的是比这还要说不通的例子。在《特伦特的最后一个案件》(常常被称为“完美无缺的侦探小说”)中,你得接受这样的前提:一个稍一皱眉就会使华尔街索索发抖的国际金融巨头,为了要把自己的秘书送上纹刑架而策划自己的死亡,而且那个秘书给逼得走投无路时竟能保持高贵的缄默,也许那是他身上的伊顿使风(伊顿公学是英国一所最著名的贵族子弟中学)。我认识的国际金融巨头很少,但是我想这本小说的作者如果可能认识的话,他所认识的就一定更少了。   另外有一个例子,是弗里曼·威尔斯·克罗夫茨(在他不太想入非非的时候是他们中间最稳健的一个)写的,其中的凶手依靠化妆之助,在时间上作千钧一发的安排,采取非常巧妙的躲闪行动,冒充了刚被他杀死的人,因此能在远离作案的地方复活出现。桃洛赛·塞伊尔斯也有一个例子,其中有一个人深夜在自己的屋子里被谋杀了,谋杀的方法是用一种机械发动的重物把他压死的。其所以能这样是因为他总是在这个时候打开收音机,总是站在收音机前的同一地位,总是俯身弯腰到这个距离。要是稍许朝前或错后一些,那么观众就要退票了。这就是俗话所说的老天爷帮了忙。一个谋杀犯如果需要老天爷帮这么大忙,他就一定选错了行业。   阿加莎·克里斯蒂有一个故事(指《东方快车谋杀案》),主角是那个谈话用直译过来的小学生法语的聪明过人的比利时人赫尔克里·波洛先生。在这个故事里,波治先生照理用他的“小小灰色细胞”(指波洛的脑子)忙碌一阵子后得出结论,卧车车厢里没有一个人有可能单独行凶,因此人人都参与其间,把整个过程分为一系列的简单动作,就象装配一只打蛋器一样。这种类型的故事保证可以使脑筋最灵的人也拍案叫绝。只有傻瓜才猜得着。   这些作家和他们这一派的其他作家也有比这好得多的结构。可能在什么地方有一个真正经得起严密考察,读起来一定很有趣,哪怕不得不翻回到第四十七页上去,再记一记清楚那个花匠师傅是在什么时候把赢得头奖的茶玫瑰秋海棠移栽到花盆里的。这种故事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也没有什么陈旧的东西。我提到的一些例子都是英国的,只是因为权威人士(如果够得上称为权威人士的话)似乎觉得英国作家在这老一套方面略胜一等,而美国作家(甚至菲洛·凡斯——大概可以算是侦探小说中最愚蠢的角色了——的创作者)也只够得上乙组的水平。   这种典型的侦探小说既没有学到什么东西,也没有忘记什么东西。这是你几乎每个星期都可以从大型漂亮的杂志中找到的,有漂亮的插图,对于处女的爱情和正当的奢侈品都予以应有的尊重。可能速度稍为加快了一些,对白稍为油滑了一些。要的酒更多的是冰镇的代基里鸡尾酒,不再是陈年葡萄酒。衣服是《时尚》式的,室内装饰是《美丽家庭》式的,更加时髦了,但不一定更加真实。我们有更多的时间泡在迈阿密海滩的旅馆里和科德海角的避暑胜地,不再到伊丽沙白女王时代花园里久经风雨吹打的日晷旁散步了。   但是把嫌疑犯细心收集起来的手法,基本上还是相同的。还有正当波丁顿·波斯尔威特三世的夫人在十五位各色各样的客人面前,喝拉克米的钟声歌降了高音阶的半个音阶时,竟有人用硬梆梆的白金匕首刺了她一刀,这一妙着是怎么做到的,完全使人无法理解,这基本上也相同。还有身穿镶着皮裘的睡衣的天真姑娘半夜里尖声惊叫,惊动了大伙儿从房中跑进跑出,乱成一团,再也无法交代清楚具体的时间,这基本上也相同。还有第二天大家都戴着圆顶小礼帽,坐在一起喝新加坡鸡尾酒,个个情绪不好,讲话刺来刺去,而那个笨蛋警察却爬来爬去在波斯地毯下寻找线索,这基本上也相同。   我个人倒是喜欢英国的写法。它不那么一碰就碎,里面的人物大体来说都是一样穿衣,喝酒。背景有真实感,好象契斯开克宅邸确实存在,不仅仅是镜头中所见,在山坡上有更多的长时间散步,人物的举止不象刚受过米高梅影片公司的考试。英国作家也许不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作家,但他们至少是最优秀的沉闷作家,无人可以与他们相比。   所有这些故事,都可以用一句很简单的话来概括:思想上来说,它们谈不上是个难题,从艺术上来说,它们谈不上是部小说。它们都是闭门造车,对世界上的事情太无知了。它们要保持诚实,但诚实是一种艺术。蹩脚作家不诚实,但自己并不意识到。比较好的作家可能不诚实,因为他不知道该在什么事情上要诚实。他以为一个复杂的谋杀案能使懒情的读者迷惑,一定也能使警方迷惑。他以为懒惰的读者不会去—一详记细节,殊不知警方的本职却是不放过细节。   双脚跷在办公桌上的弟兄们知道,世界上最容易破案的谋杀是有人机关算尽,自以为万无一失的谋杀;教他们真正伤脑筋的是谋杀前两分钟才动念的谋杀。但是如果侦探小说的作者要写这种真正发生的谋杀案,他们就也得写一写实际生活的真实气息。由于他们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就自称他们所写的就是应该那样写的。这是想当然——他们中间的佼佼者是知道这一点的。   桃洛赛·赛伊尔斯在《犯罪选集》第一卷的前言中写道:“它(侦探小说)达不到,而目永远也达不到文学造诣的最高水平。”她在别的地方还表示,这是因为侦探小说是一种”遁世文学”,不是“言志文学”。我不知道什么才算是文学造诣的最高水平,埃斯库罗斯和莎士比亚固然也不知道,赛伊尔斯女士恐怕也不知道。如果其他条件相等——这一点永远做不到——那么一个比较有力的主题一定会有比较好的成绩。但是有一些写上帝的书非常沉闷,而写怎么不失诚实地谋杀方法的书却写得很好。关键的问题总是,这是谁写的和他有什么可写的。   至于言志文学和遁世文学,这都是批评家的行活,他们爱用这种抽象的字眼,好象其中有具体的含义一样。凡是用活力写的东西都表现了这种活力;没有沉闷的题材,只有沉闷的脑袋。凡是读书的人,都是想从中寻求某种的逃避;关于梦的性质可以有不同的意见,但是梦所产生的逃避却是生理需要。人人有时都必须从他们隐秘思想的死气沉沉循环下面逃避出来。这是有思想的动物的生活内容的一部分。这是他们有别于三趾树獭(南美洲等地产的一种哺乳动物,栖于森林,行动迟缓。)的区别之一。后者显然——不过谁也没有绝对把握——很自得其乐地倒悬在树枝之下,甚至连瓦尔特·辛普曼的政论也不读。我并不特别鼓吹侦探小说是理想的遁世方法。我只是说,凡是为消遣而读书都是看遁世,不论读的是希腊文,还是数学,天文学,克罗齐的美学,还是《被遗忘的人的日记》。否则你在文化上就是个假充内行,但在生活的艺术上却是个不成熟的孩子。   我觉得桃治赛·赛伊尔斯女士并不是因为这些考虑而尝试一下无用的批评的。   我认为她心中真正感到不安的是,她慢慢地明白,她那种侦探小说已成了一种枯燥的公式,甚至不能满足它自己的条件。这是第二流文学,因为它写的不是可以作为第一流文学的材料。如果它着手写真实的人(她有这能力,她的次要人物可以为证),那么为了要符合情节要求的人工做作的布局,这些真实的人马上就要做不真实的事。他们一做不真实的事,他们自己也就不再真实了。他们变成了木偶,机械情人,纸糊恶棍和侦探,什么都很细致讲究,个个都很彬彬有礼。   对于这些人物道具,唯一能够感到满意的作家是那种不知现实为何物作家,桃治赛·赛伊尔斯自己的小说表明,她对这老一套是感到讨厌的。这些小说中具有成为侦探小说的成分的那一部分是它们最弱的部分,而最出色的部分却是可以删掉而又不影响“逻辑推理”问题的部分。然而她又不能让,也不愿让她的角色有自己的思想,让他们制造自己的疑案。要那么做,所需要的就比她自己简单得多和直接得多的头脑。   《漫长的周末》是一部记述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十年中英国生活和世态方面极其出色的著作。罗伯特·格雷夫斯和阿仑·霍奇在这部书中也谈到了一些侦探小说。这两位作家象黄金时代的装饰品一样,是地道的英国人,他们写到的这个时代里的这些侦探小说作家几乎与世界上任何其他作家一样名闻遐迩。他们的各种作品销路以百万计,译成十多国文字。就是这些作家固定了形式,确定了规则,成立了著名的侦探小说俱乐部,这是英国疑案小说的庙堂神殿。会员名单中几乎包括了自从柯南·道尔以来的每一位重要的侦探小说作家。   但是格雷夫斯和霍奇认为,在这整个时期中,只有一个第一流作家写过侦探小说。那是位美国作家,名叫达谢尔·哈米特。不管是不是老派的,格雷夫斯和霍奇决不是古板守旧的第二流作家鉴赏家;他们能够看到世界的潮流,而且看到他们时代的侦探小说所不能看到的;他们知道有创见和有能力生产真实小说的作家是不会生产不真实的作品的。   哈米特到底是怎样一个有独创的作家,这无关紧要,即使有关,现在也很难断定。他是他们一派作家中间的一个,但是却是唯一赢得批评界赏识的一个,不过不是唯一写现实主义疑案小说或作这类尝试的一个。任何文学运动都是如此,总有一个人被选出来代表整个运动,他往往是该运动的顶峰。哈米特是个一流的表演家,但是他的作品中没有什么东西在海明威的早期长短篇小说中没有包含的。   然而,海明威除了从德莱塞、林·拉德纳、卡尔·桑德堡、舍伍德·安德逊和他本人那里学习到一些东西以外,很可能从哈米特那里也学习到一些东西,这也未可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以来,就一直有人对小说的语言和素材进行彻底革命的返真归朴的尝试。这可能是从诗歌开始的;几乎什么事情都是从诗歌开始的。你甚至可以追溯到瓦尔特·惠特曼。但是哈米特把这应用到侦探小说上面去,由于英国式的斯文和美国式的假斯文的重压,这很难推动。   哈米特有没有什么明确的艺术目的,对此我有怀疑。他只不过是想象写作一些他有第一手材料的东西谋生糊口罢了。有的是他杜撰出来的,所有作家都是如此,但他有事实根据,是从真实的东西中杜撰出来的。而英国侦探小说作家所知道的唯一现实性乃是苏比东和博格诺雷吉斯两地的讲话口音。如果他们写到王侯爵爷和威尼斯古瓶,他们所知道的情况并不是根据切身的经验,正如好莱坞的著名人士对于挂在他贝尔—埃尔别墅墙上法国现代派名画或他当茶几用的漆本代尔古董木凳一样无知。哈米特把谋杀案从威尼斯古瓶中搬出来,放到了穷街陋巷里,它不用长久呆在那里,但是能够开始尽可能同爱美丽·波斯特心目中一个有教养的小姐该怎样啃鸡翅膀的想法离得远一些,这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哈米特从一开始(而且几乎一直到最后)就是为那些对人生抱积极进取态度的人写作的。他们不怕事物的阴暗面,因为他们就生活在那里。暴力并不使他们害怕,因为暴力就出现在他们的街头。哈米特把谋杀案还给了有杀人理由的人,不仅仅是提供一具尸体而已;还给了手头有凶器的人,这种凶器不是手工打铸的决斗手枪,毒箭,热带鱼。他把这些人物如实地形诸笔墨,他们的谈话和思想所用的语言就是他们平常用来谈话和思想的语言。   他有风格,但他的读者不知道,因为他所用的语言一般人认为不可能有这种讲究的语言。他们以为谈到的只一出有血有肉的紧张好戏,所用的语言就是他们自己说的语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确是如此,但远远还不仅是如此。所有的语言都以说话开始,而且是以普通人的说话开始,但是一发展到成为文学手段,它就只在外表上看上去象说话了。哈米特的风格要说坏就是坏在几乎象一页《伊壁鸠鲁派马里乌斯》一样的形式化,但要说好就好在几乎什么都能表达。这种风格不是属于哈米特一个人的,也不是属于任何一个人的,这是美国语言(而且也不再是纯粹的美国语言了),我认为这种风格能够表达他本来不知道怎么表达或感到有必要表达的话。在他的手里,这种风格没有什么联想,没有什么回声,除了远远的一座小山以外,唤不起什么形象。   有人说哈米特没有心肠,但是他自己最看重的一部小说是写朋友之间义气的故事。他着墨不多,用字简练,感情不露,但他一次又一次地做了只有最优秀的作家才能做到的事。他写出来的场面似乎是以前从来没有人写过的。   尽管有这种种特点,他并没有破坏正规的侦探小说。没有人能够;大规模生产要求有一种可以大规模生产的形式。现实主义需要太多的才能,太多的知识,太多的意识。哈米特可能在这里把它放松了一些,在那里又把它尖锐了一些。没有疑问,除了最愚蠢和最浮夸的作家以外,谁都比以前更意识到他们的矫揉造作。他用事实证明,侦探小说可以成为严肃的写作。《马尔他之鹰》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一部天才作品,但是能写出这部作品的艺术,“依此类推”,没有写不出来的东西。一部侦探小说一旦能够写得这么好,只有学究才会不承认不能写得更好。   哈米特还有一个功劳,他使得写侦探小说成了一件乐事,而不是煞费脑筋地搜集琐碎的线索。没有他,很可能就没有象珀西瓦尔·王尔德的《传讯》那样设想巧妙的地域性疑案小说,或者象雷恭·波斯特盖特的《十二人的裁决》那样有力的讽刺作品,或者象肯尼思·菲林的《思想匕首》那样充满了模棱两可的言论的淋漓尽致之作,或者象唐纳·汉德逊的《波林先生买报》那样把凶手美化的悲喜剧,或者象理查·莎尔的《拉北路斯第七号》那样开好莱坞式愉快的玩笑。   现实主义的风格很容易糟蹋:由于匆忙从事,由于缺少意识,由于不能解决作家的表达愿望与表达能力之间的差距。现实主义的风格很容易伪造;残暴并不是力量,俏皮并不是机智,充满刺激的文章可以象平淡的文章一样令人厌倦;跟水性杨花的金发女郎打情骂消如果由一个年轻的色鬼来描写,他除了一心只想描写这种打情写消以外别无其他目的,则写出来很可能是非常沉闷的东西。这样的情况已数见不鲜,因此,如果一部侦探小说里有一个角色开口说了一声“Yeah”。作者就不自觉地成了哈米特的模仿者了。   但是仍旧有不少人认为,哈米特写的根本不是侦探小说,他写的只不过是穷街陋巷的赤裸裸纪事,随便放进一些疑案的成分,就象在马提尼鸡尾酒中放一枚棷榄一样。这种人是些大惊小怪的老太太——应该说两种性别都有,或者说根本没有性别,而且几乎平各种年纪都有——她们喜欢谋杀案带有郁金香花的香味,不喜欢有人提醒她们,谋杀是一件无限残忍的事,即使凶手有时候看上去象个花花公子,或者大学教授,或者头发花白、和蔼慈祥的老太太。   也有少数一些拥护正规的或典型的疑案小说的人给吓怕了,他们认为要是小说中没有提出一个正式严格的难题,环绕着它布置好贴有整齐标签的线索,那就谈不上是部侦探小说。例如他们会指出,在读《马耳他之鹰》时,没有人会关心到底是谁杀了斯贝的合伙人(这是这个故事中唯一正规的难题),因为读者一直在忙着想别的事情。但是在《玻璃钥匙》中,读者不断被提醒,到底是谁杀了泰勒·亨利,所得的效果完全相同;这种效果是一种充满动作、计谋、矛盾的目的和逐步突出人物性格的效果,反正侦探小说要写的也就此而已。其余都是客厅里练耐心的游戏。   但是在我看来,这一切(加上哈米特)还很不够。写谋杀小说的现实主义作家所写的世界中,歹徒可能统治国家,甚至城市。在那里,旅馆公寓、有名的酒楼餐厅的主人是靠开妓院发财的,电影明星可能是盗匪的眼线,大厅里那个彬彬有礼的人可能是彩票老板。在这个世界里,法官藏有一地窖的私酒,却可能因一个人口袋里有一瓶酒而送他进监牢;你家乡的市长可能为了到手钱财而对谋杀案眼开眼闭;入夜之后无人敢在街上行走,因为法律和治安是句空话,从来没有实行过。在这个世界里,你很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见到有人沿路拦劫,明明看清楚是谁在作案,但是你马上躲开,混到人群中去,不愿出来告发,因为拦劫的人可能有朋友为他报复,或者警方可能不喜欢你出庭作证,不管怎样,为被告辩护的恶讼师可以在法庭上对你百般侮辱,因为陪审团里都是他们挑选的低能儿。有党派背景的法官除了敷衍一下外不会加以干涉。   这个世界可不是一个香气扑鼻的世界,却是你生活其间的世界。有些心肠狠硬,冷眼旁观的作家就能够从中找到非常有趣,甚至有意思的材料。一个人遭到了杀害并没有什么意思,有意思的是杀他不是为了什么了不起的原因,他的死是我们社会文明的印记。所有这一切,仍旧还不晚。   凡是可以称为艺术的东西,其中都有补救赎罪的因素。如果这是高度悲剧的话,则可能是纯粹的悲剧。也可能是怜悯和讽刺,也可能是强人的粗声大笑。但是总得有个人到这些穷街陋巷里去,一个自己并不卑鄙,也无污点或者胆怯的人。这种故事里的侦探必须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是英雄,他是一切。他必须是个完全的人,普通的人,但是一个不平常的人。用一句陈词滥调,他必须是个讲声誉的人,凭本能出发,从必然出发,不假思索,更不用说出口了。他必须是他的世界中最优秀的人,对其他世界来说也是够好的。我对他的私生活并不怎么在意,他既不是个阉人,也不是个圣人;我想他可能会诱奸一个公爵夫人,但是我敢说他不会糟蹋一个处女。他只要在某个方面是讲声誉的人,那么在其他所有方面也是个讲声誉的人。   他相对来说是个穷人,否则他就不会当侦探了。他是个普通人,否则他就不可能走到普通人中间去。他爱惜自己的名誉,否则他就不知道自己干的是什么工作。他不会无故受人钱财,也不会受了侮辱而不予应有的报复。他是个孤独的人,他有自尊心,你必须待之以礼,否则下次见到他时就后悔莫及。他说话同他同时代的人一样,那就是出语辛辣诙谐,富有幽默感,厌恶弄虚作假,蔑视卑鄙小气。故事就是这个人寻找隐藏的真相面作的冒险,如果不是发生在这个擅于冒险的人身上,则也不成其为冒险了。他的知识之广令你吃惊,但这是理应属于他的,因为这属于他所生活的世界。如果有足够的象他那样的人在,我想这个世界就会是一个可以过太平日子的地方,但是又不免过于沉闷单调,不值得在那里过日子了。 本书由书本网网整理,更多电子书尽在(www.bookben.com - 手机访问 m.bookben.com) .com)